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府办发〔2025〕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川射洪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射洪市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射洪市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一、发放“蜀里安逸·乐购洪城”消费券。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蜀里安逸·乐购洪城”消费券。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消费促进活动,发放餐饮、住宿、零售、汽车等消费券,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回升向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实施消费有奖激励。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射洪市范围内合法经营的零售、汽车销售、建材家居、餐饮住宿、家电数码、文化娱乐、景区景点商家处单笔消费满299元,依据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参与抽奖。其中,单笔消费599元以下,可参与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幸运奖抽奖;单笔消费满599元,可额外参与特等奖抽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实施品牌演艺活动激励。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射洪主城区大型户外场地举办的中大型音乐节、演唱会,累计售票总人次超过8000人次,且市外观众比例达到50%以上的奖励30万元,售票总人次每增加1000人次且市外观众比例超过50%的奖励递增5万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财政局)
四、实施体育赛事活动激励。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全额自筹经费举办体育赛事,参赛及观赛人数(根据销售的赛事门票核算,下同)200(含)至500人(含)奖励1万元,501(含)至1500人(含)奖励3万元,1501(含)至2999人奖励6万元,3000人(含)以上的,指导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按相关政策向省、遂宁市申报激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财政局)
五、实施影视产业发展激励。对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影视企业搭建影视拍摄实景,并可用于游客体验、文创运营的项目,固定资产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按资产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为在射洪拍摄剧组提供道具、服装等服务,服务剧组30(含)至50(不含)个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50(含)至100(含)个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100(不含)个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在射洪取景拍摄的单个大型剧组,按相关标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财政局)
六、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2025年度研发投入超过2000万元(含)的企业,按照企业报送的年度统计数的2‰,单个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支持。市本级同类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经济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申报成功认定(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支持。市本级同类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经济科技局、市财政局)
八、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企业抢抓生产销售旺季,加快增产扩产、爬坡满产。对2025年生产规模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且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至20%(含)、20%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激励;对2025年生产规模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且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至20%(含)、20%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15万元激励;指导企业合理规划四季度排产生产,对前两类企业,2025年生产规模增速在三季度基础上扭负为正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对2025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的,指导工业企业按相关政策向省、遂宁市申报激励。(责任单位:市经济科技局、市财政局)
九、实施工业项目快建设早投产激励。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投产且生产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工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技改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对单个企业年入统工业投资额超过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实施新升规工业企业加快释放产能激励。加大对新升规企业帮扶、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力度,对2026年入库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另外,对符合四川省六大优势产业和射洪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增企业再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一、支持寄递企业做大做强。对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邮件、快件收寄量月增长量超过8万件,且增速达到30%、50%、80%的寄递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8万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十二、支持货运行业发展。鼓励射洪市货运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对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自有车辆达到50辆、营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货运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十三、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增长激励。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且2025年生产规模在5亿元(含)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万元激励;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且2025年生产规模在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建筑业企业,给予3万元激励;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且2025年生产规模在1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建筑业企业,给予1万元激励;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且2025年生产规模在0.5亿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000元激励。对2025年以来新增入库建筑业企业,给予5000元激励。(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十四、实施工业企业采购激励。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工业领域企业采购工业领域中小企业产品累计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1%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五、实施“个转企”激励。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转企”新增户数,给予激励,激励标准(户均)为3000元/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科技局、市商务局)
十六、支持中试研发平台建设。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新获批的省、遂宁市中试研发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七、实施用电量增长激励。对2025年工业用电量超过1000万度,且比上年同期增长10%至20%(含)、20%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市经济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八、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升规入统。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首次升规入统的批发业、零售业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住宿、餐饮业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对新注册月度入统企业再额外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升规入统的限上商贸个体工商户,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市本级同类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九、支持企业产销(主辅)分离。对一、二产企业“产销”分离,成立独立核算销售企业并在2025年内纳入射洪市服务业统计,且第二年度销售额达到0.5亿元(含)至1亿元(不含)、1亿元(含)至2亿元(不含)、2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含)及以上的,在遂宁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二产企业“主辅”分离,成立设计研发、检验检测、装卸搬运、仓储物流、生产性租赁等独立核算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并在2025年内纳入射洪市服务业统计,且第二年度营业额达到0.5亿元(含)至1亿元(不含)、1亿元(含)至2亿元(不含)、2亿元(含)及以上的,在遂宁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十、实施服务业企业成长激励。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年营业额达到3000万元且增速达到40%、年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且增速达到30%、年营业额达到2亿元且增速达到20%、年营业额达到5亿元且增速达到10%并纳入射洪市服务业统计的批发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且增速达到40%、年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且增速达到30%、年营业额达到1亿元且增速达到20%、年营业额达到2亿元且增速达到10%并纳入射洪市服务业统计的零售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额达到400万元且增速达到40%、年营业额达到600万元且增速达到30%、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且增速达到20%、年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且增速达到10%,并纳入射洪市服务业统计的住宿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额达到400万元且增速达到40%、年营业额达到600万元且增速达到30%、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且增速达到20%、年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且增速达到10%并纳入射洪市服务业统计的餐饮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且增速达到40%、年营业额达到3000万元且增速达到30%、年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且增速达到20%、年营业额达到1亿元且增速达到10%并纳入射洪市服务业统计核算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十一、支持电商产业发展。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1亿元及以上,在射洪市内经营并依法纳统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物流补助。市本级同类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十二、实施外商投资激励。支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外商在射直接投资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当年超50万美元且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当年以境外投资者分配利润再投资超50万美元的(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且符合有关条件,按外商直接投资(FDI)到资额不低于2%的比例给予在射企业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财政局)
上述政策实施细则和申报程序,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