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府函〔2025〕15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川射洪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5〕16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遂府函〔2025〕240号)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我国踏上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后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全面摸清我市“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和农村改革新成效,以真实准确、完整可信的普查数据,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三)普查时序安排。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的时序安排是:2025年,组建射洪市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职责与分工,编制工作事项规划和经费预算;2026年,各镇(街道)、村(居)委会成立农业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清查摸底、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实施遥感测量;2027年,完成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数据审核验收、数据汇总处理、评估发布等工作;2028年,完成普查分析研究、资料汇编、结果运用、总结表彰等工作。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是一项重大社会动员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市政府成立射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我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镇(街道)要指导所辖村(居)委会设立村级普查工作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统一要求和时间安排,强化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协调解决普查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其中,涉及普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两员”选聘、业务培训、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由射洪调查队牵头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射洪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牧业、渔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和数据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市水利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供销社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推进数据共享。
(三)配强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聘用或从有关单位抽调责任心强、熟悉当地和农业农村情况、具备一定数据采集能力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加强培训和日常管理,及时足额支付选聘人员劳动报酬或补助,并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四)落实经费保障。由市统计局统一制定普查经费标准,各级普查机构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确保普查经费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市统计局要督促各级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最大化发挥普查经费的使用效益。涉及的有关工作事项,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射洪调查队负责和协调。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严守工作底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把依法普查贯穿于普查活动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普查合法合规。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严禁自行修改、强令或授意篡改普查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依法配合普查工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维护普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严控数据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始终将数据质量放在首位,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查中苗头性、突出性问题。加强普查人员培训指导,提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能力,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和责任主体,坚决杜绝任何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和组织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配合度,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数据,推动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普查活动。建立普查舆情监测与应对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四)创新方法手段,提升普查效能。按照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统一要求,立足新时代“三农”发展实际,针对不同的普查对象将采用不同的调查方法,综合利用“全面普查+抽样调查+遥感测量”等多种调查方法,运用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现代化调查手段,使用移动端、网上填报、自主填报等多种数据采集方式,大力推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共享,在满足普查需求的同时,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切实提升普查工作质效。
(五)加强成果运用,发挥普查价值。丰富普查数据发布渠道,及时发布普查成果。高度重视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应用,通过撰写普查报告、开展专题分析与课题研究等方式,深入挖掘普查数据背后的信息和规律,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服务党政科学决策、加强部门行政管理、支撑发展规划编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普查数据共建共治共享。
附件:射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射洪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射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戴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丽宇副市长
副组长:瞿辉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曹文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少兵市国动办主任
黄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何宁市统计局局长
刘荟国家统计局射洪调查队队长
邓洪川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谭襄阳市财政局局长
妙欣蔓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东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成员:黎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德智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洪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同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林春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
李倩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学元国家统计局射洪调查队纪检组组长
刘安民市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
谭洪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杨雪兰市水利局副局长
任勇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大江市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副局长
陈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
队长
杨柳市供销社机关党委书记
射洪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瞿辉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何宁、刘荟、妙欣蔓同志兼任。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该领导小组作为临时性工作机制,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本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