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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部门决算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17: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射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部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41

附件4 49

附件5 54

附件6 61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执行上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

(四)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提出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的建议,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负责全市药品、医疗耗材招标采购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六)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清算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负责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射洪市医疗保障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是行政编制正科级独立单位,纳入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保障和指导股、基金监管股、价格管理和大数据股4个机构。下属射洪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1个,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03.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3.86万元,增长16.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农村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0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3.7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90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71万元,占23.7%;项目支出1453.07万元,占7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03.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3.86万元,增长16.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农村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支总计增加263.86万元,增长16.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农村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58万元,占2%;卫生健康(类)支出1535.03万元,占80.6%;农林水(类)支出300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30.17万元,占1.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03.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8.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65.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0.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6.4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76.3%,较上年度减少1.69元。主要原因:厉行节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1万元,占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28.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万元,完成预算6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26万元,下降32.56%。主要原因:一是采用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方式降低使用成本。二是规范车辆调派,有效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推行“绿色出行”理念,鼓励短途出差优先考虑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不必要的用车需求。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43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工作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93人次,共计支出1.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遂宁市医保局、医保事务中心调研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情况1760元,接待遂宁市医保事务中心指导经办内审问题整改1440元,接待省医保局、遂宁市医保局调研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情况1511元,接待雅安市医保局代表省医保局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攻坚行动现场检查3952元,接待遂宁市医保局调研医保经办工作推进情况188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射洪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0.34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物价上涨因素导致办公用品、印刷费用等成本的上涨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射洪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万元,主要采购办公家具、柜类3个0.36万元,电脑2台1.12万元,执法记录仪2台0.57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台0.396万元,便携式打印机2台0.476万元,好差评评价器10台4.5万元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射洪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射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2024年度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9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7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在2024年顺利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任务,为城乡居民医保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202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在资金使用、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绩效成果,反映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赢得了救助对象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和满意2024年度县级财政对特殊人群的医疗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受到了特殊人群的好评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9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正常运行,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度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资金进一步适应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新形势,持续强化了社会监督作用,动员了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维护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达到了预算预期目标;2024年度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在实施中有序推进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第四部分 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遂宁市级和射洪本级下达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工作经费。

10.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社会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射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射洪市医疗保障局为行政机关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基金监管股、保障和指导股、价格管理和大数据股。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射洪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执行上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

4.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提出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的建议,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负责药品、医疗耗材招标采购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清算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射洪市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9名,射洪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18名。实有在职人数22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5人;公务车辆1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资金决算总收入合计1903.7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3.7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收入增加263.86万元,增长16.09%。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了388.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部门财政资金决算支出合计1903.78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263.86万元增长16.09%。主要变动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了3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72万元,占23.68%(人员支出40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日常公用支出46.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项目支出1453.06万元,76.32%,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8万元比上年支出39.88万元减少1.3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

2.卫生健康支出1535.03万元比上年支出1561.13万元减少26.1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

3.农林水支出300万元,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0.17万元比上年支出38.91万元减少8.74万元下降22.46%。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经自评,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决策依据和过程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合理,资金足额落实到位,项目管理严谨规范,项目产出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满意度高,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预算绩效总体情况良好自评分数为97.39分,其中:总体绩效自评62.54分,项目绩效自评34.85分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省部署和遂宁市医保局“党建引领,‘五化’共进,‘五型’保障”整体安排,以“五心医保”建设为统揽,强主责,抓主业,走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坚实步伐。

1.履职效能。我局依据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部门事业发展规划、部门主要职能、年度重点任务等要求,共设定6项部门整体支出主要工作任务,30个关键绩效目标,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参保人数580881人,医保基金监管及经办能力提升培训人数322人次,完成医保网络升级改造,医保系统更加安全快捷运行,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9233人,财政补助特殊人群医药费478万元,享受特殊人群医药费补助579人。经自评,工作任务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2.预算管理。采用“零基预算”与“滚动预算”结合,依据基本履职需要及历史数据细化项目,确保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一致。严格遵循“二上二下”程序,经党组会议通过,确保公开透明。2024年1—9月预算执行率达84%(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资金3390万元因各级财政分担标准文件10月下达于10月25日支付),2024年1—11月预算执行率达95%。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3.7%。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实现压减2.56%,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上年实现压减28.2%。

3.财务管理。我局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经费开支要求,强化预算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收支管理,各项财务工作均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

4.资产管理。2024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完整、

准确,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实体相符。资产配置根据本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要求进行配置。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设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继续使用,单位近两年无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

5.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等于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39.2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1.31%,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06.9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2.3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57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4.01%,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资金)。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年初预算3390万元年终压减调整收回30万元,实际执行3218.08万元,预算结余率4.22%,在社保基金决算表中列支。

1.项目决策

2024年射洪市医保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463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6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457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并对100万元以上的3个延续性项目(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县级财政对特殊人群的医疗补助资金)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各项资金决策依据和过程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资金足额落实到位,项目管理严谨规范,项目产出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满意度高,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项目执行

一是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实际列支项目数量7个与绩效目标设置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7个相符。

二是按工作要求2024年一般性支出预算指标进行压减并按财政预算调整通知进行预算指标调整。无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

三是依据财政政策、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按预算科目和进度执行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利用财政一体化系统实时进行运行监控,防范资金沉淀。将绩效目标嵌入预算编制,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规范审批流程,加强财务与业务部门的协同,防范廉政风险。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3.目标实现

一是锚定高质量,顺势而为促转型深刻领悟高质量发展这个硬道理,跟进分析、积极把握医保事业发展态势,用担当作为推进工作转型,获射洪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承办市局安排会议活动2次。规范参保征收,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和待遇保障,严格落实职工门诊统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政策,全面落实新生儿一件事1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任务,做好市内通办”“成渝通办,基层经办服务同比增长10%。进一步强化基金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区域总额预算、基金预付等要求,确保收支平衡。

二是突出三医协同,改革攻坚更有力。协同支付改革,强化同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作。协同药械集采,组织开展政策培训3次、问题整改通报3次,28家公立医疗机构参与22批次国家、省级联盟药械集中采购。充分发挥两定机构作用,医保码激活率84.16%,床旁结算落地三级医院,医保码全流程应用建设覆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在全省率先上线医保码一码付追溯码扫码上传覆盖全体两定机构,全年新投放扫脸设备113台。

三是突出系统施策,经办管理更主动。抓实数据分析,系统分析5年来全量数据、3年来异地就医数据,向市委提交《五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基金筹资使用监管、深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参保征收向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3次,在洪城干部大讲堂作工作报告1次。

四是突出联动发力,医保监管更严格。喊响严的声音,在射洪市委全会、市两会、市人大任命人员述职评议、市政府专题会等场合8次报告基金监管工作;召开两定机构参加的省级飞检自查自纠动员暨警示教育会、基金监管座谈会等3次。构建管的生态,抓实救命钱专项整治,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5件;行政处罚22家两定机构、涉及资金0.93万元,行刑衔接办理欺诈骗保案件1件,办理司法建议2件,接受行政执法审查2次;曝光典型案例75件,约谈两定机构负责人16人次;完成定点药店重大信息变更未备案问题全覆盖核查。

五是突出履职担责,队伍建设更深入。担好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省委巡视相关工作,认真接受巡察,对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在理论武装、科学决策、作风建设等方面健全完善措施9条。带好医保队伍,制定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负面清单;组织参加培训20余人次,参加国省基金检查8人次、市级政策宣传30余人次,将2名骨干吸收为预备党员,创建2024年度最美巾帼示范集体,机关支部获射洪市委表扬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我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城乡居民医保项目资金因征收期原因及省级下达人均补助标准文件原因执行进度集中在下半年。

二是个别绩效指标有待优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全过程提升预算管理质量,兼顾时效性和均衡性,根据预算安排和年度工作情况,提前谋划,科学、合理、有序推进预算支出执行,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和考核,均衡预算执行进度。二是着力强化绩效评价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健全优化绩效考评体系,根据年度预算和工作安排,优化调整相关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提高绩效管理质量和效率,不断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

射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医疗保障局是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主管部门,射洪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具体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稽核检查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务管理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08号)规定,统一预决算。坚持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保证专项资金安全,让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包括普通住院费用报销、大病医疗保险赔付、门诊费用报销等,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待遇的原则,根据参保人数、参保水平、基金收支平衡等因素,合理分配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各级政府落实民生实事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确保参保人数和参保率达到预期目标;及时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和监督审计,确保基金安全合规运行;加强医保定点医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结算,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增强参保人员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如下:(1)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由中央、省、市(本级)财政按参保人数及人均分担标准实施补助。我年初参保人数预期目标达到59.1万人民生实事任务59.1万人),实际完成58.22万人。2)项目依据本级财政分担标准及实际参保人数按时间节点要求上解资金3218.08万元至遂宁市财政专户。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符合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政策要求和绩效目标,也符合射洪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医保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24年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市委、市政府2024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

2.组织实施。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由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项目进行了督促检查工作,并进行了数据分析,形成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得分99.7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川财社〔2023150号文件精神,射洪市财政局预算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390万元(射财发〔202411号),年中按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30万元,全年实际预算安排3360万元,2024年10月按参保人数及人均补助标准足额上解3218.08万元到遂宁市财政局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收到上级补助收入(遂宁市医保中心拨款)40420.9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支付范围严格参照《四川省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四川省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四川省医保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规定执行。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筹支出41864.72万元,其中:住院支出27868.31万元,门诊慢特病支出8807.3万元,门诊统筹支出5173.16万元集采药品结余留用支出15.95万元。因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支出、遂宁市本级三家医院发生的医保待遇支出由遂宁市医保中心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及时,及时编制和报送了相关财务报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由射洪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负责,下设射洪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具体经办,分别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稽核等工作。项目还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银行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

2.项目实施流程。(1)参保登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确保参保人数和参保率达到预期目标。(2)基金管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户,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及时拨付和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个人缴费资金,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和监督审计,确保基金安全合规运行。(3)待遇支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与定点医机构的合作和沟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结算,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4)政策宣传。加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传播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内容、优惠政策、操作流程等信息,增强参保人员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突出规范操作,政策执行更利民。规范参保征收,进一步压实镇街和相关部门责任,做细台账管理、信息比对、参保服务等工作,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582016人,职工参保89789人,资助群体参保率100%;2025年完成居民参保478193人,达任务的82.16%。规范待遇保障,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和待遇保障,严格落实职工门诊统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政策,2024年三重保障共支出44984.16万元、同比增长3.99%,城乡居民县域内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0%。全面落实新生儿一件事1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任务,做好市内通办”“成渝通办,基层经办服务同比增长10%。规范基金管理,进一步强化基金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区域总额预算、基金预付等要求,认真整改审计、专项检查等基金财务管理问题6个,确保收支平衡。

2突出三医协同,改革攻坚更有力。协同支付改革,强化同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作,2023年DRG清算总亏损家数减少到5家,居民、职工住院次均费用较2022年同比下降11.09%、9.54%;2024年特病单议2次106个,预拨居民住院100965人次16013.99万元、职工住院14454人次4149.04万元。协同药械集采,组织开展政策培训3次、问题整改通报3次,28家公立医疗机构参与22批次国家、省级联盟药械集中采购,中选药械网签合同签订完成率100%,合同签订并备案2157份、金额2313万元,已完成货款预付1207万元;8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口腔种植体第二年续约采购171套。协同信息支撑,充分发挥两定机构作用,医保码激活率84.16%,床旁结算落地三级医院,医保码全流程应用建设覆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在全省率先上线医保码一码付追溯码扫码上传覆盖全体两定机构,全年新投放扫脸设备113台。

3.突出系统施策,经办管理更主动。抓实数据分析,系统分析5年来全量数据、3年来异地就医数据,向市委提交《五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基金筹资使用监管、深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参保征收向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3次,在洪城干部大讲堂作工作报告1次;常态化分析企业职工医保数据,依法稳妥化解富士电机等53家企业(单位)职工医保断缴问题;针对性分析特殊人群就医数据,推送防止返贫监测风险线索12批次3888人次。管好医保医师,早于国家局、省局出台医保医师管理具体记分办法,开出遂宁首张医保医师记分罚单,共对12位医保医师进行记分通报,将监管由机构下延至从业人员。关注外检行为。率先制发定点医疗机构委托三方检测备案通知,已审核通过37家定点医疗机构资料,涉及8家三方机构的297个检测项目备案通过,20余个外检项目未审核通过。

4.突出联动发力,医保监管更严格。喊响严的声音,在射洪市委全会、市两会、市人大任命人员述职评议、市政府专题会等场合8次报告基金监管工作;召开两定机构参加的省级飞检自查自纠动员暨警示教育会、基金监管座谈会等3次。整合查的力量,接办上级下发数据线索3次、涉及41家两定机构;接受省交叉检查1次、涉及10家两定机构,市专项检查1次、涉及5家两定机构;组织本地检查5次,核办投诉举报4件。全年共查处违法违规两定机构353家次,追回医保基金901.59万元,处罚金(违约金)444.31万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2家。构建管的生态,抓实救命钱专项整治,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5件;行政处罚22家两定机构、涉及资金0.93万元,行刑衔接办理欺诈骗保案件1件,办理司法建议2件,接受行政执法审查2次;曝光典型案例75件,约谈两定机构负责人16人次;完成定点药店重大信息变更未备案问题全覆盖核查。

5.突出履职担责,队伍建设更深入。担好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省委巡视相关工作,巡视反馈问题未涉及医保工作;完成医保档案、信息机房两大持续时间近十年的安全隐患整改,受理办结信访投诉920余件,网络舆情、安全事故零发生。建好领导班子,召开党组会议1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第一议题”学习12次;认真接受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未涉及违纪追责问责情形;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在理论武装、科学决策、作风建设等方面健全完善措施9条。带好医保队伍,制定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负面清单,组织全员报备“八小时外”情况和个人重要信息;组织参加培训20余人次,参加国省基金检查8人次、市级政策宣传30余人次,将2名骨干吸收为预备党员,创建“2024年度最美巾帼示范集体”,机关支部获射洪市委表扬“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项目监管情况。

1.监管手段。(1)信息系统监控。利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对参保登记、基金收支、待遇支付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提高数据质量和准确性。(2)现场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核查基金使用情况、费用结算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等,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或浪费现象。(3)回访调查。通过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对参保人员进行回访调查,了解参保人员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监管程序。(1)制定监管计划。根据项目特点和风险点,制定年度或季度的监管计划,明确监管目标、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等。(2)开展监管工作。根据监管计划,采用信息系统监控、现场检查、回访调查、审计评价等手段,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形成监管记录和报告。(3)反馈监管结果。将监管工作的结果和问题反馈给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其及时整改和改进,并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4)总结监管经验。根据监管工作的情况和效果,总结监管经验和教训,完善监管制度和方法,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

3.监管工作实现的效果。(1)参保人员对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规定、标准、管理制度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基金管理、待遇支付等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和掌握。(2)参保人员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表示赞赏,增强了参保人员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接受了社会监督和评价。(3)参保人员对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支付水平和方式表示满意,提高了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4)参保人员对城乡居民医保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表示满意,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数量。项目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基金管理、待遇支付等工作,参保人数达到58.22万人(因外出务工人员在射洪市外参保逐渐增多,导致参保人数下降),各级财政补助标准670元,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380元,我市按政策要求对全市参保人员按55.4元/人执行财政补助,所有资金3218.08万元全部上解市财政专户。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规范执行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工作,提高了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质量标准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完成时效。项目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及时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工作,确保参保登记、基金拨付、待遇支付等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医疗保险待遇及时拨付率100%,进度计划符合预期目标。

4.项目完成社会效益。项目合理安排和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个人缴费资金,有效降低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社会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5.项目完成服务。项目完成参保对象满意度高达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通过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支付制度,有效地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项目在2024年顺利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任务,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规范执行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工作,项目合理安排和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个人缴费资金,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和监督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了基金的收支平衡和结余留用。增强了参保人员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形成了稳定的政策环境和运行机制,为城乡居民医保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1.参保意识不强。部分城乡居民对医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保积极性不高,导致征缴工作难以全面覆盖。

2.缴费标准不一。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异,各地医保缴费标准存在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3. 信息沟通不畅。医保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城乡居民对医保政策了解不足,导致在缴费过程中存在疑虑和误解。

(三)改进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保意识,可以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以及社区宣传栏、讲座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2.统一缴费标准。加快省级统筹步伐,逐步统一各地医保缴费标准,确保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确保医保基金的稳定增长。

3.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医保政策信息发布和咨询机制,及时解答居民在缴费过程中的疑问和困惑。可以通过设立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为居民提供便捷的信息咨询服务。

4.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医保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可以通过简化报销手续、缩短报销周期等方式,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同时,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附件3

 

射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级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的主管部门是射洪市医疗保障局,射洪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城乡医疗救助经办工作。

2.本项目的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6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遂医保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

3.本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是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6号)规定,将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划入医疗救助基金财政专户,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规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

4.本项目资金分配的原则是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预算数和绩效目标,按照我市享受城乡医疗救助人数 一是确保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二是用于困难群众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按规定享有三重制度保障权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缓解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提高困难群众的就医保障水平。

2.本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如下: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数45534人,城乡医疗救助覆盖率≥99%,资助参保人均费用194.08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符合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政策要求和绩效目标,也符合射洪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制定评价指标表围绕2024年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梳理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是汇总分析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

2.组织实施。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进行了督促检查工作,并进行了数据分析,形成了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得分98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因市级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到遂宁市,2024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收到遂宁市医保中心下拨上级补助收入4257.47万元。射洪市财政局预算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00万元(射财发〔202411号)含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市40万元)按照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上解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应上解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855.6万元到遂宁市财政局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实际上解900万元(含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00万元)到遂宁市财政局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城乡医疗救助财务实际支出4068.04万元,未支付3168.22万元(定点医药机构结算费用未全部支付)。本项目的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未发生超额申报或超额批复的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4年收到遂宁市医保中心下拨上级补助收入4257.47万元后,用于资助参保支出849.09万元、住院救助支出2282.18万元、门诊救助支出936.77万元,支出合计4068.04万元。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0〕66 号)和《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预〔2010〕125号)相关规定,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手续,程序规范,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本项目的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较高,未发生违规违纪或浪费现象。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与预算相符,并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监控和审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建立了专门的账户和账簿,并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和数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组织架构。射洪市医疗保障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执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组织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及时支付待遇结算额并按照预算安排申请上解本级财政补助资金。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为项目资金拨付部门,负责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射洪市民政局、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救助对象认定部门,负责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认定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作为项目医疗服务提供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2.项目实施流程。本项目的实施流程是由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参保凭证,由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识别其身份和救助资格,并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的结算。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督促,审核股、救助股、财务股等相关股室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经办流程开展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有领导、有协调、有落实、有监督。

二是审核发放到位。患者通过医院“一单式”结算的,由医院及时垫付医疗救助资金,医疗机构凭相关资料按月与我局结算。患者未能在医院“一单式”结算的,将相关资料提交至我局城乡医疗救助股,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平台及时拨付到位。

三是资金监管到位。医疗救助是专项基金,我局严格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原则,凡经我局拨付的救助资金,由工作人员核算、分管领导签批后才能将数据导入“一卡通”平台,再按系统权限依次初审、复审、终审、财务确认、发放。经医院“一单式”结算拨付的,由救助股随机抽查复核。

(三)项目监管情况

1.监管手段。本项目的监管手段主要包括信息系统监控、现场检查、数据核对、满意度调查等。通过信息系统监控,实时掌握资金使用和结算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异常或错误;通过现场检查,对定点医药机构和救助对象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核实资金使用和救助对象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通过数据核对,对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数据和报表进行审核和比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通过满意度调查,了解救助对象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监管程序。本项目的监管程序主要包括资金使用审批、资金支付审核、资金使用报告、资金使用审计等。在资金使用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审批,确保资金用于规定范围和目标;在资金支付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支付审核,确保资金支付依据完备和合法;在资金使用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使用报告,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和数据;在资金使用期间或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审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3.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本项目的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实现了较好的效果。通过信息系统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了部分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错误或异常;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并处理了部分救助对象身份造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通过数据核对,确保了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数据和报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通过满意度调查,反映了救助对象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高度认可和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的完成情况较好,主要表现如下: 1.数量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共实现医疗救助资助参保45534人。2.质量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共实现城乡医疗救助覆盖率≥99%。3.时效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共实现参保人员可在市域内就诊医院一站式结算,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的结算窗口办理完所有报销手续,达到了预期目标。4.服务对象方面:救助对象满意度高达95%,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的效益情况较好,主要表现如下:1.社会效益。本项目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提高了困难群众的就医保障水平。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达到了99%,保障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待遇达到了95%。2.满意度指标。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救助对象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达到了95%,反映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

五、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是一项惠民工程,是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的重要举措,是射洪市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就医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本项目在市医疗保障局的安排下,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深入开展。本项目在资金使用、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绩效成果,达到或超过了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现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反映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赢得了救助对象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和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

1.有关主管部门对低收入家庭和因病致贫人员的资格审核缺乏有效监管手段,评审不够精准。

2.一些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检查、过度医疗情形。

(三)改进措施

1.建立与民政系统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横向联系,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确保实现精准救助。

2.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定期对“一站式”医疗救助定点医院进行核查,严肃查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行为,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严肃、规范、高效运转。

附件4

 

射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度县级财政对特殊人群的

医疗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管理职能:根据《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委老干部局和县民政局管理的特殊人群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通知》(射府办发〔2010〕52号)、《中共射洪县委组织部、中共射洪县委老干部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卫生局、射洪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对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给予适当医疗照顾的通知》(射组通〔2014〕24号)文件精神,特殊人群享受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的其他医疗保险政策。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本着减轻县财政局负担,保障离休干部、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荣军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向射洪市财政局提交了2024年特殊人群医疗费用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申请500万元,市财政局按程序批复500万元。

3.资金分配管理情况。

2023年年末资金结余247.53万元,2024年本年预算安排500万元,实际支出355.53万元;较上年减少25.31万元,下降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特殊人群医疗费补助资金管理 避免小病大治、过度医疗, 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离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外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支出。

2.保障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门诊支出。

3.保障伤残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外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支出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明确分工职责,制定自评方案和工作计划。

2.收集和整理项目相关数据和资料,包括财务数据、业务数据、政策文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报告等。

3.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资金投入、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或定性分析,计算或描述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

4.总结项目的优势和不足,分析项目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5.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绩效结果,自评得分99分

6.组织内部审阅和修改,完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报送主管部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为500万元,财政批复5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级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

2.资金到位。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500万元。

3.资金使用。2024年按特殊人群应报销医药费支付资金355.53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并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对特殊人群医疗补助资金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资金的拨付由财政局通过国库拨付到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转账到市医保局支出户进行支付。在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上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的门诊药费由县医保个管股划到医保个人账户上后交由财务入账登记;二是特殊人群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出院后即在医院报账,对转外地住院和异地居住的门诊、住院就医的,其门诊、住院相关资料交到医保局后及时申报支付,无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情况。保证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把好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评等关口,从制度和程序上严格规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
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本项目为特定目标类,主要保障离休干部、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荣军医疗待遇。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及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待遇保障范围、标准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局定期对该项目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若出现运行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对该项目资金进行追加,保障其正常运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238.19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3.6万元,门诊支出214.81万元,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门诊支出9.6万元。

2.伤残人员医疗费支出117.34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09.78万元,门诊支出7.5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保障了我市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的报销,全市特殊人群能在政策范围内报销医疗费用大于96%,提升了特殊人群对医疗保障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特殊人群是作出特殊贡献而享受党和国家制定的特殊政策的特殊群体,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伤残人员医药费保障机制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该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受到了特殊人群的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离休干部和伤残人员医疗费用和医疗需求日益增高,一是离休干部双高期(高年龄、高发病率)的到来,大病、重病、慢性病越来越多,住院时间也越来越长。二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健康意识增加,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对财政资金需求会适当增加。

(三)改进措施

一是财政、医保部门应挖掘财力、统筹兼顾,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府医保投入的财政预算规划。二是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严格执行报销规定,“不开后门、少讲情分”,不开人情方、大处方。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对患者进行思想教育,使其理解政策的目的、意义,自重自律,自觉配合医疗机构管理,主观上让患者节省开支,减轻财政资金负担。

 

附件5

 

射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管理职能。我局负责统一组织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 城乡居民参保是各级政府落实民生实事的重要工作之一,此项工作经费用于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任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遂宁市20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医保发2023〕44号)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结合。2024年度全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向市财政局提交了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预算申请60万元,市财政局按程序批复60万元。

3.资金分配管理情况。我市2024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8.22万人,位居遂宁全市前列根据各镇(街道) 负责辖区内群众的参保宣传动员及缴费服务工作情况。2024年9月我局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分配方案报财政、政府、分管副市长签字同意后,通知涉及各镇(街道)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项目登记,10月市财政局将经60万给各单位使用,用于奖励完成征收工作任务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射洪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经费分配表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单位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分配金额(元)

曹碑镇人民政府

10012.8

大榆镇人民政府

48334.0

东岳镇人民政府

22067.2

涪西镇人民政府

10857.2

复兴镇人民政府

17032.8

官升镇人民政府

10089.4

广兴镇人民政府

15933.0

金华镇人民政府

31941.6

金家镇人民政府

24485.6

明星镇人民政府

15265.0

平安街道办事处

28153.6

青岗镇人民政府

19349.6

瞿河镇人民政府

30780.6

仁和镇人民政府

18545.4

太和街道办事处

72522.8

太乙镇人民政府

22018.6

天仙镇人民政府

22518.0

潼射镇人民政府

10614.6

沱牌镇人民政府

37118.2

文升镇人民政府

10764.0

武安镇人民政府

21121.4

香山镇人民政府

10666.0

洋溪镇人民政府

24538.2

教育体育局

50000.0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15270.4

合计

60000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要求各镇(街道)和市直各主管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共同做好我市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全力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全面完成参保缴费目标任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明确分工职责,制定自评方案和工作计划。

2.收集和整理项目相关数据和资料,包括财务数据、业务数据、政策文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报告等。

3.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资金投入、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或定性分析,计算或描述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98.9分。

4.总结项目的优势和不足,分析项目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5.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绩效结果,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6.组织内部审阅和修改,完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报送主管部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为60万元,财政批复6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级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全年资金计划60万元。

2.资金到位。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60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2024年末58.47万元已全部分配各镇(街道)及部门。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并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审批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预算,确定专项经费的使用原则和使用方向,检查、监督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我局负责收集各镇(街道)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城乡居民医保实际缴费人数、征收宣传动员情况,牵头考核督导对贯彻不实、督促不力、敷衍塞责的,或在工作中出现乱收费、挤占挪用费款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程序规范、费款安全、保障及时。考核督导结果与年度完成情况以一定方式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把好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评等关口,从制度和程序上严格规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我局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由我局在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项目登记申请资金,再由财政局按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分配方案分配给各镇(街道)使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
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本项目为特定目标类,主要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实效,切实保障好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及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待遇保障范围、标准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市医保局牵头,对贯彻不实、督促不力、敷衍塞责的,或在工作中出现乱收费、挤占挪用费款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程序规范、费款安全、保障及时。考核督导结果与年度完成排名情况以一定方式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形成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考核风向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市2024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82186人,

居遂宁全市前列,征收经费分配给各镇(街道)单位使用58.47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按征收任务计算的参保率(%)达到98.51%,提高了各镇(街道)的工作积极性,稳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医保权益。

五、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实效,切实保障好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由市医保局牵头,对贯彻不实、督促不力、敷衍塞责的,或在工作中出现乱收费、挤占挪用费款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程序规范、费款安全、保障及时。考核督导结果与年度完成排名情况以一定方式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形成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考核风向标。我市2024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8.22万,位居遂宁全市前列,参保率达到98.51%,完成了预定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然有群众对个人缴费标准年年提标不理解,影响了参保积极性。二是因经济下行期,部分群众上年生病后今年就不参保,影响参保率三是因未实行省级统筹,各地报销待遇存在差别,一些在外务工的居民选择在务工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影响了户籍地参保率

(三)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度。二是应尽快省级统筹步伐,逐步统一各地医保缴费标准和待遇报销政策,确保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附件6

 

射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度其他运转类(医保基金监管

及经办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监管经办服务水平,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落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向市财政局提交了2024其他运转类(医保基金监管及经办工作经费)预算申请60万元,市财政局按程序批复60万元。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医保队伍建设、医保业务经办等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监管队伍建设、基金及时支付、异地就医报销服务质量、属地监管等方面的工作目标任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迅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按照主要领导的指示意见,组建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有序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详细解读,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系统解答,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基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力量进行逐一梳理,并进行数据分析,形成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分数为98分。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为60万元,财政批复6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资金计划60万元。

2.资金到位。本项目资金年末实际执行到位52.61万元。此项工作经费根据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医保队伍建设、医保业务经办等工作需要安排。年中该项目资金按要求调减一般性支出2.64万元,年末因财政资金可能产生4.75万元结余注销额。

3.资金使用。截至2024年末52.61万元已使用完毕。资金用于机房网络升级改造建设、2021-2022年医保业务档案整理、办公设备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好差评评价器、执法记录仪)、网络通讯费、办公环境老化维修及医疗保障服务方面,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并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资金投入。

2.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该项目资金的运用与年初预算目标相符,项目工作的开展得到切实的保障。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明确职责分工,根据2024年度其他运转类(医保基金监管及经办工作经费)工作任务,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采取分层管理方式,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制定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按计划申请拨付和使用。二是落实绩效监管。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实行全程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实施项目绩效监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了机房网络升级改造建设、2021-2022年医保业务档案整理、办公设备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好差评评价器、执法记录仪)、网络通讯费、办公环境老化维修及医疗保障服务方面建设确保了医保基金数据安全存放,规范了参保征收、待遇保障、基金管理。突出了三医协同,改革攻坚更有力。突出了系统施策,经办管理更主动。突出了联动发力,医保监管更严格。有效达到了项目预期预算目标。整体提升了医保监管及经办服务水平。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覆盖率≥96%,加强了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全民参保意识得到了提升。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始终坚持“民生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加强医疗保险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管理与经办服务水平,不断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较好地完成各项绩效考核指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评价结论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们认识到:执行国家医保政策,必须上下一条心,领导带头,党员示范,干部担当;攻坚急难险重任务,必须全市一盘棋,通盘谋划,统一指挥,团结协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落实一股劲,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服务中部示范大局,必须扛好一面旗,践行一生守护,做到如我在办,呵护遂心康宁。完成了我市医保监管及经办工作任务,达到了项目资金预期绩效目标。该项目在实施中有序推进产生了好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1.医保监管经办服务人员正式职工严重不足。医保监管经办人员因受编制限制人手不足,现有工作人员工作量增大,年轻人一有机会就想方设法调到其他单位,医保监管经办服务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极易导致服务质量下滑。

2.医保监管力量有待提升。随着医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的日渐巩固,医保制度改革,特别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全面深化,违法违规骗保技术手段进一步升级,医保制度改革给监管带来新挑战,基金监管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三)改进措施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人才是第一资源。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应补强基层医保队伍,推动经办服务下沉。建议出台各级医保工作人员和服务人群的指导意见,科学设置,补强经办力量,建立完善乡、村两级医保专兼职代办员制度,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乡村医生的作用,延伸经办服务触角,实现医保经办省、市、县、乡、村全覆盖。

2.多举措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坚决纠正把医保当作一种“福利”的错误认识,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同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警示震慑,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织密织牢医保基金监管网络,争取将每一位参保人员培养成医保基金的守护者、监督者。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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