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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23年度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8-30 18: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3年度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四部分 附件 17

第五部分 附表 5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1

二、收入决算表 51

三、支出决算表 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1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1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体负责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

(二)负责乡村振兴涉农基础设施、省级重点帮扶村、“美丽遂宁.宜居乡村”精品村、示范村等乡村项目建设工作。

(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对接市“两改办”,牵头统筹推进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的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乡村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农村基层治理、乡村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乡风文明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集体经济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培训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663.2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33.89万元,下降22.05%。主要变动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及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66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62.7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66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88万元,占5.52%;项目支出9126.56万元,占94.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663.2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33.89万元,下降22.05%。主要变动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及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36.59万元,下降22.07%。主要变动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及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0.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8万元,占0.53%;卫生健康支出18.88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9553.25万元,占0.39%;住房保障支出37.23万元,占98.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660.44万元,完成预算99.9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8.51万元,完成预算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单位0.09万备用未支付。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8.19万元,完成预算9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单位预留0.75万电费备用金。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05.99万元,完成预算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底捐赠资金取现2万用于春节慰问。

1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8.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01万元,增长0.1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万元,占7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24.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

与2022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商务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市局资料报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01万元,增长0.18%。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考察、调研等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大英精品村建设调研接待支出0.16万元;宣汉县精品村建设调研接待支出0.18万元;绵阳乡村振兴调研接待支出0.13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1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4.84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射洪市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2023年厕所革命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乡村振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乡村振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的工作目标,从整体支出情况来看通过对2023年乡村振兴局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反映农村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无下属二级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内设3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成果巩固组、规划建设组、将党务、信访维稳、财务纳入综合组统一管理。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内设2个工作组,分别为农村人居环境组和乡村治理组。

(二)机构职能

(1)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体负责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

(2)负责乡村振兴涉农基础设施、省级重点帮扶村、“美丽遂宁.宜居乡村”精品村、示范村等乡村项目建设工作。

(3)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对接市“两改办”,牵头统筹推进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的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4)乡村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农村基层治理、乡村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乡风文明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集体经济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等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培训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6)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概况

截止到23年12月底,我局编制人数28人,年末在职人数共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9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557.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44.26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7.93%;卫生健康(类)收入19.18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3.44%;农林水(类)收入457.12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81.95%;住房保障(类)收入37.23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6.73%。

2023年度决算收入合计966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62.71万元,占100%。

支出情况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55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23万元,占87.71%;项目支出68.56万元,占12.29%。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66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88万元,占5.52%;项目支出9126.56万元,占94.48%。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结转2.84万元,主要是捐赠资金取现2万元用于春节慰问、0.84万元为单位预留备用金,用于缴存电费等。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牵头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做好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开展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拟定职责内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参与衔接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2.预算管理

我部门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围绕绩效目标编制年度预算。按财政局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均设置了可量化的指标。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收入与支出平衡原则、重点突出全面细化原则,保证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符合要求,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规范性、准确性。

3.财务管理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结合单位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金额,科学合理规范使用经费,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无预算动态调整情况,部门整体预算执行进度进展良好,无违规记录,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均以预算批复数为基准。

4.资产管理

目前本部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产清查与登记制度,采用电子化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定期盘点与实时更新。

5.采购管理

根据我单位工作实际,建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为财政资金支出提供了制度保障,防范了风险,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8.5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5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1.项目决策。

2023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考虑的因素必要合理,分配的结果合理,能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机构全年工作运转。

2.项目执行

从经济性情况分析看,预算资金覆盖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能全部执行到位。

3.目标实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结合我单位实际,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增效、产品增值、实现农民增收;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部门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预算报送及时合规、财务核算较为规范、内控制度建设较完善,及时进行了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到位,应用结果反馈及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整体支出自评效果良好,整体自评得分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度本部门财政预算整体自评90分,综合本次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认为,本部门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上措施得力。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行政运行成本下降明显,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1.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无与实际相结合并具有指导意义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绩效评价开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三)改进建议。

1.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行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2.加强预算绩效工作的培训学习,提升业务人员素质,加强项目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真正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附表1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名称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实际执行(万元)

总额

财政

拨款

其他资金

总额

财政

拨款

其他资金

任务1:人员经费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保险支出,医疗补助,退休人员保险等

374.94

374.94


418.74

418.74


任务2:精品村和2023年厕所革命

用于精品村租车和宣传工作经费,根据遂领【2021】11号,射乡振函【2021】3号文件要求2021-2023年高品质打造新标杆。

15

15


5.74

5.74


任务3:规划编制费

2022年完成规划,2023年预算38.56万元,沱牌片区,沈水河现代种业片、子昂文旅片、城乡融合发展片及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编制,完成省规划局空间规划,项目区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38.56

38.56


20

20


任务4: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管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相关费用

114.29

114.29


115.14

115.14


任务5:小额信贷贴息费

用于动态清退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对脱贫人口持续关爱,巩固脱贫成果。

5

5


4.89

4.89


任务6:扶贫资产确权登记

用于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尾款支付,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资金管理使用,摸清家底。

10

10


4.64

4.64


任务7:乡村振兴项目

用于全市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0

0


9091.29

0

9091.29

金额合计

557.79

557.79


9660.44

569.15

9091.29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目标1:持续巩固提升贫困村全市贫困户16724户、42092人的已脱贫成果

目标2:打造一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镇、示范村,确保走在全省、遂宁市前列。

目标3: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目标1:持续巩固提升贫困村全市贫困户16724户、42092人的已脱贫成果

目标2:打造一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镇、示范村,确保走在全省、遂宁市前列。

目标3: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全市脱贫户数

=16714人

=16714人

完成全市规划编制

=6套

=6套

质量指标

部门预算执行完成情况

≥95%

100%

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控制度

<20%

0%

固定资产利用率

>85%

85%

年中监控取消额度及年末结余注销额度

<10%

0%

全年调剂与年初预算控制度

<10%

10%

脱贫率

=100%

100%

项目绩效完成偏离度

≤20%

20%

政府采购执行率

>90%

9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年

2023年

成本指标

公用经费

≤114.29万元

115.14万元

人员经费

≤374.94万元

418.74万元

项目经费

≤68.56万元

9126.56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提高脱贫户收益

>20%

20%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善农村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定性优良中低差

定性优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附件2-1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厕所革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10万元。

3.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租车次数≥240次,培训资料套数≥160套。

2.(1)数量指标:租车次数240次。

(2)数量指标:培训资料套数≥160套。

(3)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95%。

(4)质量指标:租车安全率≥98%。

(5)时效指标:租车支付周期≥6月。

(6)成本指标:租车成本≤350元/台。

(7)成本指标:培训资料成本≤100元/户(套)。

(8)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改善率≥90%。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厕所革命项目受益农户满意度≥95%。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建立评价工作组,以乡村振兴局单位负责人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评价工作组。

2.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由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评价依据。

3.下达评价通知,评价通知书一般由自评单位下达给承担实施项目的本单位内部机构。

4.评价方法分为现场评价、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方式、访谈评价与问卷调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1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10万元(财政指标追减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租车次数≥240次。实际租车次数240次,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培训资料套数≥160套。实际培训资料套数160套,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95%。实际培训合格率95%,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质量指标:租车安全率≥98%。实际租车安全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时效指标:租车支付周期≥6月。实际租车支付周期6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6)成本指标:租车成本≤350元/台。实际租车成本350元/台,指标已完成。

(7)成本指标:培训资料成本≤100元/户(套)。实际培训资料成本100元/户(套),指标已完成。

(8)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改善率≥90%。实际生态环境改善率95%,指标已完成。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厕所革命项目受益农户满意度≥95%。实际厕所革命项目受益农户满意度95%,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2023年厕所革命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验收工作,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提高了厕所革命项目受益农户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验收工作,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提高了厕所革命项目受益农户满意度。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支付率较低。

(三)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及时进行项目资金支付。


附表2-1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厕所革命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

资金使用单位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

3.8

38.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10

3.8

38.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计划资金10万元,用于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验收租车合资料费,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完成20000户,改善生态环境

用于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验收租车和资料费,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完成20000户,改善生态环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租车次数

≥240次

=240次


数量指标

培训资料套数

≥160套

=160套


质量指标

培训合格率

≥95%

=95%


质量指标

租车安全率

≥98%

=100%


时效指标

租车支付周期

≥6月

=6月


成本指标

租车成本

≥350元/台

=350元


成本指标

培训资料成本

≥100元/户(套)

=100元/户(套)

财政指标追减3万元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改善率

≥90%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厕所革命项目受益农户满意度

≥95%

=95%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附件2-2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

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村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资金5万元。

3.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3年计划使用5万元,用于动态清退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对脱贫人口持续关爱,巩固脱贫成果。

2.(1)时效指标:贴息完成支付时间≤12月。

(2)质量指标:清退户应贴尽贴率≥95%。

(3)数量指标:清退户贷款个数≥200个。

(4)社会效益指标:脱贫率=100%。

(5)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清退户满意度≥95%。

(6)经济成本指标:清退户贴息总金额≤5万元。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建立评价工作组,以乡村振兴局单位负责人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评价工作组。

2、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由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评价依据。

3、下达评价通知,评价通知书一般由自评单位下达给承担实施项目的本单位内部机构。

4、评价方法分为现场评价、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方式、访谈评价与问卷调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资金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5万元。

2.资金到位。

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资金5万元(年中财政指标追减0.1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时效指标:贴息完成支付时间≤12月,实际贴息完成支付时间12个月,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质量指标:清退户应贴尽贴率≥95%,实际清退户应贴尽贴率95%,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数量指标:清退户贷款个数≥200个,实际清退户贷款个数200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社会效益指标:脱贫率=100%,实际脱贫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清退户满意度≥95%,实际清退户满意度95%,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经济成本指标:清退户贴息总金额≤5万元,实际清退户贴息总金额,4.89万元,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动态清退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表达了对脱贫人口持续关爱,巩固了脱贫成果,提高了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受益农户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工作,完成了动态清退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表达了对脱贫人口持续关爱,巩固了脱贫成果,提高了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项目受益农户满意度。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2-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清退户贷款贴息和分险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

资金使用单位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

4.89

97.85%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5

4.89

97.8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计划使用5万元,用于动态清退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对脱贫人口持续关爱,巩固脱贫成果。

2023年计划使用5万元,用于动态清退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对脱贫人口持续关爱,巩固脱贫成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贴息完成支付时间

≤12月

12月


质量指标

清退户应贴尽贴率

≥95%

95%


数量指标

清退户贷款个数

≥200个

200个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脱贫率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清退户满意度

≥95%

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清退户贴息总金额

≤5万

4.89万元

财政指标追减0.11万元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附件2-3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资产确权登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2023年资产确权登记项目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村2023年资产确权登记项目资金10万元。

3.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2023年资产确权登记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2023年资产确权登记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3年计划使用资金10万元,用于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尾款支付,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资金管理使用,摸清家底。

2.(1)质量指标:确权登记完成合格率≥95%。

(2)数量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1家。

(3)时效指标:支付时间≤7月。

(4)社会效益指标: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摸清家底=100%。

(5)满意度指标:对第三方机构满意度≥90%。

(6)经济成本指标:委托确权登记成本=10万元。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建立评价工作组,以乡村振兴局单位负责人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评价工作组。

2.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由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评价依据。

3.下达评价通知,评价通知书一般由自评单位下达给承担实施项目的本单位内部机构。

4.评价方法分为现场评价、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方式、访谈评价与问卷调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2023年资产确权登记项目资金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10万元。

2.资金到位。

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2023年资产确权登记项目资金10万元(年中财政指标追减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2023年资产确权登记项目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质量指标:确权登记完成合格率≥95%,实际确权登记完成合格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2)数量指标:委托三方机构=1家,实际委托三方机构1家,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支付时间≤7月,实际支付时间7月,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4)社会效益指标: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摸清家底=100%,实际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摸清家底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5)满意度指标:对三方机构满意度≥90%,实际对三方机构满意度9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6)经济成本指标:委托确权登记成本≤10万元,实际委托确权登记成本4.64万元,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2023年资产确权登记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尾款支付,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资金管理使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2023年资产确权登记项目工作,完成了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尾款支付,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资金管理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2-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资产确权登记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

资金使用单位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

4.64

46.4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10

4.64

46.4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计划使用资金10万元,用于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尾款支付,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资金管理使用,摸清家底。

2023年计划使用资金10万元,用于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尾款支付,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资金管理使用,摸清家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确权登记完成合格率

≥95%

100%


数量指标

委托三方机构

=1家

1家


时效指标

支付时间

≤7月

7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9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编制规划平均每套成本

=10万元

4.64万元

财政指标追减4万元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附件2-4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精品村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2023年精品村工作经费项目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村2023年精品村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

3.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2023年精品村工作经费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2023年精品村工作经费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2023年计划使用资金5万元,用于精品村租车和宣传工作经费,根据遂领【2021】11号,射乡振函【2021】3号文件要求2021-2023年高品质打造新标杆。

2.(1)质量指标:宣传知晓率≥90%。

(2)数量指标:制作展板数量≥2个。

(3)数量指标:制作宣传资料数量≥1个。

(4)时效指标:支付时间≤12月。

(5)质量指标:展板完成率≥95%。

(6)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精品村的知晓度≥90%。

(7)满意度指标:精品村村民满意度≥90%。

(8)经济成本指标:展板制作成本≤1万元/个。

(9)经济成本指标:宣传资料制作成本≤3万元。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建立评价工作组,以乡村振兴局单位负责人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评价工作组。

2.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由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评价依据。

3.下达评价通知,评价通知书一般由自评单位下达给承担实施项目的本单位内部机构。

4.评价方法分为现场评价、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方式、访谈评价与问卷调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2023年精品村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2023年精品村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年中财政调减项目资金0.6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2023年精品村工作经费项目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质量指标:宣传知晓率≥90%,实际宣传知晓率9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2)数量指标:制作展板数量≥2个,实际制作展板数量2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3)数量指标:制作宣传资料数量≥1个,实际制作宣传资料数量1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4)时效指标:支付时间≤12月,实际支付时间12月,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5)质量指标:展板完成率≥95%,实际展板完成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6)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精品村的知晓度≥90%,实际提高精品村的知晓度91%,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7)满意度指标:精品村村民满意度≥90%,实际精品村村民满意度91%,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8)经济成本指标:展板制作成本≤1万元/个,实际展板制作成本0.43万元, 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9)经济成本指标:宣传资料制作成本≤3万元,实际宣传资料制作成本1.5万元,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2023年精品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精品村租车和宣传工作工资,促进了高品质打造新标杆的打造。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2023年精品村工作经费项目工作,促进了高品质打造新标杆的打造,提高了精品村村民满意度。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支付率较低。

(三)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及时进行项目资金支付。

附表2-4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精品村工作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

资金使用单位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

1.93

38.68%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5

1.93

38.68%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计划使用资金5万元,用于精品村租车和宣传工作经费,根据遂领【2021】11号,射乡振函【2021】3号文件要求2021-2023年高品质打造新标杆。

2023年计划使用资金5万元,用于精品村租车和宣传工作经费,根据遂领【2021】11号,射乡振函【2021】3号文件要求2021-2023年高品质打造新标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宣传知晓率

≥90%

90%


数量指标

制作展板数量

≥2个

2个


数量指标

制作宣传资料数量

≥1个

1个


时效指标

支付时间

≤12月

12月


质量指标

展板完成率

≥95%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精品村的知晓度

≥90%

91%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精品村村民满意度

≥90%

91%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展板制作成本

≤1万元/个

0.43万元/个


经济成本指标

宣传资料制作成本

≤3万元

1.5万元/个

财政追减指标0.65万元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附件2-5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

人居环境规划编制费项目未支付情况说明

自项目实施以来,我们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计划节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截至目前,项目已经在2022年完成规划,分为沱牌片区,沈水河现代种业片、子昂文旅片、城乡融合发展片及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编制,完成省规划局空间规划,同时,我们也积极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确保项目按照预期目标顺利推进,项目区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2023年预算批复下达数38.56万元,年末人居环境功能分类支付更正,占用人居环境规划编制费项目指标20万,导致系统执行率显示51.87%。实际因财政统筹资金,未支付。

特此说明。

附表2-5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乡村振兴人居环境专项规划

项目主管部门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

资金使用单位

射洪市乡村振兴局部门

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8.56

20

51.87%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38.56

20

51.87%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规划,2023年预算38.56万元,沱牌片区,沈水河现代种业片、子昂文旅片、城乡融合发展片及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编制,完成省规划局空间规划,项目区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2022年完成规划,2023年预算38.56万元,沱牌片区,沈水河现代种业片、子昂文旅片、城乡融合发展片及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编制,完成省规划局空间规划,项目区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片区编制套数

=6套


质量指标

专项规划编制成果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编制规划时间

=2023年

2023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96%

9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编制规划平均每套成本

≤64266元/套

64266元/套

财政指标追减18.56万元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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