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射洪市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曹碑镇 发布时间:2024-04-02 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曹碑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曹碑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集镇建设和集镇管理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6.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

7.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8.发展集镇经济,管理集体资产;

9.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0.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

11.保障辖区内少数民族的权益;

12.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按照市人民武装部的要求做好人民武装工作;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4.向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一)在基础建设上再求突破。聚焦交通、水利、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重点,一是积极汇报争取和推进7个村万余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项目,补齐产业发展短板。二是扎实做好长坂坡、石柱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解决群众生产用水难题。三是以集镇及高峰山连接线道路黑化为契机,积极争取集镇更新项目,努力打造“产业基础深厚、聚集功能显著、服务设施齐全”特色小镇。

(二)在产业发展上再下功夫。一是大刀阔斧推动以粮油种植为核心,酒粮和制种多翼齐飞的“一圈两带三基地”和“万亩酒粮基地”建设。启动酒粮和制种扩面提质工作,力争酒粮种植面积突破15000亩,制种面积扩大2000亩,奋力推进射洪“小麦第一镇”建设,强势助力现代农业园区争创市星级园区。二是加快“1234+”农产品战略发展步伐,实施农产品提升行动,全力支持本土产品注册品牌商标,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促进农产品“进城”,让“+”的内涵更为丰富。三是通过整合优势资源、联合互助模式,持续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

(三)在乡村振兴上再有新为。一是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帮扶机制,加大帮扶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多方争取入库项目早日实施。二是积极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富民”工程,写透、写实、写好“土特产”三大文章,持续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三是加强就业和产业指导,加强“乡土人才”培养,支持返乡人员创新创业,提高群众劳动增收技能,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强自主“造血”能力。积极发展小规模、低成本、高收益“庭院经济”“餐饮经济”。

(四)在改善民生上再出实招。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扎实做好社会救助、福利、优抚安置和残疾人福利保障等工作,做实“低保扩面”,持续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二是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念,深入实施“美丽曹碑”行动,细化各村“一路一点”示范点位打造和“微改造、精提升”工作,让乡村更美丽更宜居。

(五)在社会治理上再提效能。一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广“门牌普法”行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二是深化“前置排查机制”,认真落实干部网格责任和领导包案制度,主动下访化解风险,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坚决防止刑事案件发生。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处置,确保我镇长治久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曹碑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曹碑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曹碑镇农民工服务中心、曹碑镇便民服务中心、曹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曹碑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032.8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人员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多;存在上年资金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032.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23万元,占2.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8.58万元,占97.65%。

(二)支出预算情况

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03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58万元,占97.65%,项目支出24.23万元,占2.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032.8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人员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多;存在上年资金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8.5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24万元、农林水支出362.52万元、其他支出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032.8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人员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多;存在上年资金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94万元,占5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1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25.24万元,占2.4%;其他支出22万元,占2.1%;农林水支出362.52万元,占3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2.3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奖补资金及补选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项)2024年预算数为391.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镇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政府)(项)2024年预算数为119.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5.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0.58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工伤保险、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56.52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村(社区)常职干部基本薪酬及绩效报酬、村级公共服务经费补助资金、村(居)民小组长基本报酬、农村基层专员报酬。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脱贫村重点帮扶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8.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8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1.8%。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规定压减。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来访人员接待、组织人员培训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24年公务用车数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日常维护费、电费、保险等方面支出,重要保障农村环境治理、撂荒地整治、图斑整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村集体经济发展、村三务公开等工作的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55万元,其中: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差旅费14.5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7.5%。主要原因是提倡少开会会议减少。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培训有所减少。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4.42%。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合理压减差旅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曹碑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曹碑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0.1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8.99万元,增长16.17%。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导致标准定额经费增长、工会经费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曹碑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曹碑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曹碑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个,涉及预算1008.5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728.4万元;运转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280.1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除各项目外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