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时间 |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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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关于太和大道南段207-209号附近商户外摆经营晚上噪音扰民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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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我是太和大道南段207-209号周边小区居民,现就该路段沿街商铺(尤其是某面馆)长期违规占道外摆、夜间严重噪音。该行为已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迫使居民夜晚完全不能开窗睡觉,身心健康与居住权益遭受持续侵害,恳请政府依法从严整治。
一、事实情况
太和大道南段207-209号多家餐饮商铺,为了赚钱无底线外摆占道经营,有时经营到23:00甚至凌晨1–2点。经营期间:
1. 食客猜拳、起哄、大声说笑,人声嘈杂、持续不断;
2.白天的占道经营很影响人行道的通行
3.每晚22:00后噪音仍居高不下,深夜喧闹直达居民卧室。
当前天气逐渐开始转热,恶劣噪音,只能紧闭门窗闷睡,闷热难忍仍挡不住持续噪声,老人、儿童、上班族、备考学生长期失眠、神经衰弱,日常生活秩序被彻底打乱。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施行)
◦ 第88条明确:夜间为22:00—次日6:00,该时段为法定安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修订)
◦ 第58条:违反社会生活噪声规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拒不改正,处200—500元罚款。
◦ 第87/88条:经劝阻仍持续扰民,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5—10日拘留。
三、居民诉求
此前也有相关部门处理过,但维持的时间不长
现恳请市领导高度重视,督促城管、公安、生态环境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彻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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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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