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保障税费收入,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1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川办发〔2022〕39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税费征管保障办法》(遂府办函[2022]5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形成《射洪市税费征管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文件出台目的
一是为提升税费征管效率,实现税费应征尽征、优惠应享尽享,推动射洪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党政领导、财税主责、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射洪市税费征管保障机制。
三、文件出台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12号)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川办发〔2022〕39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税费征管保障办法》(遂府办函[2022]58号)
四、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三个主要部分
总体思路:建立“党政领导、财税主责、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射洪市税费征管保障机制。
组织保障:建立以财政局牵头的税费征管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信息共享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深化沟通交流,强化监督检查。
五、重点内容解读
一是建立财政局牵头,各信息共享单位为成员的税费征管协同工作机制。二是具体明确了各单位信息共享职责。三是确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强化考核,促进税费保障工作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