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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24年度射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27 10: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4年度射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本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央、省委在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直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2)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落实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落实洪水干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二、机构设置

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它事业单位1个。

纳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应急管理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387.83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5.53万元,增长5.8%。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基础绩效奖及中央、省委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8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7.83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8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58万元,占69.8%;项目支出560.25万元,占30.2%。(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387.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5.53万元,增长5.8%。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基础绩效奖及中央、省委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53万元,增长5.8%。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基础绩效奖及中央、省委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5万元,占总支出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23.42万元,占总支出8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3万元,占总支出5.2%;卫生健康支出33.58万元,占总支出2.4%;住房保障支出58.65万元,占总支出4.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87.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8.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5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68.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8.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3.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它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8.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它社会保障缴费、其它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63万元,增长4.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占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17.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38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安全宣传、检查工作用车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安全宣传、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25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单位接受各项检查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235人次,共计支出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莅射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省安委会第八督查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省安委会端午节前督查工作、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对射洪2022年度救灾资金发放工作检查、应急厅工贸处莅射开展岁末年初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督导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持平。

十、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7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2.2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单位当年人员增减变动导致单位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多功能打印机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它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应急宣传、检查等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整体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效益良好,各项职能目标有效完成,在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改进。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它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它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費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故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費,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射洪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射洪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它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信息管理中心、执法大队。

(二)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本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省在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直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2)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落实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落实洪水干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三)人员概况。

市应急局截止2024年底在职人员实有人数42名,其中:行政人员13名,参公人员11名,事业人员18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92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6.2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它收入0万元,占0%。

2024年决算报表收入合计138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7.83万元,占100%。

(二)支出情况。

射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926.27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38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7.83万元,占100%%。单位当年人员类经费、日常公用(工作)类经费正常运作;圆满完成了完成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4年城市安全及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正常运行,提升城市安全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序开展;2024年完成我市救援力量培育、保障应急24小时值班值守、救援救灾应急演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配备,有效提升我市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和风险应对能力。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射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

(1)安全生产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与执法检查,实现安全生产事故率下降目标,履职成效显著。

(2)应急救援能力:多次组织演练,提升应急响应速度与救援队伍协作能力,达到预期目标。

(3)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牵头推进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信息传输渠道的优化升级与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制度的完善。城市安全及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年稳定运行,实现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实时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准确率达95% 以上。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了应急管理资源,提高了安全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达成提升城市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的目标。

2.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质量:结合实际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准确性与科学性。

单位收入统筹:规范管理财政拨款收入,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支出执行:总体支出执行进度良好,部分项目因财政经费压减导致资金支付率较低,但未影响整体进度。

年终结余:无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效率高。

一般性支出:射洪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预算规定和财政批复量入为出,全年一般性支出未超预算。

3.财务管理。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涵盖预算、审批、报销等环节。

岗位设置:合理设置财务岗位,明确职责,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

资金规范:资金使用严格遵循制度与预算,审批手续完备,无违规情况。

4.资产管理。

人均资产变化:通过对人均资产变化率的分析,了解资产规模与人员数量的匹配情况,及时调整资产配置,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

资产利用:定期盘点维护,资产利用率达90%以上,使用效益高。

资产盘活:清理处置闲置资产,盘活率为100%,提高资产流动性。

5.采购管理。

我部门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采购执行率100% ,保障项目物资需求。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71.0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6.2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20.1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5.5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3个。

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62.2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6个。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集体决策,确保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和必要性;项目目标明确、具体,与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我部门按照规定将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提高了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资金拨付和使用基本与项目进度保持一致,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但仍存在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监控。

(2)项目调整: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以适应工作需求和变化。调整过程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保证了项目调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执行结果:大部分项目达到了预期的执行结果,但个别项目仍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执行管理。

3.目标实现。

 我部门多数项目实现了预定的目标,应急救援、安全能力提升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部分项目在目标完成程度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围绕内部应用情况、信息公开情况、整改反馈情况进行分析。

我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部门考核体系,对执行率低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优化次年预算编制方向。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及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针对绩效分析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问题逐项落实。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射洪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6分。整体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效益良好,各项职能目标有效完成,在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改进。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精准,影响效果评估准确性。

2.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先进地区存在差距,需进一步加强。

3.绩效结果应用深度不够,虽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部门管理,但在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上还存在不足,未能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指导作用。

(三)改进建议。

1.结合实际细化绩效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评估科学性。

2.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学习先进经验,完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功能。

3.深化绩效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项目调整、人员考核等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反馈,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管理和业务工作的促进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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