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财政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财政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财政局职能简介
第一条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射洪市机构改革方案》(遂委办〔2019〕18号)和市机改领导小组、市委编委印发的《关于〈射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射机改〔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射洪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是射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射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市财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财经、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遂宁市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园区、镇(街道),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财税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承办上级要求市一级承担的工作。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全市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本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和项目竣工决算批复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全市涉及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全市国资国企发展政策和企业经济运行体制机制,起草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组织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制定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承担调控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相关工作。监管规范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研究提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改制改组等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金融业的发展总体规划,负责联系国家和省驻射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监管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负责全市企业的上市指导和培育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推广运用PPP模式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PPP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园区、镇(街道)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督管理,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一是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二是坚持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稳妥有序、守住底线,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地方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三是坚持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地方金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地方金融企业竞争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5.全面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建立健全市级国资国企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推动市属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政府投资公司,推进国有企业现代制度建设。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税收行政规章、税收政策进行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射洪市税务局对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收问题进行解释。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射洪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3.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调配,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4.市直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其他公务用车管理。
5.各类投资基金。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市财政局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6.知识产权交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知识产权规范交易的政策。市财政局配合监管知识产权交易场所。
(二)财政局2025年重点工作
认清形势、明确目标,2025年我局将继续围绕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积极谋划财政、国资、金融领域重点工作,持续固强补弱、多渠道挖潜增收,以更大决心应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推动财政保障能力达到新水平、明年财政工作开新局。
(一)统筹财政资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政府预算、部门存量资金统筹,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提供财力保障。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从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大力压减非必需非刚性支出、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入手,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对各项财政开支应减尽减,能减尽减,继续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大决策支出,保持支出平稳,增强资金分配科学性合理性。
(二)严防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做好新增债券申报、支出使用工作,抓好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收缴工作,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做好政府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企业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市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帮助支持,及时掌握企业信贷风险信息,动态排查风险隐患,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贷款。
(三)深化管理改革。全面深化预算一体化改革。严格执行“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围绕中心排”的预算安排原则,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推动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拓展全维度绩效管理体系。积极对专项债券资金、乡村振兴资金、国有资产经营性管理情况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等类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探索更深层面的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适时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绩效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强财政成本核算。全面深化国资国企管理。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继续推进国企实体化转型,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四)全力保障重点。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收入,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继续保持民生支出强度。统筹同一领域不同性质的资金,加大资金整合拼盘力度,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大部署落实。用好债券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发挥财政稳投资作用,强化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优化完善助企纾困政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繁荣消费扩需求。
(五)推进国企转型。加快补齐监督管理短板,制定射洪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将企业各级各类采购活动纳入制度化监管,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推动国有企业有效降低采购成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指导企业找准盈利点,适度拓展新业态,增加企业资产规模和资本实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和融资运作能力。指导政府投资公司提高自身偿债能力,科学化解存量债务,遏制新增债务,避免债务恶性循环。加大存量资产处置力度、借欠款清理回收力度,及时结算清收各借款单位到期本息,做到资金不断流,维持企业资金平衡。
(六)提升金融服务。以全省首批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加快推动乡村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三农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积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体系,及时跟进新开工、拟开工重点项目,充实项目储备,全力推动金融机构向上争取贷款额度,扩大贷款持续增长空间。采取一企一办、一事一议等方式,为企业上市做好统筹规划、服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全流程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抢时间、抢速度,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射洪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射洪市重点工程融资中心、射洪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879.8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1.5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1879.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7.42万元,占2.5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2.43万元,占97.48%。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187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43万元,占65.19%;项目支出654.42万元,占34.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879.8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1.5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2.43万元、上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47.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0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4万元、金融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832.43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6.4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4.72万元,占82.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2万元,占5.36%;卫生健康支出53.04万元,占2.8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4万元,占2.95%;金融支出30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82.45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16.7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培训、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财政支出绩效评价、PPP经费、财税征收专项工作经费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决算资料费、部门预算及指标管理系统维修维护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检查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210万元,主要用于:机房建设专项、一体化建设,金财网服务费和财政CA系统升级费用、用友、金蝶财务软件运行维护费及机房维护设备购置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75.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8.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5.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7.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工伤、生育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国有资产监督(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市属国有企业能力提升建设,企业审计、资产评估等支出。
14.金融支出(类) 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及农业保险等金融专项工作。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2.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5.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9.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6.27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8万元。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的接待费开支。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市,其他区(县)调研、考察、指导、检查人员公务活动相关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汽车零部件、燃料等成本上涨,导致维护费用增加。公务用车使用时间长,车辆老化严重,需要更多地维护保养和更频繁地更换零部件。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0。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调研、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8万元,其中:会议费40万元,培训费138万元,差旅费3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会议的频率和参与人数增加。物价上涨,如场地租赁、餐饮、材料印刷等成本增加等。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全市培训计划增加。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42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6.2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2.3万元,增长26.05%。
(二)政府采购情况
财政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654.4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654.42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