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沱牌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
3.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建统领,高标准筑牢思想根基。继续深化主题教育,推动理论指导实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形式,强化党员的思想政治、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创新意识,巩固战斗堡垒,在攻坚克难中发挥示范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结合龙泉“西部水村”建设,持续加强清廉乡村建设,以点带面推进沱牌“孝廉”文化,进一步扩大沱牌在全市清廉版图。
2.严守底板底线,高要求推进社会治理。扎实推进镇、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台账分类管理,扩展治理效能;健全镇、村、社三级纠纷调解体系,确保不发生“民转刑”命案和特殊人群肇事肇祸事件。
3.保障重点项目,高效率促进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沱牌舍得增产扩能二期征地拆迁项目,及时启动并完成打铁街、煤建街提档升级,有序推进龙泉西部水村建设,加快推进魏家营新农村综合体建设项目交房,确保群众成功入住。
4.聚焦民生福祉,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认真谋划镇域公交内循环建设和柳树中学后校门改造。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持续完善全民健身布局,加快推进沱牌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建立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督促推进沱牌中心卫生院住院部建设,预计2024年6月开始接诊。
5.提升综合实力,高起点推动乡村振兴。培育镇域经济新增长极,继续探索乡村旅游新路径,提升镇域经济实力,在“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榜单再晋位,力争入围赛迪“全国镇域经济500强”榜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力争完成新增入项目库的8个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类项目建设。持续整治集镇秩序,提升集镇管理水平。创建1—2个遂宁市级及以上文明村,持续开展“我为沱牌添光彩”活动,逐步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实现集镇环卫全面外包,开展美丽城乡清洁行动和“最美农家小院”评比,进一步巩固“六归六净六顺”的村庄面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射洪市沱牌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射洪市沱牌镇人民政府、射洪市沱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射洪市沱牌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射洪市沱牌镇便民服务中心、射洪市沱牌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沱牌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2.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8.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31万元、农林水支出847.9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99万元、其他支出22万元。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902.0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8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2902.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2.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290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24万元,占89.64%;项目支出347.69万元,占10.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948.9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7.43万元,主要是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2.0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8.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31万元、农林水支出847.9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99万元、其他支出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948.9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7.43万元,主要是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8.83万元,占60.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29万元,占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95万元,占4.14%、卫生健康支出57.23万元,占1.94%、节能环保支出0.31万元,占0.01%、农林水支出847.93万元,占28.75%、交通运输支出13.4万元,占0.45%、住房保障支出95.99万元,占3.26%、其他支出22万元,占0.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8.7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选举费用。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54.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公务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达到保工资保运转目标。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62.9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用于乡镇干部下村差旅、健康体检、履行审批程序的乡镇干部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家庭特殊困难补助以及乡镇交通安全、信访、维稳、城乡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维护、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政府)(项)2024年预算数为252.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达到保工资保运转目标。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文化类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5.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6.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补贴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31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脱贫村重点帮扶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万元/村)。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沱牌镇龙泉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34.9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村社区办公基层组织活动及公共维修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第二批次美丽乡村项目沱牌镇凤竹村建设补助奖金。
1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支出(款)公路养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3.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5.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0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6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25.07%。主要原因是各种接待,考察有所增加。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及县直各部门等单位检查、参观、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的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没有变化。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计划生育等行政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未单独编制会议费。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未单独编制培训费。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未单独编制差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沱牌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沱牌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63.86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62.37万元,增长15.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沱牌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环卫清扫及第二批次美丽乡村项目沱牌镇凤竹村建设工程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沱牌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沱牌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2902.0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537.39万元;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1063.6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01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