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4号
兹有黄礼全、向春名下位于四川省射洪市滨江路北段在水一方9幢17-6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7)射洪县不动产权第0004545号。该房已被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24日以(2025)川0981执264号之一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转移至刘首凤名下。因申请人无法提供上述不动产权证,现根据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送达(2025)川0981执264号之一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将不动产权证号:川(2017)射洪县不动产权第0004545号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射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