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水利局单位决算编制说明2023年度
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8月2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4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4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责
主管全市水行政事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等。
二、机构设置
射洪市水利局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和农水股、水资源管理和行业监督股(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和河湖管理股、移民股、财务审计股、水行政执法股、机关党委办。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8235.92万元、支出总计8235.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766.37万元、支出增加1766.37万元,收入增加21%,支出增加21%。收入支出增加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23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5.41万元,占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0.50万元,占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3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42万元,占13%;项目支出7199.50万元,占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35.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66.3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6.37万元,收入增加21%,支出增加21%。收入支出增加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5.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6.83万元,增加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5.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65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7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60.14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5136.51万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69.06万元,占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415.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54.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86.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8.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12.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1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13.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15.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482.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36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20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38.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增加。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10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增加。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106.96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257.37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919.51万元。完成预算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208.65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39.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增加。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75.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增加。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20.23万元,完成预算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70.53万元,完成预算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2353.01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78.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度决算数为69.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工资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6.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6.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3.2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27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检查增加,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7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省、市各级检查、项目验收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0.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80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30.2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及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1.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射洪市水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度小水电安全生产巡查检查项目支出、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支出等2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是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是指政府在排水、污水治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是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是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种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检测(项)是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理、发布水质公报等。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是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是指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实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是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实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是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是指水利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3年小水电安全生产巡查检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小水电安全生产巡查检查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9.8 | 20.23 | 68%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8.9 | 20.23 | 68%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有资质的单位对全市10座小型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工作,至少每月开展1次安全检查,对全市水电站各类应急预案、大修技改方案、施工方案等审查工作。目标:确保我市水电站安全运行无重大事故发生。 | 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有资质的单位对全市10座小型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工作,至少每月开展1次安全检查,对全市水电站各类应急预案、大修技改方案、施工方案等审查工作。目标:保障了我市水电站安全运行无重大事故发生。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座数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小水电安全保障率 | ≥95%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成本 | ≦2.89万元/个 | ≦2.89万元/个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率 | ≥80% | 100% | |||||
小水电安全发生率 | 0 | 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水电站周边群众满意度 | ≥95% | 98%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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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15.85 | 4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40 | 15.85 | 4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山洪灾害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及时预警。 | 山洪灾害监测系统运行正常,监测及传输数据正常,报汛率1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移动光纤专线(条) | 9 | 9 | |||
物联网卡(张) | 69 | 69 | |||||
自动监测站点巡检(次) | 192 | 192 | |||||
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检维护(次) | 204 | 204 | |||||
机房及会商系统维护(月) | 12 | 12 | |||||
入户预警维护(户) | 350 | 350 | |||||
预警平台维护(年) | 1 | 1 | |||||
系统用电保障(年) | 1 | 1 | |||||
设备损耗更新(项) | 1 | 1 | |||||
质量指标 | 系统平稳运转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系统维护保障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委托三方公司山洪灾害维护成本 | ≤40万元 | ≤40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汛期安全度汛 | 95%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涪江右岸水资源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涪江右岸水资源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80 | 0 | 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380 | 0 | 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射洪市一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涪江右岸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程工作经费函》向遂宁市解缴2023年涪江右岸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经费380万元. | 已向遂宁市解缴2023年涪江右岸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经费380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涪江右岸水资源项目数 | 1项 | 1项 | ||||
质量指标 | 前期工程工作经费拨付准确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涪江右岸水资源项目2022年应摊销的工作经费 | 380万元 | 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前期工程顺利开展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全市水质检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全市水质检测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众思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70.53 | 70.53%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0 | 70.53 | 70.53%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年计划检测水样476个。对全市286处集中供水工程全覆盖检测一次,对9处“千吨万人”以上工程每月检测一次,对27处千人以上集镇供水工程每季度各检测一次。 | 全年完成检测水样502个。对全市286处集中供水工程全覆盖检测一次,对9处“千吨万人”以上工程每月检测一次,对27处千人以上集镇供水工程每季度各检测一次。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水质检测个数 | ≥477 | 502 | ||||||||||||
供水工程检测点位数 | ≥286 | 286 | ||||||||||||||
质量指标 | 水质检测覆盖率 | 100% | 100% | |||||||||||||
水质检测报告利用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千吨万人工程检测频次 | ≥12次/年 | 12次 | |||||||||||||
千人以上集镇供水工程检测频次 | ≥4次/年 | 4次 | ||||||||||||||
成本指标 | 水质检测成本 | ≤2100元/个 | ≤2100元/个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受益区群众增收(减少疾病支出) | 100元/人 | 100元/人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群众饮水安全达标率 | ≥9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 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堤防建设前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堤防建设前期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0 | 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30 | 0 | 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组织完成金家河、沈水河、桃花河治理方案编制。 | 2023年4月,已完成通过省厅审查。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个数 | 1 | 1 | ||||||||||||
质量指标 | 编制方案与水利部编制大纲对照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5个月 | ≦5个月 | |||||||||||||
成本指标 | 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成本 | ≦30万元 | 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防洪能力 | ≥80% | ≥8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中小河流治理达标率 | ≥95% | ≥9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沿河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度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水库所在镇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0 | 22.55 | 75%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30.00 | 22.55 | 7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全市108座已成小型水库定期进行运行养护。 | 对全市108座已成小型水库定期进行运行养护。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小(1)型水库运行维护座数 | =13 | 13 | ||||
水库水质检测座数 | =108 | 108 | ||||||
小(2)型水库运行维护座数 | =95 | 95 | ||||||
质量指标 | 水库运行维护完成率 | ≥95%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小(1)型水库管理、维护成本 | ≦0.2万元/个 | ≦0.2万元/个 | |||||
小(2)型水库管理、维护成本 | ≦0.3万元/个 | ≦0.3万元/个 | ||||||
水库水质检测成本 | ≦0.066万元 | ≦0.066万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农民增收 | ≥150元/户 | 150元/户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防洪安全率 | 90%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库区群众满意度 | ≥95 | 96%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度水库安全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水库安全评价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0 | 50.0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50.00 | 50.00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3年对17座水库进行安全评价。 | 2023年对17座水库进行安全评价。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水库安全评价座数 | ≥17 | =17 | |||||||||||||
质量指标 | 安全鉴定报告应用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水库安全评价成本 | ≦3万元/个 | ≦3万元/个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水库运行安全 | 优 | 优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报告持续期限 | ≥5年 | ≥5年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管理人员满意度 | ≥90% | 92%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水库白蚁防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水库白蚁防治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19.4 | 97%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0 | 19.4 | 97%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全市8座水库进行白蚁防治 | 对全市10座水库进行白蚁防治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病险水库白蚁防治座数 | 8 | 10 | |||||||||||||
质量指标 | 病险水库白蚁防治率 | 95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病险水库白蚁防治成本 | 2.5万元/座 | 2.0万元/座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水库安全性 | 95 | 95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报告使用者满意度 | 95% | 95%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度灌区农业节水精准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灌区农业节水精准补贴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人民渠管护中心、武引管护中心、沈水河管护中心、八一管护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10.0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已完成水价改革的6个大中型灌区28.64万亩改革面积进行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 | 对已完成水价改革的6个大中型灌区28.64万亩改革面积进行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水价改革的灌区个数 | =6个 | 6个 | |||
质量指标 | 精准补贴到灌区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平均每个灌区成本 | ≤1.67万元/个 | 1.67万元/个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 ≥52.3 | 52.31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灌区农户收入 | ≥100元/户 | 100元/户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灌区群众满意度 | ≥90% | 91%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2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0 | 20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对陈古溪、古井溪等8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进行健康评价。 | 全面完成陈古溪、古井溪等8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湖健康评价。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河湖健康评价条数 | ≥2 | 8 | |||
质量指标 | 河流健康评价准确率 | ≥90% | ≥9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河流健康评价成本 | ≤10万元 | ≤10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沿河群众幸福指数 | ≥80% | ≥8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水生态环境改善 | ≥80% | ≥8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沿河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蓬船灌区文吉分干渠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蓬船灌区文吉分干渠工作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蓬船灌区管理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 | 22 | 22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2 | 22 | 22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汇缴蓬船灌区文吉分干渠工程项目数 | 1 | 1 | ||||||||||||
质量指标 | 前期工程工作经费拨付准确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蓬船灌区文吉分干渠工程应分摊的工作经费 | ≤22万 | 22万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工程顺利开展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蓬船灌区项目单位满意度 | ≥95% | 95%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2年水资源公报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2年水资源公报编制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9.85 | 98.5%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 | 9.85 | 98.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022年水资源公报编制并发布。 | 完成2022年水资源公报编制并发布。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水资源公报正式稿(成果) | ≥1套 | 1套 | ||||||||||||
质量指标 | 通过遂宁市水利局审查通过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40天 | 40天 | |||||||||||||
成本指标 | 2022年水资源公报成本 | ≤10万元/套 | 9.85万元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公众知晓度 | ≥90% | 90% | |||||||||||||
用水总量数据利用率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采购方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维护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8.2 | 38.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38.2 | 38.2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1个水质在线监测和22个水量在线监测点位年度维护。 | 完成1个水质在线监测和22个水量在线监测点位年度维护。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水量在线监测设施维护 | ≥22个 | 22个 | ||||||||||||
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维护 | ≥1个 | 1个 | ||||||||||||||
质量指标 | 保障水量在线监测设施检测率 | ≥80% | 80% | |||||||||||||
保障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监测率 | ≥80% | 80% | ||||||||||||||
时效指标 | 水质、水量在线维护周期 | =1月 | 1月 | |||||||||||||
维护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维护成本 | ≤14万元/个 | 14万元/个 | |||||||||||||
水量在线监测设施维护成本 | ≤1.1万元/个 | 1.1万元/个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保障水资源税征收率 | ≥80% | 8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节约水资源成本 | 定性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取水户满意率 | ≥80% | 8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2年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安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2年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安装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88 | 19.88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9.88 | 19.88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5个取水户取水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并接入四川省水资源调配管理系统。 | 完成5个取水户取水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并接入四川省水资源调配管理系统。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安装 | ≥5个 | 5个 | ||||||||||||
质量指标 | 在线监测设施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安装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成本 | ≤3.976万元/个 | 3.976万元/个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保障水资源税征收 | ≥80% | 8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水资源利用率统计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取水户满意率 | ≥80% | 8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安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安装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24.15 | 80.5%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30 | 30 | 80.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6个取水户取水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并接入四川省水资源调配管理系统。 | 完成6个取水户取水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并接入四川省水资源调配管理系统。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取水户在线监测设施安装 | ≥6个 | 6个 | |||
质量指标 | 在线监测设施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安装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建设设施安装成本 | ≤5万元/个 | 4.025万元/个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保障水资源税征收 | ≥80% | 8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水资源利用率统计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取水户满意率 | ≥80% | 8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1年水资源公报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1年水资源公报编制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9.88 | 98.8% | ||||
其中: 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 | 9.88 | 98.8%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021年水资源公报编制并发布。 | 完成2021年水资源公报编制并发布。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水资源公报正式稿(成果) | ≥1套 | 1套 | |||
质量指标 | 通过遂宁市水利局审查通过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40天 | 40天 | ||||
成本指标 | 2021年水资源公报成本 | ≤10万元/套 | 9.88万元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公众知晓度 | ≥90% | 90% | ||||
用水总量数据利用率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采购方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城区地下水系测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2023年城区地下水系测绘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49 | 28.49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8.49 | 28.49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相关水文调查分析,解决城区河流污染治理等问题,提升城区河道河流水环境质量。 | 完成了通过相关水文调查分析,解决城区河流污染治理等问题,提升城区河道河流水环境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编制《射洪市规范地下排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相关水文调查分析报告编制项目》数量 | 1项 | 1项 | ||||
质量指标 | 编制《射洪市规范地下排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相关水文调查分析报告编制项目》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编制费用 | ≤28.49万元 | ≤28.49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市民居住环境 | ≥80% | ≥8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提升城区河流水环境质量 | ≥80% | ≥8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涪江沿江建筑拆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涪江沿江建筑拆除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香山镇、金华镇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59.44 | 59.44%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0 | 59.44 | 59.44%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香山镇、金华镇涪江沿江建筑拆除。 | 全面完成香山镇、金华镇涪江沿江建筑拆除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拆除沿江临河建筑物处数 | ≥2 | =2 | |||
质量指标 | 沿江临河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5个月 | ≤5个月 | ||||
成本指标 | 每处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成本 | ≤50元/股 | 29.72万元/个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河道行洪安全提升率 | ≥80% | ≥8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河道行洪安全持续年限 | ≥5年 | ≥5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河道沿河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2023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水利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64.05 | 64.05%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0 | 64.05 | 64.0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对11座“十四五”新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 | 完成11座“十四五”新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病险水库设计数量 | 11座 | 11座 | ||||||
质量指标 | 病险水库设计报告批复通过率 | 95% | 100% | |||||||
时效指标 | 病险水库设计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病险水库设计成本 | 9.1万元/座 | 9.1万元/座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设计报告应用率 | 95% | 9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可影响期限 | 5年 | 5年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报告使用者满意度 | 95% | 95%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射洪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转移支付名称 | 水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权重10%) | 年度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预算执行率 (B/A×100%)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42 | 2642 | 2642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849 | 849 | 849 | 5 | 100 | 5 | ||
省级补助 | 1793 | 1793 | 1793 | 5 | 100 | 5 | ||
市县资金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权重40%) | 情况说明 | 分值(40分) | 得分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分配合理 | 6 | 6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下达 | 6 | 6 | |||||
拨付合规性 | 合规合法 | 6 | 6 | |||||
使用规范性 | 规范使用 | 6 | 6 | |||||
执行准确性 | 执行准确 | 5 | 5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合规合法管理 | 5 | 5 | |||||
政策目标实现情况 | 已实现 | 6 | 6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全省目标,供参考)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座、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7.4km、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个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129处、农村饮水工程覆盖服务人口21.48万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63座、山洪灾害防治防治设施维修养护1个县。 |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座、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7.4km、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个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129处、农村饮水工程覆盖服务人口21.48万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63座、山洪灾害防治防治设施维修养护1个县。 | |||||||
绩 效 指 标(权重5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全省指标值,供参考)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权重30%) | 数量指标 |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 2座 | 2座 | 2 | 2 | ||
治理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 | 7.4公里 | 7.4公里 | 2 | 2 | ||||
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的县数 | 1 | 1 | 2 | 2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129处 | 129处 | 2 | 2 | ||||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63座 | 63座 | 2 | 2 |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护的县数 | 1 | 1 | 2 | 2 | ||||
质量指标 | 截至2024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 100% | 100% | 3 | 3 |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3 | 3 | ||||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否 | 否 | 3 | 3 | ||||
时效指标 | 截至2023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80% | 100% | 3 | 3 | |||
截至2024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 100% | 100% | 3 | 3 | ||||
成本指标 |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 是 | 是 | 3 | 3 | |||
效 益 指 标(权重15%) | 经济效益指标 | 新增供水能力 | 28.35万立方米 | 34.65万立方米 | 2 | 2 | ||
改善灌溉面积 | 0.1764万亩 | 0.1764万亩 | 2 | 2 | ||||
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7.056万公斤 | 7.056万公斤 | 2 | 2 | ||||
保护耕地面积 | 8.795万亩 | 8.795万亩 | 2 | 2 | ||||
社会效益指标 |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 | 0.09万人 | 0.09万人 | 1 | 1 | |||
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 | 0.18万人 | 0.18万人 | 1 | 1 | ||||
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 | 1.49万人 | 1.49万人 | 1 | 1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人口 | 21.5万人 | 21.5万人 | 1 | 1 | ||||
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覆盖人口 | 13.63万人 | 13.63万人 | 1 | 1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 是 | 是 | 1 | 1 | |||
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 是 | 是 | 1 | 1 |
射洪市移民中央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满意度指标(权重5%)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5 | 5 | ||
总分 | 10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以及绩效自评扣分情况,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该表由市县财政部门填写,市(州)得分以各县(市、区)自评得分平均分计算。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资金管理情况需汇总反映各级政府的资金管理情况,对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原则上每发现1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
4.各地财政部门按照各项绩效指标分值权重,并恨据全年实施完成情况填写得分,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形成该转移支付绩效白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设置为:资金投入情况10分、资金管理情况40分、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15分、满意度指标5分。如:有未涉及三级指标,请将该指标分值调整到其它三级指标上,确保二级指标分值不变。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应酌情扣分。 | ||||||||
转移支付名称 | 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023年国家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 (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92 | 1792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792 | 1792 | 100% | |
地方财政资金 | #DIV/0! | |||
其他资金 | #DIV/0!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根据移民意愿,逐级申报,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编制分配方案,市委市政府过会通过 | |||
下达及时性 | 通过政府批复后,下达各镇资金文件 | |||
拨付合规性 | 县级报账制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库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2〕135号执行 | |||
执行准确性 | 严格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库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2〕135号 《四川大中型水库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水行规〔2023〕5号执行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严格按预算绩效管理执行 | |||
政策目标实现情况 | 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执行完成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推进农村移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2.建设一批美丽乡村。 | 按计划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数量 | 19 | 19 | ||
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 | 2 | 2 | ||||
中小微水利设施建设 | 10 | 10 | ||||
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 | 4 | 4 | ||||
农业生产设施 | 2 | 2 | ||||
生产生活用水及防洪保安等水利设施 | 1 | 1 | ||||
质量指标 | 完工项目验收率(%) | 100% | 100% | |||
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 | 100% | 100% | |||
截至2023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 | 80% | 30% | 部分项目未开工建设 | |||
截至2024年3月底,项目资金完成率(%) | 100% | 83% | 部分项目未竣工验收 | |||
成本指标 | 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 | 100% | 100%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00 | 200 | ||
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 | ||||||
社会效益指标 | 非正常进京上访和交办的信访事项及处理率(%) | 100% | 100% | |||
统筹解决突出问题个数(个) | 0 | 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建成美丽移民村(个) | 1 | 0 | |||
农村人居环境 | 有改善 | 有改善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已建工程项目良性运行比例(%) | 100% | 10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 | ≥80% | 98% | ||
……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