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 8 月 26 日
一、 部门职责 1
第五部分 附表 5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7
二、收入决算表 57
三、支出决算表 5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组织查处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虚假注册、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牵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和制(修)订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设置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306.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76.43万元,增长9.5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0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06.21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0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3.14万元,占79.73%;项目支出873.07万元,占20.2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306.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76.43万元,增长9.5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6.43万元,增长9.5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6.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4.29万元,占7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22万元,占6.95%;卫生健康支出157.58万元,占3.6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53.5万元,占5.89%;住房保障支出241.62万元,占5.6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06.2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5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90.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决算为17.88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32.55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7.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4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3.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5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7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0.24万元,完成预算71.75%,较上年度增加6.34万元,增长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规模,尽量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93万元,占8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31万元,占13.2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93万元,完成预算7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7.02万元,增长13.0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份久远,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7辆,其中:轿车18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普通客车8辆,其他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抽检、协调办案、案件稽查、交流学习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1万元,完成预算62.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68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规模,尽量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10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开展检查工作、业务指导、其他同级单位到我单位考察、调研接待等方面的接待开支。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75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6.43万元,下降1.6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2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食品安全、计量、工业产品抽检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1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26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其他车辆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4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良好,项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规,项目管理完善,能够完成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食品安全抽检专项工作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资金使用合规,目标达成率高,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在接到项目暂停通知后,调剂保留部分项目资金继续开展基础工作,虽因年末财政资金紧张,支付指标未被审批,但基础工作稳步开展。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资金使用合规,目标达成率高,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市场监管事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市场监管事务工作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资金使用合规,目标达成率高,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综合协调股、法规股、信用监管股、价格监督与反垄断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质量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餐饮安全监管股、药品安全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计量与认证股、标准化股、知识产权管理股、财务股、党委办等股室。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 机构职能。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组织查处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虚假注册、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 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牵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和制(修)订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及下属单位总编制人数176人,2024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73人,其中,公务员79人,参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0人,退休人员16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度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初预算收入3917万元,决算报表收入4306.21万元。
(2) 支出情况。
2024年度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初预算支出3917万元,决算报表支出4306.21万元。
(3)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度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算报表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2024年为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射洪市太和、复兴、金家、青岗、太乙市场监管所作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第三批创建单位。年初目标设置为:5家基层监管所进行外观形象设计(包含户外形象标牌、名称吊牌等各类标识标牌),党建、廉政文化建设,整修房屋(含房屋整漏、墙面修补刷白、老旧电路改造等),年终已完成。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93.94万元,已通过验收,自评得分5分。
(2)食品安全抽检。为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群众饮食安全,2024年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年初目标设置为:食品抽检批次≥1800批次,质量抽检批次≥50批次,计量抽检批次≥100批次。完成情况:全市食品安全抽检达1820个批次,质量抽检24个批次,计量抽检100个批次,实施效果良好,但因年末财政资金紧张,抽检经费不足。质量抽检未达到设定指标,年初预算200万元,调整后预算120.62万元,支出120.62万元,因此,自评得分5分。
(3)市场监管事务。为保障市场综合监管业务正常运转,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年初目标设置为: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监督检查工作≥8000人次;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宣传≥24场次;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培训≥600人次;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000批次。年终完成情况为:2024年已开展市场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工作达9500人次,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达2100批次,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宣传25场次,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培训达750人次。实施效果良好,但因年末财政资金紧张,监督检查部分工作经费未被审批,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年初预算135万元,支出85.11万元,因此,自评得分5分。
2.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质量分析。预决算差异率。收入差异率 = (4306.21-3917)/3917 ×100% = 9.94%。收入差异反映预算编制精准度不足,原因为工资调整、专项任务增加。单位收入统筹能力分析。决算收入超预算389.21万元,原因为中途有追加的目标考核奖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用、中央、省委项目资金。
支出执行进度管理。支出决算与收入同步完成,全年预算数为4804.48万元,1至9月预算执行数为3296.34万元,1至11月预算执行数为3818.3万元,无资金沉淀,支出执行进度自评得分9分。预算年终结余情况。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为470.52万元,当年年终(2023年至2024年)部门预算结转金额为27.76万元,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率为10.37%,因此,预算年终结余自评得分9分。一般性支出控制绩效分析。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等一般性支出。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75万元,上年度支出383.18万元,同比下降1.68%。“三公”经费本年度支出70.24万元,上年度支出63.90万元,同比增长9.93%,原因为公务用车年份久远,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增加。会议费上年度支出为0,本年度支出2.99万元,同比增长100%,原因为2024年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会议、“双心建设”暨“质量强市”等各类会议。培训费上年度支出0.59万元,本年度支出0.83万元,同比增长38.83%,原因为2024年组织双心建设”暨“质量强市”等培训会。差旅费上年度支出56.12万元,本年度支出50.53万元,同比下降9.96%。因此,严控一般性支出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管理。
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我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合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分4分。财务岗位设置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财务岗位设置自评得分2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资金使用规范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
我局办公用房总体修建较早,公务用车多数已达到报废年限,均为日常维修保养继续使用。办公家具、办公电脑、打印机及其他办公设备,多数已超过报废年限,目前持续维护继续使用,因此,资产利用率自评得分5分,多数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且不存在部门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资产盘活率自评得分4分。
5.采购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2024年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货物支出约66.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约146.2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约91.69万元,政府采购支出合计约212.31万元。因此,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自评得分3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已付约186.71万元,未付约25.6万元,支付比例87.94%,采购执行率自评得分2.7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191.1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30.1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1%,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4个。
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83.1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5.2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3个。
1.项目决策。2024年我局本级财政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6个,100万元以上项目3个均为阶段性项目,事前均履行评估程序,部门未按规定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0个,自评得分4分。目标设置结合本地实际,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目标设置自评得分4分。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申报,财政审批后入库。项目入库自评得分4分。
2.项目执行。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是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0个,执行同向自评得分4分。部门预算项目采取对应调整措施,个别项目中途暂停收回预算,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调整自评得分4分。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总数0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2个,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6个,因此,执行结果自评得分2.7分。
3.目标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9条,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8条,目标完成自评得分2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10个,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9个,目标偏离自评得分4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6个,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6,实现效果自评得分3分。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收入3917万元、决算收入4306.21万元,年初预算支出3917万元、决算支出4306.2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货物支出约66.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约146.2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约91.6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以及债券资金。
(3)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预算报送及时合规、财务核算规范、内控制度建设较完善,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本级绩效目标的申报,相关评价结果随本年度决算及时公开。2024年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4.4分,整体自评得分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良好,项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规,项目管理完善,能够完成组织实施。
(2) 存在问题。
年中存在个别项目资金调减,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个别指标设定太高,需进一步细化,量化。
(三)改进建议。
编制预算更加精确,加强资金管理。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经费专项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食品安全经营行为,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依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川市监办函〔2024〕33 号)、《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 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遂市监发〔2024〕28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局于2024年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年初申报专项资金200万元,根据《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4〕11号)文件规定,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经费获批200万元,受年末财政资金统筹调度影响,最终实际拨付资金调整为 120.62 万元,资金来源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 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我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在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符合相关规范。按照文件及绩效目标申报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质量、计量抽检,项目设定和实施方向与资金申报目标一致,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 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专项资金共计120.62万元,根据目标申报计划。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质量、计量抽检。资金支付范围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4)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整体目标设置情况:
紧紧围绕射洪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安排部署,坚持问题为导向,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检联动”机制,202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质量、计量抽检,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区域目标设置情况:
无。
具体绩效目标设置如下:
数量指标:1.食品抽检批次≥1800批次。2.质量抽检批次≥50批次。3.计量抽检批次≥100批次。
质量指标:1.食品抽检不合格率≥5%。2.质量监督抽查流通领域不合格率≥10%。3.计量抽检合格率≥95%。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
经济成本指标:1.食品抽检每批次成本≤1000元/批次。2.质量抽检每批次成本≤3000元/批次。3.计量抽检每批次成本≤500元/批次。
社会效益指标: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抽检知晓率≥95%。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抽检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分配科学、使用规范、执行准确,更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和属地管理落实“两个责任”。
(2) 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是否按时完成,目标是否达成。
3.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抽检实施效果如何。
4.公众对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抽检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达到预期。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覆盖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抽检工作记录、检验报告。
(四)评价方法。
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评价:
实地勘察法:检查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抽检后的对不合格商品的处置情况。
案卷研究法:审查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的档案材料。
成本效益分析法:评估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抽检的成本效益,公众对抽检工作的满意度。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和省、市要求,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资金投向符合本地实际,符合政府支持范围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合理,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除质量抽检因年末财政资金紧张,经费不足,其余项目已按要求完成绩效目标。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及时,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单位执行到位。
4.项目结果。项目目标基本达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该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项目资金用于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抽检范围覆盖全市,抽检对象精准、标准合理、群众对抽检工作知晓度较高,满意度评价达95%。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绩效分析。
(1)数量指标。指标1:食品抽检批次≥1800批次。完成情况:食品抽检达1820批次。指标2:质量抽检批次≥50批次。完成情况:质量抽检达24批次,因年末财政资金紧张,预算被调减,抽检经费不足。质量抽检未抽满50个批次。3.计量抽检批次≥100批次。完成情况:计量抽检批次达100批次。
(2)质量指标。指标1:食品抽检不合格率≥5%。完成情况:食品抽检不合格率≥5%。指标2:质量监督抽查流通领域不合格率≥10%。完成情况:质量监督抽查流通领域不合格率≥12.5%。指标3:计量抽检合格率≥95%。完成情况:计量抽检合格率≥95%。
(3)时间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完成情况: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
(4)成本指标。
指标1:食品抽检每批次成本≤1000元/批次。完成情况:食品抽检每批次成本≤1000元/批次。指标2:质量抽检每批次成本≤3000元/批次。完成情况:质量抽检每批次成本≤3000元/批次。指标3:计量抽检每批次成本≤500元/批次。完成情况:计量抽检每批次成本≤500元/批次。
2.效益指标绩效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抽检知晓率≥95%。完成情况: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抽检知晓率达95%。
3.满意度指标绩效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5%。完成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5%。
四、评价结论
食品安全抽检专项工作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资金使用合规,目标达成率高,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3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
工作经费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推广有机产品认证,原创建工作分5年建成,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目标:(启动阶段2023年);第二阶段目标:(推进阶段2024-2025年);第三阶段目标:(产业延伸阶段2026年-2027年);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工作,2024年启动项目第二阶段,依据工作需要,年初申报专项资金100万元,依据《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4〕11号)文件规定,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工作经费获批100万元,因《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暂停全省创建示范活动并开展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年末财政资金紧张被调剂为60.8万元。为秉持发展有机产业、提升农产品质量的本意和初衷,进一步推动有机产业赋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精简为培训指导、获证主体培育、环境和产品检测等基础性、支撑性工作,开展有机产业提质增效建设,同时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用于基础工作保障,资金来源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 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我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在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符合相关规范。按照文件及绩效目标申报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基础工作,项目设定和实施方向与资金申报目标一致,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 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专项资金共计60.8万元,根据目标申报计划。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有机生产技术培训;培育获证主体,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施有机产品认证;开展对水、土壤、产品等周期性抽检;印制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宣传资料;有机风险管控巡查;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调研、专家评审、有机产业规划发布实施)等基础工作。资金支付范围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4)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整体目标设置情况:
紧紧围绕射洪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省局、市局安排部署,推进有机产业提质增效基础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有机生产技术培训;培育获证主体,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施有机产品认证;开展对水、土壤、产品等周期性抽检;有机风险管控巡查;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调研、专家评审、有机产业规划发布实施)等工作。
区域目标设置情况:
无。
具体绩效目标设置如下:
数量指标:1.组织开展有机生产技术培训≥4场次。2.培育获证主体9家。3.开展有机生产企业水、土、产品样品周期性抽检≥20批次。4.印制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宣传资料≥5万份。5.开展有机风险管控巡查≥2场次。6.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调研、专家评审、有机产业规划发布实施)≥1场次。
质量指标:1.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合格率≥90%。2.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宣传覆盖率≥95%。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
经济成本指标:1.开展有机生产技术培训成本≤2万元/场次。2.培育获证主体成本≤5万元/家。3.开展有机生产企业水、土、产品样品周期性抽检成本≤0.3万元/批次。4.印制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宣传资料成本≤4元/份。5.开展有机风险管控巡查≤3万元/场次。6.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调研、专家评审、有机产业规划发布实施)≤15万元/场次。
社会效益指标:培育壮大有机产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社会公众知晓率≥95%。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提高我市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分配科学、使用规范、执行准确,综合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2) 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是否按时完成,目标是否达成。
3.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效果如何。
4.公众对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是否认可满意。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情况。
培育的获证主体:四川合众养道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天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鑫旺和农业有限公司、四川锦天福泽农业有限公司。
(四)评价方法。
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评价:
实地勘察法:检查有机产品认证提质增效工作开展情况。
案卷研究法:审查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的档案材料。
成本效益分析法:评估有机产品认证提质增效建设的成本效益,公众对其是否认可满意。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要求,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资金投向符合本地实际,符合政府支持范围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合理,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项目按要求完成基础工作。
3.项目实施。虽因年末财政紧张,支付指标未被审批,项目资金暂未支付,但相关基础工作正稳步推进。
4.项目结果。项目目标基础工作达成,截至目前,已培育有机认证主体4家,走访调研潜力主体5家,并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及风险评估相关知识现场培训;开展有机生产企业水、土、产品样品周期性抽检11批次;建立完善有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机风险控制管理、有机基地环境监测等制度。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项目按规定用途和适用范围进行申报,资金用途、管理程序和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绩效分析。
(1)数量指标。指标1:组织开展有机生产技术培训≥4场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有机生产技术培训3场次。指标2:培育获证主体9家。完成情况:培育获证主体5家。指标3:开展有机生产企业水、土、产品样品周期性抽检≥20批次。完成情况:开展有机生产企业水、土、产品样品周期性抽检11批次。指标4:印制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宣传资料≥5万份。完成情况:印制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宣传资料2万份。指标5:开展有机风险管控巡查≥2场次。完成情况:开展有机风险管控巡查1场次。指标6: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调研、专家评审、有机产业规划发布实施)≥1场次。完成情况: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调研、专家评审、有机产业规划发布实施)1场次。
(2)质量指标。指标1: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合格率≥90%。完成情况: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合格率≥90%。指标2: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宣传覆盖率≥95%。完成情况: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宣传覆盖率达95%。
(3)时间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完成情况:项目基础工作完成时间≤12个月。
(4)成本指标。
指标1:开展有机生产技术培训成本≤2万元/场次。完成情况:开展有机生产技术培训成本≤2万元/场次。指标2:培育获证主体成本≤5万元/家。完成情况:培育获证主体成本≤5万元/家。指标3:开展有机生产企业水、土、产品样品周期性抽检成本≤0.3万元/批次。完成情况:开展有机生产企业水、土、产品样品周期性抽检成本≤0.3万元/批次。指标4:印制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宣传资料成本≤4元/份。完成情况:印制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宣传资料成本≤4元/份。指标5:开展有机风险管控巡查≤3万元/场次。完成情况:开展有机风险管控巡查≤3万元/场次。指标6: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调研、专家评审、有机产业规划发布实施)≤15万元/场次。完成情况: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组织调研、专家评审、有机产业规划发布实施)≤15万元/场次。
2.效益指标绩效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培育壮大有机产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社会公众知晓率≥95%。完成情况:培育壮大有机产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社会公众知晓率≥95%。
3.满意度指标绩效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5%。完成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5%。
四、评价结论
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在接到《通知》后,项目暂停,调剂保留部分项目资金继续开展基础工作,虽因年末财政资金紧张,支付指标未被审批,但基础工作稳步开展。因此,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90分,评价结果为良。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4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工作经费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建设规范》)要求,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夯实做强市场监管基层基础,依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市场监管局(所)“两化”建设信息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办〔2022〕65 号),在2023至2025年完善推广,实现市场监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工作需要,年初申报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项资金100万元,根据《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4〕11号)文件规定,获批专项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 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我局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在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符合相关规范。按照文件及绩效目标申报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第三批创建单位(太和、复兴、金家、青岗、太乙市场监管所),项目设定与实施方向一致,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 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专项资金共计100万元,根据目标申报计划。资金主要用于基层监管所进行外观形象设计(包含户外形象标牌、名称吊牌等各类标识标牌);党建、廉政文化建设;整修基层监管所房屋(含房屋整漏、墙面修补刷白、老旧电路改造等)。资金支付范围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4)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整体目标设置情况:
紧紧围绕射洪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省局、市局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太和、复兴、金家、青岗、太乙市场监管所作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第三批创建单位,着力提高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实现市场监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区域目标设置情况:
申报太和、复兴、金家、青岗、太乙市场监管所作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第三批创建单位。
具体绩效目标设置如下:
数量指标:1.对基层监管所进行外观形象设计数量(包含户外形象标牌、名称吊牌等各类标识标牌)5家。2.对基层监管所进行党建、廉政文化建设数量5家。3.整修基层监管所房屋数量(含房屋整漏、墙面修补刷白、老旧电路改造等)5家。
质量指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
经济成本指标:1.基层监管所进行外观形象(包含户外形象标牌、名称吊牌等各类标识标牌)设计成本≤6万元/家。2.基层监管所进行党建、廉政文化建设成本≤4万元/家。3.整修基层监管所房屋成本(含房屋整漏、墙面修补刷白、老旧电路改造等)≤10万元/家。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市场监管服务质量,定性为优。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分配科学、使用规范、执行准确,综合提升市场监管服务能力。
(2) 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是否按时完成,目标是否达成。
3.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验收后实际效果如何。
4.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达到预期。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为太和、复兴、金家市场监管所。
(四)评价方法。
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评价:
实地勘察法:检查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验收后的使用情况。
案卷研究法:审查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的档案材料。
成本效益分析法:评估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设施的成本效益,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和省、市要求,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资金投向符合本地实际,符合政府支持范围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合理,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项目按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及时,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单位执行到位。
4.项目结果。项目目标全部达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该基础设施类项目严格按规定用途与适用范围申报,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及分配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验收过程中,通过实地勘察项目现场核查建设成果,审查资金使用与项目执行档案材料,科学评估建设投入产出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并了解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经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办公环境焕然一新,设施设备迭代升级,便民服务效率显著提升,圆满达成预期效益目标。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绩效分析。
(1)数量指标。指标1:对基层监管所进行外观形象设计数量(包含户外形象标牌、名称吊牌等各类标识标牌)=5家。完成情况:对基层监管所进行外观形象设计数量(包含户外形象标牌、名称吊牌等各类标识标牌)=5家。指标2:对基层监管所进行党建、廉政文化建设数量=5家。完成情况:对基层监管所进行党建、廉政文化建设数量=5家。3.整修基层监管所房屋数量(含房屋整漏、墙面修补刷白、老旧电路改造等)=5家。完成情况:整修基层监管所房屋数量(含房屋整漏、墙面修补刷白、老旧电路改造等)=5家。
(2)质量指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完成情况: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
(3)时间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完成情况: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
(4)成本指标。
指标1:每个基层监管所进行外观形象(包含户外形象标牌、名称吊牌等各类标识标牌)设计成本≤6万元/家。完成情况:每个基层监管所进行外观形象(包含户外形象标牌、名称吊牌等各类标识标牌)设计成本≤6万元/家。指标2:每个基层监管所进行党建、廉政文化建设成本≤4万元/家。完成情况:每个基层监管所进行党建、廉政文化建设成本≤4万元/家。指标3:整修每个基层监管所房屋成本(含房屋整漏、墙面修补刷白、老旧电路改造等)≤10万元/家。完成情况:整修每个基层监管所房屋成本(含房屋整漏、墙面修补刷白、老旧电路改造等)≤10万元/家。
2.效益指标绩效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市场监管服务质量,定性为优。完成情况:通过进一步完善基础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市场监管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绩效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5%。完成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5%。
四、评价结论
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资金使用合规,目标达成率高,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5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市场监管事务专项预算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保障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事务正常运转,综合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工作需要,年初申报专项资金135万元,依据《射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射财发〔2024〕11号)文件规定,市场监管专项工作经费获批135万元,资金来源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 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我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在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符合相关规范。按照文件及绩效目标申报要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市场监管事务正常运转,项目设定和实施方向与资金分配方案一致,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 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专项资金共计135万元,根据目标申报计划。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工作,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宣传和业务培训。资金支付范围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4)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整体目标设置情况:
紧紧围绕射洪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安排部署,进一步促进全市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2024年开展市场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工作,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宣传和业务培训。
区域目标设置情况:
无。
具体绩效目标设置如下:
数量指标:1.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监督检查工作≥8000人次。2.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宣传≥24场次。3.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培训≥600人次。4.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000批次。
质量指标:1.监督检查覆盖率100%。2.宣传有效覆盖率≥95%。3.培训合格率≥90%.4.快速检测不合格率≥3%。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
经济成本指标:1.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监督检查工作成本≤40元/人次。2.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宣传成本≤3.5万元/场次。3.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培训成本≤150元/人次。4.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成本50元/批次。
社会效益指标:群众对市场监管事务知晓率≥95%。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分配科学、使用规范、执行准确,综合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2) 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是否按时完成,目标是否达成。
3.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实施实际效果如何。
4.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达到预期。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为综合监管事务中的餐饮、食品、食品抽检等重点工作。
(四)评价方法。
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评价:
实地勘察法:检查各股室在开展市场监管事务工作中的成效。
案卷研究法:审查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的档案材料。
成本效益分析法:评估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宣传、培训及快速检测的成本效益,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要求,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资金投向符合本地实际,符合政府支持范围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合理,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项目按要求完成绩效目标。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及时,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单位执行到位。
4.项目结果。项目目标全部达成,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属于行政运转类,项目根据规定用途和适用范围按程序进行申报,资金用途、管理程序和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出指标绩效分析。
(1)数量指标。指标1: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监督检查工作≥8000人次。完成情况: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监督检查工作达9500人次。指标2: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宣传≥24场次。完成情况: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宣传达25场次。指标3: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培训≥600人次。完成情况: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培训达750人次。指标4: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000批次。完成情况: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达2100批次。
(2)质量指标。指标1: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完成情况: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指标2:宣传有效覆盖率≥95%。完成情况:宣传有效覆盖率达95%。指标3:培训合格率≥90%。完成情况:培训合格率达90%。指标4:快速检测不合格率≥3%。完成情况:快速检测不合格率≥3%。
(3)时间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完成情况: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
(4)成本指标。
指标1: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监督检查工作成本≤40元/人次。完成情况: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监督检查工作成本≤40元/人次。指标2: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宣传成本≤3.5万元/场次。完成情况: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宣传成本≤3.5万元/场次。指标3: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培训成本≤150元/人次。完成情况: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培训成本≤150元/人次。指标4: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成本≤50元/批次。完成情况: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成本≤50元/批次。
2.效益指标绩效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群众对市场监管事务知晓率≥95%。完成情况:群众对市场监管事务知晓率达95%。
3.满意度指标绩效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达95%。
四、评价结论
市场监管事务工作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资金使用合规,目标达成率高,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