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7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一)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巡察反馈问题,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党组领导班子主动认领问题,责任股室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分类施策、明确专人、限时整改。领导班子对整改的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进行调度,推动整改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把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贯穿于巡察整改工作始终,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注重用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管人管事。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确保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亲自布置、亲自研究、亲自协调,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牵头股室,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坚持对四方会审后修改定稿的巡察整改方案亲自审核、对巡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亲自过问、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工作亲自安排,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整改事项及任务分工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和省、市重要文件精神有差距”问题
1.落实会前学法和“第一议题”制度打折扣。一是将第一议题纳入党组会议议题,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文件,明确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的工作要求。二是坚持党组会前收集学习议题,制定党组会议方案及会议筹备简表,列出会前学法学纪及第一议题清单。三是着力提高党组会会议记录规范化水平。
2.人民调解相关文件学习教育未落实。一是召开党组及全局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的通知。二是梳理2020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等重要文件资料,印发《射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传达学习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的通知》,组织调解员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
3.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学习教育不够了解。一是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7月、10月分两批参加政法系统干部联学班。二是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主题党日重要学习内容,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习成果。三是局党组、各党支部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总结会。
(二)依法行政法治保障不充分
1.法治政府创建力量薄弱。一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印发《中共射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通知》,制发督查通报文件,督促落实整改,并进行回头看。二是组织市直部门、各镇(街道)相关同志61人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德阳)参加依法治市素质提升暨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组织业务骨干187人次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专题培训,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2.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够有力。一是向市法院收集射洪市行政机关2024年至今行政应诉情况,加强与法院信息互通、信息共享。二是建立涉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会商机制,由市司法局负责指导涉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由市政府确定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负责人。
3.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多,行政复议纠错率高。一是邀请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大讲堂、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学习,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力度,2024年以调解、和解结案11件,占办结案件的27.5%。
4.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审核)指导能力不足。一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行政复议咨询窗口,在23个基层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服务便民联系点,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行政机关相关场所设置行政复议处理转送站,负责行政复议咨询、宣传、材料接转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审查制度——以行政机关视角为例”专题培训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实务培训。三是持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宣传学习,编印《射洪市合法性审查事项办理程序及送审资料清单参考》。四是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中,对各镇(街道)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进行督察,现场反馈相关问题并印发督察通报。
(三)法治社会建设有短板
1.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一是组织本地区在编在岗156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全员轮训。二是制发监督提示函,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制定《射洪市年度检查监督计划》,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对培训不力的两个单位制发监督建议书、监督提示函。四是定期通报和考核,对11个单位行政执法考试未完成学习且参考率、通过率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考试情况纳入依法治市年度考核内容。五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印发《中共射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通知》,制发督查通报文件,督促落实整改,并进行回头看。组织市直部门、各镇(街道)相关同志61人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德阳)参加依法治市素质提升暨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组织业务骨干187人次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专题培训。六是将法治责任落实纳入依法治市工作年度考核。
2.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有欠缺。一是印发《射洪市司法局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对调委会成员名单进行更新,完善调委会备案登记资料。二是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导,强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培训。三是印发《射洪市人民调解卷宗文书格式模板及使用说明》,将人民调解文书撰写培训纳入人民调解员日常培训计划。
3.“法保姆”工作效果不显。一是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法保姆”的咨询推介等服务,常态化开展“法保姆”宣传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引导重点中小微企业申请签约“法保姆”服务,提高签约率,到5个在建工地、2个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审查劳动合同566份,为152家企业配备“法保姆”。
4.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在全市实施并完成“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结对专项行动。二是按照《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不符合担任“法律明白人”情形的5名人员进行了清理并按照程序重新遴选。三是举办“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巡回宣讲会、第二期司法部“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视频会、《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专题培训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巡察整改会,提升“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有缺失
1.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联合市纪委监委印发《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规范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工作。二是修订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并明确其职责、咨询范围、回避等内容。三是印发《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梳理市政府部门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并全部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抄告。
2.规范化场所建设不达标。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集中设置了行政复议立案接待中心、案件审理室等6个办公场所,目前各功能区已正常运行。
3.文书制作不规范。一是组织学习《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四川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试行)》《四川省行政复议文书撰写制作规范(试行)》等文件。二是对标自查2023年以来的行政复议卷宗,发现问题30余个,已整改问题20余个。三是建立我市行政复议文书规范化管理制度。
(五)党组发挥把方向、保落实作用不到位
1.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8名群众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已办理完成,房款全部结算到位,历史遗留问题已得到解决。
2.调查调研不深入,随意决策,部分议题议而不决。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研讨,加深对党纪处分适用情况的理解。二是坚持党组会前收集学习议题,制定党组会议方案及会议筹备简表,并对会议召开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对形成的意见建议及决定跟踪办理。
(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压实
1.研究部署不足。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召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二是组织召开每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并撰写分析研判报告。
2.“四个纳入”不全面。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要求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一是制定《关于印发〈廉政风险谈心谈话提纲〉和〈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明确班子成员和各岗位的风险防控措施,并对开展廉政谈话提出了要求。二是完成对本年度新调整岗位干部的廉政谈心谈话和对全体干部的年度廉政谈心谈话。
2.监管流于形式。一是召开射洪市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巡察整改会。二是对接联系遂宁市司法局及遂宁市基协,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换届完成后,邀请专业律师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3.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一是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对2021年以来身边干部的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学习我局《关于印发〈射洪市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三是在党组会议和支部会议上常态化开展警示案例学习。
(八)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
1.擅自提高公杂费报销标准。一是专题学习《关于印发射洪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我局差旅费报销程序。三是清理统计全局公杂费超额报销人员名单及报销金额,超额报销部分,已全部退回单位账户。
2.重复报销燃油费。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射洪市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二是督导公证处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清理重复报销燃油费部分,超额部分已退回公证处单位账户。
3.公务接待不规范。一是专题学习《关于印发〈射洪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二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确保公务接待报销资料齐全,程序合规。三是补充公函原件。
(九)财务管理不严
1.超标准慰问。一是专题学习《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二是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按照标准程序开展工会慰问活动。三是清理超标准慰问人员名单及金额,已将超标准慰问部分退回工会账户。
2.审核把关不细。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射洪市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二是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办法执行,确保报销的资料方案齐全、人数明确、报销标准符合规定。三是严格审核把关,要素不齐,不予支付入账。
3.白条支付。一是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规范财政支出程序,坚决杜绝白条支付现象。二是督促公证处清理白条支付养老保险和医保金额,已将相关金额退回公证处单位账户。三是严格审核把关,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入账。
4.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射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文件,加强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二是建立健全公证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是对公证处未列入固定资产账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及时补入固定资产账。
(十)项目实施不规范
1.应招标未招标。一是组织学习项目招标流程。二是对项目负责人提醒谈话。三是招标采购中严格按照采购、招标相关制度执行,严格项目报销审核程序,确保招标项目合理合规。
2.自行采购行为不规范。一是组织学习采购流程,严格按照采购相关制度执行采购流程。二是对广告采购项目负责人提醒谈话。三是在广告服务及其他项目招标采购中,严格控制预算采购数量、单价、总价等,规范采购行为。
3.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审核职责不到位。一是项目负责人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按照采购相关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投标及中标企业资质,规范采购工作。
4.合同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一是严格按照采购相关制度规范采购流程,严格审核把关采购全合同,要求合同与中标内容一致。二是清理合同单价高于中标单价项目内容,责任股室做好与中标公司对接,按照招标单价进行整改,已清退完成。
5.招投标事后监管不力。一是积极配合成渝金融法院对业务用房第一次施工招标,80家投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调解或判决。二是对项目负责人提醒谈话。
(十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问题整改不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批评意见建立整改台账
2.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进行了谈心谈话,提高批评意见的针对性。
3.主题教育图应付。一是对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三是对各支部党纪学习教育的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开展情况总体良好。
4.述责述廉走过场。一是对中层干部开展集体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对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
(十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重业务轻党建。一是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制发《关于修订完善党建联系指导工作制度、调整基层党组织党建指导员及律师事务所党建指导员的通知》。三是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务知识。
2.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一是督促支部对程序不规范、记录不全的支部换届资料进行了完善。二是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三是指导参与了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举程序规范,并取得圆满成功。
3.发展党员不严谨。一是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指导,资料报组织部审核后及时对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对公证处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一是通过机关党委会议对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通报,对“三会一课”签到记录进行完善。二是各支部指定专门党务工作人员负责支部手册的记录。三是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每月抽检一个党支部支部手册。
(十三)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
1.干部管理宽松软。一是制定《射洪市司法局干部队伍作风纪律百日严管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为期百天的专项行动,印发督查通报三期,并严格逗硬考核,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二是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再梳理,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订。
2.干部培养力度不够。一是对8名干部进行股级任职,并确定4名同志为培养对象。二是党组议定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再兼做局机关工作。三是制发《射洪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3.队伍专业化能力不足。一是向上级报送司法局2025、2026年度人员补充需求计划表,未来2年拟补充人员11名,将计划全部招录或调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法学类人员。二是组织18名符合条件的同志报考法考,对1名应报未报的同志进行局五星竞进考核扣分,并通过购买网络学习资料的方式组织人员进行学习,新增2名法考通过人员、1名客观题通过人员。三是制发《射洪市司法局鼓励干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法(试行)》,进一步保障职工通过法考。
(十四)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
1.巡察整改衔接不畅。一是将上轮巡察整改问题整改资料发放给各班子成员,确保其掌握情况。二是局主要领导发生变化,我局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工作移交事宜,并做好专题会议记录,确保巡察整改等重大工作不断档。
2.问题整改不彻底。一是补充完善信访件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资料,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及12345热线的处理程序。二是走访摸清具体情况,督促签订法律顾问,并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人民调解等相关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对相关股室负责人就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情况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收集汇总巡察整改材料,建立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台账,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未完成整改的长期跟踪督导。
3.未举一反三抓整改。一是对今年以来调解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回访。二是已完成《射洪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办法》(2024年修订)初稿。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各股室根据本轮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排查,对类似的问题制定整改台账,并将巡察整改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内容。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要管党,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反馈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对已建立但仍不够完善健全的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工作中新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力促各项问题不再反弹。
(三)强化担当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抓好成果运用,坚持把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成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着力以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不断提升全局内部管理水平和司法行政工作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5-6622194; 电子邮箱26964830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