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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射洪市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大榆镇 发布时间:2024-03-19 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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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射洪市大榆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社区(村)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对人大工作机构、人武部、群团组织等的领导。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加强社区(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村)综合服务功能。

4.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承担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职责。

5.指导社区(村)自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村)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促进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6.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资源为辖区发展服务。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推进征地拆迁安置。完成征地拆迁任务;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保购买;完成安置任务。

2.开展集镇能级提升。按照“保基本、保功能、保清爽、保节点”要求,突出“一路、两街、三节点”,围绕22项具体建设内容,对集镇进行提档升级改造。

3.推进正大超强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配合做好有机肥厂建设和运行;配合做好一期项目建设;做好二期项目用地(含道路、拆迁等)和进场的协调。根据业主引进需要,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种植规模扩大至5000亩以上;推进产教融合基地建设。

4.推进龙凤泉村精品村打造。面厂建设及运营模式提炼总结;环境面貌提升;发展模式提升;庭院经济试点。

5.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螺湖半岛社区治理模式提升、运营模式创新、“名师工作室”建设及运行。芦溪开心谷文化院坝建设、水系梳理,盘活接待中心,打造露营基地;推进果园的运营。推进松林村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治理模式提升。

6.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探索碧山、桃木沟、五家桥等“三无小区”治理的方法路径,推进小区治理试点;探索西山美邸、榆都华堂、星光佳苑小区治理的方法路径;探索云辰国际、正黄金域香江、滨江河畔小区治理的方法路径。

7.推进全域环卫工作。开展“路栽花、坡护绿”行动,美化乡村道路;开展六顺六净行动,评选最美村落和最美院落;开展农田规范化种植试点工作。开展垃圾清扫、清运制度化建设,总结提炼推广经验;做好环保督察工作。

8.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创新综治中心运行机制;提升综治中心元素;完善综治中心运行制度。

9.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坚持适用原则;突出改造重点;把握时间节点;注重沟通协调。

10.推进“铁纪护航”行动。持续推进教育思廉、干部述廉、一线访廉、执纪卫廉活动;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榆镇人民政府是一级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为恰当行使部门职责,我单位内设4中心及机构8个: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党建(党政)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榆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791.2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3.29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退休、调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2791.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54万元,占1.0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1.68万元,占98.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279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4.72万元,占99.41%;项目支出16.5万元,占0.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791.2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3.29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退休、调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1.6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万元、农林水支出127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83万元、其他支出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785.7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8.79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退休、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9万元,占41.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5万元,占5.42%;卫生健康支出72.03万元,占2.59%;农林水支出1278.01万元,占45.88%;住房保障支出111.83万元,占4.01%;其他支出11万元,占0.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9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等。保障职工福利待遇,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等。保障职工福利待遇,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5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等。保障职工福利待遇,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33.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周文广因公伤残补贴,保障周文广基本医疗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7.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3.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费、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在职人员基本福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在职机关事业工伤保险、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相关表册资料等打印复印、改善贫困户家庭面貌、帮助贫困户生产生活、贫困户家庭应急救援、驻村工作队办公用品采购等。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262.01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村(社区)常职干部基本薪酬及绩效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职业村支书人员经费、村(居)民小组长基本报酬等,保障基层人员福利,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住房公积金,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保障职工基本福利。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7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74.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补助等。

公用经费79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减少非必要接待。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及其他单位及部门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人员外出出差、绩效评价、调研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2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8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科学压减会议活动频次规模,从严从紧核定会议费预算,从源头上减少会议经费开支。

(二)培训费2023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48.8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科学减少出差的活动频次,从严从紧核定差旅费预算,从源头上减少差旅经费开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榆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大榆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9.8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633.95万元,增长382.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榆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宿舍空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榆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大榆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2774.7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974.87万元;运转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799.8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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