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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射洪市财政局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射洪市2021年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射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射洪市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射电商领〔2021〕1号)、《射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射洪市2021年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为在射洪从事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特定的扶持对象。

(二)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在同类型企业中具备优良口碑,销售收入处于领先水平,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行为,愿意在电商领域尝试和实践。

(三)申报主体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服务流程,自建平台企业还应有风险控制、消费者交易纠纷化解机制。

(四)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17:30。申报企业将资料送交市电商运营中心,由电商运营中心负责宣传、解释、指导项目申报、实施。 联系人:胡静,联系电话:19382501792,地址:射洪市景湖家苑旁射洪电商运营中心。

三、相关事项

建设内容、扶持对象及奖补标准见《射洪市2021年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奖补企业对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射洪市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要求。

四、建设时间

2022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项目建设竣工后运营期不少于三年。

五、项目评选、验收及资金拨付

由市商务经合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共同委托在电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电商专家组成项目评定小组,负责对各企业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评,评选结果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电商专栏上进行公开公示。

奖补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投资金额的30%,奖补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投资额到计划的60%时,拨付奖补资金的50%;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商务部绩效评价,且绩效考核资金全部下达市级财政后,拨付剩余50%的奖补资金。市商务经合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组织验收。

六、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本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射洪市2021年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证明材料包括:出具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遵守本公告的承诺书;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具有良好的信誉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的经营业绩。所有材料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一式6份报市电商运营中心。

 

附件:射洪市2021年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射洪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射洪市财政局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