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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23年度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29 18: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3年度

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4-5页

一、部门职责                                            第4页

二、机构设置                                            第5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5-20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第5-6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第6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7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第7-8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8-12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12-13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13-18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18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18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18-20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20-25页

第四部分 附件                                                 第25-77页

第五部分 附表                                                 第78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古树名木、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与合理利用;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配合国家、省、市委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办公室(信息中心)、机关党委(人事政工)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股、地质地矿股(地质环境监测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信访股(行政审批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地(矿)产交易服务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村镇规划管理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土地整理中心)、林业生态保护股、森林资源管理股、保护地与产业发展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统征储备中心办公室、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609.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086.94万元,下降55.03%。主要变动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88.09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55.6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49.3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867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0.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457.28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0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16.87万元,占9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73万元,占1.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60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8.92万元,占45.98%;项目支出3570.67万元,占54.0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609.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86.94万元,下降55.03%。主要变动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88.09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55.6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49.3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867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0.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457.28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6.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042.63万元,下降55.24%。主要变动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43.77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55.6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49.3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867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0.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457.28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6.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73万元,占4.83%;卫生健康支出123.06万元,占1.89%;城乡社区支出223.23万元,占3.43%;农林水支出1325.99万元,占20.35%;交通运输支出149.34万元,占2.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77.1万元,占53.36%;住房保障支出215.54万元,占3.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7.88万元,占10.5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3.7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4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2.7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2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386.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33.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51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89.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14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8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3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7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98.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62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8.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1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4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29万元,下降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73万元,占7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8万元,占21.5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47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在2022年经过大修后,2023年车辆维修费用有所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辆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3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监督、土地报增、处置土地批而未供、处置闲置土地、土地整理、不动产登记、工程规划、建筑工地巡查、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12”义务植树、名木古树保护、国家储备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地质灾害实施应急排危除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林业现代示范园区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18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有所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6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其他县(区)相关单位来射洪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42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来射洪督导执法工作,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参加生态旅游博览会“遂潼一体”林产品展示工作,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从事生态博览会花卉布置工作,四川省生态康养协会来射洪从事生态旅游博览会布展工作,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督导森林督察案件办理工作,四川省土地整治中心、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核查验收组来射洪验收香山镇等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来射洪开展历年违法用地督查检查,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开展林业执法指导,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射洪开展工作交流,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来射洪开展矿产资源督察问题整改专项工作,四川省林科院来射洪开展香桂良种选育及高效优质栽培技术研究工作,遂宁市林业局一行来射洪开展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建设专题调研,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射洪考察学习工改工作,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射洪工作交流,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来射洪从事良种选育及高效优质栽培技术研究,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调研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工作,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来射洪督查图斑整改核查,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射洪交流土地案件办理工作,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射洪交流卫片判定填报工作,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抽查卫片图斑整治情况,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射洪交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射洪交流林业督查案件办理工作,省林草局及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调研林长制、森林防灭火工作,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来射洪抽查核实2022违法图斑整改情况,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射洪学习考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督导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市林业局来射洪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前期踩点工作,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来射洪抽查核实2023年1-2月自主监测图斑整改工作,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安排部署2023年度国家林草生态综合检测工作,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来射洪检查、指导储备林和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大柴旦行委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来射洪学习国土空间规划土地集约节约工作经验,四川省林草局及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调研,四川省退耕还林还草中心来射洪从事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调研,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来射洪抽查自主监测图斑整改工作,南充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来射洪开展林产品抽样,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技术服务中心来射洪学习交流林权类不动产数据整合汇交工作,遂宁市林业局聘请安全生产专家来射洪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调研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开展林业执法指导,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开展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调研,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开展林地报征和执法监察,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从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开展涉林安全检查,沐川县林草局来射洪交流学习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开展节前安全检查,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射洪开展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督导森林资源管理及林业行政执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和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射洪开展2021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省级整体验收工作,遂宁市林业局来射洪指导检查林业重点工作,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来射洪学习双江村村庄规划,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来射洪考察调研食材加工基地及当地特色菜品等工作,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来射洪学习空间规划编制、推进乡村振兴、推行“田长制”和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经验做法,遂宁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来射洪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涉嫌犯罪问题核查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73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0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71.92万元,增长29.9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增加了143.52万元,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性支出等减少了71.6万元。

2023年度,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桌椅、电脑、空调,机房精密空调,会议室扩音系统更新,执法移动通讯及证物保存柜购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监督、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监督、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自然保护地、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生态修复、林政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林业生态保护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我局按照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 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临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9.交通运输支出(类)行政运行(款)公路养护(项): 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 反映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研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自然资源知识普及,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 反映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行政单位,由1个行政单位(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射洪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11个其他事业单位(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地(矿)产交易服务中心、市土地统征整理中心、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室、市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地价评估事务所)等组成。

(二)机构职能。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古树名木、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与合理利用;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配合国家、省、遂宁市对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2023年度,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职人员145人。其中行政人员45人(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20人),事业人员100人,临聘人员49人,退休人员64人,承担的遗属人员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0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16.87万元,占9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72万元,占1.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60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8.92万元,占45.98%;项目支出3570.67万元,占54.0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方案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按照人员经费逐人核定人员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要求,从严控制机关经费,严格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公业务费,科学编制项目支出及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部门预算编制报送工作。

(二)预算执行情况

1.整体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度全年预算收入6609.59万元,实际到位6609.59万元,全年支出6609.59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1)基本支出。2023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收入3038.92万元,占总收入的45.98%(工资和福利性支出2578.21万元,商品和服务性支出312.02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48.69万元),全年支出3038.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项目支出。2023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收入3570.67万元,占总收入的54.02%(城乡社区支出315.96万,农林水支出1324.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9.3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93.1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7.88万元),全年支出3570.6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6.4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6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6.4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预算动态调整及违规情况。2023年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文件或者人员出现增减变化时,我局都及时进行了预算动态调整,全年无违规记录。

2023年度年初预算5598.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62万元),年中财政追加预算指标6735.66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经费),年末财政追减5724.7万元,全年预算实际执行6609.59万元。

(三)整体绩效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统一思想、团结拼搏,切实抓好用地保障、资源保护、民生服务等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加快建设更高位势的全国百强县提供了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

1.坚持规划先行,国土空间规划稳步推进。全力用好用足规则,如期完成“三区三线”多轮试划及划定,并批准使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70.26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24.8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48.43平方公里。《射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形成规划送审稿报送至省厅完成省级审查,待省政府审批。中心城区23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已完成并报送自然资源厅待审。完成编制5个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时以县级层面、分片区、专章3种方式同步编制13个专项规划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机衔接。结合全域土地整治,完成瞿河全域村规划。结合精品村建设,深入挖掘历史、红色、农耕等文化元素,完成沱牌镇龙泉村、青岗镇文化村等5个村级片区规划。

2.加强耕地保护,夯实经济发展建设根基。国家下发射洪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核实处置面积0.67万亩,我市自主提取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图斑0.97万亩,共计1.64万亩。截至目前,已就地恢复0.18万亩,拟采取异地补划方式处置面积1.43万亩,拟新增开垦耕地处置0.67万亩。积极参与省田长办巡田应用软件试点工作,同时我市田长办对辖区内巡田情况进行周通报,督促各级田长、网格员履职尽责。圆满完成遂宁市对我市的2022年田长制考核工作。对历年临时用地情况进行梳理,截至目前,已对盐亭207、S101改建工程项目等7个项目进行复垦验收,保证我市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3.完善林长制建设,森林资源保护落地见效。建立起“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确定县级林长、林片长32名;镇级林长46名;村级林长350名。全面落实镇村“一长两员”制度,实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严格林长巡林频次和质量,各级林长巡林达1.5万余次,发现和解决各类涉林问题30余件。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设立镇级护林员45名,加强日常巡山护林,确保“林有人管、责有人担”。

4.推进储备林建设,助推林业产业高速发展。国家储备林建设前五期全部授信完毕,共16.8亿元,其中2022年授信(一期3.2亿元、二期6.5亿元),2023年新授信7.1亿元(三期2亿元、四期1.7亿元和五期3.4亿元),共投放资金3.55亿元(其中一期1.06亿元、二期2.16亿元、三期0.33亿元),统筹林业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壮大香桂产业,我市香桂种植面积达1333.33公顷,带动种植农户人均年增收2000余元,获评“中国香桂名市”。2023年7月,射洪市香桂现代林业园被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省级现代香桂林业园区。“射洪100件大事”下达2023年储备林项目新授信7亿元以及完成香桂省级林业园区创建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5.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落实落地。2023年我市土地报征计划目标2000亩,目前已经组卷上报2485亩,力争完成3000亩。已取得批文共计690亩,保障了S101线射洪段公路改建工程、射(洪)-西(充)公路改建工程等重点项目用地。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2,截至目前,已按“标准地”供应4宗177.67亩(其中弹性年期供应3宗126.51亩)。有序推进土地供应工作,优先安排急需建设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截至目前,已供应土地61宗7533.14亩,圆满完成“射洪100件大事”下达的供应7000亩任务,完成出让金123134.86万元,有效保障了沱牌舍得增产扩能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

6.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全面落实遂宁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三年行动,实行台账管理,分类推进处置。截至目前,已处置闲置土地37宗664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013.8亩,处置低效工业用地2宗187.65亩,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我市目标任务。2023年1月,我市被自然资源部评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2023年10月,在自然资源部组织的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活动集中调研交流会上,我市作为四川省唯一县(市)代表作交流发言。深入开展“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2023年我市6个园区纳入评价范围,目前所有园区评价已通过初审。

7.推进土地整治,确保土地资源提质增量。遂宁市局下达我市新增1100亩(其中水田495亩)耕地任务,2021年两批次共7个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已全部进场施工,预计新增耕地3165.44亩,我市可获得633.09亩新增耕地指标,其中新增水田221.60亩。我市三个地方投资项目实施后,预计可获得1455.60亩(其中水田530.31亩)新增耕地指标。矿山生态修复排查整治方面,我市被省市锁定销号企业个数为15个,目前已成功催缴基金114.50万元,目前缴存总额311.10万元,矿山实施修复面积3.2737公顷,12家矿山企业已完成整改报告遂宁市局复验,整改完成率80%,完成省市要求的70%以上目标任务。自开始实施增减挂钩我市共获批项目25个,已实施并通过验收18个项目,取得增减挂钩指标1610亩,我市报征土地共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约528亩,向大英县转让挂钩指标112亩,流转金额348.945万元,目前结余指标970亩。正在实施项目7个,预计新增增减挂钩指标700亩。

8.严格执法监察,坚守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全年开展动态巡查760余次,发现有效线索62余件。实地核实上报国家下发卫片执法监测图斑739个,卫片执法存量违法图斑117个。办结自然案件9件,罚款610.29万元;收到信访件458件,接访率、回复率均达到100%,未发生一起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引发的突发不稳定事件。

9.积极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通过工程措施及长期观测,已使我市地灾隐患点从高峰时期的近70处降至目前23处。本年度争取资金约2000万元用于23处地灾隐患点专职监测、5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截至目前,20个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已有15处完成施工,预计12月底前全部完工。另有4处隐患点常年监测稳定,预计到今年年底23处隐患点皆完成销号。编制完成射洪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两个项目总投资规模为3641万元。投入资金150余万元,用于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和基础设施修建,增设森林资源管理硬件设备100余套。投入资金110余万元,建成10处监测预警系统。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1起较大森林火情,森林火灾损失率小于0.9‰,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10.聚焦办证问题,不断优化民生保障措施。截至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受理业务27270余件。受理全市12345热线办理件、各类网办件410余件。积极推进“问题楼盘”办证工作,针对相对成熟较易推进的“问题楼盘”36个,完成办理项目初始登记问题楼盘25个,启动分户登记问题楼盘20个,分户3249户,切实推动不动产办证类“问题楼盘”化解。全市范围内推行“交房即交证”。

11.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遂宁市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一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建工作会议,严格按照有关主题教育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2023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清单》,实现“局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项工作、网络舆情”责任一体化。三是扎实开展主题党日等廉政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梳理排查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监管,进一步筑牢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度我局按照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要求,确保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2023年度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等级为“优”。

(二)存在问题

1.绩效预算编制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2.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

3.个别项目支付进度安排不够合理。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2.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绩效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3.建立健全绩效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名称

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实际执行(万元)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人员经费

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

2726.9

2726.9


2726.9

2726.9


公用经费

办公、差旅、水电等公用支出

312.02

312.02


312.02

312.02


项目经费

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支出

3570.67

3570.67


3570.67

3570.67










金额合计

6609.59

6609.59


6609.59

6609.59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加速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持续优化交通、产业、城镇空间结构,深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力争5月底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形成法定成果。完成城乡融合发展片区等5个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同步指导完成交通、农业等专项规划并做好有机衔接,结合“美丽遂宁?宜居乡村”精品村建设需要配合镇政府同步编制一批村级片区规划,严格落实分级审查备案机制,12月底前分批次按程序完成成果审批备案。

2、用好用活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坚持“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抢抓机遇、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加强对上沟通和对接,全力争取建设用地指标,梳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编制年度土地报征计划,全年计划报征土地2800亩,重点保障锂电产业园区、沱牌绿色生态食品产业园区、绵遂内铁路射洪段、遂德高速射洪西连接线和沱牌迎宾大道、省道101线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全年计划供应土地2200亩。二是根据用地范围,提前统筹安排林地定额,林地定额不足的,及时调整征地范围。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3、持续推进“两长制”工作。结合“三区三线”对基本农田和耕地划定成果,在各镇(街道)设立统一规范的田长制公示标牌和保护标识360余块,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严格督查考核,将田长制、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4、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科学编制射洪市储备林项目建设总体规划,优先选择立地条件好、交通便利的地块打造一批建设规模大、带动强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力争5月储备林一期、二期项目开工建设,9月河西片区、河东片区和涪江北段三个储备林项目开工建设。持续抓好香桂产业提档升级工作,推动香桂名市建设。

5、持续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通过上级补、地方筹等方式筹集资金,积极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采取“双立项”方式,加快推进立项、财评等前期准备工作,待资金下达后,立即开展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工作。通过销号一批、整治一批、长期监测一批等方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

6、认真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在瞿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内开展水田垦造试点,核实水田垦造亩均投入成本,力争9月底前完成补充耕地1100亩(其中新增水田495亩)验收备案入库,确保全市补充耕地有资源、耕地指标有增加、项目建设有保障。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双休日周六(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政务中心大厅“延伸服务”,加强部门联动、督促指导,接力推动137个问题楼盘全部清零,切实破解群众办证难题。

8、持续做好防风险守红线工作。一是继续突破存量土地处置下限。提前分析年度计划指标需求,反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目标,做好供地时序安排。2023年计划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400亩,闲置土地400亩。二是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牢牢守住监管底线,适当曝光不当反面典型,让违法者镇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1.坚持规划先行,国土空间规划稳步推进。全力用好用足规则,如期完成“三区三线”多轮试划及划定,并批准使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70.26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24.8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48.43平方公里。《射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形成规划送审稿报送至省厅完成省级审查,待省政府审批。中心城区23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已完成并报送自然资源厅待审。完成编制5个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时以县级层面、分片区、专章3种方式同步编制13个专项规划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机衔接。结合全域土地整治,完成瞿河全域村规划。结合精品村建设,深入挖掘历史、红色、农耕等文化元素,完成沱牌镇龙泉村、青岗镇文化村等5个村级片区规划。

2.加强耕地保护,夯实经济发展建设根基。国家下发射洪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核实处置面积0.67万亩,我市自主提取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图斑0.97万亩,共计1.64万亩。截至目前,已就地恢复0.18万亩,拟采取异地补划方式处置面积1.43万亩,拟新增开垦耕地处置0.67万亩。积极参与省田长办巡田应用软件试点工作,同时我市田长办对辖区内巡田情况进行周通报,督促各级田长、网格员履职尽责。圆满完成遂宁市对我市的2022年田长制考核工作。对历年临时用地情况进行梳理,截至目前,已对盐亭207、S101改建工程项目等7个项目进行复垦验收,保证我市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3.完善林长制建设,森林资源保护落地见效。建立起“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确定县级林长、林片长32名;镇级林长46名;村级林长350名。全面落实镇村“一长两员”制度,实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严格林长巡林频次和质量,各级林长巡林达1.5万余次,发现和解决各类涉林问题30余件。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设立镇级护林员45名,加强日常巡山护林,确保“林有人管、责有人担”。

4.推进储备林建设,助推林业产业高速发展。国家储备林建设前五期全部授信完毕,共16.8亿元,其中2022年授信(一期3.2亿元、二期6.5亿元),2023年新授信7.1亿元(三期2亿元、四期1.7亿元和五期3.4亿元),共投放资金3.55亿元(其中一期1.06亿元、二期2.16亿元、三期0.33亿元),统筹林业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壮大香桂产业,我市香桂种植面积达1333.33公顷,带动种植农户人均年增收2000余元,获评“中国香桂名市”。2023年7月,射洪市香桂现代林业园被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省级现代香桂林业园区。“射洪100件大事”下达2023年储备林项目新授信7亿元以及完成香桂省级林业园区创建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5.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落实落地。2023年我市土地报征计划目标2000亩,目前已经组卷上报2485亩,力争完成3000亩。已取得批文共计690亩,保障了S101线射洪段公路改建工程、射(洪)-西(充)公路改建工程等重点项目用地。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2,截至目前,已按“标准地”供应4宗177.67亩(其中弹性年期供应3宗126.51亩)。有序推进土地供应工作,优先安排急需建设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截至目前,已供应土地61宗7533.14亩,圆满完成“射洪100件大事”下达的供应7000亩任务,完成出让金123134.86万元,有效保障了沱牌舍得增产扩能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

6.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全面落实遂宁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三年行动,实行台账管理,分类推进处置。截至目前,已处置闲置土地37宗664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013.8亩,处置低效工业用地2宗187.65亩,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我市目标任务。2023年1月,我市被自然资源部评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2023年10月,在自然资源部组织的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活动集中调研交流会上,我市作为四川省唯一县(市)代表作交流发言。深入开展“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2023年我市6个园区纳入评价范围,目前所有园区评价已通过初审。

7.推进土地整治,确保土地资源提质增量。遂宁市局下达我市新增1100亩(其中水田495亩)耕地任务,2021年两批次共7个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已全部进场施工,预计新增耕地 3165.44亩,我市可获得633.09亩新增耕地指标,其中新增水田221.60亩。我市三个地方投资项目实施后,预计可获得1455.60亩(其中水田530.31亩)新增耕地指标。矿山生态修复排查整治方面,我市被省市锁定销号企业个数为15个,目前已成功催缴基金114.50万元,目前缴存总额311.10万元,矿山实施修复面积3.2737公顷,12家矿山企业已完成整改报告遂宁市局复验,整改完成率80%,完成省市要求的70%以上目标任务。自开始实施增减挂钩我市共获批项目25个,已实施并通过验收18个项目,取得增减挂钩指标1610亩,我市报征土地共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约528亩,向大英县转让挂钩指标112亩,流转金额348.945万元,目前结余指标970亩。正在实施项目7个,预计新增增减挂钩指标700亩。

8.严格执法监察,坚守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全年开展动态巡查760余次,发现有效线索62余件。实地核实上报国家下发卫片执法监测图斑739个,卫片执法存量违法图斑117个。办结自然案件9件,罚款610.29万元;收到信访件458件,接访率、回复率均达到100%,未发生一起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引发的突发不稳定事件。

9.积极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通过工程措施及长期观测,已使我市地灾隐患点从高峰时期的近70处降至目前23处。本年度争取资金约2000万元用于23处地灾隐患点专职监测、5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截至目前,20个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已有15处完成施工,预计12月底前全部完工。另有4处隐患点常年监测稳定,预计到今年年底23处隐患点皆完成销号。编制完成射洪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两个项目总投资规模为3641万元。投入资金150余万元,用于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和基础设施修建,增设森林资源管理硬件设备100余套。投入资金110余万元,建成10处监测预警系统。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1起较大森林火情,森林火灾损失率小于0.9‰,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10.聚焦办证问题,不断优化民生保障措施。截至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受理业务27270余件。受理全市12345热线办理件、各类网办件410余件。积极推进“问题楼盘”办证工作,针对相对成熟较易推进的“问题楼盘”36个,完成办理项目初始登记问题楼盘25个,启动分户登记问题楼盘20个,分户3249户,切实推动不动产办证类“问题楼盘”化解。全市范围内推行“交房即交证”。

11.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遂宁市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一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建工作会议,严格按照有关主题教育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2023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清单》,实现“局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项工作、网络舆情”责任一体化。三是扎实开展主题党日等廉政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梳理排查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监管,进一步筑牢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处置闲置土地数量

≥400亩

664亩

计划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数量

≥1400亩

4013.8亩

全年计划报征土地数量

≥2800亩

3000亩

完成补充耕地数量

≥1100亩

3165.44亩

完成城乡融合发展片区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量

≥5个

5个

重点项目用地供应量

≥2200亩

7533.14亩

质量指标

部门预算执行完成进度  --年末执行与实际进度偏离率

≤10%

5%

各项违法建设认定、查处、处置工作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规范执行率

=100%

100%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与单位总固定资产占比

≥85%

90%

年终监控取消额度及年末结余注销额度占年初预算比例

≤10%

5%

项目绩效完成偏离度--年初预期与实际完成项目数

≤20%

10%

项目验收通过率

≥95%

100%

年度绩效指标

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90%

95%

预算编制准确性--全年调剂金额年初预算数

≤10%

5%

政府采购执行率-年度实际政府采购与年初预算比率

≥90%

95%

时效指标

补充耕地完成时限

≤9月

9月

各项巡查、处置任务完成时限

≤1年

1年

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时间

≤9月

8月

镇片级国土空间规划完成时限

≤5月

5月

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

2419.32

2726.9

公用经费

262.46

312.02

项目经费

2916.85

3570.67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各专项规划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建设,高效运行,节约城市投资

优良中低差

全年土地出让收入

≥24亿元

12.31亿元

社会效益

指标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共利益,提高城市竞争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优良中低差

……



生态效益

指标

查处违法建设,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推动我市矿业绿色发展转型

优良中低差

……



年度绩效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各类规划编制成果、卫片执法成果使用

≥2年

2年

……



……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0%

95%




附件2

2023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深化改革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全面调查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整治,准确把握现阶段发展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总体要求全面启动《射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规划编制工作。

2019年9月20日,由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原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实施规划编制,中标价658.4万元。

2023年度市财政下达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资金260万元,财政年度压减后为2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现状评估、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规划编制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国土空间规划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性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把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结合到国土空间规划中来,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基础上,识别三生空间,划定“三区三线”,明确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总体战略,实现自然空间与发展空间的统一,引领和支撑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初市财政下达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预算收入260万元,财政年度压减预算收入34万元,因一体化系统未审核192.603万元,实际完成资金支付33.397万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持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结合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送审稿、征求意见稿)成果内容,进一步优化市域交通、产业、城镇空间结构,深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等,保持与遂宁市级规划编制进度同步。同时积极配合市级统一开展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建设,健全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

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射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专题会,书面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通过省级预审,专家咨询,规委会、政府常务会审查、人大常委会审议及遂宁市审查,共收集意见建议400余条,据实修改完善。目前规划成果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同步完善规划数据库汇交,待省政府审批。

参考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协调城北片区城市设计、海绵城市、地下空间及人防等专项规划,对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整体研究与评估,落实相关指标。按计划完成城市体检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性重大决策部署,现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结合到国土空间规划中来,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基础上,识别了三生空间,划定了“三区三线”,明确了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总体战略,实现了自然空间与发展空间的统一,引领和支撑了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度项目任务完成进度情况较好,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目标任务合理可行,自评分96.5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因中央、省委、遂宁市对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工作的安排部署,导致未能按年度目标计划全面完成报批工作,涉及详细规划编制(修编)也无法开展。

(三)整改措施

待省厅任务下发后,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报批进度。

附件3

2023年度自然保护地、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我局自然保护地、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申请的本级财政专项经费项目。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开展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宣传教育;规范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完成平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并取得省政府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开展一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开展2-3次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宣传教育;规范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助,预计全年收容救助野生动物20只(头)内;完成平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并取得省政府批复。

2.项目主要目的:通过项目实施,完成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形成本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报告及名录,为制定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提供依据支撑;通过集中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爱护野生动植物及湿地资源的良好氛围;完成平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并取得省政府批复,彻底解决平安风景名胜区设立以来无总体规划的历史遗留问题。

3.项目计划完成的年度目标均已全面完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宣传标语、画报、宣传单等数量及市场价、多年来我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平均数量及成本、国家普查规划收费标准、政府购买合同总金额分年度支付计划申报。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计划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宣传教育3万元;野生动物收容救助3万元;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41万元;平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尾款33万元,共计80万元。

2.资金到位:到位资金80万元,年度压减用款额度16万元。

3.资金使用:年初预算80万元,年度压减用款额度16万元,因一体化平台未审核74万元,实际完成资金支付4.9万元。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及野生动物收容救助支付4.9万元,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平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尾款共计74万元因一体化平台未审核未支付。一体化平台未审核的主要原因是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成果和平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均于2023年12月完成工作任务。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副局长蒲焕为副组长、产业股全体职工等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保护地产业股,由罗利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由局财运股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防止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对项目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实施进度与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形成了本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报告及名录,为制定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提供了依据支撑。通过2-3次集中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爱护野生动植物及湿地资源的良好氛围。完成平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并取得省政府批复,彻底解决平安风景名胜区设立以来无总体规划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年度预计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广泛提升人民群众保护爱护野生动植物及湿地资源的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救助野生动物的意愿,保护了地方野生动物既有种类,为维护地方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起到重要作用。严格按照总规要求,加强对平安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人文景观的建设管理和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好我市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对加强野生动植物及湿地资源保护,维护地方生物多样性,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起到重要作用。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2023年度我局自然保护地、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7分。

(二)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实施要到年底才能全面完成,有的项目需跨年度完成,资金拨付难以在当年度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府财政一体化平台审核,造成资金拨付未能按年度完成,拨付比例不高。

(三)相关建议

财政一体化平台应按照项目实施的特殊性,针对不同项目,修订完善审核时间,确保当年度按时支付项目资金。

附件4

2023年度林业生态保护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林业生态保护项目资金5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我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蜀柏毒蛾重度发生区域进行药物防治和灯光诱蛾防治,防治面积2.5万亩;3月组织全市职工积极投身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之中,完成栽植大树苗5000株,造林面积240亩,成活率达到85%以上;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1105株古树名木进行管护和排危。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申报自然资源林业生态保护资金55万元,市财政批复55万元。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度自然资源林业生态保护资金到位5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年初预算批复项目用款额度55万元,财政年度压减预算收入5.5万元,因一体化系统未审核33.69万元,实际完成资金支付15.81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

林业生态保护资金严格执行县级预算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一是加强监督。成立项目建设监督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资金审计,提高使用效率;二是对各项资金进行政务公开;三是建立资金管理审批、报账与控制系统,做到手续完备、转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账目清楚。

(二)项目监管情况

实行监督检查报告制度。明确规定项目实施部门及时上报资金运行动态、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工作有序推进,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在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管理中,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和验收,并按要求拨付相关补助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3月中旬在仁和镇、明星镇、东岳镇完成栽植树木5000余株,新增国土绿化面积240余亩;4月上旬在金华镇、天仙等镇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5万亩,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7‰;12月完成1105株古树名木的保护和排危。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确保全市不发生大面积林业有害生物危害。

2.生态效益:新增国土绿化面积240余亩;

3.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在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2023年度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二)存在的问题

附件5

2023年度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我局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项目按照“一区、二核、三园、四心”总体布局和“五化、六机制”产业示范目标,开展香桂标准化种植、香桂油提炼加工厂建设、林旅融合等配套设施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完成香桂基地3030亩,抚育香桂1660亩,香桂加工厂提升2个,拍摄园区香桂宣传片、制作宣传广告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开展园区良种选育工作等。

2.项目主要目的:通过项目实施,完成香桂基地补植、施肥、除草抚育工作,提升基地产能。完成香桂加工厂提升改建,提高现有加工厂产能。完成香桂基地生产便道、蓄水池建设,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增加基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3.项目计划完成的年度目标均已全面完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申报项目预算金额为33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遂宁市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

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计划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省级资金300万元,市级资金30万元,共计330万元。

2.资金到位:到位资金330万元。

3.资金使用:已完成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拨付,市级财政资金由于基地苗木成活率偏低,需补植补造后再予拨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局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副局长蒲焕为副组长、产业股全体职工等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保护地产业股,由罗利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由局财运股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防止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对项目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实施进度与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建设完成香桂基地3030亩,抚育基地1660亩,香桂加工厂提升2个,拍摄园区香桂宣传片1个、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蓄水池12600立方米、生产便道7.65公里,开展园区良种选育工作等。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社会效益

香桂现代林业园区项目建成后,3年左右进入初产期,5年后可进入盛产期,亩产枝叶可达3000公斤,按现行收购价每公斤0.8元计,每亩产值可达2400元,在增加群众收入、脱贫致富、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等经济和社会效益各方面都特别显著。

2.生态效益

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土壤水肥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绿化和美化乡村环境以及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等生态效益十分突出。

3.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

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射洪市香桂知名度,扩展并加快现代高效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范围,提高区域内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生产力水平,提供农民种植香桂积极性,带动第三产业发展,解决就业问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有利于推动现代林业产业化发展,带动相关行业发展,能减少水土流失,也可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还能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为我市林业产业和乡村振兴提档升级发挥重要作用。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2023年我局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8分。

(二)存在问题

林业基地建设对天气、季节要求高,由于天气干旱雨水较少,香桂基地苗木成活率较低,补植补造需在9-10月进行。

附件6

2023年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产业用地、出让地价评估工作。按照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及申报要求进行申报。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控制数和本年可用于项目使用的资金,结合实际需求,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提交局党组会研究批准后,安排使用资金。在分配资金时坚持“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注重投入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

(2)持续开展产业用地、出让地价评估。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流程继续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1月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通过相关验收,6月标定地价成果经省厅验收通过并复函。

(2)根据工作进展和年初安排全年持续开展产业用地、出让地价评估保障土地出让。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各项工作的申报内容与实际开展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以相关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质量要求,从完成的时效性、合格率、成果的提交及验收等方面采用定性方法考核项目绩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度申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预算资金70万元,市级财政批复资金7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3年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预算资金70万元。其中,公示地价体系50万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20万元。

资金到位

2023年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预算资金到位70万元,到位率100%。

资金使用

2023年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完成资金支出70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3年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

聘请专业招标公司,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集体建设用地和用地基准地价及城区标定地价作业单位,作业单位按照要求和标准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形成的成果通过省、市验收,并对成果进行公布实施。

(二)项目监管情况

监督并配合作业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工作,督促其按时按量提交有关成果,并对成果进行集体审议后积极对接省市有关部门将成果上报申请验收,有关成果全部通过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相关工作均按照有关时间节点、要求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并通过验收,有关工作均顺利完成。同时成本控制较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严格落实产业用地、宗地地价评估,有效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土地市场建设、确保了土地资产权益保护、提供了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促进了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的转变。强化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作用并收获了较高的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分配合理,资金的使用做到了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资金使用效果较好。项目管理效果显著,成果均通过验收,保障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完成。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的问题

相关建议

附件7

2023年度镇村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关于全省县域内片区划分的指导意见》《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制射洪市镇村国土空间规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完成子昂文旅康养发展片区、沱牌舍得酒业协同发展片区、梓江画廊绿色农业发展片区、沈水河现代种业优培片区和城乡融合发展片区5个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2.项目计划:2023年度完成5个片区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委会审查。编制费用控制在每个镇不超过64万。通过规划成果引导镇村产业布局优化、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品质、规范提升我市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以前年度镇村规划编制合同应付款及2023年度工作安排申报年度镇村空间规划项目资金预算,市财政局报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后批复我局2023年度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预算320万元。

2.资金到位:年初预算到位320万元,年度压减32万元,实际到位288万元。

3.资金使用:因一体化未审核64.76万元,2023年实际完成资金支付223.24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二)项目监管情况

对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业绩和团队人员构成进行严格把关;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住下来、融进去”要求,通过现场踏勘、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等方式加强基础调研;严格执行方案分级审查、方案公示等制度,合理制定规划编制进度要求,及时反馈修改意见,督促指导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确保规划管用、能用、好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沱牌舍得酒业协同发展片区、沈水河现代种业优培片区、子昂文旅康养发展片区、梓江画廊绿色农业发展片区、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并通过市村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沱牌舍得酒业协同发展片区、沈水河现代种业优培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上报遂宁市局进行审查。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方面:产业布局更加优化,根据自然资源禀赋、现有产业基础和片区功能定位,推进关联度较高的产业连线成片、规模发展,同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采用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合理规划预留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结合农村居民点安排小型电商和农产品初加工产业、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乡村产业等方式,形成符合产业发展类型特点、符合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空间布局和用地保障模式。

2.社会效益方面:一是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品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尽可能多地保留乡村原有地貌和自然形态,塑造山水田园与乡村聚落相融合的空间形态。结合片区建筑历史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确定乡村建筑总体风貌,制定建筑风格指引。补齐垃圾收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卫生厕所等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宜居水平。二是明确规划管控措施,是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依据,能规范提升我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3.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按照尊重规律、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要求,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将共谋、共建、共享、共治贯穿到规划编制的全过程,通过坝坝会、板凳会,QQ、微信、公示等征求群众意愿并合理吸纳,按方便生产、利于生活原则合理规划集中聚居点,引导群众适度聚集,打通断头路、完善村社道路,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科学确定教育、医疗、卫生、防疫和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按照年初制定计划有序推进,最终按时完成总体目标,各项绩效目标均达标。参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系统,2023年度我局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自评得分99分。

(二)存在的问题

规划编制经费缺口较大,存在履约风险。

(三)相关建议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建议统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土地出让金等,加强规划编制经费保障,确保按省市工作安排圆满完成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附件8

2023年度林政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

我市森林面积94.46万亩,林地面积74.89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6%,森林资源是重要的自然生态资源,也是宝贵的绿色财富,是我市绿色发展的本底,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是我局一项重要工作。

2.资金预算

2023年度市财政批复我局林政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项目资金预算为8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3年度林政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火项目主要包括森林资源日常管理、林长制、森林督查、林草湿监测调查、森林防火宣传、物资采购等内容

2.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度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实施顺利,项目中的森林督查、林草湿监测调查、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工作均按质按量完成,顺利通过各级验收。

3.合理性分析

2023年度林政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项目所包含的内容,经我局严格根据四川省、遂宁市林业主管安排的年度工作进行制定,内容符合预期,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了我市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扎实做好2023年度林政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资金申报,在一体化平台上编制绩效目标,通过审核后进行申报。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3年度林政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计划资金80万元,到位资金80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支付71.35万元,支付率89.18%,剩余8.65万元在一体化系统平台未审核。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度林政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项目实施顺利,其中林长制、森林督查、林草湿监测调查、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工作均按质按量完成,并顺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度林政资源管理及森林防火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我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6%,发挥了森林生态效益。通过森林资源管理,保障了林木健康生长,有利于生态旅游发展,增加农户收入,提升了经济效益,也得到了群众认可。

四、评价结论

项目开展有利于我市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立,通过提前预警,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率,自评得分98分。

附件9

2023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川国土资发(2013)55号、川地灾指办〔2019〕2号、川国土资办函(2014)48号、射府办发(2016)29号、县政府会议纪要2013年第32期等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对地质灾害经费、汛期巡排查工作、地质灾害驻守督导、汛期气象服务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做出了基本要求,最终根据2023年度地质灾害受灾情况明确最终金额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汛期(汛前、汛中)巡排查、地灾驻守督导、气象信息服务、地灾经费(应急物资、动态监测等)和地灾治理工程等。部分内容根据每年实际需求作适当调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单位开展自行评估,成立组建评估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共申报项目资金205万元,批复205万元,年度财政压减20.5万元,因一体化平台未审核88.8735万元,实际支出95.6265万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均按照“三重一大”原则,执行或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合法合规,总体未超预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按照相关流程和技术规程,制定详细资金安排计划,项目开展了专家评审、财政评审、现场变更审核,经充分论证,符合各方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面:按照国家相关工作部署,保障受灾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完成地质灾害宣传资料印刷及发放工作,采购相关应急物资,开展(汛前、汛中、汛后)隐患巡排查工作。积极与市气象局合作,会商判定雨情、灾情,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2023年所有工作皆已完成,一体化平台未审核88.8735万元,实际支出95.6265万元。项目经济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得到有效安全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综合来看,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益性,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建议予以大力支持,我单位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加强运行监控,节约财政资金并提升资金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经综合评估,2023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7.7分。

附件10

2023年度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射洪市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四川省自然资源办公室〔2019〕-2749及省机密件、川自然资函〔2021〕259号、射府函〔2021〕56号开展四川省射洪市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根据自然资办发〔2021〕47号和川自然资办函〔2021〕156号文件,使用市场询价并结合三调外业调查费用定额测算,开展2021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根据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川自然资办函〔2021〕196号文件,参考市场价开展射洪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完成射洪市2021年度3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相关工程,基本消除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影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数据,完成射洪市耕地后备资源图斑调查评价共243274个,面积58710.7574公顷。

3.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数据,完成32个废弃矿山图斑实地核查及数据库建设、总结报告编制工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计划完成的年度目标均已全面完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年初部门集中统一申报。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度市财政局下达我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60.0万元。

2.资金到位。年初预算60万元,到位60万元,财政年度压减预算收入额度6万元,实际到位54万元。

3.资金使用。2023年度因一体化支付平台财政未审核5.7万元,该项目实际完成资金支付48.3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专款专用、节约高效”原则,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方向,积极发挥了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资金到位后,我局按照财政批复的资金使用方向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报局党组同意后,及时组织了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项目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所有项目均按要求全面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符合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规范、与政策要求高度一致;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按计划规范使用,项目的组织管理比较合理、基本有效;项目的产出达标、效果良好,绩效目标基本实现。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2023年度我局矿山生态修复绩效评价自评分为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附件11

2023年度耕地保护监督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市财政下达我局耕地保护监督项目专项资金100万,该项目主要用于维修换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将破损的永久基本农田标识牌全部更换,确保标识牌发挥正确作用;制作田长制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规划编制武安镇等11个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试点项目,保证建设用地规范化;核实整改“三线三区”中永久基本农田补足工作;保障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编制2022、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确保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省市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量(“三区三线”永久农田补足)和耕地恢复目标;更换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106个;设立田林长制公示牌350个;完成11个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试点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完成2022、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保证我市耕地转入面积大于转出面积。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年初部门集中统一申报。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3年度申报预算资金100万元,财政年度压减预算收入10万元,因一体化平台未审核36.51万元,实际完成资金支付53.49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按照“专款专用、节约高效”原则,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方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资金到位后,按照财政批复的资金使用方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报局党组同意后,及时组织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30万元以内的要求,填写《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局内审签,30万元以上附《射洪市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财政局审签。

四、项目绩效情况

所有项目均按照相关要求全面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依照相应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管理比较合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按计划进行,项目组织管理基本有效;项目产出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参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该项目自评得分99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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