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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9-03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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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9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3

第四部分 附件……………………………………………………………………29

第五部分 附表……………………………………………………………………10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09

二、收入决算表………………………………………………………………109

三、支出决算表………………………………………………………………109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0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0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0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10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0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09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09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9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0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督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5.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8.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乡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市计划生育协会。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射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增强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构设置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级预算单位3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9

纳入射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射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射洪市人民医院

5.射洪市中医院

6.射洪市妇幼保健院

7.射洪市红十字医院(射洪市武安中心卫生院

8.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射洪市大榆中心卫生院)

9.射洪市文升镇卫生院

10.射洪市广兴镇卫生院

11.射洪市金华中心卫生院

12.射洪市香山镇卫生院

13.射洪市沱牌中心卫生院

14.射洪市明星镇卫生院

15.射洪市瞿河镇卫生院

16.射洪市青岗中心卫生院

17.射洪市太乙中心卫生院

18.射洪市涪西镇卫生院

19.射洪市金家中心卫生院

20.射洪市洋溪中心卫生院

21.射洪市官升镇卫生院

22.射洪市仁和中心卫生院

23.射洪市曹碑镇卫生院

24.射洪市天仙中心卫生院

25.射洪市东岳镇卫生院

26.射洪市复兴中心卫生院

27.射洪市潼射镇卫生院

28.射洪市太和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慢性病医院)

29.射洪市太和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射洪市太和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1.射洪市康复保健医院(射洪市平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6205.39万元。与2022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34.19万元,增长5.6%。主要变动原因是医疗业务量较上年有所增长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本年收入合计14648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10.22万元,占2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15752.97万元,占7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22.99万元,占0.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本年支出合计1560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32.89万元,占84%;项目支出24905.37万元,占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010.22万元。与2022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06.3万元,下降6.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财政新冠疫情防控投入较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1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与2022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06.3万元,下降6.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财政新冠疫情防控投入较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10.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4万元,占0.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62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29333.79万元,占97.7%;住房保障支出235.47万元,占0.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010.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49.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 出决算为6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伤残抚恤( 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61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6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8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 )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支出决算为41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支出决算为116.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决算为30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决算为382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决算为138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决算为16.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机构(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641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520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决算为75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决算为84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支出决算为5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决算为274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96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10.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23.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决算为48.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57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3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1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4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17万元,完成预算98%较上年度减少1.85万元,下降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27万元,占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万元,占1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22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7万元完成预算9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减少4.85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转运隔离人员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12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4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应急、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农村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万元,完成预算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增加3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本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市及市级以上)和其他市、县来客符合接待对象检查指导、创建工作验收、出席会议、执行任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及开展业务活动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636人次,共计支出5.9万元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内容包括局本级支出中医药事业发展交流、创建基层中医药示范县交流学习、四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指导中心现场技术指导、县域次中心建设交流学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接待工作、省卫委调研“健康四川示范县”创建工作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29人次用餐费3.62万元疾控中心列支免疫规划门诊建设评估工作、各区(县)专家开展疫苗抽样调查工作、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现场督导工作、遂宁市疾控中心及各区(县)专家到我市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工作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90人次用餐费2.09万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大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卫健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交流、卫健执法中的重难点工作研讨、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射洪市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调研督导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7人次用餐费0.1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8万元,比2022减少36.63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一是自然减员(退休)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2年机关运行维修维护费纳入;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4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5.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5.5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医疗设备、办公家具、用具、物资及相关后勤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6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61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急诊急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7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计划生育服务、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2023年村卫生政策性补助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计划生育服务、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18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10个项目属于部门项目,由部门决算公开,8个项目属于局机关本级项目,由局机关本级决算公开)其中,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分,绩效自评综述:实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反映其它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反映其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其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的县医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 妇幼保健医院(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 应急救治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1.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2.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9个(包括射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射洪市人民医院射洪市中医院射洪市妇幼保健院、射洪市红十字医院(射洪市武安中心卫生院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射洪市大榆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文升镇卫生院射洪市广兴镇卫生院射洪市金华中心卫生院射洪市香山镇卫生院射洪市沱牌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明星镇卫生院射洪市瞿河镇卫生院射洪市青岗中心卫生院射洪市太乙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涪西镇卫生院射洪市金家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洋溪中心卫生院射洪市官升镇卫生院射洪市仁和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曹碑镇卫生院射洪市天仙中心卫生院射洪市东岳镇卫生院射洪市复兴中心卫生院射洪市太和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慢性病医院)射洪市太和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太和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康复保健医院(射洪市平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潼射镇卫生院)。

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督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5.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8.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乡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市计划生育协会。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射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增强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年末,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年末实有人员3957人,含行政人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313人,经费自理人员260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收入决算数为14648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10.22万元,20.5%;事业收入115752.97万元,79%;其他收入722.99万元,0.5%

支出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支出决算数为1560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32.89万元,84%;项目支出24905.37万元,16%。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年末收支结余-9538.27万元,其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9705.4万元,结余分配事业单位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16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3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健康射洪”着眼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和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强弱项补短板、抓重点创亮点,各项工作圆满完成。(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扩增至270个,实现“健康档案云平台”全覆盖,档案动态使用率和服务质量再上台阶,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8.4%,各项服务管理率处于全市前列,顺利通过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市人民医院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首批“健康中国中风识别行动”试点单位。(2)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做好新冠病毒、流感、支原体肺炎等流行性疾病的监测和防治;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指标位居遂宁市前列,防治成效明显,市卫健局防艾禁毒工作被新华网关注报道;本级财政补助资金204万元开展适龄女学生HPV疫苗免疫补助,未出现严重异常反应,深受群众欢迎。(3)普惠托育工作。投资100万元完成九幼省级普惠托育项目,受到省市民生绩效督查肯定;承办四川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活动,培训婴幼儿保育员500名;新建遂宁市首个社区婴幼儿照护驿站,全市托育托位达2555个,超目标任务355个,实现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个。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各级资金500万元,对复兴、城东、涪西镇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进行升级,建成医养结合机构7家总床位达1529张;积极开展“健康敲门”行动,上门为失能老人开展健康服务1.4万余人次;深入村社区、敬老院开展老年防诈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营造爱老敬老浓厚氛围。(4)急诊急救工作。市人民医院建成全省县级医院第一家中国县域急诊急救大平台,利用5G技术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在城区及经开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安装15台AED,为群众提供急救需求服务。(5)基层妇幼工作。持续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新增达标机构1个,累积达标机构占90%,基层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全面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完成率均超省下达目标24%以上。

2.预算管理情况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原则,优化支出保障序列,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人员经费编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3.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结合部门实际,加强督导检查,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明确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4.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相关规定,我要求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从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方面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对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1680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074.55万元,固定资产56749.98万元,在建工程38882.08万元,无形资产1672.78万元,其他资产665.81万元。

5.采购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印发《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细化采购管理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采购执行管理,把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作为采购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二是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知识学习增强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核心要点以及采购执行流程中须注意的关键要素,提高采购管理相关人员能力素质。三是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常态化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检查,通过以查促改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管。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185.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9.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9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0 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0 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我部门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编制的要求开展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过程中坚持收支平衡原则、重点突出全面细化原则,制定绩效目标具体可衡量、可实现,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符合项目库管理要求,保证了预算编制合理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置可量化的指标。本年所有项目设置数量指标共42个,其中4个未达到预期值。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

通过年终决算与绩效目标申报差异分析,查找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编制中存在的不足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提高下一年预算申报的科学性、准确性。

2.自评公开情况。按照决算公开有关要求,我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3.整改反馈情况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并预算挂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自评得分84分。全年基本支出保障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重点履职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和预期经济效果,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保障日益完善,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二)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有待强化。对绩效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仍停留在表面,缺少对项目绩效指标的研究,对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有待加强。

2.预算编制水平不高。主要体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编制水平不高,对全年业务工作量预计不足,与年初预算出现偏差,对预算的约束性认识不到位,非财政拨款预算调整金额较大,导致预算编制准确性不高。

3.绩效评价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导、业务股室、财务人员需加强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提高。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审核。建立资金执行单位审核、主管部门预算审核、主管部门绩效审核的三级审核体系,确保绩效目标编制、预算绩效监控及预算绩效评价的内容完整、准确。

2.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持续高度重视预算执行情况,把预算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并要求各单位逐项制定改进措施,加快执行进度。

3.多形式举办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加大绩效管理公开和宣传。


附件1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名称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实际执行(万元)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基本支出一:人员类经费支出

保障部门本级及下属2个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629.55

4629.55


11116.73

11116.73


基本支出二:公用经费支出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1209.11

1209.11


1490.99

1490.99


项目支出一: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1.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险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开展职业病监测,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652.37

652.37


6417.29

6417.29


项目支出二:保证精神卫生工作顺利推进

1.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完成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随访管理;2.对符合标准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以奖代补并购买意外险;购买城乡居民医保。

288

288


288

288


项目支出三: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维持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20

20


18

18


项目支出四:保障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进

破除药养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取消药品加成。

510

510


295.4

295.4


项目支出五: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并给予一定补偿,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380

380


964.88

964.88


项目支出六:艾滋病防治

艾滋病免费检测试剂的购买,宣传教育、保障三线办运行及人员培训

100

100


335.16

335.16


项目支出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对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门诊医疗给予70元/人的补助

26

26


23.39

23.39


项目支出八:保障计划生育家庭补助资金的顺利拨付

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困难;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3.完成农村未成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

537.85

537.85


2890.1

2890.1


项目支出九:保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工作的顺利开展

1.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慰问金;2.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城乡居民医保;3.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

167.11

167.11


100.86

100.86


项目支出十: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

对全县符合规定的村卫生室进行平均7000元/个(本级财政2500元/个)的政策性补助,进一步保障村卫生室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村医队伍建设

192

192


372.15

372.15


项目支出十一:保障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顺利开展

完成3500对夫妇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2

42


69.38

69.38


项目支出十二:保障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开展

进一步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为2万余从业人员进行免费体检。

100

100


0

0


项目支出十三: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照护工作的开展

建立一个县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立1个婴幼儿照护驿站;基本完成托位数2200个;建立首届婴幼儿照护专家库,开展培训、督导。进一步实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提高社会满意度。

50

50


100

100


项目十四:保障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继续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免疫,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疫苗免疫规划率达到95%以上,开展麻疹、AFP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加强AEFI监测,所有指标均达到方案要求,对全市各免疫规划门诊开展督导、培训会议等,做好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证查验。

1

1


260.39

260.39


上年结转资金

1.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提高医养服务能力;2.重大传染病防

125.14

125.14


100

100


其他上级转移及本级追加项目资金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3.疫情防控;4.中医药发展;5.省级卫生健康专项;6.重大传染病防




5167.5

5167.5


金额合计

9030.13

9030.13

0

30010.22

30010.22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目标1:完成结转结余资金拨付

目标2: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慰问按上级规定及时拨付,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及意外险;

目标3: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12个指标达到省、市要求;

目标4: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药品采购目录与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占比达标

目标5:完成本年度病媒生物防治、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各项爱卫工作;

目标6:完成中医药各项工作;

目标7:继续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破除药养医,实行药品零加成;

目标8:完成本年度艾滋病防治 、免费婚检孕检、重大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目标9:继续推进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目标10: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摸清全市范围内职业卫生相关生产企业的本底并对涉及危害因素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快检;

目标11:为特殊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提供一定的补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以奖代补及意外险购买、居民医保购买及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目标12:完成地方病、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成本年免疫规划任务

目标13:保障工作人员经费全部拨付,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做好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继续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率达到95%以上,开展麻疹、AFP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加强AEFI监测,所有指标均达到方案要求,对全市各免疫规划门诊开展督导、培训会议等,做好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证查验。

1:完成结转结余资金拨付

2: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慰问按上级规定及时拨付,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及意外险;

3: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12个指标达到省、市要求;

4: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药品采购目录与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占比达标

5:完成本年度病媒生物防治、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各项爱卫工作;

6:完成中医药各项工作;

7:继续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破除药养医,实行药品零加成;

8:完成本年度艾滋病防治 、免费婚检孕检、重大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9:继续推进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10: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摸清全市范围内职业卫生相关生产企业的本底并对涉及危害因素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快检;

11:为特殊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提供一定的补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以奖代补及意外险购买、居民医保购买及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2:完成地方病、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成本年免疫规划任务

13:保障工作人员经费全部拨付,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做好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继续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率达到95%以上,开展麻疹、AFP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加强AEFI监测,所有指标均达到方案要求,对全市各免疫规划门诊开展督导、培训会议等,做好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证查验。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次

60次

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人数

≥73.3万人

≥73.3万人

质量指标

部门预算执行完成进度

≥95%

93.18%

固定资产利用率

≥85%

90%

年中监控取消额度及年末结余注销额度 不超过年初预算

≤10%

6.82%

三公经费变动率

≤20%

0

项目绩效完成偏离度

≤20%

15%

预算编制准确性

≥95%

≥95%

政府采购执行率

≥90%

100%

足额保障率

100%

93.18%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2023年

2023年

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支出

4629.55万元

11116.73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

1209.11万元

1490.99万元

项目经费支出

3066.33万元

17402.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增强群众健康意识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广大群众满意度

≥80%

≥90%

职工满意度

≥95%

≥95%

 

 


附件2-1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主要用于我市心理服务体系阵地建设、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心理服务健康培训专业人员等。

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对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市开展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印刷宣传资料,营造浓厚心理服务氛围;对精神专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开展心理服务健康培训。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心理服务网络。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资料的整理,通过对相关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了解对象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及开展的效果。

通过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年初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的阵地建设、人才培训及中心正常运转等,财政批复预算数20万元,实施过程中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核减10%,执行18万元。

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年初预算20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下达18万元,下达率90%。

3.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按照方案要求已执行完毕,执行率100%。资金按照专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制定了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科室实施,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由业务科室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制定本年资金实施方案,然后根据方案按程序签审资金拨付表,最后主管部门根据方案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使用有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由射洪市卫健局进行监督,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度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扩建,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资料3万余份,培训精神专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精防人员等专业人员100余名。

项目效益情况

建立完善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了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增强了群众心理健康意识,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考核质量有待提高。

)相关建议

1.为确保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的正常业务开展,建议本级财政将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2.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制度,提高心理服务专业水平。

 

附: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0

18

9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20

18

9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度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投资20万元,逐步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心理服务能力,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发展。

    2023年度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扩建,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资料3万余份,培训精神专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精防人员、心理辅导员等专业人员100余名,根据财政要求压减经费2万元,时间完成项目支出18万元。逐步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心理服务能力,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4场

17场


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建设

1个

1个


培训专业人员数

≥20人

100人


质量指标

阵地建设验收合格率

100%

100%


群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10%

20%


时效指标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按期完成

1年

1年


成本指标

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1万元/场

2.5万元

财政压减2万元

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建设经费

14万元/个

13.5万元

培训专业人员数

≤1000元/人

2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接受心理服务治理人次

≥2万人次

≥2万人次


健康宣传受益人次

≥20万人次

≥20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广大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2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艾滋病防治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将中央资金318.16万元,本级财政100万元,根据工作需求分解至各个项目执行单位,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56号)、《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3〕90号)和《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3〕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资金用于检测试剂购买、丙肝监测哨点、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干预、卖淫嫖娼专项打击、高危干预、感染者随访管理、抗病毒治疗管理等项目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培训专业人员数≥2人

大型宣传教育活动≥1场

检测人次数≥12.5万人次

艾滋病宣传资料≥3万份

孕产妇孕早期检测率≥85%

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率≥90%

艾滋病母婴传播≤4%

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25%

符合治疗标准本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90%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早期服药率≥90%

完成时间≤12月

大型宣传教育活动≤2万元/场

宣传资料≤1元/张

人员培训(200人次)≤50元/人次

艾滋病检测费6元/人次

控制艾滋病传染率

提高艾滋病检测率

艾滋病患者满意度≥90%

申报内容是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根据实施方案项目指标进行,对项目执行单位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后进行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本级财政申报预算10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100万元,中央转移资金318.16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艾滋病项目经费预算数418.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8.16万元、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2.资金下达

该项目实际下达资金335.16万元,下达率80.15%:其中中央资金318.16万元,下达100%,本级资金下达17万元,下达率17%。项目执行全部完成。

3.资金使用

该项目下拨资金335.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8.16万元全部执行,执行率100%;本级财政资金下拨17万元,执行率17%。中财执行率好,本级财政资金执行率亟待加强。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省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56号)、《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3〕90号)和《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类计划资金,并交由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按照要求及时填报项目进度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根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项目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年培训专业人员数100人,支出经费1万余元;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10场次,支出经费2万余元;艾滋病免费检测385735人次,支出经费65.59万余元;印制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3万余份,租用宣传屏1个,合作新闻媒体1个,支出宣传经费13万余元;孕产妇孕早期检测率99%,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率97.46%,艾滋病母婴传播率0,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52.66%,符合治疗标准本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97.6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早期服药率100%,项目各项目标任务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艾滋病传染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检测率逐步提高,得到社会及艾滋病患者的认可,艾滋病患者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所涉项目均已完成,项目指标排位位于遂宁前列,综合指标位于遂宁第一。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大多用于检测试剂采购,其他项目开展(如贫困患者检测)由医院补贴,医院方面收支难以为继。

(三)相关建议

贫困患者检查一直是由医院给予补贴,建议本级经费增加贫困艾滋病患者检测费用补助,保证艾滋病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附:2023年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2023年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艾滋病防治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卫健局/疾控中心/妇保院/人民医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418.16

335.16

80.15%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318.16

318.16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100

17

17%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度继续推进三线管理办公室运行,计划检测艾滋病125000人次,完成艾滋病防治相关培训200人次,在艾滋病防治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及户外LED进行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

    全年累计完成艾滋病385735人次检测,累计召开例会12次,专题会4次;开展三线联合督导2次、单线督导2次,专项问题督导1次;培训会10次,针对乡镇、基层网格工作人员培训2次,针对青年干部培训2次、针对民兵培训会2次;针对青少年培训4次;通过新闻媒体,医院、学校、集市等户内外LED进行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年初在客运站开展岁末年初返乡农民工“禁毒防艾”宣传活动,年中在职业中学开展了以“校园青春防艾,疾控与你同行”为主题的防艾宣传“进校园”活动,年末又深入各大中小学、职业学校、锂电学院开展系列“校园青春防艾”讲座活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危干预活动

12次

12次


新网媒体宣传

1个

1个


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1场

1场


人员培训

≥200人次

300余人次


艾滋病检测人次数

≥125000人次

385735人次


三线管理办公室

3个

3个


户外LED广告宣传

1个

1个


质量指标

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覆盖率

≥90%

97.46%


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病毒治理覆盖率

≥90%

97.64%


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

≥25%

52.66%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

2023年


成本指标

高危干预活动(每次)

≤2500元/次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新闻媒体宣传

≤6万元/个

8万元


大型宣传活动

≤2万元/场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人均培训费用

≤50元/人.次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艾滋病检测试剂成本

≤6元/人.次

9万元


三线办公经费

≤4万元/个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户外LED宣传

≤1万元/个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相关知识知晓率

≥10%

知晓率高


宣传受众人次

≥30万人次

≥50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广大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3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从业人员体检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2023年我市为33498余从业人员免费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为检查对象提供体格检查、数字化摄影(DR)、大便常规、霍乱弧菌培养、志贺氏菌和沙门氏菌培养及鉴定、谷氨酰基转移酶、甲肝IgM检查、戊肝IgM检查等8项预防性健康检查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计划对33498余名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达到95%以上;满意度达95%以上,从而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一是资料整理法。通过对项目实施医院相关表格和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二是访谈调查法。了解从业人员对免费健康体检的满意程度,以从业人员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衡量项目开展的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预算10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100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年初预算100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下达0万元,下达0%。

3.资金使用

该项目本级预算资金100万元,计划资金暂未下达,全年执行资金0万,预算执行率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待资金下达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处理账务,规范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指定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沱牌中心卫生院为我市2023年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定点单位。由疾控股根据预算制定本年资金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审签程序从市卫健局到市财政局再到市政府进行审签,然后根据方案分批次制定资金拨付表进行资金拨付审签,最后根据拨付审签表将审签的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因财政资金实行下一年度结算上年度,故2023年度暂未拨付至各项目执行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后续财政资金拨付后,我局将对项目执行情况按照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根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项目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我市从业人员体检33498人次,预计拨付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达到95%以上;满意度达95%以上,从而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

、项目绩效情况

(一)评价结论

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对6850名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各项指标均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2023年从业人员多达33498余人,每年均进行从业人员体检,按照遂宁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3版)核算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必要项目,二级乙等以下医疗机构(最低)等级收费标准为159.5元/人次。按照补助测算人均单次费用不足30元,补助经费过低,医院收支难以为继。

(三)相关建议

建议提高从业人员体检本级财政补助经费,每年根据从业人员体检数量足额足量拨付资金。

 

附:2023年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城东、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沱牌中心卫生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0

0

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100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6850余名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投入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通过进一步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体检控制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本年对3498名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有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提高全健康水平,受检从业人员满意度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从业人员免费体检人数

≥6850人

33498


质量指标

体检结果准确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年

1年


成本指标

按照一甲医疗机构体检收费标准

≤146元/人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体检控制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从业人员满意度

≥95%

100%


说明

无。

附件2-4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健康政策,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保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施。

我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均为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医改要求于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根据《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1号), 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部门按核定取消药品加成额的20%足额给予专项补助。级财政在省和市(州)补助的基础上,承担20%财政补助额的“兜底”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医改精神,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由此减少的收入,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给予弥补。2023年我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为688.4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3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48.09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在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完善现代医院运行新机制,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具体目标如下:

1.数量指标:公立医院药品同期销售额不超过17000万元;

2.质量指标:公立医院取消药品零加成覆盖率100%;

3.时效指标: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付周期1年;

4.成本指标:西药每1万元销售额补助金额不超过300元;

5.社会效益指标:着重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6.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人口超过73.3万人;

7.满意度指标:全市群众满意度90%以上,公立医院满

意度95%以上。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一是资料整理法。通过对相关表格和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二是访谈调查法。了解患者的满意程度,以患者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衡量项目开展的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本级财政预算51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510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178.43万元,财政下达178.43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3年各级财政共投入688.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34万元、省级资金148.09万元,本级资金510万元,用于支持射洪市开展取消药品加成工作。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单位18.43万,其中中央资金下达30.34万元,下达100%,省级资金下达148.09万元,下达100%,本级财政资金下达0万元,下达0

3.资金使用

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减少的药品收入、医院能力提升、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的发展项目,资金管理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好我市项目资金监督,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项目单位在医联体建设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同时对本院资金使用拨付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局按照目标任务情况制定方案分配资金,报财政局审批后交由市政府分管市长同意,待领导审签完毕后,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情况开展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资金支付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37号)和《关于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28号)精神,射洪市有3家市级公立医院同步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

2.质量指标。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了基层服务能力,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分级诊疗夯实了基础,政府办医的公益性进一步凸显,激发了县乡医疗机构的活力,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公立医院和保健院建立了新的科学补偿机制,均实行药品和耗材的零差率销售。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付费方式改革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强化了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扩大了医保监控范围和监控重点,细化监控指标,加大了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接诊患者的数量历年增长的同时,患者的意见建议却在不断减少,患者综合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加大该项目资金投入,使该项目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评,射洪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顺利,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无未完成的项目。但是参照去年同期数据和今年医疗收入情况计算,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不足。

(三)相关建议

为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按照据实据效的分配原则,建议追加缺额部分资金。 

 

附: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88.43

178.43

25.92%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178.43

178.43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510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市3家公立医院继续全部取消药品加成,100%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2023年11月30日前及时足额完成对三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510万元,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加价销售,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补助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差机制。

    全市3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补助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差机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立医院药品同期销售额

≤17000万元

18833.84万元


质量指标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零加成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付周期

1年

1年


成本指标

西药每1万元销售额补助金额

≤300元

178.43万元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着重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人口

≥73.3万人

≥73.3万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立医院满意度

≥95%

≥95%


全市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5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基本药物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各级财政下达我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共1412.6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88.96万元、省补助资金175.92万元(川财社[2022]153号),中央补助资金67.75万元(川财社[2023]70号),本级财政补助资金380万元(射财发〔2023〕5号)。其中:基层医疗机构补助资金982.73万元(中央补助资金426.8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75.92万元、本级财政补助资金380万元),村卫生室补助资金429.9万元(中央补助资金429.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我市已完成总体绩效目标,对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对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进行分析;二是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包括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三是若偏离绩效目标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下一步改进措施;四是对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和应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本级财政预算38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380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共982.7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26.8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75.9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80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共429.9万元,均为中央补助资金。

2.资金下达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下达602.73万元,下达61.33%,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下达429.9万元,下达100%。

3.资金使用

下达资金用于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降低基本药物费用,减轻病人基本药物开支,减轻病人家庭负担,保障群众看得起病,更好助力全民健康工程。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相关资金文件下发后,由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和射洪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再由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股室对各单位资金分配情况进行核算,报市财政局核实审批,相关领导审签完毕后,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将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资金支付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已完成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共计602.73万元拨付。其中中央补助426.8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75.92万元。

已完成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中央补助429.9万元拨付。

2.时效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在2023年4月完成543.18万元拨付,2023年11月完成剩余费用结算,支付补助资金59.55万元。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在2023年4月完成421.7万元拨付,2023年11月完成剩余费用结算,支付补助金8.2万元。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基本药物补助后,降低基本药物费用,减轻病人基本药物开支,减轻病人家庭负担,保障群众看得起病,更好助力全民健康工程。

2.可持续影响

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基本药物补助后,降低基本药物购买成本,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同时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让基本药物补助得到可持续性进行。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基本药物补助后,保证了基层医疗机构因实施基药制度的收支补差,减轻了看病群众看病负担,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获得了对应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降低了基本药物费用,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让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实质性缓解,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有助于推动全民健康工程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评,2023年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本级配套补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部分医疗机构运转吃力。

(三)相关建议

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股室,将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相关措施,加快资金审批流程,使资金能及时拨付,机构有效运转。

 

附: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412.63

964.88

68.3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1032.63

964.88

93%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380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2023年11月30日前确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足额及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就医负担。

    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按服务人口数补助占总额比例

20%

20%


按基本药物销售额补助占总额比例

70%

70%


按考核得分补助占总额比例

10%

10%


质量指标

基本药物使用占比

≥80%

≥80%


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考核时间

≤10月

≤10月


成本指标

按服务人口数补助金额

76万元

192.976万元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按基本药物销售额补助金额

266万元

675.416万元

按考核得分补助金额

38万元

96.488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运转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

≥95%

≥90%


广大群众满意度

≥85%

≥90%


说明

无。

 

 

 

 

 

 

 

 

 

 

 

 

 

 

 

附件2-6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保障村卫生室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根据射洪县财政局印发的《预算编制及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射财发﹝2016﹞68号)规定,制定了我市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村卫生室补助资金实行管理、拨付和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在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校验的村卫生室数量,按7000元/个.年的补助标准拨付村卫生室机构补助资金。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对该项目采取收集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组织各医疗机构自行开展自评工作,收集各机构自评情况,后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相关资料,实地了解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12﹞170号)文件精神,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7000元/个.年,其中:省级承担4500元/个.年、县级承担2500元/个.年。一是卫健部门制定村卫生室机构补助实施方案,报财政部门和县级领导审批;二是待方案完成各级审批后,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填报资金使用审批表,在财政局相关股室及领导签批同意后,主管部门在大平台上申报用款计划;三是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直接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用款单位。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照省级承担4500元/个.年、县级承担2500元/个.年的标准,省级资金安排372.15万元,县级财政匹配192万元。

2.资金下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5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70号)、《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3〕5号),下达我市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资金564.15万元,其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72.15万元、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未拨付。

3.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按7000元/个.年的标准,对核准有效的760个村卫生室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应拨付531.495万元,实际拨付372.15万元。根据村卫生室机构补助实施方案要求,主管部门对核定有效的村卫生室个数按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村卫生室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然后由基层医疗机构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补助资金具体分配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将补助资金下拨至村卫生室。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好我市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射洪县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规定》《射洪县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按照文件规定,在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同时对基层医疗机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制定《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主管部门对核定有效的村卫生室个数按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村卫生室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对村卫生室补助原则和主管部门对村卫生室绩效考核通知,负责制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补助资金具体分配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将补助资金下拨至村卫生室。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基层医疗机构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分配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资金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内,拨付了760个村卫生室70%的机构补助资金,拨付金额共计372.15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村卫生室进行村卫生室机构补助后,进一步保障了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了村医队伍建设,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不断发展。

五、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实施以来,大大提高了村级医疗机构的积极性,稳定了村医队伍,提升了村医服务水平,切实筑牢乡村医疗健康服务网底,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向前发展。

    附:2023年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村卫生室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64.15

372.15

65.97%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372.15

372.15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192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完成对全市768个村卫生室实行7000元/个(本级财政2500元/个)的政策性补助,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待遇长效机制,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2023年拨付760个村卫生室70%的补助。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待遇长效机制,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数量

≤768个

760个


质量指标

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发放率

100%

7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发放时间

11月

11月






成本指标

村卫生室政策性资金本级财政补助标准

2500元/个

372.15万元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稳定农村卫生队伍


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医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7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促进人口素质提高,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提升群众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意识,提高优生率,我市对符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共计14 项。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本年12月31日前,按240元/对补助标准为射洪市3500对符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开展绩效考核方式进行自评,在自评中先听取项目实施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对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开展情况汇报,随后查阅相关资料了解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是卫健部门制定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报财政部门和县级领导审批;二是待方案完成各级审批后,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填报资金使用审批表,在财政局相关股室及领导签批同意后,主管部门在预算一体化系统申报用款计划;三是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由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至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预计完成符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人员3500对,按240元/对(省级120元/对、本级120元/对)补助标准争取资金。

2.资金下达

项目资金下达69.38万元,其中:省级27.38万元,县级42万元。

3.资金使用。

向射洪市妇幼保健院拨付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资金共计69.38万元。资金按照专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好我市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射洪县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规定》《射洪县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按照文件规定,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同时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制定了《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资金实施方案》,射洪市妇幼保健院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向全市范围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项目资金预拨至项目实施单位射洪市妇幼保健院,次年进行考核结算,资金多退少补。

(二)项目管理及监管情况

我局督促市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并采取电话询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市为2911.5 对夫妇提供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拨付补助资金69.38万元,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我市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附: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射洪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9.38

69.38

10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27.38

27.38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42

42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免费婚检约3500对,按照240元/对(本级财政120元/对)的标准及时足额下拨补助经费,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全年实际完成免费婚检2911.5对,并按标准下拨补助经费,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任务数

≤3500对

2911.5对


质量指标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政策落实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检查及时性


成本指标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本级财政每对补助标准

120元/对

69.38万元

省级和本级共同承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符合婚前医学检查群众满意度

≥95%

≥95%


说明

无。

附件2-8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业务、技术培训和信息收集汇总、数据报送等工作。

2.根据《卫健委 财政部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制定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 卫健委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作为资金申报依据。

3.制定《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向2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按序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对各单位进行了考核。

4.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及资金安全原则,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绩效考核,结合项目实施单位服务人口、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省要求,我市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免疫规划,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以及新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等项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2%、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2%,持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持续降低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

该项目的申报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和方法

卫生健康局制定《2023年上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半年考核方案的通知》和《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开展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考核,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单位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资金使用核算等情况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助挂钩。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本级财政年初预算申报652.37万元,实际批复652.37万元。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省下达资金5764.92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52.37万元,合计6417.29万元,全部资金在11月前按序时拨付完毕。市卫生健康局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做好专账,做到专款专用,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用资金6417.29万元,使用率100%,结余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市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局规财股负责资金管理,局公卫指导中心负责组织,2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局业务股室制定《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和《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及市委常务会后,根据方案分批次制定资金拨付表进行资金拨付审签,最后根据拨付审签表将签审的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制定了《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通过现场技术指导,系统平台抽查、电话查访和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的专业培训对项目进行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项目监管情况

1.市卫生健康局对每项工作排出进度安排,每周小结、每月通报,严格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按要求贯彻落实。

2.2023年3月-4月,市卫生健康局公卫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督导工作,重点针对2022年绩效考核中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通过线上考核,线下指导的形式对档案清理工作、云平台使用工作、重点人群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并将全市25个项目单位公卫科长、信息管理员通知到公卫中心进行一对一指导培训。

3.2023年12月,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县级专家对25家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三级绩效指标值,我市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95%;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85%,全年完成96.01%;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95.2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94.9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指标≥80%,全年完成95.60%;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47816人,全年完成40631;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17390人,全年完成14317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70%,全年完成77.37%;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77%,全年完成89.56%;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10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80%,全年完成96.99%;地方病核心指标完成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100%;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100%;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任务完成率年度指标100%,其中宫颈癌全年完成124.32%,乳腺癌全年完成率124.18%。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持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可持续影响指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县域内慢病患者和老年人流动频繁,患者普遍年龄偏大,依从性不高,伴有基层信息交换脱节的情况,导致管理难度大大增加且规范管理率难以持续提高。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加强线下陪护、线上回访力度,适当开展惠民性引导活动,提高慢病和老年人规范管理率。        

 

附: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基层医疗机构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417.29

6417.29

10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5764.92

5764.92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652.37

652.37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上级要求,按照本级财政人均补助8.9元的标准,为全市73.3万常住人口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危险因素,有效预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通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居民满意度。

    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上级要求,按照本级财政人均补助8.9元的标准,为全市73.3万常住人口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危险因素,有效预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通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居民满意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人口数

73.3万人

73.3万人


质量指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94.95%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90%

≥96.99%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80%

78.33%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

10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85%

80.72%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90%

87.19%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90%

96.01%


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率

≥61%

64.30%


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0%

77.37%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2月

12月


成本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

8.9元/人.年

6417.29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全市常住人口满意度

≥90%

≥95%


说明

无。

 

 

 

 

 

 

 

 

 

 

 

 

 

 

 

附件2-9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专项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该项目的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指导和绩效评价,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业务管理,以及资金监管、拨付。

2.根据《中共射洪县委办公室 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洪县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细则〉等7个工作制度的通知》(射委办〔2015〕24 号),进行项目立项,并根据《射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工作方案》(射综治委〔2017〕3 号)资金申报。

3.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射洪市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负责办理购买监护人责任险和以奖代补经费发放。由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为在册管理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门诊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及社会心理服务项目工作实施。资金已按序时拨付完毕。

4.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及资金安全原则。依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项目绩效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广泛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组织管理、协调机制。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力度,遏制精神疾病负担上升趋势。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体系,提精神卫生工作队伍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由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实施,经卫健、公安、民政、综治部门的综合审核,合格人员通过“阳光审批平台”发放以奖代补资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卫健局和医保局共同审核,商业保险通过网上招标方式进行购买,对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向本级财政申报288万元,本级财政批复288万元。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计划申报资金288万元,市财政局批复数为288万元,全部由本级财政承担。

2.资金下达

该项目2023年财政批复资金数288万,全部按序时及时拨付。

3.资金使用

对项目资金加强管理,2023年使用下达资金288万元,使用率100%,结余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市精神卫生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拨付及时。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局规财股负责资金管理,局公卫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市精神卫生中心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射洪市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审,经公安、民政、综治部门的综合审核,符合条件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终审;通过现场技术指导,线下、线上的专业培训,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 服务项目内容

1.以奖代补资金发放。经卫健、公安、民政、综治部门的综合审核,2022年全市278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符合奖补条件,奖补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小计发放补助资金55.60万元。

2.购买患者人身意外险和监护人责任险。为887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100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保险,为887名监护人购买300元/人·年的监护人责任保险,小计购买保险资金35.48万元。

3.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经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核实,我市重型精神病人4960名,按350元/人的标准购买2023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小计安排资金173.60万元。

4.为在册在管的部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门诊口服药物治疗和住院补助。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为104例在册在管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门诊口服药物治疗,补助经费10.40万元,该项目与其他补助项目不重叠使用;对125例在册在管贫困患者享受医保报销、城乡医疗救助、残疾人康复补助等政策后,提供住院自付部分费用补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1033.6元,每人每年享受一次,不重复使用,补助经费12.92万元。小计安排资金23.32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三级绩效指标值,我市符合条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达到全覆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6%,并于2023年12底前执行完毕,达到全年的各项预期指标。

(二) 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患者监护人员履行监护管理责任的水平,降低特殊人群家庭负担,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患者家属满意度达93%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由本级财政负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和门诊治疗兜底未全部拨付。

(三)相关建议

建议本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的资金投入,扩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和住院补助的群众,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附:精神障碍患者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精神障碍患者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精神障碍患者专项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精神卫生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88

288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288

288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6月前对620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购买意外险及责任险,对200名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实施以奖代补。2023年11月30日前对4819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城乡居民医保,为250名符合条件重性精神患者提供免费门诊或住院治疗。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

    基层医疗机构与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共同负责部分为104例在册在管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门诊口服药物治疗补助,并提供康复指导,对125例在册在管中经济困难的住院治疗患者,提供住院自付部分费用补助,完成以奖代补符合条件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278人,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意外险人数887人,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险人数4819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人数

≤620人

887人


以奖代补符合条件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人数

≤300人

278人


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险人数

≤4819人

4960人


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意外险人数

≤620人

887人


提供免费药物治疗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数

≤250人

229人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各类保险购买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周期

1年

1年


成本指标

购买责任险标准

≤300元/人.年

≤300元/人.年


以奖代补标准

2000元/人

2000元/人


购买居民医疗保险标准

≥350元/人.年

350元/人


购买意外险标准

≤100元/人.年

≤100元/人.年


免费药物治疗补助标准

≤1400元/人.年

≤1000元/人.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


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10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优抚对象医药减免项目,是根据国家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优抚对象实行医药费补助。医疗补助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的医疗补助资金,各地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吸收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的医疗补助资金。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医疗补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下。为了体现该项补助公平合理,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主要用于减免其门诊医药费。

设立依据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413号令)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

补助资金按定额据实结算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413号令)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认真执行优抚对象医药费减免,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

2.本项目为据实结算项目,根据往年实施情况本年初预算计划在12月底前按照70元/人的标准完成对不大于3715名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的门诊医疗补助,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12月底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人员名单补助优抚对象3341名,补助金额23.387万元。

3.经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一是资料整理法。通过对相关表格和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二是访谈调查法。了解优抚对象对医疗补助方面的满意程度,以优抚对象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衡量医疗补助项目开展的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预算26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26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年初预算26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下达30万元,下达100%。

3.资金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优抚对象人员名单据实核算支出该项目资金23.387万元,执行率89.95%。该项目补助人员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来源安全、准确,支付标准定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办法为,市卫健局根据市退役事务管理局提供的优抚对象(老复、三属、病退三类人员)名单,按照70元/人的标准进行制表核算,然后由市卫健局相关股室及领导审签,再由财政局归口股室及相关领导审签,最后由市卫健局按审签表上的明细将补助资金拨到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执行优抚对象医药费减免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专项资金是落实优抚政策的重要保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优抚对象。我局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使用有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三)项目监管情况

卫健局要求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员名单,按照定额标准,对其门诊医疗费落实补助,并不定期抽查医疗机构执行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局于本年5月按70元/人的标准,按优抚对象所在辖区,向各医疗机构拨付补助23.387万元,覆盖对象人数3341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优抚对象进行医疗补助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优抚对象的生活关注,有效地保障了优抚对象吃药看病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提供给优抚对象生活上的帮助。实现医疗补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医疗机构相配合,落实优抚对象医疗政策,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稳定了退伍军人队伍,也就稳定了各行各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优抚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制定和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优惠政策,建立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涉及人员广,人员类别多样,预算年度内人员变化大,预算编制难度大。

二是根据实施该项目的医疗机构反馈信息,有的人员身患慢病一年门诊费用较高,但人均补助额太低。补助对象请求提高人均补助标准。

(三)相关建议

建议适当提升人均补助标准,以确保优抚对象(老复、三属、病退三类人员)门诊就医质量。

 

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基层医疗机构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6

23.387

89.95%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26

23.387

89.9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7月31日前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人员情况,按照70元/人/年的标准完成的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门诊医疗补助拨付,保障优抚对象医疗权益,降低医疗费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年5月17日完成对3341名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的门诊医疗补助资金拨付,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逐步提高了优抚对象满意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门诊医疗补助人数

≤3715人

3341人

按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人员明细据实核算

质量指标

符合优抚对象覆盖率

100%

≥98%


时效指标

补助下拨完成时间

≤7月

5月


成本指标

人均门诊医疗补助

70元/人

23.387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补助,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85%

≥90%


说明

无。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目录

 

公开时间:20249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3

第四部分 附件……………………………………………………………………29

第五部分 附表……………………………………………………………………10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09

二、收入决算表………………………………………………………………109

三、支出决算表………………………………………………………………109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0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0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0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10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0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09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09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9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0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督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5.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8.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乡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市计划生育协会。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射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增强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构设置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级预算单位3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9

纳入射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射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射洪市人民医院

5.射洪市中医院

6.射洪市妇幼保健院

7.射洪市红十字医院(射洪市武安中心卫生院

8.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射洪市大榆中心卫生院)

9.射洪市文升镇卫生院

10.射洪市广兴镇卫生院

11.射洪市金华中心卫生院

12.射洪市香山镇卫生院

13.射洪市沱牌中心卫生院

14.射洪市明星镇卫生院

15.射洪市瞿河镇卫生院

16.射洪市青岗中心卫生院

17.射洪市太乙中心卫生院

18.射洪市涪西镇卫生院

19.射洪市金家中心卫生院

20.射洪市洋溪中心卫生院

21.射洪市官升镇卫生院

22.射洪市仁和中心卫生院

23.射洪市曹碑镇卫生院

24.射洪市天仙中心卫生院

25.射洪市东岳镇卫生院

26.射洪市复兴中心卫生院

27.射洪市潼射镇卫生院

28.射洪市太和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慢性病医院)

29.射洪市太和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射洪市太和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1.射洪市康复保健医院(射洪市平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6205.39万元。与2022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34.19万元,增长5.6%。主要变动原因是医疗业务量较上年有所增长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本年收入合计14648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10.22万元,占2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15752.97万元,占7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22.99万元,占0.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本年支出合计1560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32.89万元,占84%;项目支出24905.37万元,占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010.22万元。与2022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06.3万元,下降6.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财政新冠疫情防控投入较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1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与2022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06.3万元,下降6.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财政新冠疫情防控投入较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10.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4万元,占0.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62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29333.79万元,占97.7%;住房保障支出235.47万元,占0.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010.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49.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 出决算为6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伤残抚恤( 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61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6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8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 )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支出决算为41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支出决算为116.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决算为30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决算为382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决算为138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决算为16.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机构(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641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520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决算为75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决算为84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支出决算为5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决算为274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96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10.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23.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决算为48.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57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3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1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4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17万元,完成预算98%较上年度减少1.85万元,下降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27万元,占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万元,占1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22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7万元完成预算9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减少4.85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转运隔离人员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12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4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应急、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农村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万元,完成预算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增加3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本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市及市级以上)和其他市、县来客符合接待对象检查指导、创建工作验收、出席会议、执行任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及开展业务活动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636人次,共计支出5.9万元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内容包括局本级支出中医药事业发展交流、创建基层中医药示范县交流学习、四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指导中心现场技术指导、县域次中心建设交流学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接待工作、省卫委调研“健康四川示范县”创建工作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29人次用餐费3.62万元疾控中心列支免疫规划门诊建设评估工作、各区(县)专家开展疫苗抽样调查工作、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现场督导工作、遂宁市疾控中心及各区(县)专家到我市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工作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90人次用餐费2.09万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大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卫健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交流、卫健执法中的重难点工作研讨、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射洪市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调研督导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7人次用餐费0.1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8万元,比2022减少36.63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一是自然减员(退休)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2年机关运行维修维护费纳入;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4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5.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5.5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医疗设备、办公家具、用具、物资及相关后勤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6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61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急诊急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7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计划生育服务、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2023年村卫生政策性补助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计划生育服务、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18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10个项目属于部门项目,由部门决算公开,8个项目属于局机关本级项目,由局机关本级决算公开)其中,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分,绩效自评综述:实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反映其它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反映其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其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的县医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 妇幼保健医院(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 应急救治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1.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2.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9个(包括射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射洪市人民医院射洪市中医院射洪市妇幼保健院、射洪市红十字医院(射洪市武安中心卫生院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射洪市大榆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文升镇卫生院射洪市广兴镇卫生院射洪市金华中心卫生院射洪市香山镇卫生院射洪市沱牌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明星镇卫生院射洪市瞿河镇卫生院射洪市青岗中心卫生院射洪市太乙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涪西镇卫生院射洪市金家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洋溪中心卫生院射洪市官升镇卫生院射洪市仁和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曹碑镇卫生院射洪市天仙中心卫生院射洪市东岳镇卫生院射洪市复兴中心卫生院射洪市太和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慢性病医院)射洪市太和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太和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康复保健医院(射洪市平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潼射镇卫生院)。

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督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5.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8.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乡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市计划生育协会。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射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增强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年末,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年末实有人员3957人,含行政人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313人,经费自理人员260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收入决算数为14648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10.22万元,20.5%;事业收入115752.97万元,79%;其他收入722.99万元,0.5%

支出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支出决算数为1560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32.89万元,84%;项目支出24905.37万元,16%。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年末收支结余-9538.27万元,其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9705.4万元,结余分配事业单位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16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3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健康射洪”着眼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和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强弱项补短板、抓重点创亮点,各项工作圆满完成。(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扩增至270个,实现“健康档案云平台”全覆盖,档案动态使用率和服务质量再上台阶,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8.4%,各项服务管理率处于全市前列,顺利通过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市人民医院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首批“健康中国中风识别行动”试点单位。(2)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做好新冠病毒、流感、支原体肺炎等流行性疾病的监测和防治;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指标位居遂宁市前列,防治成效明显,市卫健局防艾禁毒工作被新华网关注报道;本级财政补助资金204万元开展适龄女学生HPV疫苗免疫补助,未出现严重异常反应,深受群众欢迎。(3)普惠托育工作。投资100万元完成九幼省级普惠托育项目,受到省市民生绩效督查肯定;承办四川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活动,培训婴幼儿保育员500名;新建遂宁市首个社区婴幼儿照护驿站,全市托育托位达2555个,超目标任务355个,实现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个。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各级资金500万元,对复兴、城东、涪西镇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进行升级,建成医养结合机构7家总床位达1529张;积极开展“健康敲门”行动,上门为失能老人开展健康服务1.4万余人次;深入村社区、敬老院开展老年防诈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营造爱老敬老浓厚氛围。(4)急诊急救工作。市人民医院建成全省县级医院第一家中国县域急诊急救大平台,利用5G技术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在城区及经开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安装15台AED,为群众提供急救需求服务。(5)基层妇幼工作。持续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新增达标机构1个,累积达标机构占90%,基层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全面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完成率均超省下达目标24%以上。

2.预算管理情况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原则,优化支出保障序列,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人员经费编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3.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结合部门实际,加强督导检查,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明确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4.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相关规定,我要求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从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方面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对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1680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074.55万元,固定资产56749.98万元,在建工程38882.08万元,无形资产1672.78万元,其他资产665.81万元。

5.采购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印发《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细化采购管理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采购执行管理,把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作为采购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二是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知识学习增强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核心要点以及采购执行流程中须注意的关键要素,提高采购管理相关人员能力素质。三是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常态化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检查,通过以查促改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管。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185.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9.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9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0 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0 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我部门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编制的要求开展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过程中坚持收支平衡原则、重点突出全面细化原则,制定绩效目标具体可衡量、可实现,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符合项目库管理要求,保证了预算编制合理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置可量化的指标。本年所有项目设置数量指标共42个,其中4个未达到预期值。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

通过年终决算与绩效目标申报差异分析,查找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编制中存在的不足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提高下一年预算申报的科学性、准确性。

2.自评公开情况。按照决算公开有关要求,我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3.整改反馈情况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并预算挂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自评得分84分。全年基本支出保障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重点履职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和预期经济效果,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保障日益完善,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二)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有待强化。对绩效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仍停留在表面,缺少对项目绩效指标的研究,对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有待加强。

2.预算编制水平不高。主要体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编制水平不高,对全年业务工作量预计不足,与年初预算出现偏差,对预算的约束性认识不到位,非财政拨款预算调整金额较大,导致预算编制准确性不高。

3.绩效评价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导、业务股室、财务人员需加强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提高。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审核。建立资金执行单位审核、主管部门预算审核、主管部门绩效审核的三级审核体系,确保绩效目标编制、预算绩效监控及预算绩效评价的内容完整、准确。

2.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持续高度重视预算执行情况,把预算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并要求各单位逐项制定改进措施,加快执行进度。

3.多形式举办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加大绩效管理公开和宣传。


附件1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名称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实际执行(万元)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基本支出一:人员类经费支出

保障部门本级及下属2个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629.55

4629.55


11116.73

11116.73


基本支出二:公用经费支出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1209.11

1209.11


1490.99

1490.99


项目支出一: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1.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险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开展职业病监测,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652.37

652.37


6417.29

6417.29


项目支出二:保证精神卫生工作顺利推进

1.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完成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随访管理;2.对符合标准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以奖代补并购买意外险;购买城乡居民医保。

288

288


288

288


项目支出三: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维持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20

20


18

18


项目支出四:保障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进

破除药养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取消药品加成。

510

510


295.4

295.4


项目支出五: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并给予一定补偿,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380

380


964.88

964.88


项目支出六:艾滋病防治

艾滋病免费检测试剂的购买,宣传教育、保障三线办运行及人员培训

100

100


335.16

335.16


项目支出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对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门诊医疗给予70元/人的补助

26

26


23.39

23.39


项目支出八:保障计划生育家庭补助资金的顺利拨付

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困难;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3.完成农村未成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

537.85

537.85


2890.1

2890.1


项目支出九:保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工作的顺利开展

1.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慰问金;2.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城乡居民医保;3.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

167.11

167.11


100.86

100.86


项目支出十: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

对全县符合规定的村卫生室进行平均7000元/个(本级财政2500元/个)的政策性补助,进一步保障村卫生室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村医队伍建设

192

192


372.15

372.15


项目支出十一:保障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顺利开展

完成3500对夫妇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2

42


69.38

69.38


项目支出十二:保障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开展

进一步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为2万余从业人员进行免费体检。

100

100


0

0


项目支出十三: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照护工作的开展

建立一个县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立1个婴幼儿照护驿站;基本完成托位数2200个;建立首届婴幼儿照护专家库,开展培训、督导。进一步实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提高社会满意度。

50

50


100

100


项目十四:保障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继续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免疫,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疫苗免疫规划率达到95%以上,开展麻疹、AFP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加强AEFI监测,所有指标均达到方案要求,对全市各免疫规划门诊开展督导、培训会议等,做好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证查验。

1

1


260.39

260.39


上年结转资金

1.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提高医养服务能力;2.重大传染病防

125.14

125.14


100

100


其他上级转移及本级追加项目资金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3.疫情防控;4.中医药发展;5.省级卫生健康专项;6.重大传染病防




5167.5

5167.5


金额合计

9030.13

9030.13

0

30010.22

30010.22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目标1:完成结转结余资金拨付

目标2: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慰问按上级规定及时拨付,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及意外险;

目标3: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12个指标达到省、市要求;

目标4: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药品采购目录与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占比达标

目标5:完成本年度病媒生物防治、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各项爱卫工作;

目标6:完成中医药各项工作;

目标7:继续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破除药养医,实行药品零加成;

目标8:完成本年度艾滋病防治 、免费婚检孕检、重大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目标9:继续推进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目标10: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摸清全市范围内职业卫生相关生产企业的本底并对涉及危害因素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快检;

目标11:为特殊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提供一定的补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以奖代补及意外险购买、居民医保购买及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目标12:完成地方病、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成本年免疫规划任务

目标13:保障工作人员经费全部拨付,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做好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继续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率达到95%以上,开展麻疹、AFP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加强AEFI监测,所有指标均达到方案要求,对全市各免疫规划门诊开展督导、培训会议等,做好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证查验。

1:完成结转结余资金拨付

2: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慰问按上级规定及时拨付,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及意外险;

3: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12个指标达到省、市要求;

4: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药品采购目录与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占比达标

5:完成本年度病媒生物防治、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各项爱卫工作;

6:完成中医药各项工作;

7:继续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破除药养医,实行药品零加成;

8:完成本年度艾滋病防治 、免费婚检孕检、重大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9:继续推进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10: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摸清全市范围内职业卫生相关生产企业的本底并对涉及危害因素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快检;

11:为特殊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提供一定的补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以奖代补及意外险购买、居民医保购买及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2:完成地方病、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成本年免疫规划任务

13:保障工作人员经费全部拨付,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做好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继续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率达到95%以上,开展麻疹、AFP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加强AEFI监测,所有指标均达到方案要求,对全市各免疫规划门诊开展督导、培训会议等,做好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证查验。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次

60次

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人数

≥73.3万人

≥73.3万人

质量指标

部门预算执行完成进度

≥95%

93.18%

固定资产利用率

≥85%

90%

年中监控取消额度及年末结余注销额度 不超过年初预算

≤10%

6.82%

三公经费变动率

≤20%

0

项目绩效完成偏离度

≤20%

15%

预算编制准确性

≥95%

≥95%

政府采购执行率

≥90%

100%

足额保障率

100%

93.18%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2023年

2023年

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支出

4629.55万元

11116.73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

1209.11万元

1490.99万元

项目经费支出

3066.33万元

17402.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增强群众健康意识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广大群众满意度

≥80%

≥90%

职工满意度

≥95%

≥95%

 

 


附件2-1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主要用于我市心理服务体系阵地建设、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心理服务健康培训专业人员等。

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对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市开展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印刷宣传资料,营造浓厚心理服务氛围;对精神专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开展心理服务健康培训。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心理服务网络。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资料的整理,通过对相关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了解对象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及开展的效果。

通过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年初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的阵地建设、人才培训及中心正常运转等,财政批复预算数20万元,实施过程中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核减10%,执行18万元。

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年初预算20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下达18万元,下达率90%。

3.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按照方案要求已执行完毕,执行率100%。资金按照专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制定了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科室实施,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由业务科室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制定本年资金实施方案,然后根据方案按程序签审资金拨付表,最后主管部门根据方案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使用有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由射洪市卫健局进行监督,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度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扩建,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资料3万余份,培训精神专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精防人员等专业人员100余名。

项目效益情况

建立完善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了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增强了群众心理健康意识,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考核质量有待提高。

)相关建议

1.为确保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的正常业务开展,建议本级财政将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2.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制度,提高心理服务专业水平。

 

附: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0

18

9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20

18

9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度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投资20万元,逐步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心理服务能力,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发展。

    2023年度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扩建,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资料3万余份,培训精神专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精防人员、心理辅导员等专业人员100余名,根据财政要求压减经费2万元,时间完成项目支出18万元。逐步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心理服务能力,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4场

17场


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建设

1个

1个


培训专业人员数

≥20人

100人


质量指标

阵地建设验收合格率

100%

100%


群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10%

20%


时效指标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按期完成

1年

1年


成本指标

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1万元/场

2.5万元

财政压减2万元

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建设经费

14万元/个

13.5万元

培训专业人员数

≤1000元/人

2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接受心理服务治理人次

≥2万人次

≥2万人次


健康宣传受益人次

≥20万人次

≥20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广大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2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艾滋病防治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将中央资金318.16万元,本级财政100万元,根据工作需求分解至各个项目执行单位,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56号)、《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3〕90号)和《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3〕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资金用于检测试剂购买、丙肝监测哨点、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干预、卖淫嫖娼专项打击、高危干预、感染者随访管理、抗病毒治疗管理等项目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培训专业人员数≥2人

大型宣传教育活动≥1场

检测人次数≥12.5万人次

艾滋病宣传资料≥3万份

孕产妇孕早期检测率≥85%

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率≥90%

艾滋病母婴传播≤4%

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25%

符合治疗标准本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90%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早期服药率≥90%

完成时间≤12月

大型宣传教育活动≤2万元/场

宣传资料≤1元/张

人员培训(200人次)≤50元/人次

艾滋病检测费6元/人次

控制艾滋病传染率

提高艾滋病检测率

艾滋病患者满意度≥90%

申报内容是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根据实施方案项目指标进行,对项目执行单位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后进行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本级财政申报预算10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100万元,中央转移资金318.16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艾滋病项目经费预算数418.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8.16万元、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2.资金下达

该项目实际下达资金335.16万元,下达率80.15%:其中中央资金318.16万元,下达100%,本级资金下达17万元,下达率17%。项目执行全部完成。

3.资金使用

该项目下拨资金335.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8.16万元全部执行,执行率100%;本级财政资金下拨17万元,执行率17%。中财执行率好,本级财政资金执行率亟待加强。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省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56号)、《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3〕90号)和《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类计划资金,并交由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按照要求及时填报项目进度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根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项目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年培训专业人员数100人,支出经费1万余元;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10场次,支出经费2万余元;艾滋病免费检测385735人次,支出经费65.59万余元;印制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3万余份,租用宣传屏1个,合作新闻媒体1个,支出宣传经费13万余元;孕产妇孕早期检测率99%,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率97.46%,艾滋病母婴传播率0,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52.66%,符合治疗标准本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97.6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早期服药率100%,项目各项目标任务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艾滋病传染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检测率逐步提高,得到社会及艾滋病患者的认可,艾滋病患者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所涉项目均已完成,项目指标排位位于遂宁前列,综合指标位于遂宁第一。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大多用于检测试剂采购,其他项目开展(如贫困患者检测)由医院补贴,医院方面收支难以为继。

(三)相关建议

贫困患者检查一直是由医院给予补贴,建议本级经费增加贫困艾滋病患者检测费用补助,保证艾滋病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附:2023年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2023年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艾滋病防治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卫健局/疾控中心/妇保院/人民医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418.16

335.16

80.15%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318.16

318.16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100

17

17%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度继续推进三线管理办公室运行,计划检测艾滋病125000人次,完成艾滋病防治相关培训200人次,在艾滋病防治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及户外LED进行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

    全年累计完成艾滋病385735人次检测,累计召开例会12次,专题会4次;开展三线联合督导2次、单线督导2次,专项问题督导1次;培训会10次,针对乡镇、基层网格工作人员培训2次,针对青年干部培训2次、针对民兵培训会2次;针对青少年培训4次;通过新闻媒体,医院、学校、集市等户内外LED进行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年初在客运站开展岁末年初返乡农民工“禁毒防艾”宣传活动,年中在职业中学开展了以“校园青春防艾,疾控与你同行”为主题的防艾宣传“进校园”活动,年末又深入各大中小学、职业学校、锂电学院开展系列“校园青春防艾”讲座活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危干预活动

12次

12次


新网媒体宣传

1个

1个


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1场

1场


人员培训

≥200人次

300余人次


艾滋病检测人次数

≥125000人次

385735人次


三线管理办公室

3个

3个


户外LED广告宣传

1个

1个


质量指标

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覆盖率

≥90%

97.46%


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病毒治理覆盖率

≥90%

97.64%


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

≥25%

52.66%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

2023年


成本指标

高危干预活动(每次)

≤2500元/次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新闻媒体宣传

≤6万元/个

8万元


大型宣传活动

≤2万元/场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人均培训费用

≤50元/人.次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艾滋病检测试剂成本

≤6元/人.次

9万元


三线办公经费

≤4万元/个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户外LED宣传

≤1万元/个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相关知识知晓率

≥10%

知晓率高


宣传受众人次

≥30万人次

≥50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广大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3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从业人员体检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2023年我市为33498余从业人员免费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为检查对象提供体格检查、数字化摄影(DR)、大便常规、霍乱弧菌培养、志贺氏菌和沙门氏菌培养及鉴定、谷氨酰基转移酶、甲肝IgM检查、戊肝IgM检查等8项预防性健康检查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计划对33498余名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达到95%以上;满意度达95%以上,从而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一是资料整理法。通过对项目实施医院相关表格和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二是访谈调查法。了解从业人员对免费健康体检的满意程度,以从业人员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衡量项目开展的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预算10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100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年初预算100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下达0万元,下达0%。

3.资金使用

该项目本级预算资金100万元,计划资金暂未下达,全年执行资金0万,预算执行率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待资金下达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处理账务,规范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指定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沱牌中心卫生院为我市2023年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定点单位。由疾控股根据预算制定本年资金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审签程序从市卫健局到市财政局再到市政府进行审签,然后根据方案分批次制定资金拨付表进行资金拨付审签,最后根据拨付审签表将审签的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因财政资金实行下一年度结算上年度,故2023年度暂未拨付至各项目执行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后续财政资金拨付后,我局将对项目执行情况按照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根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项目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我市从业人员体检33498人次,预计拨付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达到95%以上;满意度达95%以上,从而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

、项目绩效情况

(一)评价结论

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对6850名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各项指标均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2023年从业人员多达33498余人,每年均进行从业人员体检,按照遂宁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3版)核算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必要项目,二级乙等以下医疗机构(最低)等级收费标准为159.5元/人次。按照补助测算人均单次费用不足30元,补助经费过低,医院收支难以为继。

(三)相关建议

建议提高从业人员体检本级财政补助经费,每年根据从业人员体检数量足额足量拨付资金。

 

附:2023年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城东、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沱牌中心卫生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0

0

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100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6850余名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投入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通过进一步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体检控制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本年对3498名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有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提高全健康水平,受检从业人员满意度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从业人员免费体检人数

≥6850人

33498


质量指标

体检结果准确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年

1年


成本指标

按照一甲医疗机构体检收费标准

≤146元/人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体检控制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从业人员满意度

≥95%

100%


说明

无。

附件2-4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健康政策,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保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施。

我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均为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医改要求于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根据《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1号), 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部门按核定取消药品加成额的20%足额给予专项补助。级财政在省和市(州)补助的基础上,承担20%财政补助额的“兜底”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医改精神,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由此减少的收入,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给予弥补。2023年我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为688.4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3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48.09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在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完善现代医院运行新机制,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具体目标如下:

1.数量指标:公立医院药品同期销售额不超过17000万元;

2.质量指标:公立医院取消药品零加成覆盖率100%;

3.时效指标: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付周期1年;

4.成本指标:西药每1万元销售额补助金额不超过300元;

5.社会效益指标:着重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6.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人口超过73.3万人;

7.满意度指标:全市群众满意度90%以上,公立医院满

意度95%以上。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一是资料整理法。通过对相关表格和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二是访谈调查法。了解患者的满意程度,以患者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衡量项目开展的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本级财政预算51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510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178.43万元,财政下达178.43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3年各级财政共投入688.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34万元、省级资金148.09万元,本级资金510万元,用于支持射洪市开展取消药品加成工作。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单位18.43万,其中中央资金下达30.34万元,下达100%,省级资金下达148.09万元,下达100%,本级财政资金下达0万元,下达0

3.资金使用

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减少的药品收入、医院能力提升、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的发展项目,资金管理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好我市项目资金监督,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项目单位在医联体建设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同时对本院资金使用拨付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局按照目标任务情况制定方案分配资金,报财政局审批后交由市政府分管市长同意,待领导审签完毕后,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情况开展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资金支付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37号)和《关于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28号)精神,射洪市有3家市级公立医院同步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

2.质量指标。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了基层服务能力,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分级诊疗夯实了基础,政府办医的公益性进一步凸显,激发了县乡医疗机构的活力,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公立医院和保健院建立了新的科学补偿机制,均实行药品和耗材的零差率销售。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付费方式改革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强化了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扩大了医保监控范围和监控重点,细化监控指标,加大了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接诊患者的数量历年增长的同时,患者的意见建议却在不断减少,患者综合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加大该项目资金投入,使该项目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评,射洪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顺利,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无未完成的项目。但是参照去年同期数据和今年医疗收入情况计算,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不足。

(三)相关建议

为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按照据实据效的分配原则,建议追加缺额部分资金。 

 

附: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88.43

178.43

25.92%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178.43

178.43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510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市3家公立医院继续全部取消药品加成,100%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2023年11月30日前及时足额完成对三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510万元,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加价销售,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补助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差机制。

    全市3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补助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差机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立医院药品同期销售额

≤17000万元

18833.84万元


质量指标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零加成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付周期

1年

1年


成本指标

西药每1万元销售额补助金额

≤300元

178.43万元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着重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人口

≥73.3万人

≥73.3万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立医院满意度

≥95%

≥95%


全市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5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基本药物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各级财政下达我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共1412.6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88.96万元、省补助资金175.92万元(川财社[2022]153号),中央补助资金67.75万元(川财社[2023]70号),本级财政补助资金380万元(射财发〔2023〕5号)。其中:基层医疗机构补助资金982.73万元(中央补助资金426.8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75.92万元、本级财政补助资金380万元),村卫生室补助资金429.9万元(中央补助资金429.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我市已完成总体绩效目标,对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对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进行分析;二是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包括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三是若偏离绩效目标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下一步改进措施;四是对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和应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本级财政预算38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380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共982.7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26.8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75.9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80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共429.9万元,均为中央补助资金。

2.资金下达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下达602.73万元,下达61.33%,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下达429.9万元,下达100%。

3.资金使用

下达资金用于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降低基本药物费用,减轻病人基本药物开支,减轻病人家庭负担,保障群众看得起病,更好助力全民健康工程。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相关资金文件下发后,由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和射洪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再由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股室对各单位资金分配情况进行核算,报市财政局核实审批,相关领导审签完毕后,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将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资金支付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已完成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共计602.73万元拨付。其中中央补助426.8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75.92万元。

已完成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中央补助429.9万元拨付。

2.时效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在2023年4月完成543.18万元拨付,2023年11月完成剩余费用结算,支付补助资金59.55万元。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在2023年4月完成421.7万元拨付,2023年11月完成剩余费用结算,支付补助金8.2万元。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基本药物补助后,降低基本药物费用,减轻病人基本药物开支,减轻病人家庭负担,保障群众看得起病,更好助力全民健康工程。

2.可持续影响

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基本药物补助后,降低基本药物购买成本,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同时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让基本药物补助得到可持续性进行。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基本药物补助后,保证了基层医疗机构因实施基药制度的收支补差,减轻了看病群众看病负担,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获得了对应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降低了基本药物费用,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让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实质性缓解,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有助于推动全民健康工程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评,2023年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本级配套补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部分医疗机构运转吃力。

(三)相关建议

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股室,将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相关措施,加快资金审批流程,使资金能及时拨付,机构有效运转。

 

附: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412.63

964.88

68.3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1032.63

964.88

93%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380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2023年11月30日前确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足额及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就医负担。

    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按服务人口数补助占总额比例

20%

20%


按基本药物销售额补助占总额比例

70%

70%


按考核得分补助占总额比例

10%

10%


质量指标

基本药物使用占比

≥80%

≥80%


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考核时间

≤10月

≤10月


成本指标

按服务人口数补助金额

76万元

192.976万元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按基本药物销售额补助金额

266万元

675.416万元

按考核得分补助金额

38万元

96.488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运转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

≥95%

≥90%


广大群众满意度

≥85%

≥90%


说明

无。

 

 

 

 

 

 

 

 

 

 

 

 

 

 

 

附件2-6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保障村卫生室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根据射洪县财政局印发的《预算编制及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射财发﹝2016﹞68号)规定,制定了我市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村卫生室补助资金实行管理、拨付和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在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校验的村卫生室数量,按7000元/个.年的补助标准拨付村卫生室机构补助资金。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对该项目采取收集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组织各医疗机构自行开展自评工作,收集各机构自评情况,后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相关资料,实地了解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12﹞170号)文件精神,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7000元/个.年,其中:省级承担4500元/个.年、县级承担2500元/个.年。一是卫健部门制定村卫生室机构补助实施方案,报财政部门和县级领导审批;二是待方案完成各级审批后,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填报资金使用审批表,在财政局相关股室及领导签批同意后,主管部门在大平台上申报用款计划;三是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直接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用款单位。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照省级承担4500元/个.年、县级承担2500元/个.年的标准,省级资金安排372.15万元,县级财政匹配192万元。

2.资金下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5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70号)、《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3〕5号),下达我市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资金564.15万元,其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72.15万元、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未拨付。

3.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按7000元/个.年的标准,对核准有效的760个村卫生室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应拨付531.495万元,实际拨付372.15万元。根据村卫生室机构补助实施方案要求,主管部门对核定有效的村卫生室个数按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村卫生室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然后由基层医疗机构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补助资金具体分配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将补助资金下拨至村卫生室。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好我市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射洪县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规定》《射洪县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按照文件规定,在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同时对基层医疗机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制定《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主管部门对核定有效的村卫生室个数按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村卫生室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对村卫生室补助原则和主管部门对村卫生室绩效考核通知,负责制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补助资金具体分配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将补助资金下拨至村卫生室。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基层医疗机构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分配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资金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内,拨付了760个村卫生室70%的机构补助资金,拨付金额共计372.15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村卫生室进行村卫生室机构补助后,进一步保障了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了村医队伍建设,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不断发展。

五、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实施以来,大大提高了村级医疗机构的积极性,稳定了村医队伍,提升了村医服务水平,切实筑牢乡村医疗健康服务网底,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向前发展。

    附:2023年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村卫生室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64.15

372.15

65.97%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372.15

372.15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192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完成对全市768个村卫生室实行7000元/个(本级财政2500元/个)的政策性补助,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待遇长效机制,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2023年拨付760个村卫生室70%的补助。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待遇长效机制,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数量

≤768个

760个


质量指标

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发放率

100%

7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发放时间

11月

11月






成本指标

村卫生室政策性资金本级财政补助标准

2500元/个

372.15万元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稳定农村卫生队伍


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医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7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促进人口素质提高,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提升群众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意识,提高优生率,我市对符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共计14 项。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本年12月31日前,按240元/对补助标准为射洪市3500对符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开展绩效考核方式进行自评,在自评中先听取项目实施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对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开展情况汇报,随后查阅相关资料了解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是卫健部门制定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报财政部门和县级领导审批;二是待方案完成各级审批后,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填报资金使用审批表,在财政局相关股室及领导签批同意后,主管部门在预算一体化系统申报用款计划;三是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由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至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预计完成符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人员3500对,按240元/对(省级120元/对、本级120元/对)补助标准争取资金。

2.资金下达

项目资金下达69.38万元,其中:省级27.38万元,县级42万元。

3.资金使用。

向射洪市妇幼保健院拨付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资金共计69.38万元。资金按照专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好我市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射洪县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规定》《射洪县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按照文件规定,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同时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制定了《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资金实施方案》,射洪市妇幼保健院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向全市范围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项目资金预拨至项目实施单位射洪市妇幼保健院,次年进行考核结算,资金多退少补。

(二)项目管理及监管情况

我局督促市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并采取电话询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市为2911.5 对夫妇提供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拨付补助资金69.38万元,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我市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附: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射洪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9.38

69.38

10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27.38

27.38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42

42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免费婚检约3500对,按照240元/对(本级财政120元/对)的标准及时足额下拨补助经费,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全年实际完成免费婚检2911.5对,并按标准下拨补助经费,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任务数

≤3500对

2911.5对


质量指标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政策落实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检查及时性


成本指标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本级财政每对补助标准

120元/对

69.38万元

省级和本级共同承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符合婚前医学检查群众满意度

≥95%

≥95%


说明

无。

附件2-8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业务、技术培训和信息收集汇总、数据报送等工作。

2.根据《卫健委 财政部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制定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 卫健委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作为资金申报依据。

3.制定《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向2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按序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对各单位进行了考核。

4.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及资金安全原则,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绩效考核,结合项目实施单位服务人口、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省要求,我市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免疫规划,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以及新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等项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2%、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2%,持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持续降低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

该项目的申报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和方法

卫生健康局制定《2023年上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半年考核方案的通知》和《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开展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考核,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单位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资金使用核算等情况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助挂钩。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本级财政年初预算申报652.37万元,实际批复652.37万元。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省下达资金5764.92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52.37万元,合计6417.29万元,全部资金在11月前按序时拨付完毕。市卫生健康局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做好专账,做到专款专用,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用资金6417.29万元,使用率100%,结余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市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局规财股负责资金管理,局公卫指导中心负责组织,2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局业务股室制定《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和《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及市委常务会后,根据方案分批次制定资金拨付表进行资金拨付审签,最后根据拨付审签表将签审的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制定了《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通过现场技术指导,系统平台抽查、电话查访和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的专业培训对项目进行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项目监管情况

1.市卫生健康局对每项工作排出进度安排,每周小结、每月通报,严格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按要求贯彻落实。

2.2023年3月-4月,市卫生健康局公卫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督导工作,重点针对2022年绩效考核中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通过线上考核,线下指导的形式对档案清理工作、云平台使用工作、重点人群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并将全市25个项目单位公卫科长、信息管理员通知到公卫中心进行一对一指导培训。

3.2023年12月,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县级专家对25家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三级绩效指标值,我市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95%;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85%,全年完成96.01%;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95.2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94.9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指标≥80%,全年完成95.60%;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47816人,全年完成40631;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17390人,全年完成14317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70%,全年完成77.37%;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77%,全年完成89.56%;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10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80%,全年完成96.99%;地方病核心指标完成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100%;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100%;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任务完成率年度指标100%,其中宫颈癌全年完成124.32%,乳腺癌全年完成率124.18%。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持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可持续影响指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县域内慢病患者和老年人流动频繁,患者普遍年龄偏大,依从性不高,伴有基层信息交换脱节的情况,导致管理难度大大增加且规范管理率难以持续提高。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加强线下陪护、线上回访力度,适当开展惠民性引导活动,提高慢病和老年人规范管理率。        

 

附: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基层医疗机构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417.29

6417.29

10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5764.92

5764.92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652.37

652.37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上级要求,按照本级财政人均补助8.9元的标准,为全市73.3万常住人口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危险因素,有效预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通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居民满意度。

    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上级要求,按照本级财政人均补助8.9元的标准,为全市73.3万常住人口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危险因素,有效预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通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居民满意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人口数

73.3万人

73.3万人


质量指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94.95%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90%

≥96.99%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80%

78.33%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

10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85%

80.72%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90%

87.19%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90%

96.01%


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率

≥61%

64.30%


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0%

77.37%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2月

12月


成本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

8.9元/人.年

6417.29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全市常住人口满意度

≥90%

≥95%


说明

无。

 

 

 

 

 

 

 

 

 

 

 

 

 

 

 

附件2-9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专项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该项目的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指导和绩效评价,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业务管理,以及资金监管、拨付。

2.根据《中共射洪县委办公室 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洪县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细则〉等7个工作制度的通知》(射委办〔2015〕24 号),进行项目立项,并根据《射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工作方案》(射综治委〔2017〕3 号)资金申报。

3.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射洪市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负责办理购买监护人责任险和以奖代补经费发放。由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为在册管理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门诊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及社会心理服务项目工作实施。资金已按序时拨付完毕。

4.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及资金安全原则。依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项目绩效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广泛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组织管理、协调机制。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力度,遏制精神疾病负担上升趋势。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体系,提精神卫生工作队伍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由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实施,经卫健、公安、民政、综治部门的综合审核,合格人员通过“阳光审批平台”发放以奖代补资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卫健局和医保局共同审核,商业保险通过网上招标方式进行购买,对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向本级财政申报288万元,本级财政批复288万元。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计划申报资金288万元,市财政局批复数为288万元,全部由本级财政承担。

2.资金下达

该项目2023年财政批复资金数288万,全部按序时及时拨付。

3.资金使用

对项目资金加强管理,2023年使用下达资金288万元,使用率100%,结余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市精神卫生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拨付及时。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局规财股负责资金管理,局公卫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市精神卫生中心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射洪市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审,经公安、民政、综治部门的综合审核,符合条件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终审;通过现场技术指导,线下、线上的专业培训,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 服务项目内容

1.以奖代补资金发放。经卫健、公安、民政、综治部门的综合审核,2022年全市278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符合奖补条件,奖补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小计发放补助资金55.60万元。

2.购买患者人身意外险和监护人责任险。为887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100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保险,为887名监护人购买300元/人·年的监护人责任保险,小计购买保险资金35.48万元。

3.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经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核实,我市重型精神病人4960名,按350元/人的标准购买2023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小计安排资金173.60万元。

4.为在册在管的部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门诊口服药物治疗和住院补助。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为104例在册在管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门诊口服药物治疗,补助经费10.40万元,该项目与其他补助项目不重叠使用;对125例在册在管贫困患者享受医保报销、城乡医疗救助、残疾人康复补助等政策后,提供住院自付部分费用补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1033.6元,每人每年享受一次,不重复使用,补助经费12.92万元。小计安排资金23.32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三级绩效指标值,我市符合条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达到全覆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6%,并于2023年12底前执行完毕,达到全年的各项预期指标。

(二) 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患者监护人员履行监护管理责任的水平,降低特殊人群家庭负担,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患者家属满意度达93%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由本级财政负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和门诊治疗兜底未全部拨付。

(三)相关建议

建议本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的资金投入,扩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和住院补助的群众,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附:精神障碍患者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精神障碍患者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精神障碍患者专项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精神卫生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88

288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288

288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6月前对620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购买意外险及责任险,对200名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实施以奖代补。2023年11月30日前对4819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城乡居民医保,为250名符合条件重性精神患者提供免费门诊或住院治疗。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

    基层医疗机构与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共同负责部分为104例在册在管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门诊口服药物治疗补助,并提供康复指导,对125例在册在管中经济困难的住院治疗患者,提供住院自付部分费用补助,完成以奖代补符合条件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278人,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意外险人数887人,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险人数4819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人数

≤620人

887人


以奖代补符合条件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人数

≤300人

278人


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险人数

≤4819人

4960人


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意外险人数

≤620人

887人


提供免费药物治疗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数

≤250人

229人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各类保险购买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周期

1年

1年


成本指标

购买责任险标准

≤300元/人.年

≤300元/人.年


以奖代补标准

2000元/人

2000元/人


购买居民医疗保险标准

≥350元/人.年

350元/人


购买意外险标准

≤100元/人.年

≤100元/人.年


免费药物治疗补助标准

≤1400元/人.年

≤1000元/人.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


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10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优抚对象医药减免项目,是根据国家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优抚对象实行医药费补助。医疗补助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的医疗补助资金,各地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吸收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的医疗补助资金。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医疗补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下。为了体现该项补助公平合理,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主要用于减免其门诊医药费。

设立依据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413号令)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

补助资金按定额据实结算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413号令)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认真执行优抚对象医药费减免,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

2.本项目为据实结算项目,根据往年实施情况本年初预算计划在12月底前按照70元/人的标准完成对不大于3715名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的门诊医疗补助,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12月底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人员名单补助优抚对象3341名,补助金额23.387万元。

3.经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一是资料整理法。通过对相关表格和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二是访谈调查法。了解优抚对象对医疗补助方面的满意程度,以优抚对象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衡量医疗补助项目开展的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预算26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26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年初预算26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下达30万元,下达100%。

3.资金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优抚对象人员名单据实核算支出该项目资金23.387万元,执行率89.95%。该项目补助人员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来源安全、准确,支付标准定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办法为,市卫健局根据市退役事务管理局提供的优抚对象(老复、三属、病退三类人员)名单,按照70元/人的标准进行制表核算,然后由市卫健局相关股室及领导审签,再由财政局归口股室及相关领导审签,最后由市卫健局按审签表上的明细将补助资金拨到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执行优抚对象医药费减免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专项资金是落实优抚政策的重要保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优抚对象。我局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使用有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三)项目监管情况

卫健局要求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员名单,按照定额标准,对其门诊医疗费落实补助,并不定期抽查医疗机构执行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局于本年5月按70元/人的标准,按优抚对象所在辖区,向各医疗机构拨付补助23.387万元,覆盖对象人数3341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优抚对象进行医疗补助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优抚对象的生活关注,有效地保障了优抚对象吃药看病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提供给优抚对象生活上的帮助。实现医疗补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医疗机构相配合,落实优抚对象医疗政策,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稳定了退伍军人队伍,也就稳定了各行各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优抚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制定和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优惠政策,建立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涉及人员广,人员类别多样,预算年度内人员变化大,预算编制难度大。

二是根据实施该项目的医疗机构反馈信息,有的人员身患慢病一年门诊费用较高,但人均补助额太低。补助对象请求提高人均补助标准。

(三)相关建议

建议适当提升人均补助标准,以确保优抚对象(老复、三属、病退三类人员)门诊就医质量。

 

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基层医疗机构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6

23.387

89.95%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26

23.387

89.9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7月31日前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人员情况,按照70元/人/年的标准完成的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门诊医疗补助拨付,保障优抚对象医疗权益,降低医疗费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年5月17日完成对3341名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的门诊医疗补助资金拨付,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逐步提高了优抚对象满意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门诊医疗补助人数

≤3715人

3341人

按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人员明细据实核算

质量指标

符合优抚对象覆盖率

100%

≥98%


时效指标

补助下拨完成时间

≤7月

5月


成本指标

人均门诊医疗补助

70元/人

23.387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补助,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85%

≥90%


说明

无。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目录

 

公开时间:20249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3

第四部分 附件……………………………………………………………………29

第五部分 附表……………………………………………………………………10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09

二、收入决算表………………………………………………………………109

三、支出决算表………………………………………………………………109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0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0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0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10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0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09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09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9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0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督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5.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8.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乡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市计划生育协会。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射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增强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构设置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级预算单位3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9

纳入射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2.射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射洪市人民医院

5.射洪市中医院

6.射洪市妇幼保健院

7.射洪市红十字医院(射洪市武安中心卫生院

8.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射洪市大榆中心卫生院)

9.射洪市文升镇卫生院

10.射洪市广兴镇卫生院

11.射洪市金华中心卫生院

12.射洪市香山镇卫生院

13.射洪市沱牌中心卫生院

14.射洪市明星镇卫生院

15.射洪市瞿河镇卫生院

16.射洪市青岗中心卫生院

17.射洪市太乙中心卫生院

18.射洪市涪西镇卫生院

19.射洪市金家中心卫生院

20.射洪市洋溪中心卫生院

21.射洪市官升镇卫生院

22.射洪市仁和中心卫生院

23.射洪市曹碑镇卫生院

24.射洪市天仙中心卫生院

25.射洪市东岳镇卫生院

26.射洪市复兴中心卫生院

27.射洪市潼射镇卫生院

28.射洪市太和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慢性病医院)

29.射洪市太和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射洪市太和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1.射洪市康复保健医院(射洪市平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6205.39万元。与2022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34.19万元,增长5.6%。主要变动原因是医疗业务量较上年有所增长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本年收入合计14648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10.22万元,占2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15752.97万元,占7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22.99万元,占0.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本年支出合计1560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32.89万元,占84%;项目支出24905.37万元,占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010.22万元。与2022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06.3万元,下降6.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财政新冠疫情防控投入较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1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与2022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06.3万元,下降6.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财政新冠疫情防控投入较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10.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4万元,占0.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62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29333.79万元,占97.7%;住房保障支出235.47万元,占0.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010.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49.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 出决算为6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伤残抚恤( 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61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6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8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 )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支出决算为41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支出决算为116.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决算为30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决算为382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决算为138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决算为16.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机构(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641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520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决算为75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决算为84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支出决算为5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决算为274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96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10.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23.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决算为48.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57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3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1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4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17万元,完成预算98%较上年度减少1.85万元,下降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27万元,占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万元,占1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22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7万元完成预算9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减少4.85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转运隔离人员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12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4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应急、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农村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万元,完成预算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增加3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本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市及市级以上)和其他市、县来客符合接待对象检查指导、创建工作验收、出席会议、执行任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及开展业务活动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636人次,共计支出5.9万元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内容包括局本级支出中医药事业发展交流、创建基层中医药示范县交流学习、四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指导中心现场技术指导、县域次中心建设交流学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接待工作、省卫委调研“健康四川示范县”创建工作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29人次用餐费3.62万元疾控中心列支免疫规划门诊建设评估工作、各区(县)专家开展疫苗抽样调查工作、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现场督导工作、遂宁市疾控中心及各区(县)专家到我市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工作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90人次用餐费2.09万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大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卫健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交流、卫健执法中的重难点工作研讨、遂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射洪市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调研督导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7人次用餐费0.1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8万元,比2022减少36.63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一是自然减员(退休)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2年机关运行维修维护费纳入;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4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5.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5.5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医疗设备、办公家具、用具、物资及相关后勤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8.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6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61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急诊急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7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计划生育服务、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2023年村卫生政策性补助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计划生育服务、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18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10个项目属于部门项目,由部门决算公开,8个项目属于局机关本级项目,由局机关本级决算公开)其中,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分,绩效自评综述:实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反映其它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反映其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其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的县医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 妇幼保健医院(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 应急救治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1.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2.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9个(包括射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射洪市人民医院射洪市中医院射洪市妇幼保健院、射洪市红十字医院(射洪市武安中心卫生院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射洪市大榆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文升镇卫生院射洪市广兴镇卫生院射洪市金华中心卫生院射洪市香山镇卫生院射洪市沱牌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明星镇卫生院射洪市瞿河镇卫生院射洪市青岗中心卫生院射洪市太乙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涪西镇卫生院射洪市金家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洋溪中心卫生院射洪市官升镇卫生院射洪市仁和中心卫生院射洪市曹碑镇卫生院射洪市天仙中心卫生院射洪市东岳镇卫生院射洪市复兴中心卫生院射洪市太和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慢性病医院)射洪市太和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太和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康复保健医院(射洪市平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射洪市潼射镇卫生院)。

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督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5.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8.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乡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市计划生育协会。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射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增强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年末,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年末实有人员3957人,含行政人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313人,经费自理人员260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收入决算数为14648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10.22万元,20.5%;事业收入115752.97万元,79%;其他收入722.99万元,0.5%

支出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支出决算数为1560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32.89万元,84%;项目支出24905.37万元,16%。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年末收支结余-9538.27万元,其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9705.4万元,结余分配事业单位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16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3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健康射洪”着眼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和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强弱项补短板、抓重点创亮点,各项工作圆满完成。(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扩增至270个,实现“健康档案云平台”全覆盖,档案动态使用率和服务质量再上台阶,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8.4%,各项服务管理率处于全市前列,顺利通过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市人民医院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首批“健康中国中风识别行动”试点单位。(2)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做好新冠病毒、流感、支原体肺炎等流行性疾病的监测和防治;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指标位居遂宁市前列,防治成效明显,市卫健局防艾禁毒工作被新华网关注报道;本级财政补助资金204万元开展适龄女学生HPV疫苗免疫补助,未出现严重异常反应,深受群众欢迎。(3)普惠托育工作。投资100万元完成九幼省级普惠托育项目,受到省市民生绩效督查肯定;承办四川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活动,培训婴幼儿保育员500名;新建遂宁市首个社区婴幼儿照护驿站,全市托育托位达2555个,超目标任务355个,实现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个。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各级资金500万元,对复兴、城东、涪西镇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进行升级,建成医养结合机构7家总床位达1529张;积极开展“健康敲门”行动,上门为失能老人开展健康服务1.4万余人次;深入村社区、敬老院开展老年防诈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营造爱老敬老浓厚氛围。(4)急诊急救工作。市人民医院建成全省县级医院第一家中国县域急诊急救大平台,利用5G技术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在城区及经开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安装15台AED,为群众提供急救需求服务。(5)基层妇幼工作。持续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新增达标机构1个,累积达标机构占90%,基层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全面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完成率均超省下达目标24%以上。

2.预算管理情况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原则,优化支出保障序列,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人员经费编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3.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结合部门实际,加强督导检查,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明确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4.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相关规定,我要求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从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方面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对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1680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074.55万元,固定资产56749.98万元,在建工程38882.08万元,无形资产1672.78万元,其他资产665.81万元。

5.采购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印发《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细化采购管理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采购执行管理,把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作为采购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二是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知识学习增强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核心要点以及采购执行流程中须注意的关键要素,提高采购管理相关人员能力素质。三是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常态化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检查,通过以查促改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管。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185.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9.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9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0 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0 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我部门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编制的要求开展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过程中坚持收支平衡原则、重点突出全面细化原则,制定绩效目标具体可衡量、可实现,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符合项目库管理要求,保证了预算编制合理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置可量化的指标。本年所有项目设置数量指标共42个,其中4个未达到预期值。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

通过年终决算与绩效目标申报差异分析,查找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编制中存在的不足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提高下一年预算申报的科学性、准确性。

2.自评公开情况。按照决算公开有关要求,我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3.整改反馈情况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并预算挂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自评得分84分。全年基本支出保障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重点履职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和预期经济效果,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保障日益完善,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二)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有待强化。对绩效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仍停留在表面,缺少对项目绩效指标的研究,对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有待加强。

2.预算编制水平不高。主要体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编制水平不高,对全年业务工作量预计不足,与年初预算出现偏差,对预算的约束性认识不到位,非财政拨款预算调整金额较大,导致预算编制准确性不高。

3.绩效评价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导、业务股室、财务人员需加强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提高。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审核。建立资金执行单位审核、主管部门预算审核、主管部门绩效审核的三级审核体系,确保绩效目标编制、预算绩效监控及预算绩效评价的内容完整、准确。

2.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持续高度重视预算执行情况,把预算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并要求各单位逐项制定改进措施,加快执行进度。

3.多形式举办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加大绩效管理公开和宣传。


附件1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名称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实际执行(万元)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基本支出一:人员类经费支出

保障部门本级及下属2个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629.55

4629.55

 

11116.73

11116.73

 

基本支出二:公用经费支出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1209.11

1209.11

 

1490.99

1490.99

 

项目支出一: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1.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险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开展职业病监测,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652.37

652.37

 

6417.29

6417.29

 

项目支出二:保证精神卫生工作顺利推进

1.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完成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随访管理;2.对符合标准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以奖代补并购买意外险;购买城乡居民医保。

288

288

 

288

288

 

项目支出三: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维持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20

20

 

18

18

 

项目支出四:保障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进

破除药养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取消药品加成。

510

510

 

295.4

295.4

 

项目支出五: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并给予一定补偿,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380

380

 

964.88

964.88

 

项目支出六:艾滋病防治

艾滋病免费检测试剂的购买,宣传教育、保障三线办运行及人员培训

100

100

 

335.16

335.16

 

项目支出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对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门诊医疗给予70元/人的补助

26

26

 

23.39

23.39

 

项目支出八:保障计划生育家庭补助资金的顺利拨付

1.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困难;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3.完成农村未成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

537.85

537.85

 

2890.1

2890.1

 

项目支出九:保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工作的顺利开展

1.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慰问金;2.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城乡居民医保;3.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

167.11

167.11

 

100.86

100.86

 

项目支出十: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

对全县符合规定的村卫生室进行平均7000元/个(本级财政2500元/个)的政策性补助,进一步保障村卫生室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村医队伍建设

192

192

 

372.15

372.15

 

项目支出十一:保障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顺利开展

完成3500对夫妇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2

42

 

69.38

69.38

 

项目支出十二:保障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开展

进一步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为2万余从业人员进行免费体检。

100

100

 

0

0

 

项目支出十三: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照护工作的开展

建立一个县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立1个婴幼儿照护驿站;基本完成托位数2200个;建立首届婴幼儿照护专家库,开展培训、督导。进一步实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提高社会满意度。

50

50

 

100

100

 

项目十四:保障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继续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免疫,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疫苗免疫规划率达到95%以上,开展麻疹、AFP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加强AEFI监测,所有指标均达到方案要求,对全市各免疫规划门诊开展督导、培训会议等,做好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证查验。

1

1

 

260.39

260.39

 

上年结转资金

1.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提高医养服务能力;2.重大传染病防

125.14

125.14

 

100

100

 

其他上级转移及本级追加项目资金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3.疫情防控;4.中医药发展;5.省级卫生健康专项;6.重大传染病防

 

 

 

5167.5

5167.5

 

金额合计

9030.13

9030.13

0

30010.22

30010.22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目标1:完成结转结余资金拨付

目标2: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慰问按上级规定及时拨付,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及意外险;

目标3: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12个指标达到省、市要求;

目标4: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药品采购目录与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占比达标

目标5:完成本年度病媒生物防治、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各项爱卫工作;

目标6:完成中医药各项工作;

目标7:继续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破除药养医,实行药品零加成;

目标8:完成本年度艾滋病防治 、免费婚检孕检、重大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目标9:继续推进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目标10: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摸清全市范围内职业卫生相关生产企业的本底并对涉及危害因素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快检;

目标11:为特殊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提供一定的补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以奖代补及意外险购买、居民医保购买及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目标12:完成地方病、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成本年免疫规划任务

目标13:保障工作人员经费全部拨付,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做好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继续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率达到95%以上,开展麻疹、AFP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加强AEFI监测,所有指标均达到方案要求,对全市各免疫规划门诊开展督导、培训会议等,做好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证查验。

1:完成结转结余资金拨付

2: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慰问按上级规定及时拨付,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及意外险;

3: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12个指标达到省、市要求;

4: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药品采购目录与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占比达标

5:完成本年度病媒生物防治、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各项爱卫工作;

6:完成中医药各项工作;

7:继续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破除药养医,实行药品零加成;

8:完成本年度艾滋病防治 、免费婚检孕检、重大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9:继续推进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10: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摸清全市范围内职业卫生相关生产企业的本底并对涉及危害因素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快检;

11:为特殊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提供一定的补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以奖代补及意外险购买、居民医保购买及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2:完成地方病、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成本年免疫规划任务

13:保障工作人员经费全部拨付,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做好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继续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率达到95%以上,开展麻疹、AFP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加强AEFI监测,所有指标均达到方案要求,对全市各免疫规划门诊开展督导、培训会议等,做好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证查验。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次

60次

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人数

≥73.3万人

≥73.3万人

质量指标

部门预算执行完成进度

≥95%

93.18%

固定资产利用率

≥85%

90%

年中监控取消额度及年末结余注销额度 不超过年初预算

≤10%

6.82%

三公经费变动率

≤20%

0

项目绩效完成偏离度

≤20%

15%

预算编制准确性

≥95%

≥95%

政府采购执行率

≥90%

100%

足额保障率

100%

93.18%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2023年

2023年

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支出

4629.55万元

11116.73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

1209.11万元

1490.99万元

项目经费支出

3066.33万元

17402.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增强群众健康意识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广大群众满意度

≥80%

≥90%

职工满意度

≥95%

≥95%

 

 


附件2-1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主要用于我市心理服务体系阵地建设、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心理服务健康培训专业人员等。

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对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市开展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印刷宣传资料,营造浓厚心理服务氛围;对精神专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开展心理服务健康培训。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心理服务网络。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资料的整理,通过对相关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了解对象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及开展的效果。

通过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年初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的阵地建设、人才培训及中心正常运转等,财政批复预算数20万元,实施过程中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核减10%,执行18万元。

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年初预算20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下达18万元,下达率90%。

3.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按照方案要求已执行完毕,执行率100%。资金按照专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制定了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科室实施,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由业务科室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制定本年资金实施方案,然后根据方案按程序签审资金拨付表,最后主管部门根据方案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使用有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由射洪市卫健局进行监督,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度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扩建,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资料3万余份,培训精神专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精防人员等专业人员100余名。

项目效益情况

建立完善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了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增强了群众心理健康意识,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考核质量有待提高。

)相关建议

1.为确保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的正常业务开展,建议本级财政将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2.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制度,提高心理服务专业水平。

 

附: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0

18

9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20

18

9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度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投资20万元,逐步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心理服务能力,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发展。

    2023年度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扩建,心理服务健康知识宣传资料3万余份,培训精神专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精防人员、心理辅导员等专业人员100余名,根据财政要求压减经费2万元,时间完成项目支出18万元。逐步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心理服务能力,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4场

17场

 

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建设

1个

1个

 

培训专业人员数

≥20人

100人

 

质量指标

阵地建设验收合格率

100%

100%

 

群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10%

20%

 

时效指标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按期完成

1年

1年

 

成本指标

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1万元/场

2.5万元

财政压减2万元

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阵地建设经费

14万元/个

13.5万元

培训专业人员数

≤1000元/人

2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接受心理服务治理人次

≥2万人次

≥2万人次

 

健康宣传受益人次

≥20万人次

≥20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广大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2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艾滋病防治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将中央资金318.16万元,本级财政100万元,根据工作需求分解至各个项目执行单位,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56号)、《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3〕90号)和《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3〕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资金用于检测试剂购买、丙肝监测哨点、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干预、卖淫嫖娼专项打击、高危干预、感染者随访管理、抗病毒治疗管理等项目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培训专业人员数≥2人

大型宣传教育活动≥1场

检测人次数≥12.5万人次

艾滋病宣传资料≥3万份

孕产妇孕早期检测率≥85%

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率≥90%

艾滋病母婴传播≤4%

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25%

符合治疗标准本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90%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早期服药率≥90%

完成时间≤12月

大型宣传教育活动≤2万元/场

宣传资料≤1元/张

人员培训(200人次)≤50元/人次

艾滋病检测费6元/人次

控制艾滋病传染率

提高艾滋病检测率

艾滋病患者满意度≥90%

申报内容是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根据实施方案项目指标进行,对项目执行单位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后进行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本级财政申报预算10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100万元,中央转移资金318.16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艾滋病项目经费预算数418.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8.16万元、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2.资金下达

该项目实际下达资金335.16万元,下达率80.15%:其中中央资金318.16万元,下达100%,本级资金下达17万元,下达率17%。项目执行全部完成。

3.资金使用

该项目下拨资金335.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8.16万元全部执行,执行率100%;本级财政资金下拨17万元,执行率17%。中财执行率好,本级财政资金执行率亟待加强。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省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56号)、《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3〕90号)和《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类计划资金,并交由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按照要求及时填报项目进度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根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项目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年培训专业人员数100人,支出经费1万余元;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10场次,支出经费2万余元;艾滋病免费检测385735人次,支出经费65.59万余元;印制发放艾滋病宣传资料3万余份,租用宣传屏1个,合作新闻媒体1个,支出宣传经费13万余元;孕产妇孕早期检测率99%,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率97.46%,艾滋病母婴传播率0,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52.66%,符合治疗标准本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97.6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早期服药率100%,项目各项目标任务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艾滋病传染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检测率逐步提高,得到社会及艾滋病患者的认可,艾滋病患者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所涉项目均已完成,项目指标排位位于遂宁前列,综合指标位于遂宁第一。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大多用于检测试剂采购,其他项目开展(如贫困患者检测)由医院补贴,医院方面收支难以为继。

(三)相关建议

贫困患者检查一直是由医院给予补贴,建议本级经费增加贫困艾滋病患者检测费用补助,保证艾滋病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附:2023年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2023年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艾滋病防治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卫健局/疾控中心/妇保院/人民医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418.16

335.16

80.15%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318.16

318.16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100

17

17%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度继续推进三线管理办公室运行,计划检测艾滋病125000人次,完成艾滋病防治相关培训200人次,在艾滋病防治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及户外LED进行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

    全年累计完成艾滋病385735人次检测,累计召开例会12次,专题会4次;开展三线联合督导2次、单线督导2次,专项问题督导1次;培训会10次,针对乡镇、基层网格工作人员培训2次,针对青年干部培训2次、针对民兵培训会2次;针对青少年培训4次;通过新闻媒体,医院、学校、集市等户内外LED进行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年初在客运站开展岁末年初返乡农民工“禁毒防艾”宣传活动,年中在职业中学开展了以“校园青春防艾,疾控与你同行”为主题的防艾宣传“进校园”活动,年末又深入各大中小学、职业学校、锂电学院开展系列“校园青春防艾”讲座活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危干预活动

12次

12次

 

新网媒体宣传

1个

1个

 

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1场

1场

 

人员培训

≥200人次

300余人次

 

艾滋病检测人次数

≥125000人次

385735人次

 

三线管理办公室

3个

3个

 

户外LED广告宣传

1个

1个

 

质量指标

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覆盖率

≥90%

97.46%

 

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病毒治理覆盖率

≥90%

97.64%

 

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

≥25%

52.66%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

2023年

 

成本指标

高危干预活动(每次)

≤2500元/次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新闻媒体宣传

≤6万元/个

8万元

 

大型宣传活动

≤2万元/场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人均培训费用

≤50元/人.次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艾滋病检测试剂成本

≤6元/人.次

9万元

 

三线办公经费

≤4万元/个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户外LED宣传

≤1万元/个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相关知识知晓率

≥10%

知晓率高

 

宣传受众人次

≥30万人次

≥50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广大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3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从业人员体检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2023年我市为33498余从业人员免费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为检查对象提供体格检查、数字化摄影(DR)、大便常规、霍乱弧菌培养、志贺氏菌和沙门氏菌培养及鉴定、谷氨酰基转移酶、甲肝IgM检查、戊肝IgM检查等8项预防性健康检查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计划对33498余名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达到95%以上;满意度达95%以上,从而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一是资料整理法。通过对项目实施医院相关表格和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二是访谈调查法。了解从业人员对免费健康体检的满意程度,以从业人员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衡量项目开展的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预算10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100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年初预算100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下达0万元,下达0%。

3.资金使用

该项目本级预算资金100万元,计划资金暂未下达,全年执行资金0万,预算执行率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待资金下达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处理账务,规范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指定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沱牌中心卫生院为我市2023年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定点单位。由疾控股根据预算制定本年资金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审签程序从市卫健局到市财政局再到市政府进行审签,然后根据方案分批次制定资金拨付表进行资金拨付审签,最后根据拨付审签表将审签的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因财政资金实行下一年度结算上年度,故2023年度暂未拨付至各项目执行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后续财政资金拨付后,我局将对项目执行情况按照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根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项目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我市从业人员体检33498人次,预计拨付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达到95%以上;满意度达95%以上,从而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

、项目绩效情况

(一)评价结论

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对6850名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各项指标均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2023年从业人员多达33498余人,每年均进行从业人员体检,按照遂宁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3版)核算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必要项目,二级乙等以下医疗机构(最低)等级收费标准为159.5元/人次。按照补助测算人均单次费用不足30元,补助经费过低,医院收支难以为继。

(三)相关建议

建议提高从业人员体检本级财政补助经费,每年根据从业人员体检数量足额足量拨付资金。

 

附:2023年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城东、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沱牌中心卫生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0

0

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100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6850余名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投入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通过进一步规范全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体检控制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本年对3498名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有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提高全健康水平,受检从业人员满意度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从业人员免费体检人数

≥6850人

33498

 

质量指标

体检结果准确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年

1年

 

成本指标

按照一甲医疗机构体检收费标准

≤146元/人

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体检控制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从业人员满意度

≥95%

100%

 

说明

无。

附件2-4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健康政策,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保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施。

我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均为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医改要求于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根据《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1号), 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部门按核定取消药品加成额的20%足额给予专项补助。级财政在省和市(州)补助的基础上,承担20%财政补助额的“兜底”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医改精神,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由此减少的收入,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给予弥补。2023年我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为688.4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3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48.09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在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完善现代医院运行新机制,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具体目标如下:

1.数量指标:公立医院药品同期销售额不超过17000万元;

2.质量指标:公立医院取消药品零加成覆盖率100%;

3.时效指标: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付周期1年;

4.成本指标:西药每1万元销售额补助金额不超过300元;

5.社会效益指标:着重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6.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人口超过73.3万人;

7.满意度指标:全市群众满意度90%以上,公立医院满

意度95%以上。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一是资料整理法。通过对相关表格和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二是访谈调查法。了解患者的满意程度,以患者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衡量项目开展的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本级财政预算51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510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178.43万元,财政下达178.43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3年各级财政共投入688.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34万元、省级资金148.09万元,本级资金510万元,用于支持射洪市开展取消药品加成工作。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单位18.43万,其中中央资金下达30.34万元,下达100%,省级资金下达148.09万元,下达100%,本级财政资金下达0万元,下达0

3.资金使用

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减少的药品收入、医院能力提升、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的发展项目,资金管理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好我市项目资金监督,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项目单位在医联体建设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同时对本院资金使用拨付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局按照目标任务情况制定方案分配资金,报财政局审批后交由市政府分管市长同意,待领导审签完毕后,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情况开展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资金支付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37号)和《关于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28号)精神,射洪市有3家市级公立医院同步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

2.质量指标。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了基层服务能力,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分级诊疗夯实了基础,政府办医的公益性进一步凸显,激发了县乡医疗机构的活力,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公立医院和保健院建立了新的科学补偿机制,均实行药品和耗材的零差率销售。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付费方式改革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强化了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扩大了医保监控范围和监控重点,细化监控指标,加大了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接诊患者的数量历年增长的同时,患者的意见建议却在不断减少,患者综合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加大该项目资金投入,使该项目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评,射洪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顺利,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无未完成的项目。但是参照去年同期数据和今年医疗收入情况计算,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不足。

(三)相关建议

为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按照据实据效的分配原则,建议追加缺额部分资金。 

 

附: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88.43

178.43

25.92%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178.43

178.43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510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市3家公立医院继续全部取消药品加成,100%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2023年11月30日前及时足额完成对三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510万元,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加价销售,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补助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差机制。

    全市3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补助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差机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立医院药品同期销售额

≤17000万元

18833.84万元

 

质量指标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零加成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付周期

1年

1年

 

成本指标

西药每1万元销售额补助金额

≤300元

178.43万元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着重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人口

≥73.3万人

≥73.3万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立医院满意度

≥95%

≥95%

 

全市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5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基本药物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各级财政下达我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共1412.6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88.96万元、省补助资金175.92万元(川财社[2022]153号),中央补助资金67.75万元(川财社[2023]70号),本级财政补助资金380万元(射财发〔2023〕5号)。其中:基层医疗机构补助资金982.73万元(中央补助资金426.8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75.92万元、本级财政补助资金380万元),村卫生室补助资金429.9万元(中央补助资金429.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我市已完成总体绩效目标,对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对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进行分析;二是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包括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三是若偏离绩效目标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下一步改进措施;四是对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和应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本级财政预算380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380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共982.7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26.8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75.9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80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共429.9万元,均为中央补助资金。

2.资金下达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下达602.73万元,下达61.33%,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下达429.9万元,下达100%。

3.资金使用

下达资金用于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降低基本药物费用,减轻病人基本药物开支,减轻病人家庭负担,保障群众看得起病,更好助力全民健康工程。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相关资金文件下发后,由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和射洪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再由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股室对各单位资金分配情况进行核算,报市财政局核实审批,相关领导审签完毕后,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将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资金支付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已完成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共计602.73万元拨付。其中中央补助426.8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75.92万元。

已完成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中央补助429.9万元拨付。

2.时效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补助在2023年4月完成543.18万元拨付,2023年11月完成剩余费用结算,支付补助资金59.55万元。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在2023年4月完成421.7万元拨付,2023年11月完成剩余费用结算,支付补助金8.2万元。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基本药物补助后,降低基本药物费用,减轻病人基本药物开支,减轻病人家庭负担,保障群众看得起病,更好助力全民健康工程。

2.可持续影响

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基本药物补助后,降低基本药物购买成本,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同时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让基本药物补助得到可持续性进行。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基本药物补助后,保证了基层医疗机构因实施基药制度的收支补差,减轻了看病群众看病负担,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获得了对应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降低了基本药物费用,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让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实质性缓解,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有助于推动全民健康工程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评,2023年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本级配套补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部分医疗机构运转吃力。

(三)相关建议

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股室,将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相关措施,加快资金审批流程,使资金能及时拨付,机构有效运转。

 

附: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412.63

964.88

68.3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1032.63

964.88

93%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380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2023年11月30日前确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足额及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就医负担。

    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按服务人口数补助占总额比例

20%

20%

 

按基本药物销售额补助占总额比例

70%

70%

 

按考核得分补助占总额比例

10%

10%

 

质量指标

基本药物使用占比

≥80%

≥80%

 

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考核时间

≤10月

≤10月

 

成本指标

按服务人口数补助金额

76万元

192.976万元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按基本药物销售额补助金额

266万元

675.416万元

按考核得分补助金额

38万元

96.488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运转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度

≥95%

≥90%

 

广大群众满意度

≥85%

≥90%

 

说明

无。

 

 

 

 

 

 

 

 

 

 

 

 

 

 

 

附件2-6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保障村卫生室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根据射洪县财政局印发的《预算编制及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射财发﹝2016﹞68号)规定,制定了我市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村卫生室补助资金实行管理、拨付和监督。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在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校验的村卫生室数量,按7000元/个.年的补助标准拨付村卫生室机构补助资金。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对该项目采取收集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组织各医疗机构自行开展自评工作,收集各机构自评情况,后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相关资料,实地了解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12﹞170号)文件精神,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7000元/个.年,其中:省级承担4500元/个.年、县级承担2500元/个.年。一是卫健部门制定村卫生室机构补助实施方案,报财政部门和县级领导审批;二是待方案完成各级审批后,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填报资金使用审批表,在财政局相关股室及领导签批同意后,主管部门在大平台上申报用款计划;三是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直接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用款单位。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照省级承担4500元/个.年、县级承担2500元/个.年的标准,省级资金安排372.15万元,县级财政匹配192万元。

2.资金下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5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70号)、《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3〕5号),下达我市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资金564.15万元,其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72.15万元、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未拨付。

3.资金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按7000元/个.年的标准,对核准有效的760个村卫生室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应拨付531.495万元,实际拨付372.15万元。根据村卫生室机构补助实施方案要求,主管部门对核定有效的村卫生室个数按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村卫生室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然后由基层医疗机构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补助资金具体分配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将补助资金下拨至村卫生室。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好我市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射洪县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规定》《射洪县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按照文件规定,在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同时对基层医疗机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制定《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主管部门对核定有效的村卫生室个数按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村卫生室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对村卫生室补助原则和主管部门对村卫生室绩效考核通知,负责制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补助资金具体分配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将补助资金下拨至村卫生室。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基层医疗机构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分配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资金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内,拨付了760个村卫生室70%的机构补助资金,拨付金额共计372.15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村卫生室进行村卫生室机构补助后,进一步保障了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强了村医队伍建设,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不断发展。

五、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机构补助项目实施以来,大大提高了村级医疗机构的积极性,稳定了村医队伍,提升了村医服务水平,切实筑牢乡村医疗健康服务网底,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向前发展。

    附:2023年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村卫生室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64.15

372.15

65.97%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372.15

372.15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192

0

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完成对全市768个村卫生室实行7000元/个(本级财政2500元/个)的政策性补助,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待遇长效机制,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2023年拨付760个村卫生室70%的补助。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待遇长效机制,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数量

≤768个

760个

 

质量指标

村卫生室政策性补助发放率

100%

70%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发放时间

11月

11月

 

 

 

 

 

成本指标

村卫生室政策性资金本级财政补助标准

2500元/个

372.15万元

项目已完成,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稳定农村卫生队伍

 

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医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7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促进人口素质提高,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提升群众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意识,提高优生率,我市对符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共计14 项。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本年12月31日前,按240元/对补助标准为射洪市3500对符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开展绩效考核方式进行自评,在自评中先听取项目实施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对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开展情况汇报,随后查阅相关资料了解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是卫健部门制定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报财政部门和县级领导审批;二是待方案完成各级审批后,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填报资金使用审批表,在财政局相关股室及领导签批同意后,主管部门在预算一体化系统申报用款计划;三是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由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至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预计完成符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人员3500对,按240元/对(省级120元/对、本级120元/对)补助标准争取资金。

2.资金下达

项目资金下达69.38万元,其中:省级27.38万元,县级42万元。

3.资金使用。

向射洪市妇幼保健院拨付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资金共计69.38万元。资金按照专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好我市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射洪县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规定》《射洪县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按照文件规定,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资金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同时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制定了《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资金实施方案》,射洪市妇幼保健院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向全市范围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项目资金预拨至项目实施单位射洪市妇幼保健院,次年进行考核结算,资金多退少补。

(二)项目管理及监管情况

我局督促市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并采取电话询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市为2911.5 对夫妇提供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拨付补助资金69.38万元,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我市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附: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射洪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9.38

69.38

10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27.38

27.38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42

42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免费婚检约3500对,按照240元/对(本级财政120元/对)的标准及时足额下拨补助经费,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全年实际完成免费婚检2911.5对,并按标准下拨补助经费,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任务数

≤3500对

2911.5对

 

质量指标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政策落实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检查及时性

 

成本指标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本级财政每对补助标准

120元/对

69.38万元

省级和本级共同承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符合婚前医学检查群众满意度

≥95%

≥95%

 

说明

无。

附件2-8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业务、技术培训和信息收集汇总、数据报送等工作。

2.根据《卫健委 财政部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制定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 卫健委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作为资金申报依据。

3.制定《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向2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按序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对各单位进行了考核。

4.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及资金安全原则,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绩效考核,结合项目实施单位服务人口、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省要求,我市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免疫规划,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以及新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等项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2%、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2%,持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持续降低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

该项目的申报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和方法

卫生健康局制定《2023年上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半年考核方案的通知》和《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开展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考核,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单位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资金使用核算等情况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助挂钩。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本级财政年初预算申报652.37万元,实际批复652.37万元。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省下达资金5764.92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52.37万元,合计6417.29万元,全部资金在11月前按序时拨付完毕。市卫生健康局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做好专账,做到专款专用,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用资金6417.29万元,使用率100%,结余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市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局规财股负责资金管理,局公卫指导中心负责组织,2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局业务股室制定《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和《射洪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及市委常务会后,根据方案分批次制定资金拨付表进行资金拨付审签,最后根据拨付审签表将签审的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制定了《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通过现场技术指导,系统平台抽查、电话查访和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的专业培训对项目进行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项目监管情况

1.市卫生健康局对每项工作排出进度安排,每周小结、每月通报,严格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按要求贯彻落实。

2.2023年3月-4月,市卫生健康局公卫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督导工作,重点针对2022年绩效考核中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通过线上考核,线下指导的形式对档案清理工作、云平台使用工作、重点人群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并将全市25个项目单位公卫科长、信息管理员通知到公卫中心进行一对一指导培训。

3.2023年12月,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县级专家对25家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三级绩效指标值,我市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95%;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85%,全年完成96.01%;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95.2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94.9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指标≥80%,全年完成95.60%;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47816人,全年完成40631;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17390人,全年完成14317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70%,全年完成77.37%;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77%,全年完成89.56%;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10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度指标≥80%,全年完成96.99%;地方病核心指标完成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100%;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年度指标≥90%,全年完成100%;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任务完成率年度指标100%,其中宫颈癌全年完成124.32%,乳腺癌全年完成率124.18%。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持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可持续影响指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县域内慢病患者和老年人流动频繁,患者普遍年龄偏大,依从性不高,伴有基层信息交换脱节的情况,导致管理难度大大增加且规范管理率难以持续提高。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加强线下陪护、线上回访力度,适当开展惠民性引导活动,提高慢病和老年人规范管理率。        

 

附: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基层医疗机构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417.29

6417.29

100%

(万元)

其中:中央、省补助

5764.92

5764.92

100%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652.37

652.37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上级要求,按照本级财政人均补助8.9元的标准,为全市73.3万常住人口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危险因素,有效预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通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居民满意度。

    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上级要求,按照本级财政人均补助8.9元的标准,为全市73.3万常住人口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危险因素,有效预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通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居民满意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人口数

73.3万人

73.3万人

 

质量指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94.95%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90%

≥96.99%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80%

78.33%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

10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85%

80.72%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90%

87.19%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90%

96.01%

 

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率

≥61%

64.30%

 

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0%

77.37%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2月

12月

 

成本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

8.9元/人.年

6417.29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全市常住人口满意度

≥90%

≥95%

 

说明

无。

 

 

 

 

 

 

 

 

 

 

 

 

 

 

 

附件2-9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专项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该项目的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指导和绩效评价,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业务管理,以及资金监管、拨付。

2.根据《中共射洪县委办公室 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洪县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细则〉等7个工作制度的通知》(射委办〔2015〕24 号),进行项目立项,并根据《射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工作方案》(射综治委〔2017〕3 号)资金申报。

3.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射洪市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负责办理购买监护人责任险和以奖代补经费发放。由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为在册管理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门诊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及社会心理服务项目工作实施。资金已按序时拨付完毕。

4.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及资金安全原则。依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项目绩效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广泛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组织管理、协调机制。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力度,遏制精神疾病负担上升趋势。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体系,提精神卫生工作队伍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由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实施,经卫健、公安、民政、综治部门的综合审核,合格人员通过“阳光审批平台”发放以奖代补资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卫健局和医保局共同审核,商业保险通过网上招标方式进行购买,对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向本级财政申报288万元,本级财政批复288万元。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计划申报资金288万元,市财政局批复数为288万元,全部由本级财政承担。

2.资金下达

该项目2023年财政批复资金数288万,全部按序时及时拨付。

3.资金使用

对项目资金加强管理,2023年使用下达资金288万元,使用率100%,结余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市精神卫生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拨付及时。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局规财股负责资金管理,局公卫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市精神卫生中心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射洪市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审,经公安、民政、综治部门的综合审核,符合条件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终审;通过现场技术指导,线下、线上的专业培训,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 服务项目内容

1.以奖代补资金发放。经卫健、公安、民政、综治部门的综合审核,2022年全市278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符合奖补条件,奖补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小计发放补助资金55.60万元。

2.购买患者人身意外险和监护人责任险。为887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100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保险,为887名监护人购买300元/人·年的监护人责任保险,小计购买保险资金35.48万元。

3.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经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核实,我市重型精神病人4960名,按350元/人的标准购买2023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小计安排资金173.60万元。

4.为在册在管的部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门诊口服药物治疗和住院补助。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为104例在册在管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门诊口服药物治疗,补助经费10.40万元,该项目与其他补助项目不重叠使用;对125例在册在管贫困患者享受医保报销、城乡医疗救助、残疾人康复补助等政策后,提供住院自付部分费用补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1033.6元,每人每年享受一次,不重复使用,补助经费12.92万元。小计安排资金23.32万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三级绩效指标值,我市符合条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达到全覆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6%,并于2023年12底前执行完毕,达到全年的各项预期指标。

(二) 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患者监护人员履行监护管理责任的水平,降低特殊人群家庭负担,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患者家属满意度达93%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由本级财政负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和门诊治疗兜底未全部拨付。

(三)相关建议

建议本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的资金投入,扩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和住院补助的群众,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附:精神障碍患者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精神障碍患者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精神障碍患者专项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精神卫生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88

288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288

288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6月前对620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购买意外险及责任险,对200名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实施以奖代补。2023年11月30日前对4819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城乡居民医保,为250名符合条件重性精神患者提供免费门诊或住院治疗。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

    基层医疗机构与射洪市精神卫生中心共同负责部分为104例在册在管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门诊口服药物治疗补助,并提供康复指导,对125例在册在管中经济困难的住院治疗患者,提供住院自付部分费用补助,完成以奖代补符合条件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278人,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意外险人数887人,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险人数4819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人数

≤620人

887人

 

以奖代补符合条件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人数

≤300人

278人

 

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险人数

≤4819人

4960人

 

购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意外险人数

≤620人

887人

 

提供免费药物治疗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数

≤250人

229人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各类保险购买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周期

1年

1年

 

成本指标

购买责任险标准

≤300元/人.年

≤300元/人.年

 

以奖代补标准

2000元/人

2000元/人

 

购买居民医疗保险标准

≥350元/人.年

350元/人

 

购买意外险标准

≤100元/人.年

≤100元/人.年

 

免费药物治疗补助标准

≤1400元/人.年

≤1000元/人.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

 

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附件2-10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优抚对象医药减免项目,是根据国家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优抚对象实行医药费补助。医疗补助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的医疗补助资金,各地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吸收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的医疗补助资金。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医疗补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下。为了体现该项补助公平合理,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主要用于减免其门诊医药费。

设立依据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413号令)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

补助资金按定额据实结算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413号令)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认真执行优抚对象医药费减免,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

2.本项目为据实结算项目,根据往年实施情况本年初预算计划在12月底前按照70元/人的标准完成对不大于3715名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的门诊医疗补助,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12月底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人员名单补助优抚对象3341名,补助金额23.387万元。

3.经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一是资料整理法。通过对相关表格和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二是访谈调查法。了解优抚对象对医疗补助方面的满意程度,以优抚对象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衡量医疗补助项目开展的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初申报预算26万元,财政批复预算数26万元,实施过程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下达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年初预算26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下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下达30万元,下达100%。

3.资金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优抚对象人员名单据实核算支出该项目资金23.387万元,执行率89.95%。该项目补助人员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来源安全、准确,支付标准定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办法为,市卫健局根据市退役事务管理局提供的优抚对象(老复、三属、病退三类人员)名单,按照70元/人的标准进行制表核算,然后由市卫健局相关股室及领导审签,再由财政局归口股室及相关领导审签,最后由市卫健局按审签表上的明细将补助资金拨到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执行优抚对象医药费减免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专项资金是落实优抚政策的重要保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优抚对象。我局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使用有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三)项目监管情况

卫健局要求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员名单,按照定额标准,对其门诊医疗费落实补助,并不定期抽查医疗机构执行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局于本年5月按70元/人的标准,按优抚对象所在辖区,向各医疗机构拨付补助23.387万元,覆盖对象人数3341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优抚对象进行医疗补助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优抚对象的生活关注,有效地保障了优抚对象吃药看病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提供给优抚对象生活上的帮助。实现医疗补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医疗机构相配合,落实优抚对象医疗政策,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稳定了退伍军人队伍,也就稳定了各行各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优抚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制定和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优惠政策,建立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涉及人员广,人员类别多样,预算年度内人员变化大,预算编制难度大。

二是根据实施该项目的医疗机构反馈信息,有的人员身患慢病一年门诊费用较高,但人均补助额太低。补助对象请求提高人均补助标准。

(三)相关建议

建议适当提升人均补助标准,以确保优抚对象(老复、三属、病退三类人员)门诊就医质量。

 

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各基层医疗机构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6

23.387

89.95%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26

23.387

89.9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7月31日前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人员情况,按照70元/人/年的标准完成的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门诊医疗补助拨付,保障优抚对象医疗权益,降低医疗费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年5月17日完成对3341名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的门诊医疗补助资金拨付,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逐步提高了优抚对象满意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病退、老复、三属)门诊医疗补助人数

≤3715人

3341人

按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人员明细据实核算

质量指标

符合优抚对象覆盖率

100%

≥98%

 

时效指标

补助下拨完成时间

≤7月

5月

 

成本指标

人均门诊医疗补助

70元/人

23.387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补助,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85%

≥90%

 

说明

无。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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