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
为认真做好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射洪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开展我市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评估原则和目标
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检验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现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延续、调整或终结提供充实的依据。
二、后评估主体
根据“谁实施、谁评估”原则,由实施单位对由本单位负责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或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评估。
在后评估工作过程中,各单位应当注重听取社会公众特别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规范性文件,应注重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参与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或规范性文件,实施单位可依法委托未曾参与决策拟定阶段论证、评估工作的第三方组织进行评估。
三、后评估对象
(一)重大行政决策
1.《射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射府发〔2023〕9号,实施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洪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射府办函〔2023〕21号,实施单位:市商务局)。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
1.《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洪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射府办规〔2023〕3号,实施单位:市委政法委);
2.《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洪市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射府办规〔2023〕5号,实施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洪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射府办规〔2023〕6号,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后评估内容
1.决策实施的基本情况;
2.决策实施的结果与预期目标是否符合;
3.决策实施后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长远影响分析;
4.决策实施后产生的正负面社会影响;
5.决策实施对象的评价和接受程度;
6.决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主要原因;
7.决策实施中有益经验、教训、措施和后期工作建议等;
8.其他应当评估的内容。
五、工作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应针对评估对象和内容,采取座谈、考察、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并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分析、汇总、整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延续、调整或终结提出明确意见。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落实,并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书面评估报告红头正式件及Word文档报送至市委依法治市办。
联系人:谢静;联系电话:3212313;地址:经开区渡榕路134号市司法局401办公室;邮箱:329122248@qq.com。
中共射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