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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8月27日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件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96
二、收入决算表 196
三、支出决算表 1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9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9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4.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5.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6.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按权限负责涉外儿童收养审核申报工作。
7.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婚姻法律法规,负责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10.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11.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2.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3.依法依规负责全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
射洪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射洪市社会救助中心
2.射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3.射洪市惠民帮扶中心
4.射洪市殡仪馆
5.射洪市东山公墓管理所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312.2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71.64万元,增长11.77%。主要变动原因是各级政府增加困难群众救助救济财政投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31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64.76万元,占97.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7.53万元,占2.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31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77万元,占8.76%;项目支出24008.52万元,占91.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312.2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71.64万元,增长11.1%。主要变动原因是各级政府增加困难群众救助救济财政投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6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71.64万元,增长11.1%。主要变动原因是各级政府增加困难群众救助救济财政投入。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6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85.38万元,占85.72%;卫生健康支出373.04万元,占1.4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728.14万元,占2 .83%;农林水支出2,500万元,占9.7%;住房保障支出72.87万元,占0.2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764.7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类)无(款)无(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支出。
3.科学技术(类)无(款)无(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款)无(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决算数为3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23年决算数为2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3年决算数为2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23年决算数为115.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50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12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3年决算数为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3年决算数为49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决算数为42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3年决算数为35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3年决算数为49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3年决算数为1726.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2023年决算数为126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2023年决算数为9472.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10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83.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项):2023决算数为978.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人员供养支出(项):2023决算数为472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3年决算数为3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7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68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决算数为2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决算数为1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决算数为15.14元,完成预算100%。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3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58.89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728.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2023年决算数为25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决算数为72.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3.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7.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5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完成预算99.77%,较上年度增加0.76万元,增长5.55%。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36万元,占7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6万元,占28.6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6万元,完成预算99.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2万元,减少0.1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6万元。开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治理、区划地名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6万元,完成预算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76万元,增长22.29%。主要原因是接待其他区县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增加所致。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指导检查和其他部门的公务交流(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403人次,共计支出4.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他区县来射考察学习和民政工作业务开展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该项支出。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5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6.2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730.88万元,增长324.30%。主要原因是我市全科网格员管理纳入我局非额定公用经费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6.79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金家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设备采购、射洪市社会福利院厨房餐厅设备采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评估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射洪市民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射洪市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射洪市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市民政局全面履行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促进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和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帮助,困难群众及低收入群体满意度较高,社会效益较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政管理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孤儿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困境和留守儿童保护等儿童福利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2.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人员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射洪市民政局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民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共设有6个编制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4.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5.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6.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按权限负责涉外儿童收养审核申报工作。
7.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婚姻法律法规,负责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10.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11.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2.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3.依法依规负责全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三)人员概况
市民政局人员构成:行政人员18人,其中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殡葬管理人员16人;遗属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本年收入合计2631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12.29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631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77万元,占8.76%;项目支出24008.52万元,占91.24%。
三、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根据惠民群体规模和需求,科学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等民生领域设定预算目标,准确编制年初预算,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惠民政策,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总收入2631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7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347.52万和日常公用956.25万元;项目支出24008.52万元。
2023年市民政局财政拨款总支出2631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7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347.52万和日常公用956.25万元;项目支出24008.52万元。
年终部门整体预算执行进度100%,无违规记录。
(三)整体绩效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全面履行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民政局按照年初预设目标认真落实,全面完成既定目标,财务运行健康,预算执行较好。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在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主要存在部分项目实施滞后,存在跨年度实施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
市民政局将在2024年提前筹划上级补助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绩效,全面提升各级预算执行效果。
附件2
射洪市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名称 |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实际执行(万元) |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总额 | 财政 拨款 | 其他资金 | ||||
任务1 | 在职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险等费用 | 1347.52 | 1347.52 | 1347.52 | 1347.52 | ||||
任务2 | 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费用 | 956.25 | 956.25 | 956.25 | 956.25 | ||||
任务3 | 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等 | 24008.52 | 24008.52 | 24008.52 | 24008.52 | ||||
金额合计 | 26312.29 | 26312.29 | 26312.29 | 26312.29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待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发展等专项工作。 | 年度内保障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待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发展等专项工作。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3次 | 3次 | |||||
足额保障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 | ≧90% | ≧90% |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开展民政服务工作资金总额 | 26312.29万元 | 26312.29万元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结余率 | ≦10% | ≦1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100% | |||||||
运转保障率 | 100% | 100%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附件3-1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绿色惠民殡葬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我局负责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意见的通知》(川民发〔2019〕55号)相关规定立项并申请财政资金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管理办法。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精细准确,账务处理及时高效。
项目实施的条件和范围。在四川省和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殡仪馆火化并具有射洪市户籍的人员;驻射部队现役军人;与县市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市内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我市各中专院校在读的全日制非射洪籍学生;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成功捐献人体器官(组织),通过所在医疗机构或各级红十字会出具捐献证明的人员;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经公安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
支持方式。一是直接减免,在射洪市殡仪馆火化遗体的补助直接减免,费用由殡仪馆垫支,市殡仪馆定期将相关资料报本单位审核、批准后将惠民殡葬补助资金拨付市殡仪馆;二是“一卡通”发放,异地火化人员,家属持火化证、票据等相关材料到单位申请办理,审批后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除,包含遗体接运费(使用普通接尸车辆接运遗体);殡仪馆内遗体冷藏柜存放费(存放期限3天以内);遗体火化费(使用平板炉火化遗体);骨灰寄存费(存放期限1年以内);对目的地搬移遗体、灵堂租用(3天以内,小号灵堂)、遗物处理和卫生等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费用减免。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全市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火化遗体基本殡葬服务数量2951,火化遗体数量减免率100%,项目实施时间为12个月,一般群众补助标准≦1500元/人,重点人员补助标准≦1700元/人。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惠民殡葬减免台账,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作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在2023年将惠民殡葬项目纳入民政预算申报项目,2023年财政预算共计230.49万元,本级财政预算118.49万元(调整后),省级预算11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计划 | 资金到位 | 资金使用 | ||||
支付范围 | 支付标准 | 支付进度 | 支付依据 | 是否与预算相符 | ||||
1 | 2023年绿色惠民殡葬项目 | 230.49万元(其中省级112万元;县级118.49万元) | 230.49万元 | 合规合法 | ≦1500元/人;≦1700元/人 | 100% | 合规合法 | 是 |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我局作为牵头实施单位,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据实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会计核算规范高效,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具体由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一是直接减免,射洪市殡仪馆在逝者家属对遗体火化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收集后,按照补助标准给予费用直接减免;射洪市殡仪馆定期将减免名单和相关资料审核后报我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我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再对资料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核批准,将惠民殡葬资金拨付市殡仪馆;二是“一卡通”发放,在异地火化的家属持火化证、票据等相关材料到我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申请办理,经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核审批,补助资金定期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为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申报人员信息核查,防止重复申报,确保对象精准。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由业务股室会同规划财务股全程对该项目进行监管,严格督查工作进度,严格审核相关资料,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实现资金安全和项目有效推进落实。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市殡仪馆火化遗体1870具,惠民殡葬享受1981人(其中异地火化111人),减免费用230.49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切实保障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殡葬保障体系,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我局在预算编制时目标明确、编制准确,目标实现与预期目标无偏离度;在执行预算时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无偏差;项目能及时将信息公开。项目开展绩效明显,使丧属得到真正实惠,减轻殡葬负担,保护生态资源,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2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殡葬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我局负责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行火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迷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加大宣传,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资金管理办法。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精细准确,账务处理及时高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资金分配坚持集体决策原则,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审核,市级领导审批后实施。该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因素法和据实法测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用于殡葬改革宣传,扩大殡改知晓面,殡改政策进社区、进田间地头,让更多老百姓知法、守法、用法。提高殡葬管理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绩效目标包括:年度内计划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殡葬能力提升和改革试点数量23个单位、手机宣传短信30万条、制作殡葬服务手册8000册、制作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单10000张、开展进村(社区)宣传活动场次5场次,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作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部门批复该项目本级财政预算29.54万元(调整后)。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计划 | 资金到位 | 资金使用 | ||||
支付范围 | 支付标准 | 支付进度 | 支付依据 | 是否与预算相符 | ||||
1 | 2023年殡葬工作经费项目 | 29.54万元 | 29.54万元 | 合规合法 | 合规合法 | 100% | 合规合法 | 相符 |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我局作为牵头实施单位,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据实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会计核算规范高效,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作为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具体由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负责,由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实施流程由业务股室提出项目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和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确定供应商,并按合同约定进度和技术要求等事项进行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为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执行。项目申报和确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工程预算和计划支出。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由业务股室会同规划财务股全程对该项目进行监管,严格督查工作进度,严格审核相关资料,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实现资金安全和项目有效推进落实。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用于各镇(街道)殡葬能力提升和改革试点25万元,购买手机宣传短信30万条,制作殡葬服务手册8000册,制作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单10000张,开展进村(社区)宣传活动5场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让群众更好更直接地了解殡改新政策,让群众充分认识文明殡葬的重要性,推动绿色、文明、生态、安全的祭扫理念深入人心,巩固来之不易的殡葬改革成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我局在预算编制时目标明确、编制准确,目标实现与预期目标无偏离度;在执行预算时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无偏差;项目能及时将信息公开。项目开展绩效明显,使丧属得到真正实惠,减轻殡葬负担,保护生态资源,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3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区划地名管理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我局负责全市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乡镇的设立、命名、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划边界争议。
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负责全市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和射洪市行政区划图。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的通知》(民办函〔2022〕4 号)《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立项并申报本级财政资金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精细准确,账务处理及时高效。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乡村地名信息采集、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整治和开展地名政策宣传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资金分配坚持集体决策原则,根据因素法和据实法测算、分配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进行乡村地名信息采集、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制作射洪市地名录和镇(街道)示意图图集;对城区临街新增门牌制作安装;对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进行宣传。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完成对国家地名信息库内涉及我市的不规范地名信息进行修改录入信息;安装新增和更换损坏的村地名标识牌和城区街路牌2709个;开展多种形式地名政策宣传,包括进社区进公园宣传活动4场次、购买宣传短信37万条、制作发放宣传手册6000册、制作发放宣传海报1000张、制作发放宣传单10000张。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作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部门批复该项目本级财政预算23.99万元(调整后)。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计划 | 资金到位 | 资金使用 | ||||
支付范围 | 支付标准 | 支付进度 | 支付依据 | 是否与预算相符 | ||||
1 | 行政区划地名管理项目 | 23.99万元 | 23.99万元 | 合规合法 | 合规合法 | 100% | 合规合法 | 是 |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我局作为牵头实施单位,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据实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会计核算规范高效,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具体由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实施流程。由业务股室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经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为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加强项目结项验收。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由业务股室会同规划财务股全程对该项目进行监管,严格督查工作进度,严格审核相关资料,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实现资金安全和项目有效推进落实。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太和街道、平安街道、大榆镇临街新增门牌制作安装2709个;制作射洪市地名录和镇(街道)示意图图集,对地名录进行分类统计收录信息数据信息6000条;开展进社区进公园宣传活动4场次、短信服务37万条、制作宣传手册6000册、宣传海报1000张、宣传单10000张等。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不断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城市街路巷地名、地名标志牌、门牌、重要地名信息电子化数据体系不断健全。城市地名、标志牌、门牌信息与地理位置信息统一,进一步提高政府地名规范化管理能力,让地名文化及提升城市品质的内涵落到实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预算编制该项目时目标明确、编制准确,目标实际实现与预期目标的无偏离度;在执行预算时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无偏差;项目能及时将信息公开。项目支出绩效取得效果十分好,按计划完成了对国家地名信息库内涉及我市的不规范地名信息进行修改录入信息;及时新增和更换了损坏的村地名标示牌和城区街路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4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1〕44号)和《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市级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精细准确,账务处理及时高效。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持证社工奖补、2022年社工考前培训、送考助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项目。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资金分配坚持集体决策原则,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审核,市级领导审批后实施。该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因素法和据实法测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突出居民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带动设置运行片区化社会工作服务站,优化提升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立志愿服务站(室)。现结合我市社会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围绕慈善高质量发展、志愿队伍、社工人才队伍、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社会组织能力提升,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一是对2022年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奖补,按照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共计为42人发放4.3万元;二是组织2023年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开展“送考助考”活动,50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开展日常运营、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2—3场、制作标识标牌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作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部门批复该项目本级财政预算9.4万元(调整后)。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计划 | 资金到位 | 资金使用 | ||||
支付范围 | 支付标准 | 支付进度 | 支付依据 | 是否与预算相符 | ||||
1 | 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9.4万元 | 9.4万元 | 合规合法 | 合规合法 | 100% | 合规合法 | 是 |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我局作为实施单位,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据实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会计核算规范高效,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具体由社会工作与社会组织股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我局业务股室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经单位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确定供应商,并按合同约定进度和技术要求等事项进行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加强项目结项验收。
(三)项目监管情况
由业务股室会同规划财务股全程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管,严格督查工作进度,严格审核相关资料,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实现资金安全和项目有效推进落实。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射洪市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2—3场、制作标识标牌等。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提升社会团体能力建设和服务项目监督管理、促进志愿、慈善高质量发展,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预算编制该项目时目标明确、编制准确,目标实现与预期目标无偏离度;在执行预算时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无偏差;项目能及时将信息公开,项目开展绩效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5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社会组织管理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1〕44号)和《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市级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精细准确,账务处理及时高效。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项目。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资金分配坚持集体决策原则,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审核,市级领导审批后实施。该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因素法和据实法测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突出居民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带动设置运行片区化社会工作服务站,优化提升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立志愿服务站(室)。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该项目具体绩效目标为:保障社会工作总站日常运营、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2—3场、制作标识标牌、指导社区慈善基金建立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作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部门批复该项目本级财政预算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计划 | 资金到位 | 资金使用 | ||||
支付范围 | 支付标准 | 支付进度 | 支付依据 | 是否与预算相符 | ||||
1 | 2023年社会组织管理 | 5万元 | 5万元 | 合规合法 | 合规合法 | 100% | 合规合法 | 是 |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作为该项目实施单位,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据实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会计核算规范高效,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具体由社会工作与社会组织股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我局社会工作与社会组织股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经单位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涉及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确定供应商,并按合同约定进度和技术要求等事项进行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执行。项目申报和确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一管理,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和计划支出。
(三)项目监管情况
由业务股室会同规划财务股全程对该项目进行监管,严格督查工作进度,严格审核相关资料,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实现资金安全和项目有效推进落实。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开展总站日常运营水电、场地租赁和设备维护等费用、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2—3场、制作标识标牌23个、指导清家堰社区、黄磉浩社区、建设社区建立社区慈善基金等。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社工总站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培养一批本土化、专业化社工人才,建立人才培养与储备长效机制,为全市社工、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工岗工作人员等定期开展线上线下专业培训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我局在预算编制时目标明确、编制准确,目标实现与预期目标无偏离度;在执行预算时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无偏差;项目能及时将信息公开,项目开展绩效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6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低收入家庭核查评估
相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执行低收入家庭核查评估相关项目的相关政策和标准。保障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精细准确,账务处理及时高效。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项目。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分配坚持集体决策原则,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审核,市级领导审批后实施。该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因素法和据实法测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对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家庭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与评估服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年度内计划开展低收入家庭核查与评估服务6000户。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内容,该项目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低收入家庭核查评估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其次,我们采用了数据收集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本级预算专项,本级财政批复预算20.07万元(调整后)。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低收入家庭核查评估项目预算资金20.07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低收入家庭核查评估项目预算资金到位20.07万元。
3.资金使用。2023年低收入家庭核查评估项目资金使用20.07万元,资金支付进度20.07%,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作为该项目实施单位,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据实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会计核算规范高效,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由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我局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经单位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涉及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确定供应商,并按合同约定进度和技术要求等事项进行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执行。项目申报和确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一管理,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和计划支出。
(三)项目监管情况
由业务股室会同规划财务股全程对该项目进行监管,严格督查工作进度,严格审核相关资料,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实现资金安全和项目有效推进落实。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低收入家庭核查评估项目完成4014户,资金使用20.07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基本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低收入家庭核查评估服务项目的实施,低收入家庭得到及时救助,保障对象核查率100%,救助政策宣传面不断扩大,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取得成效显著。该项目自评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1. 部分低收入家庭的收入信息不准确,导致核查评估结果不准确。
2. 部分地区的支持配合不足,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相关建议
1. 加强对低收入家庭收入信息的核查,确保核查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2. 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3-7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射洪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执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政策,保障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开展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条例》和四川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年度内对2076名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对象实施最低生活保障,保障率100%,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项目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其次,我们采用了数据收集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兜底预算专项,预算资金共计1263.07万元,本级预算219.99万元(含预算调整)、上级转移支付1043.0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城市低保资金预算1263.07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城市低保资金预算到位1263.07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城市低保资金使用1263.07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实行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
(一)项目实施流程
城市低保对象向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申请,镇、街道核实,市民政局审批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按月发放,补助资金纳入上级转移和本级兜底预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城市低保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资金发放信息按照《射洪市民政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信息核查办法》执行。通过“一卡通”平台,每月按时发放。同时,设立专人专岗确保低保金发放的准确无误,并密切关注低保户的生活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实现应保尽保,月保障对象2076人,累计救助24906人次。
2.质量: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符合条件救助对象纳入率100%,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时效:该项目在全年度实施,救助资金按月发放。
4.成本:保障标准750元/月.人,差额发放。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保障城市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2.服务对象满意度。城市低保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城市低保对象和各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调查,全市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低收入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8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春节走访困难群众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市民政局履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职责,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2〕177号)等政策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
参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川民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1〕117号)和我局财务管理制度等政策执行,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元旦春节期间市领导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给予困难群众物质上的慰问与关怀和精神上的支持与鼓励。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500人。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春节走访困难群众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其次,我们采用了多元化的数据收集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本级财政预算专项,预算批复金额14.43万元(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该项目本级财政资金预算14.43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本级财政资金预算到位14.43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资金使用14.43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实行专项资金专账管理。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
(一)项目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该项目由市人民政府组成慰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实施。市民政局由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负责抓好落实。
2.实施流程。市民政局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草拟项目实施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和市政府领导审签同意后实施。该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市民政局救助和儿童保障股会同规划财务股按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实施方案走访安排,市领导会同我局工作干部携带慰问物资进行入户慰问。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前,我局及时进行慰问物资采购,采购物资规范管理,收发登记造册,及时调度,同时加强物资数量和质量管理,保障慰问物资安全,让领导放心、让困难群众放心。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供应商确定公平公正公开,对物资质量和数量进行强化监控,对存在质量和数量问题的情况进行从重处理,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充分体现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计划走访慰问困难群众500人。
2.质量:慰问物资合格率100%。
3.时效:慰问物资发放时间为春节期间3个月内。
4.成本:慰问物资单价300元/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该项目实施通过市领导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给困难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
2.服务对象满意度。困难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管理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同时,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和民生改善事业的发展。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地区走访活动覆盖面还不够广,部分困难群众的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问题。
(三)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走访慰问活动的组织和协调,进一步扩大走访慰问活动覆盖面;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
附件3-9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孤儿救助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射洪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执行孤儿救助的相关政策,保障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职能,负责开展孤儿救助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条例》和四川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21〕114号)等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我市范围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基本生活。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本年度内计划开展孤儿救助140人。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孤儿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其次,我们采用数据收集分析法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兜底预算专项,预算资金共计92.76万元,本级预算16.54万元(含预算调整)、上级转移支付76.2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孤儿救助预算92.76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孤儿救助资金预算到位92.76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孤儿救助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孤儿救助资金使用92.76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实行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
(一)项目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该项目由市民政局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负责实施,镇(街道)和村(社区)负责初审、市民政局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负责复核、市民政局分管领导负责复核、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负责审批,规划财务股负责资金发放。
2.实施流程。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孤儿救助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机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市民政局救助和儿童保障股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领导审批纳入保障范围,按月发放救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孤儿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参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财政资金应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孤儿救助资金,不用于工作经费和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不向救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孤儿救助工作的监督指导、绩效评价,突出制度效能的发挥,强化结果运用。申请人采取虚假、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孤儿救助资金、物资的,一经查实,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监管平台进行社会化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全年完成孤儿救助65人。
2.质量: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申请符合条件救助对象纳入率100%,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时效:该项目在全年度实施,救助资金按月发放。
4.成本:救助标准1200元/月.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保障我市孤儿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服务对象满意度。孤儿救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孤儿救助对象和各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调查,全市孤儿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低收入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10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精减退职人员救济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射洪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执行精减退职人员救济的相关政策,保障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对象的救济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按照四川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16〕15号 )等政策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川民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1〕117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不涉及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返乡人员,按照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40%和定期定量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进行救助救济。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本年度内计划开展精减退职人员救济50人。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该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其次,我们采用数据收集分析法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兜底预算专项,预算资金共计29.30万元,本级预算4.30万元(含预算调整)、上级转移支付2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精减退职人员救济资金预算29.30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精减退职人员救济资金预算到位29.30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临时救助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精减退职人员救济资金使用29.30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实行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
(一)项目实施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机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完成对申请人走访调查和核实,我局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进行走访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审批发放救济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按照四川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16〕15号 )等执行,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济资金,不用于工作经费和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不向救济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对精减退职人员救济工作的监督指导、绩效评价,突出制度效能的发挥,强化结果运用。按照《射洪市民政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信息核查办法》每月进行动态管理,救济资金通过“一卡通”监管平台按月进行社会化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全年完成精减退职人员救济人数50人。
2.质量:救济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申请符合条件救助对象纳入率100%,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时效:该项目在全年度实施,救济资金按月发放。
4.成本:救济标准600元/月.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保障我市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服务对象满意度。精减退职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精减退职人员和各镇(街道)社会救助救济工作的综合调查,全市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11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临时救助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射洪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执行临时救助的相关政策,保障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开展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条例》和四川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分配坚持公平公正、集体决策原则,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审核,市级领导审批后实施。该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因素法和据实法测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本年度内计划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40人。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其次,我们采用数据收集分析法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兜底预算专项,预算资金共计100.51万元,本级预算4.99万元(含预算调整)、上级转移支付95.5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临时救助预算100.51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临时救助资金预算到位100.51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临时救助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临时救助资金使用100.51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实行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
(一)项目实施流程
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或急难发生地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机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完成对申请人家庭人口和经济状况、遭遇困难类型和程度等的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审批发放救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参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财政资金应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临时救助资金,不得用于工作经费和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不得向救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对临时救助工作的监督指导、绩效评价,突出制度效能的发挥,强化结果运用。申请人采取虚假、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物资的,一经查实,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监管平台进行社会化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坚持实时适度救助原则,全年完成临时救助140人次。
2.质量: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申请符合条件救助对象纳入率100%,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时效:该项目在全年度实施,救助资金实时发放。
4.成本:救助标准城市户籍参考750元/月.人、农村户籍参考533元/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保障我市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服务对象满意度。临时救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临时救助对象和各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调查,全市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低收入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12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射洪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执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相关政策,保障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开展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条例》和四川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旨在为各种原因而陷入困境、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疾病治疗和返乡等救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本年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使其基本生活和疾病治疗得到保障。全年计划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500人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流浪乞讨人员救济项目旨在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项目申报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其次,我们采用数据收集分析法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兜底预算专项,预算资金共计49.62万元,本级预算1.85万元(含预算调整)、上级转移支付47.77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预算49.62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流浪乞讨人员资金预算到位49.62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流浪乞讨人员资金使用49.62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申报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实行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
(一)项目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具体由救助管理站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我市救助管理站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经单位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确定供应商,并按合同约定进度和技术要求等事项进行项目实施监管,成立专班进行验收。个人申请或公安机关转介、救助管理站登记审核、入库实施救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个人救助管理。个人申请或公安机关转介、救助管理站登记审核、入库实施救助。
2.采购项目管理。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救助管理站进行日常管理,项目实施进行过程评估,成立验收小组进行结项验收,救助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市救助管理站会同规划财务股全程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管,严格督查工作进度,严格审核相关资料,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实现资金安全和项目有效推进落实。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流浪乞讨人员实现应救尽救,全年完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500人次。
2.质量: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救治得到保障,使用救助资金49.62万元,救助率100%。
3.时效:本年度内受助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当日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率达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救治得到保障,预防和减少流浪乞讨人员流落街头,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2.服务对象满意度。流浪乞讨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及时送返查明身份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对象提供基本救助服务。该项目实施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13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射洪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政策,保障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开展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条例》和四川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对全市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不存在分配情况。
2.落实困难群众救济政策,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24906人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救济金9472.43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其次,我们采用了数据收集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兜底预算专项,预算资金共计9472.43万元,本级预算345.57万元(含预算调整)、上级转移支付9126.8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农村低保资金预算9472.43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农村低保资金预算到位9472.43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农村低保资金使用9472.43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实行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
(一)项目实施流程
农村低保对象向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申请,镇、街道核实,市民政局审批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按月发放,补助资金纳入上级转移和本级兜底预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农村低保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资金发放信息按照《射洪市民政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信息核查办法》执行。通过“一卡通”平台,每月按时发放。同时,设立专人专岗确保低保金发放的准确无误,并密切关注低保户的生活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实现应保尽保,月保障对象20760人,累计救助214359人次。
2.质量:农村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符合条件救助对象纳入率100%,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时效:该项目在全年度实施,救助资金按月发放。
4.成本:保障标准533元/月.人,差额发放。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保障农村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2.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村低保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各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调查,全市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低收入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14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射洪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的相关政策,保障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职能,负责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条例》和四川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21〕114号)等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我市范围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基本生活。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本年度内计划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176人。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其次,我们采用数据收集分析法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兜底预算专项,预算资金共计252.87万元,本级预算52.87万元(含预算调整)、上级转移支付2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预算252.87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资金预算到位252.87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使用252.87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实行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
(一)项目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该项目由市民政局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负责实施,镇(街道)和村(社区)负责初审、市民政局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负责复核、市民政局分管领导负责复核、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负责审批,规划财务股负责资金发放。
2.实施流程。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机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由市民政局救助和儿童保障股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领导审批纳入保障范围,按月发放救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参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财政资金应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不用于工作经费和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不向救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监督指导、绩效评价,突出制度效能的发挥,强化结果运用。申请人采取虚假、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物资的,一经查实,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监管平台进行社会化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全年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176人。
2.质量: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申请符合条件救助对象纳入率10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3.时效:该项目在全年度实施,救助资金按月发放。
4.成本:救助标准1200元/月.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保障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服务对象满意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对象和各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调查,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低收入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该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15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工作
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市民政局牵头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精神关怀等线上线下服务。组织或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支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对流浪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做好需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等相关工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立项,申报本级财政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
在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过程中,确保了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分配坚持集体决策原则,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审核,市级领导审批后实施。该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因素法和据实法测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计划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正常运行市未成年保护中心、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为儿童主任发放补贴。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年度内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人数7000人、正常运行射洪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发放慰问物资750套、为3502名儿童主任发放补贴。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内容,该项目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其次,我们采用了多元化的数据收集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本级财政预算批复1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专项工作预算资金100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专项工作预算资金到位100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专项工作专项资金使用100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作为该项目实施单位,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据实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会计核算规范高效,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由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具体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我局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经单位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涉及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确定供应商,并按合同约定进度和技术要求等事项进行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执行。项目申报和确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一管理,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和计划支出。
(三)项目监管情况
由业务股室会同规划财务股全程对该项目进行监管,严格督查工作进度,严格审核相关资料,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实现资金安全和项目有效推进落实。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完成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人数7000人、正常运行射洪市未成年保护中心1个、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发放慰问物资750套、为3502名儿童主任发放补贴。
2.质量:慰问物资产品合格率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项目开展时间为12个月内。
4.成本: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平均标准200元/人元、补助未成年保护中心标准298672元、“六一”慰问物资数量200元/套、儿童主任补助标准120元/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促进社会和谐。
2.服务对象满意度。未成年人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活动,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心理健康服务、法律援助等,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我市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地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其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资源分配不均,城乡、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部分未成年人仍然面临生存和发展难题。此外,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未成年人面临的信息诱惑和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三)相关建议
1. 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投入,完善政策体系,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2.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层队伍建设。培训一批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 优化资源分配,缩小城乡、地区差距。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村未成年人的关爱和保护力度,确保每个未成年人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医疗等资源。
4. 加强网络监管,保障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监管,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受到不良信息侵害。
5. 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培养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附件3-16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射洪市户籍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依据民政厅、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文件执行。
3.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射洪市户籍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对象按月发放补贴资金,凡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应纳入尽纳入,每月及时增减异动,按月按标准发放到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残疾人群体的关爱,提升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符合条件的10550名低保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56.15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采用全年资金预算、全年执行数、预算执行率及全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绩效一级、二级和三级指标细项进行多维度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业务股室和财务股室共同参与。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年初资金预算申报1256.15万元,本级财政预算批复742.15万元,省级补助专项资金51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全市资金计划预算申报1256.15万元,本级财政预算批复742.15万元,省级补助专项资金514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全市资金到位1256.15万元,本级财政预算批复742.15万元,省级补助专项资金514万元,各级资金到位率均达100%。
3.资金使用。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全市资金支出1256.15万元,本级财政预算批复742.15万元,省级补助专项资金51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支出按100元/人.月标准,每月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打卡到困难残疾人社保卡,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并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财政局“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到享受对象社保卡,民政局负责发放对象数据推送“一卡通”及初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谁审核谁负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管理科目,独立核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具体由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由服务对象在属地镇、街道申报,属地镇、街道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相关信息上传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由市残联复核,市民政局审定后将符合条件对象信息推送至“一卡通”平台纳入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国家和政府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民政局根据川民发〔2015〕195号、遂民发〔2016〕16号、民发〔2021〕70号等相关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申请、审核及补贴资金的精准发放。
(三)项目监管情况
2023年,民政局定期组织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开展年审;每月进行数据比对,对死亡、残疾证注销等条件不符的对象及时清退;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发放精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10550人,符合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纳入率达100%,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共计12个月,按100元/人.月标准,每月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足额打卡直发到服务对象社保卡,全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产生良好社会效益,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让困难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项目实施得到社会高度评价,社会整体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中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政策开展工作,民政局年初做好当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预算申报,发放过程中严把享受对象精准性,及时增减异动,坚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原则,并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直发,每月按时发放到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总体自评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个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死亡未及时上报取消发放,原因主要因为一方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家属未及时报送,另一方面有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对象常年居住在外,每季度镇、街道核实时联系不上。
(三)相关建议
针对极个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死亡,未及时上报,导致未及时取消发放问题,下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违规领取资金追缴,对长时间联系不上对象实行暂停发放。
附件3-17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三、四级精神和智力
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为持有有效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四级残疾类别为精神和智力的我市户籍残疾人发放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关于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遂民发〔2019〕27号)、《关于提高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遂民发〔2022〕57号)文件执行。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我市户籍符合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对象按月发放护理补贴资金,凡符合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应纳入尽纳入,每月及时增减异动,按月按标准发放到位,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群体的关爱,提升他们的日常照护水平,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为符合条件的1887名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发放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155.575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3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采用全年资金预算、全年执行数、预算执行率及全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绩效一级、二级和三级指标细项进行多维度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业务股室和财务股室共同参与。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年初资金预算申报155.575万元,本级财政预算批复155.57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计划155.575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全市资金到位155.575万元,资金到位率均达100%。
3.资金使用。2023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资金支出155.57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支出按70元/人.月标准,每月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打卡到残疾人对象,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并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作为该项目实施单位,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据实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会计核算规范高效,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具体由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由服务对象在属地镇、街道申报,属地镇、街道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相关信息上传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由市残联复核,市民政局审定后将符合条件对象信息推送至“一卡通”平台纳入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是市政府对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扩员一项重要举措,民政局根据《关于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遂民发〔2019〕27号)文件,执行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申请、审核及补贴资金的精准发放。
(三)项目监管情况
2023年,民政局定期组织对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开展年审;每月进行数据比对,对死亡、残疾证注销等条件不符的对象及时清退;对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精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全年发放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共1887人,符合条件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纳入率达100%,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共计12个月,按70元/人.月标准,每月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足额打卡直发到服务对象社保卡,全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产生良好社会效益,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让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项目实施得到社会高度评价,社会整体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关于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遂民发〔2019〕27号)文件开展工作,民政局年初做好当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预算申报,发放过程中严把享受对象精准性,及时增减异动,坚持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原则,并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直发,每月按时发放到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总体自评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个别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死亡未及时上报取消发放,原因主要因为一方面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家属未及时报送,另一方面有些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对象常年居住在外,每季度镇、街道核实时联系不上。
(三)相关建议
针对极个别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死亡,未及时上报,导致未及时取消发放问题,下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违规领取资金追缴,对长时间联系不上对象实行暂停发放。
附件3-18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为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条件的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和《遂宁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的通知》等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射洪户籍符合城市特困供养条件的对象834人按月发放特困供养资金,凡符合条件城市特困人员应纳入尽纳入,每月及时增减异动,按月按标准发放到位,特困供养资金的发放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为834名城市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978.89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3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项目采用全年资金预算、全年执行数、预算执行率及全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绩效一级、二级和三级指标细项进行多维度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业务股室和财务股室共同参与。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年初资金预算申报978.89万元,本级财政预算批复488.26万元,中央资金490.6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全市资金计划978.89万元,本地财政预算488.26万元,中央资金中安排490.63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项目全市资金到位978.89万元,本级财政到位488.26万元,中央资金到位490.63万元,各级资金到位率均达100%。
3.资金使用。2023年该项目资金支出978.89万元,本地财政支出488.26万元,中央资金支出490.6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支出按2023年1月- 6 月,城市特困884元/月,2023年7月-12月,城市特困975元/月标准,每月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打卡到城市分散特困对象,城市集中特困供养经费财政局发放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专户账上,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并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由财政局“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到分散城市特困对象,民政局负责发放对象数据导入“一卡通”及初审,城市集中特困供养经费拨付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专户账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谁审核谁负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建立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管理科目,独立核算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城市特困人员供养由我局养老和社会福利股组织实施,由镇(街道)申报、市民政局养老和社会福利股审核、局领导审批。
2.实施流程。由服务对象在属地镇、街道申报,属地镇、街道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相关信息上传天府救助通管理系统,民政局股室负责人员对上传信息逐一审核,符合条件对象,推送“一卡通”平台纳入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属于政府民生兜底保障工程,民政局根据中省市相关特困供养政策,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四川省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的通知》及2023年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特困对象申请、审核及供养资金的精准发放。
(三)项目监管情况
2023年,民政局制发《射洪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救助供养金、高龄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年审工作的通知》,每年定期组织对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开展年审,对死亡对象及时取消发放,每年民政局对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城市特困救助供养资金发放精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全年发放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共834人,符合条件城市特困对象纳入率达100%,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共计12个月,因2023年7月调标,2023年1月- 6 月,按城市特困884元/月,2023年7月-12月,按城市特困975元/月标准,每月足额发放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是政府兜底保障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解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问题,保障我市生活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项目实施得到社会高度评价,社会整体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按照中省市特困救助相关政策开展工作,市民政局年初做好当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预算申报,发放过程中严把享受对象精准性,及时增减异动,坚持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并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直发,每月按时发放到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总体自评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个别特困人员死亡未及时上报取消,原因主要因为一方面特困人员亲属未及时报送,另一方面有些特困对象常年居住在市外,每季度镇、街道核实时,联系不上。
(三)相关建议
针对极个别特困死亡,未及时上报,导致未及时取消发放问题,下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违规领取资金追缴,对长时间联系不上对象实行暂停发放。
附件3-19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高龄补贴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为射洪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遂府函〔2015〕27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的通知》(遂府办函〔2016〕55号)等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射洪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29393名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纳入尽纳入,每月及时增减异动,按月按标准发放到位。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为29393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418.45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3年高龄补贴项目采用全年资金预算、全年执行数、预算执行率及全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绩效一级、二级和三级指标细项进行多维度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业务股室和财务股室共同参与。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高龄补贴年初资金申报1418.45万元,本级预算批复1418.4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本级财政计划预算1418.45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高龄补贴项目资金到位1418.45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3.资金使用。2023年高龄补贴项目资金支出1418.45万元,资金支出按80至89周岁25元/人.月、90至99周岁120元/人.月、100岁以上350元/人.月标准,每月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打卡到补贴对象,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并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高龄补贴由财政局“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到服务对象,民政局负责发放对象数据导入“一卡通”及初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谁审核谁负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建立高龄补贴资金管理科目,独立核算高龄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高龄补贴落实专门股室负责,由服务对象在属地镇、街道申报,属地镇、街道审核后,相关信息上传四川省高龄补贴管理系统,民政局股室负责人员审核符合条件,推送“一卡通”平台纳入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高龄补贴属于政府对80岁及以上老人的福利政策,民政局按《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发放。
(三)项目监管情况
民政局制发《射洪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救助供养金、高龄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年审工作的通知》,每年定期组织对高龄补贴对象开展年审,对死亡对象及时取消发放,每年民政局对高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高龄补贴资金发放精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全年发放高龄补贴共29383人,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率达100%,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共计12个月,80岁-89岁老人补贴标准,25元/人.月;90岁-99岁老人补贴标准,120元/人.月;100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350元/人.月,全面发放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高龄补贴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是保障高龄老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社会满意度极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高龄补贴按照政府政策标准执行发放,年初做好当年老龄补贴资金预算申报,发放过程中严把享受对象符合条件审批精准性,及时增减异动,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直发,每月按时发放到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总体评价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极个别高龄死亡,未及时上报,导致未及时在发放系统中取消,原因主要因为享受高龄对象年龄偏大,每年年审后期间段死亡家属未及时报送,另一方面有些高龄享受对象常年居住在外,每季度镇、街道核实时联系不上。
(三)相关建议
针对极个别高龄死亡,未及时上报,导致未及时在发放系统中取消问题,下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违规领取追缴,对长时间联系不上对象实行暂停发放。
附件3-20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为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条件的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和《遂宁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的通知》等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射洪户籍符合农村特困供养条件的对象5828人按月发放特困供养资金,凡符合条件农村特困人员应纳入尽纳入,每月及时增减异动,按月按标准发放到位,特困供养资金的发放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为5828名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4727.29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3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目采用全年资金预算、全年执行数、预算执行率及全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绩效一级、二级和三级指标细项进行多维度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业务股室和财务股室共同参与。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年初资金预算申报4727.29万元,本级财政预算批复2875万元,中央资金1480万元,省级资金372.2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全市资金计划4727.29万元,本级财政预算2875万元,中央资金中安排1480万元,省级资金中安排372.29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目全市资金到位4727.29万元,本级财政到位2875万元,中央资金到位1480万元,省级资金到位372.29万元,各级资金到位率均达100%。
3.资金使用。2023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目全市资金支出4727.29万元,本地财政支出2875万元,中央资金支出1480万元,省级资金支出372.29万元,资金支出按2023年1月- 6 月,农村特困624元/月,2023年7月-12月,农村特困693元/月标准,每月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打卡到农村分散特困对象,农村集中特困供养经费财政局发放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专户账上,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并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由财政局“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到分散农村特困对象,民政局负责发放对象数据导入“一卡通”及初审,农村集中特困供养经费拨付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专户账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谁审核谁负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建立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管理科目,独立核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落实专门股室负责,由服务对象在属地镇、街道申报,属地镇、街道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相关信息上传天府救助通管理系统,民政局股室负责人员对上传信息逐一审核,符合条件对象,推送“一卡通”平台纳入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属于政府民生兜底保障工程,民政局根据中省市相关特困供养政策,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四川省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的通知》及2023年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特困对象申请、审核及供养资金的精准发放。
(三)项目监管情况
2023年,民政局制发《射洪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救助供养金、高龄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年审工作的通知》,每年定期组织对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开展年审,对死亡对象及时取消发放,每年民政局对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资金发放精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全年发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共5828人,符合条件农村特困对象纳入率达100%,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共计12个月,因2023年7月调标,2023年1月- 6 月,按农村特困624元/月,2023年7月-12月,按农村特困693元/月标准,每月足额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打卡到农村分散特困对象,另外农村集中特困供养经费财政局发放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专户账上,全年农村特困供养资金发放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是政府兜底保障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解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问题,保障我市生活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项目实施得到社会高度评价,社会整体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按照中省市特困救助相关政策开展工作,民政局年初做好当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预算申报,发放过程中严把享受对象精准性,及时增减异动,坚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并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直发,每月按时发放到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总体自评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个别特困死亡未及时上报取消发放,原因主要因为一方面特困亲属未及时报送,另一方面有些特困享受对象常年居住在外,每季度镇、街道核实时联系不上。
(三)相关建议
针对极个别特困死亡,未及时上报,导致未及时取消发放问题,下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违规领取资金追缴,对长时间联系不上对象实行暂停发放。
附件3-21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我市户籍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依据民政厅、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22〕34号)文件执行。
3.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射洪户籍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对象按月发放补贴资金,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应纳入尽纳入,每月及时增减异动,按月按标准发放到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残疾人群体的关爱,提升他们的日常照护水平,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符合条件的5151名一级残疾人和10221名二级残疾人共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45.15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3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采用全年资金预算、全年执行数、预算执行率及全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绩效一级、二级和三级指标细项进行多维度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业务股室和财务股室共同参与。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年初资金预算申报1445.15万元,本级财政预算批复780.15万元,省级补助专项资金66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市资金计划1445.15万元,本地财政预算780.15万元,省级补助专项资金665万元。
2.资金到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全市资金到位1445.15万元,本地财政到位780.15万元,省级资金到位665万元,各级资金到位率均达100%。
3.资金使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全市资金支出1445.15万元,本地财政支出780.15万元,省级资金支出66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支出按一级残疾人100元/人.月;二级残疾人70元/人.月标准,每月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打卡到残疾人对象,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并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到享受对象社保卡,民政局负责发放对象数据推送“一卡通”及初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谁审核谁负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科目,独立核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具体由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由服务对象在属地镇、街道申报,属地镇、街道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相关信息上传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由市残联复核,市民政局审定后将符合条件对象信息推送至“一卡通”平台纳入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国家和政府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民政局根据川民发〔2015〕195号、遂民发〔2016〕16号、民发〔2021〕70号等相关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执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申请、审核及补贴资金的精准发放。
(三)项目监管情况
2023年,民政局定期组织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开展年审;每月进行数据比对,对死亡、残疾证注销等条件不符的对象及时清退;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精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全年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15372人,其中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5151人,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10221人,符合条件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纳入率达100%,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共计12个月,按照一级残疾人100元/人.月;二级残疾人70元/人.月标准,每月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足额打卡直发到服务对象社保卡,全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产生良好社会效益,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让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项目实施得到社会高度评价,社会整体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中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政策开展工作,民政局年初做好当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预算申报,发放过程中严把享受对象精准性,及时增减异动,坚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原则,并通过财政平台“一卡通”直发,每月按时发放到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总体自评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个别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死亡未及时上报取消发放,原因主要因为一方面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家属未及时报送,另一方面有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对象常年居住在外,每季度镇、街道核实时,联系不上。
(三)相关建议
针对极个别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死亡,未及时上报,导致未及时取消发放问题,下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违规领取资金追缴,对长时间联系不上对象实行暂停发放。
附件3-22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执行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标准。保障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着部门之间协调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本项目以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为依据进行立项和申报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是为我市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中符合参加基本生活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全年计划对符合参保条件的15043名困难群众代缴养老基本保险金150.43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其次,我们采用了数据收集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专项,项目申报和批复资金共计150.43万元,本级预算79万元(调整后)、上级转移支付71.4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项目计划预算资金150.43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项目预算到位资金150.43万元。
3.资金使用。2023年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项目资金使用121万元,资金支付进度80.43%,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实行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代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社保基金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具体由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由救助和儿童保障股牵头收集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信息,与市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将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众纳入代缴范围。市民政局会同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代缴资金到社保基金专户。
(二)项目管理情况
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按月动态管理,及时将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范围的困难群众按条件进行代缴基本养老保险。
(三)项目监管情况
在年初第一次代缴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时,按照《射洪市民政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信息核查办法》认真做好参保人员信息核查,杜绝死亡人员和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参保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2023年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项目完成12100名困难群众基本养老保险代缴。
2.质量: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准确率100%。
3.时效:代缴工作开展时间为12个月内。
4.成本:代缴标准100元/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困难群众基本社会保障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2.服务对象满意度。困难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增强困难群众基本保障,提升困难群众抗风险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23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困难群众帮扶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执行困难群众帮扶相关政策和标准。保障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1] 10号)进行立项并申报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为我市入住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城乡困难群众购买过冬衣物等救助物资,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全年计划对290名困难家庭送去慰问物资290套,使用资金10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资料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困难群众帮扶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其次,我们采用了数据收集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本级预算10万元,市财政部门批复资金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困难群众帮扶项目计划预算资金10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困难群众帮扶项目预算到位资金10万元。
3.资金使用。2023年困难群众帮扶项目资金使用10万元,资金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实行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代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社保基金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具体由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慰问物资采购由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会同规划财务股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项目经验收合格后,项目资金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临聘人员按照机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日常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实施,业务股室加强货物数量、质量和入库出库管理,保障物资产品合格,货物数量齐备,不遗失。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供应商确定公平公正公开,对物资质量和数量进行监控,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充分体现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2023年困难群众帮扶项目为290名困难群众发放过冬物资290套。
2.质量:困难群众帮扶物资产品合格率100%。
3.时效:工作开展时间为12个月内。
4.成本:帮扶物资标准200元/套。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2.服务对象满意度。困难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得到有效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困难群众帮扶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24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运行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我局承担全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依据《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川民规〔2022〕1号)和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洪市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射府办发〔2021〕8号文件)等政策进行立项和申报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 28号)执行,明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分配坚持集体决策原则,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审核,市级领导审批后实施。该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因素法和据实法测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我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放运行补助,提高我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4名管护人员服务水平,工作热情,积极投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年度内为34名管护人员发放工资80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内容,该项目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该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其次,我们采用了多元化的数据收集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年初申报资金80万元,市财政部门批复资金8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本级计划预算资金80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本级到位资金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支出80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范围为项目实施机构、支付标准严格执行、支付进度按月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作为该项目实施单位,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据实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会计核算规范高效,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由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具体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我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提出项目实施分配方案,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局党组审议通过后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领导审签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统筹负责项目的预算管理、资金下达、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具体实施项目的计划编报、申报管理、指导实施、组织检查、投诉受理和审核验收。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资金下拨各中心后,属地政府与我局对各中心建立台账、审批、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检查,各中心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未发现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该项目为8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放运行补助,资金共计80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该项目实施及时兑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薪酬,保障养老机构持续健康运行。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会计核算规范,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了管护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激励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责任感,对推进区域养老服务业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自评结果“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25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助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我局负责日间照料中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是为村(社区)居家、留守、空巢、独居、困难老年群体提供娱乐、休息、助餐等的基层养老服务阵地。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市103个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购置、提档升级建设等使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政策依据和资金使用方向。
3.资金管理办法。
严格按实施进度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我局本着“以奖代补、兼顾公平”基本原则,结合年度民政局集中现场检查,属地镇(街道)自评,综合评定出优、良、一般三个等级,标准按优0.55万元/个、良0.5万元/个、一般0.4万元/个予以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全市103个日间照料中心发放运营补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计划为103个日间照料中心按照优0.55万元/个、良0.5万元/个、一般0.4万元/个予以补助。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通过分析评价申报内容,该项目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该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其次,我们采用了多元化的数据收集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申报10万元,市财政部门批复预算资金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本级财政计划资金10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本级财政到位资金10万元,到位资金完整、及时,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3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0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范围为项目实施机构、支付标准严格执行、支付进度按月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由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具体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我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提出项目实施分配方案,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局党组审议通过后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领导审签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3年度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助资金由射洪市民政局归口管理,统筹负责项目的预算管理、资金下达、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具体实施项目的计划编报、申报管理、指导实施、组织检查、投诉受理和审核验收。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资金下拨各镇(街道),属地政府与我局对各中心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开展检查,各中心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未发现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数量为103个、完成质量为优、时效为12个月、成本为0.53万元/年.个,2023年已全面落实到位,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基层养老服务质量,增强老年人幸福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会计核算规范,通过项目实施,日间照料中心环境、设备得到进一步提升,满足了农村老人文化、娱乐、基本生活需求,对推进农村养老工作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目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26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养老机构运行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我局负责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建设,对养老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根据养老服务发展相关政策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
严格按实施进度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分配坚持集体决策原则,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审核,市级领导审批后实施。该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因素法和据实法测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保障养老机构正常运行,为部分养老机构发放运行补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至少为全市2个养老机构发放运行补助,共计20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2023年度养老机构运行补助项目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该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其次,我们采用了多元化的数据收集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申报本级财政预算资金20万元,市财政部门批复资金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本级计划资金20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本级到位资金20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3年该项目资金使用20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作为该项目实施单位,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据实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会计核算规范高效,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部门,由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具体负责,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规划财务股进行监督配合实施。
2.实施流程。该项目由我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提出项目实施分配方案,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局党组审议通过后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领导审签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民政局统筹负责项目的预算管理、资金下达、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具体实施项目的计划编报、申报管理、指导实施、组织检查、投诉受理和审核验收。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该项目资金拨付养老机构,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对补助机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加强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数量为3个、完成质量为优、时效为12个月、成本为6.6万元/年.个。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面容面貌提升,改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入住人员满意度增强。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我市养老机构运营能力、服务质量、短板建设得到有效提升,满足了入住老人基本生活需求,对促进我市养老高质量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目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27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该项目主要对12000名独居、空巢、留守等居家老人开展助急、助难、按摩、心理慰藉等居家、巡访上门服务。前期我局摸清居家老人人数,按照300元/人/年开展。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根据养老服务发展相关政策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精细准确,账务处理及时高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分配坚持集体决策原则,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审核,市级领导审批后实施。该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因素法和据实法测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居家上门理发、洗脚、修指甲、洗衣服、打扫卫生、赠送礼品、助急、助医、关爱服务等,保障率100%。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该项目计划为12000名居家留守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2023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前期会同市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初评验收,后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申报和批复资金共计355.49万元,本级批复预算资金195.49万元(调整后),省级预算资金16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60万元,省级计划资金160万元,本级计划资金195.49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到位资金360万元,省级到位资金160万元,本级到位资金195.49万元。
3.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支出355.49万元,支付比例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范围为项目实施机构、支付标准明确、按合同约定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门科目、严格执行、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独立核算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我局作为该项目的牵头部门,各街道(镇)组织实施。具体由养老和社会福利股拟制实施方案,分管业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实施。
2.实施流程。我局养老和社会福利股编制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报送市财政局、市政府签批,由各街道(镇)组织实施,开展招标、签订合同、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绩效评价。
(二)项目管理情况
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由射洪市民政局归口管理,统筹负责项目的预算管理、资金下达、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具体实施项目的计划编报、申报管理、指导实施、组织检查、投诉受理和审核验收。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该项目服务数据全部录入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平台对服务人数、数据、内容、时间等进行全程监管,事后我局对该项目开展初验和绩效评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为12000名居家留守老人开展养老服务,完成质量为优、时效为12个月、服务标准300月/人/年,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切实让居家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服务,留守老人幸福感明显提升、增强,群众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会计核算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对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业务,提升居家养老标准,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目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28
射洪市民政局2023年度养老机构床位责任险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本项目由射洪市民政局牵头,旨在为全市11家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863个入住床位按照100元/张标准购买养老机构床位保险,剩余资金“按比例”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床位数予以购买,不足部分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自缴,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参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险标准(即100元/张)按入住床位数自行购买。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精细准确,账务处理及时高效。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项目。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我市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床位保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为863个入住床位按照100元/张标准购买养老机构床位保险,剩余资金“按比例”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床位数予以购买,不足部分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自缴。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2023年度养老机构床位责任险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购买养老机构床位险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步骤和方法。首先,明确了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其次,我们采用了多元化的数据收集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等。最后,我们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县级预算申报项目,申报金额和批复金额均为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计划资金10万元。
2.资金到位。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到位资金10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3年该项目资金使用10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支付范围为项目实施机构、支付标准严格执行、支付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作为该项目实施单位,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据实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会计核算规范高效,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组织构架。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实施,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具体实施。
2.实施流程。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草拟项目实施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和市政府领导审签同意后实施。该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业务股室会同规划财务股按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养老机构床位责任险由射洪市民政局归口管理,统筹负责项目的预算管理、资金下达、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具体实施项目的计划编报、申报管理、指导实施、组织检查、投诉受理和审核验收。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业务股室对购买服务后工作要加强监督协调,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和人身安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购买床位险数量1000张。
2.质量:床位保险覆盖率100%。
3.时效:项目时效为12个月。
4.成本:床位险标准100元/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该项目实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养老机构购买床位险,有效保障机构安全,降低风险,提升养老机构抗风险能力。
2.服务对象满意度。养老机构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会计核算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生命财产得到进一步保障,提升养老机构抗风险能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目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预算资金不足,养老机构床位险覆盖率还不够全面。
(三)相关建议
协调相关部门,力争全市公(民)办养老机构床位保险购买率达100%。
附件4-1
2023年绿色惠民殡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2023年绿色惠民殡葬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30.49 | 230.49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112 | 112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18.49 | 118.49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开展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减免工作;2.对重点救助对象进行殡葬救助。 | 1.完成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减免工作;2.完成重点救助对象殡葬救助。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火化遗体基本殡葬服务数量 | 1981 | 1981 | |||
质量指标 | 火化遗体数量减免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 | 12月 | 12月 | ||||
成本指标 | 一般群众补助标准(元/人) | ≦1500 | ≦1500 | ||||
重点人员补助标准(元/人) | ≦1700元 | ≦1700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 不断满足 | 不断满足 | ||||
生态效益指标 | 节约土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 持续提高 | 提升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无 | ||||||
附件4-2
2023年殡葬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殡葬工作经费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9.54 | 29.54 | 98.47%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9.54 | 29.54 | 98.47%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开展基层殡葬服务能力提升;2.对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运行补助;3.开展镇级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工作。 | 1.对23个镇(街道)开展基层殡葬服务能力提升;2.对沱牌镇、金华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运行补助;3.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殡葬能力提升和改革试点数量 | 23个单位 | 24个单位 | |||
手机宣传短信 | 30万条 | 30万条 | |||||
制作殡葬服务手册 | 8000册 | 8000册 | |||||
制作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单 | 10000张 | 10000张 | |||||
开展进村(社区)宣传活动场次 | 5场次 | 5场次 | |||||
质量指标 | 殡葬治理和服务能力提升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
预算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手机宣传短信 | 0.1元/条 | 0.1元/条 | ||||
制作殡葬服务手册 | 1.6元/册 | 1.6元/册 | |||||
制作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单 | 0.2元/条 | 0.2元/条 | |||||
开展进村(社区)宣传活动 | 384元/场次 | 384元/场次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 持续提高 | 提升明显 | ||||
生态效益 指标 | 节约土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 持续提高 | 提升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 持续提高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3
2023年行政区划地名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行政区划地名管理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3.99285 | 23.9928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3.99285 | 23.99285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2.乡村地名信息采集等;3.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整治;4.开展地名政策宣传。 | 1.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2.开展乡村地名信息采集等;3.完成太和镇、平安街道、太和街道等区域不规范地名整治;4.开展地名政策宣传。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制作安装门牌 | 2709个 | 2709个 | |||
开展进社区进公园宣传活动 | 4场次 | 4场次 | |||||
购买宣传短信 | 37万条 | 37万条 | |||||
制作宣传手册 | 6000册 | 6000册 | |||||
制作宣传海报 | 1000张 | 1000张 | |||||
制作宣传单 | 10000张 | 10000张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时限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制作安装门牌 | 16.5元/个 | 16.5元/个 | ||||
开展进社区进公园宣传活动 | 495元/场次 | 495元/场次 | |||||
购买宣传短信 | 0.08元/条 | 0.08元/条 | |||||
制作宣传手册 | 1.5元/册 | 1.5元/册 | |||||
制作宣传海报 | 5.5元/张 | 5.5元/张 | |||||
制作宣传单 | 0.15元/张 | 0.15元/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不断扩大地名政策知晓度 | 不断扩大 | 不断扩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4
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9.4 | 9.4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 | 0 | 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9.4 | 9.4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持证社工奖补、2022年社工考前培训、送考助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项目 | 完成持证社工奖补、2022年社工考前培训、送考助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持证社工奖补(人) | 43 | 43 | |||
2022年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人) | 500 | 500 | |||||
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个) | 1 | 1 | |||||
质量指标 | 项目实施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展时间(月) | ≦12 | ≦12 | ||||
成本指标 | 持证社工奖补(中级/人/元) | 1500 | 1500 | ||||
持证社工奖补(初级/人/元) | 1000 | 1000 | |||||
2022年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人) | 20000 | 20000 | |||||
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费用 | 34000 | 340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导社工机构、社区服务质量 | 持续提高 | 提升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社会工作服务的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5
2023年社会组织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社会组织管理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 | 0 | 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5 | 5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社会工作服务总站正常运营 | 完成社会工作服务总站正常运营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个) | 1 | 1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月) | 12 | 12 | ||||
成本指标 | 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费 | 5 | 5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工和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情况 | 良 | 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6
2023年低收入家庭核查评估服务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预算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7 | 20.07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 | 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20.07 | 20.07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低收入家庭核查和评估工作 | 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低收入家庭核查和评估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低收入家庭核查数量 | 4014 | 4014 | |||
质量指标 | 核查评估准确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 | ≦12 | ≦12 | ||||
成本指标 | 核查评估服务标准(元/户) | 50 | 5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成效显著 | 成效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7
2023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3.07 | 1263.07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1043.08 | 1043.08 | 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219.99 | 219.99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 完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数 | 2076 | 2076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保障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展时间(月) | ≦12 | ≦12 | ||||
成本指标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补助标准(元/人) | 750 | 75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城市低保对象的满意度 | 持续提高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8 2023年春节走访困难群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43 | 14.43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 | 0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4.43 | 14.43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 | 完成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慰问群内群众数量 | 500人 | 500人 | |||
质量指标 | 慰问物资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3个月 | ≦3个月 | ||||
成本指标 | 慰问物资标准(元/套) | 300 | 3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困难群众信访指数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9 2023年孤儿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孤儿救助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92.76 | 92.76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76.22 | 76.22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16.54 | 16.54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孤儿救助工作 | 完成孤儿救助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孤儿救助人数 | 65 | 65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救助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展时间(月) | ≦12 | ≦12 | ||||
成本指标 | 孤儿救助标准(元/人) | 1200 | 12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孤儿救助对象的满意度 | 持续提高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10 2023年精减退职人员救济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精减退职人员救济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9.3 | 29.3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25 | 25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4.3 | 4.3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精减退职人员救济 | 完成精减退职人员救济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精减退职人数 | 50 | 5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救助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展时间(月) | ≦12 | ≦12 | ||||
成本指标 | 精减退职人员救济标准(元/人) | 600 | 6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 有限保障 | 有限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精减退职人员的满意度 | 持续提高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11 2023年临时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临时救助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51 | 100.51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95.52 | 95.52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4.99 | 4.99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救急难临时救助 | 完成救急难临时救助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临时救助对象人数 | 140 | 14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救助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展时间(月) | ≦12 | ≦12 | ||||
成本指标 | 临时补助标准(元/人) | 750/533 | 750/533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临时救助对象的满意度 | 持续提高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12 2023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9.62 | 49.62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47.77 | 47.77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1.85 | 1.85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疾病治疗救助、返乡救助等 | 完成流浪乞讨人员疾病治疗救助、返乡救助等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流浪乞讨救助人数 | 500 | 50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救助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展时间(月) | ≦12 | ≦12 | ||||
成本指标 | 平均救助标准(元/人) | 1000 | 10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困难群众兜底救助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救助对象的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13 2023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9472.43 | 9472.43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9126.86 | 9126.86 | 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345.57 | 345.57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 完成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数 | 20760 | 2076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保障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展时间(月) | ≦12 | ≦12 | ||||
成本指标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补助标准(元/人) | 533 | 533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农村低保对象的满意度 | 持续提高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14 2023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52.87 | 252.87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200 | 200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52.87 | 52.87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 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人数 | 176 | 176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救助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展时间(月) | ≦12 | ≦12 | ||||
成本指标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标准(元/人) | 1200 | 12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满意度 | 持续提高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15 2023年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10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 | 0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0 | 100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运行管理;给儿童主任发放补助金;开展“六一”儿童慰问活动 | 完成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完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运行管理;完成儿童主任发放补助金发放;完成“六一”儿童慰问活动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人数 | 7000人 | 7000人 | |||
补助未成年保护中心个数 | 1 | 1 | |||||
六一慰问物资数量 | 750 | 750 | |||||
儿童主任数量 | 350 | 350 | |||||
质量指标 | 物资产品合格率 | 100% | 100%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工作开展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平均标准(元/人) | 200元 | 200元 | ||||
补助未成年保护中心标准(元/个) | 298672元 | 298672元 | |||||
六一慰问物资标准(元/套) | 200 | 200 | |||||
儿童主任标准(元/人) | 120 | 12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 不断加强 | 不断加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16 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56.15 | 1256.1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514 | 514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742.15 | 742.15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市符合条件的低保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完成为符合条件的低保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困难残疾人数量 | 10550人 | 10550人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纳入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时间 | ≤12月 | 12月 | ||||
成本指标 | 补贴标准 | 100元/人.月 | 100元/人.月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 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17 2023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5.575 | 155.57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0 | 0 | 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155.575 | 155.575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市符合条件的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 完成全市符合条件的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对象数量 | 1887人 | 1887人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纳入补助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补助时间 | ≤12月 | 12月 | ||||
成本指标 | 发放补助标准 | 70元/人*月 | 70元/人*月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18 2023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978.89 | 978.89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490.63 | 490.63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488.26 | 488.26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 完成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供养对象数量(人) | 834 | 834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供养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救助开展时间 | ≤12月 | 12月 | ||||
成本指标 | 供养标准 | 1-6月884元/人*月 | 1-6月884元/人*月 | ||||
7-12月975元/人*月 | 7-12月975元/人*月 | ||||||
社会效益 | 兜底保障民生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积极宣传相关政策,解决困难群众生活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城市特困人员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19 2023年高龄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高龄补助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18.45 | 1421.88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418.45 | 418.45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00 | 1003.43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市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 完成全市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100岁以上老人数量 | 120 | 120 | |||
90岁-99岁老人数量 | 4753 | 4753 | |||||
80岁-89岁老人数量 | 24510 | 2451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80岁-89岁老人补贴标准 | 25元/人*月 | 25元/人*月 | ||||
90岁-99岁老人补贴标准 | 120元/人*月 | 120元/人*月 | |||||
100岁以上老人补助标准 | 350元/人*月 | 350元/人*月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老年人合法权益 | 不断得到保障 | 不断得到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高龄老人满意度 | ≥9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20 2023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727.29 | 4727.29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1852.29 | 1852.29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2875 | 2875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 完成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数量 | 5828人 | 5828人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供养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救助资金时间 | ≤12月 | 12月 | ||||
成本指标 | 供养标准 | 1-6月624元/人*月 | 1-6月624元/人*月 | ||||
7-12月693元/人*月 | 7-12月693元/人*月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兜底保障民生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积极宣传相关政策,解决困难群众生活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21 2023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45.15 | 1445.15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665 | 665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县级财政资金 | 780.15 | 780.157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市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 完成全市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一级残疾人补贴数量 | 5151人 | 5151人 | |||
二级残疾人补贴数量 | 10221人 | 10221人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补贴时间 | ≤12月 | 12月 | ||||
成本指标 | 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 | 100元/人.月 | 100元/人.月 | ||||
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 | 70元/人.月 | 70元/人.月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残疾人权益保护 | 不断加强 | 不断加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22 2023年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1 | 121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71.43 | 71.43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49.57 | 49.57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 | 完成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数量(人) | 12100 | 1210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代缴保障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 | ≦12月 | ≦12月 | ||||
成本指标 | 代缴基本养老保险标准(元/人)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社会保障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困难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23 2023年困难群众帮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困难群众帮扶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0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 | 10 | 10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为临聘人员发放工资等 | 完成困难群众帮扶和临聘人员发放工资等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帮扶物资数量(套) | 290 | 290 | |||
临聘人员数量(人) | 1 | 1 | |||||
质量指标 | 物资产品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 | ≦12月 | ≦12月 | ||||
成本指标 | 帮扶物资数量(元/套) | 200 | 200 | ||||
临聘人员数量(元/人.月) | 3500 | 35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困难群众感受政府温暖 | 持续增强 | 持续增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困难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24 2023年度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运行补助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运行补助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80 | 8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80 | 80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8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放运行补助 | 完成8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放运行补助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人员数量 | 34 | 34 | |||
质量指标 | 资金保障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补助完成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拨付标准(元/人) | 23529.4 | 23529.4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25 2023年度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助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助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 | 10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助 | 完成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助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日间照料中心数量 | 103 | 103 | |||
质量指标 | 补助资金保障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拨付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平均补助标准(元/个) | 5300 | 530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 | 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26 2023年度养老机构运行补助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养老机构运行补助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2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0 | 20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养老机构运行补助工作 | 完成养老机构运行补助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养老机构数量 | ≧2 | 3 | |||
质量指标 | 补助资金兑现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补助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平均补助标准(元/个) | 100000 | 6600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养老机构政策运行 | 有效促进 | 有效促进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27 2023年度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5.49 | 355.49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155.49 | 155.49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00 | 200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计划对11850名居家老人、留守老人开展上门寻访关爱服务 | 完成对11850名居家老人、留守老人开展上门寻访关爱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居家留守老人人数 | 11850 | 11850 | 据实结算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服务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购买服务标准(元/人/年) | 300 | 300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居家留守老人幸福感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附件4-28
2023年度养老机构床位责任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养老机构床位责任险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 | 10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计划对全市养老机构购买1000张床位险,保障老年人人身安全。 | 完成全市养老机构购买1000张床位险工作,保障老年人人身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床位数量 | 1000 | 1000 | |||
质量指标 | 保障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服务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购买保险服务标准(元/张) | 100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保障老年人人身安全 | 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