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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4-11 09: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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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拟订并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统筹实施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加强对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二是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体系。按照省市要求,有序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以“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目标,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引导参保群众增强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意识,推动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参保涉刑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等,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监管防控体系,织密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护网”。

三是构建更富活力更加壮大的人才队伍。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基本民生,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人才政策优化整合和提档升级,对符合条件申报的人员积极兑现待遇,根据上级部署做好各级各类专家、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是构建更加和谐更为安全的劳动关系。聚焦促和谐,提高劳动关系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劳动关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发挥劳动关系人社、园区、镇(街道)三方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推动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射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射洪市人事考试中心、射洪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550.7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7.1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将在职人员年度绩效奖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了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155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0.7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155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33万元,占90.77%;项目支出169.39万元,占9.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550.7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7.1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将在职人员年度绩效奖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了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0.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2.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550.7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7.1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将在职人员年度绩效奖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了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2.29万元,占89.78%;卫生健康支出56.95万元,占3.67%;住房保障支出101.48万元,占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84.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工会经费、标准定额公用经费、退休人员管理费、失业保险缴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24.39万元,主要用于:金保网运行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仲裁办案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17.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工会经费、标准定额公用经费、失业保险缴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人事招考工作经费、工伤认定调查工作经费、全市人事档案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经费、全市事业人员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经费、 “三支一扶”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含生育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3.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含生育保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4.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工伤保险缴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01.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1.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5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需要,没有安排该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预算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工作调研、人社事业检查等必要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17.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2辆公车均按一般公务用车预算口径安排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人社业务,如人事考试、劳监办案、工伤调查、仲裁案件调查、基金现场监督、出县区会议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23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这两年均未安排会议支出。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培训支出。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9.52%。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打造劳务品牌、打造创业就业实训基地等事宜外出学习交流有所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7.31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0.78万元,增长24.3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1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空调、笔记本电脑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1550.7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224.02万元;运转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69.3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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