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公安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射洪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将通过射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eho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射洪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射洪县太和镇下南街27号;邮编:629200;联系电话:0825—6622140;电子邮箱:1687524659@qq.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继续夯实工作基础,着力创新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
(一)健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到位。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充实了人员队伍,健全了工作机构,一是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良为组长,政委王智斌为副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谢炜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二是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工作。对各所、队、室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为此,截止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对机关工作流程和制度进行了重新安排部署。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三是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具体方式和办理流程,以及可供下载的申请表单。
(三)强化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针对公开中的问题一对一地提出更新思维和改进要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同时为了保证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时遇到的应急情况能得到及时处置,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射洪县公安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应急预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已达1100条。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占1.15%;计划总结信息12条,占6.9%;工作动态信息90条,占51.72%;财政信息11条,占6.3%;其他信息59条,占33.91%。
(二)公开形式
充分利用现有的媒介手段,通过政务公开栏、射洪公安网站、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将我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领导简介、工作分工进行了公示。
(三)解读政策情况
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文件解读等内容进行了公示。重要工作计划、为民办实事任务及其执行情况也能及时公示。本单位业务工作相关统计信息能定期进行公示。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射洪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全年公开政策法规和便民服务1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未发生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或该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涉及收费的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乱收费现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包括信访、举控)和电话投诉。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明晰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