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非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定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引导农民增收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申报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饲料饲政饲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编报、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组织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由市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
(2)与市文广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广旅游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3)与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夯实底板,保障粮食安全。
1.强化粮食供给。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推广“秸秆还田肥水高效利用+高产多抗优质良种+绿色防控病虫害+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实现粮油稳产增收,确保全年粮油播种面积分别达112万亩以上、37万亩以上,实现产量39万吨以上、7万吨以上。
2.稳定生猪产能。支持规模猪场设施装备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宇和泽公司楼房式立体猪场有序提升产能,鼓励中小养殖户及时补栏、出栏,抓好生猪疫病防控,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调运监管,全面落实生猪保险政策,确保全年出栏生猪92万头以上。
3.提升耕地质量。高质量推进瞿河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启动2024年度仁和、青岗、大榆等6个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大撂荒地巡查监管处理力度,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支持村集体多途径种好用好无人耕作土地,确保撂荒地应种尽种。
二是做强特色,增加群众收入。
1.白羽肉鸡产业。加快推动白羽肉鸡全产业链发展,持续推进白羽肉鸡扩产,完成3处养殖场建设,新增产能900万羽,确保全年产能实现3000万羽;加强鸡粪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利用,推动年产有机肥料8万吨的瓴丰公司有机肥厂投产竣工,解决鸡粪处理问题;推动肉鸡熟食品加工厂尽快落户,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展肉鸡产业链。
2.种业产业。种业基地扩面,改(扩)建种业基地1万亩,争取全市两杂制种面积稳定在3.5万亩以上;加快种业园区建设,持续推动种业管理运营、烘干等中心建设并竣工投用,争创省级现代种业园区;加大招大引强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有经验、有基础的职业团队参与种业园区运营管理,提升种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3.柑橘产业。充分利用“遂宁晚熟柑橘联盟”平台,加强柑橘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扩大射洪柑橘影响,提升销售能力;提质增效。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在基地基础建设、防冻害措施和优质品种改良等方面下大功夫,确保柑橘品质稳步提升;完善经营模式。推动国有平台公司接管低效园地,鼓励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大园区变小业主,增强抗风险能力。
4.水产养殖产业。适度扩面。以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为抓手,抓好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力争2024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4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3.4亿元;提升品质。积极向上争取培育资金,新建水产良种繁育场不低于1处,填补射洪水产苗种空白;建立品牌。依托水产产业联合体,充分挖掘渔业产业资源,打造大闸蟹产品品牌,突出射洪水产亮点。
5.蔬菜产业。加快渝遂绵优质蔬菜产业带核心示范区建设,加大蔬菜种植技术指导,做大做强蔬菜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专合社的带头作用,实现蔬菜产量100万吨以上;加大冷藏库和烘干、通风设施等农产品仓储保鲜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蔬菜基地田间工程、育苗大棚等产业设施建设,确保我市蔬菜质量好、品质高;发挥蔬菜产业联合会优势,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训,引导和激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树立品牌意识,围绕射洪“萝卜”“辣椒”等蔬菜产品创建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拓宽销售渠道。
三是提高质效,发展现代农业。
1.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组织好主体技能培训,健全完善农民合作社章程制度、财会制度和组织机构,推广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以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50家以上。
2.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县为农服务中心+乡为农服务站(点)+村为农服务员”三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完成区域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加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补助力度,全年实现农机社会化服务面积150万亩次以上,全市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65%以上。
3.加强农业科技推广。结合省级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积极做好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6万亩,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农产品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7个。主要包括: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畜牧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及21个乡镇畜牧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支出。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7628.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83.64万元,主要是年初本级预算项目及上年结转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入预算1762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132.14万元,占63.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6.36万元,占36.8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支出预算176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6.33万元,占27.55%;项目支出12772.17万元,占72.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7628.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83.64万元,主要是年初本级预算项目及上年结转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6.3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32.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8万元、农林水支出7267.8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万元、其他支出788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7050.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05.64万元,主要是年初本级预算项目及上年结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43万元,占3.32%;卫生健康支出245.85万元,占1.44%;住房保障支出391.61万元,占2.3%;农林水支出7267.81万元,占42.6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9万元,占3.6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万元,占0.29%;其他支出7889.8万元,占46.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批天府英才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72.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5万元,主要用于: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困难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1.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改制人员生活救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1.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单位缴费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9.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单位缴费部分。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0.3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47.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03.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4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工作。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违法建设农房测绘费、农业综合执法等工作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1693.7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辅导服务经费项目、上年结转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4年预算数为544.99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等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2024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上图入库和高标准农田图斑核查。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63.8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增收工作经费、射洪优质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纠纷与仲裁、长江禁捕及渔业专项、上年结转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生产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3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24年预算数为19.39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2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462.36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64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激励资金支出。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1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预算数为391.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保障缴费支出单位缴费部分。
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7889.8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中央、省委资金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5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3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23.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及2024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农业项目建设过程总结验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检查督导、招商引资及其他省、市、县到我局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0辆,其他用车4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清洁、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开展病虫害控制、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农业农机监督,农业执法,农业污染源治理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5万元,其中:会议费22.2万元,培训费4万元,差旅费79.3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22%。主要原因是关于农业工作指导及检查相关会议增加。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9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260%。主要原因是环保督察、安全生产及粮食生猪产业检查增加、项目工程验收检查、农业执法检查增加等。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78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及下属农业农村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7家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3.9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28.98万元,下降23.3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万元,主要用于更换过时的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6494.3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4432.36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21.6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1640.36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
7.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集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市场服务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系统,是多层次、复合型的产业体系。
8. 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2月4日,公布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9.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支出,如按定额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活动、医疗补助、党组织活动、老干部管理工作等。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活动、医疗补助、党组织活动、老干部管理工作等。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经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主要用于改制了断人员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人员等生活补助。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等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1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局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保障日常公务运转的公用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主要用于:开展生产现场、四新试验示范、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保障运转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主要用于:开展销毁禁限农药及污染物、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农资和渔政执法工作开支的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等正常运转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土地纠纷仲裁、三资管理工作开支的维修(护)费、会议费等正常运转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主要用于:开展排涝抗旱、乡镇提灌站防灾、农作物灾情统计等正常运转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主要用于:开展农机监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办公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6.“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27. 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的新表述,表明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为新时代下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时代课题。
28.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抓手,是探索推进机制和经验途径、示范引领全国农业现代化的先行区。其以县(市、区、旗)为创建单位,以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为核心,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在全国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