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酒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省委、遂宁市委、市委的相关决策部署,服务和促进全市酒业产业发展。
2.根据全市酒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白酒产业发展趋势,对酒业发展政策措施和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协助开展酒业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全市酒业产业发展的建议意见。
3.服务酒业企业建设与发展,引导酒业企业拓展市场、创建品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酒业企业办理各类审批手续、提供要素保障、解决发展中各种困难和问题,推动白酒企业技改扩能项目建设。
4.协调推进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引导乡镇连片发展酿酒专用粮种植,负责酒粮企业服务和入驻基地科技团队要素保障协调工作,参与酒粮产业人才引进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酒业及相关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开展酒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二)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为发展酒粮基地“聚合力”。一是壮大发展主体。加大优质农业企业及相关配套产业企业招引力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专合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强化企业交流合作,提升规模化、专业化种植水平,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二是强化项目统筹。积极争取中省市乡村振兴资金、农业专项资金、地方债券资金、撂荒地整治补助资金等支持酒粮基地建设,不断完善酒粮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基地宜机化水平,加快补齐烘干、精选、仓储物流等酒粮生产短板弱项。三是用好科教资源。以“酒粮产业技术研究院”为载体,大力开展白酒产业链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工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科研院所支撑、产业引领、企业运营、市场运作”的政产学研用发展模式。四是坚持需求导向。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持续巩固“一带四区”发展成果,力争2024年建成酒粮基地15万亩以上,年产生态酒粮10万吨以上,为舍得酒业增产扩能提供优质原粮支撑,带动基地村集体和群众增收。
2.为壮大白酒企业“强动力”。一是完善政企沟通“连心桥”。强化中小型酒企扶持,全面掌握太乙酒厂、洋溪酒厂等中小型酒企在要素保障、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的难点、堵点,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科技局等部门对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推动项目建设“加速度”。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经合局及太乙镇,积极争取将太乙酒厂配套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协助企业加快推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推动我市白酒产业链条更加完善。三是促进企业发展“再进阶”。牵头组织白酒企业积极参加2024年全国糖酒会、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不断挖掘我市白酒产业特色、提升品牌效益,促进射洪白酒市场核心竞争力整体提升,赋能我市白酒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3.为擦亮酒乡名片“添助力”。一是强化优势提热度。乘着现有宣传热度,常态化打造“川东北白酒生态酿造圈”,加强构建“生态酿酒”现代化、绿色化、特色化产业优势,推动我市白酒实现产区化发展,持续提升白酒川东北产区知名度。二是细化创新提形象。充分利用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酒乡欢迎您!”栏目,多角度宣传推介酒乡文化旅游资源,积极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强化白酒与前端农业、后端文旅融合,讲好酒乡故事,着力提升酒乡射洪的美誉度。三是深化融合提产值。深入挖掘我市白酒产业历史文化底蕴,加快创建射洪酒文化展示平台,将文化特色有机融入白酒产业发展,系统化打造我市白酒产业亮点,助推射洪白酒市场份额提升,进一步增强白酒产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302.6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02.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6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0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61万元,占73.56%;项目支出80万元,占26.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02.6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6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3万元、农林水支出249.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02.6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5万元,占7.75%;卫生健康支出10.03万元,占3.31%;农林水支出249.38万元,占82.41%;住房保障支出19.75万元,占6.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经费单位缴费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工伤保险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水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9.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保障缴费支出单位缴费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2.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3.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及2024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接待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及其他省、市、县到我中心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费、停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酒粮产业发展日常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5万元,其中: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6.5万元,差旅费17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75%。主要原因是关于酒粮产业发展工作指导相关会议减少。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30%。主要原因是酒粮产业发展专业技术培训增加。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6.25%。主要原因是酒粮种植面积扩大涉及田间技术指导、田间管理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5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74.91万元,下降76.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LED显示屏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8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8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支出,如按定额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工伤保险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水支出(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保障缴费支出单位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