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民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3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3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35号),现下达你单位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项目资金,明确直达资金标识, 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资金支出后,各部门应配合市财政局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建立直达资金管理台账,定期与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对账。
三、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绩效考评办法规定,专款专用,禁止将专项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建设,禁止随意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抓紧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申报拨付进度,并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
附件:1.2024年民政事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2.社会福利事业福彩公益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3.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射洪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