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民政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射洪市民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5.拟订全市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全市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依法依规负责全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射洪市民政局2025年重点工作
1.统筹协调推进老龄工作。牵头制定市老龄委2025年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市老龄委2025年全体会议。抓好银发经济重点产业规划建设,积极培育本土养老服务骨干企业,切实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开展各类人口老龄化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老年协会建设,规范协会运行管理。开展“遂心银龄”行动,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助力乡村振兴、关心关爱青少年。实施省级老年教育项目,提升老年大学教育能力。组织参加省市老年文化艺术节、2025年“敬老月”等活动。
2.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分类管理,落实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纵深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县级直管改革“后半篇”工作,落实乡镇和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每月陪餐制度,打造示范型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做好市失能老人照护中心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实施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服务支持计划,推进老年助餐、家庭适老化改造、居家上门服务、巡访关爱等工作。实施养老服务高标准领航行动,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人身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实施“养老服务+行业”促进行动,积极争取县级乐龄体验馆项目建设。
3.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与基本生活救助有效衔接,推进形成分类施策、梯度救助的社会救助格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兜底保障。
4.大力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水平。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提升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扎实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做好照料护理、寻亲服务、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积极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积极争取资金推进射洪市救助管理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做好救助经办服务系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整合,提升救助精准化、信息化水平。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重点纠治“漏保”、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救助帮扶不到位等问题,强化临时救助专项整治。
5.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规范》,开展结对帮扶和监护指导,提升困境儿童整体监护水平。严格执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养育标准,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和医保代缴政策,确保生活、医疗、就学等基本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严格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覆盖能力提升培训,全面提升儿童福利工作队伍业务水平。推进落实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站(点)建设,2025年站(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持续深耕“幸福子昂娃”关爱服务品牌,广泛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着力提升儿童关爱保护水平,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6.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 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探索两项补贴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制度创新,推动建立“两项补贴”免申即享。提升民政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深入推进“精 康融合行动”,积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贯彻落实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要求。
7.深化殡葬改革服务。持续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规范殡葬服务管理,深化市殡仪馆、东山公墓全面回归公益。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逝者信息保密、太平间管理、殡葬服务项目定价管理、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等制度机制。强化农村公益性墓地规范化管理运行,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坚持公益属性,规范殡葬服务项目,加强服务收费管理,切实减轻治丧负担。提升“96444”殡葬服务专线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推进城区治丧秩序规范,积极引导群众在专业服务机构集中治丧。加强殡葬政策宣传,强化民间殡葬人员教育引导,推进移风易俗。
8.优化婚姻服务管理。争取“文明婚俗提升行动”项目,打造婚俗文明阵地,健全婚俗文明机制。强化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质量,推动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异地调档。全面推进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开展“结婚落户一件事”民生服务。常态化开展新婚辅导、关系调适、离婚辅导服务,推进政府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大“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新风”治理力度,促进乡风文明。
9.加强地名服务管理。健全完善地名管理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做好全市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备案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规范化设置更新地名标识标牌。开展地名文化“五进”等活动。开展地名故事征集活动,拍摄十期地名短视频,讲好射洪地名文化故事。
10.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协助做好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工作调研。贯彻落实《四川省县乡两级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管理办法》,严格各级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管理。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开发区托管代管行政区划建制或部分行政区域行为。持续推进第五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加强平安边界建设。
11.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实施社会组织“提质增效”行动,重点培育社区服务、乡村振兴类社会组织。开展全市整治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完善“三函五书”综合监管制度,强化谈话提醒、责令整改、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监督措施。加强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教育培训,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公益慈善事业。
12.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省级慈善试点项目督导,推进“慈善+”项目的实施,打造洪城慈善特色品牌。积极申报2025年省级慈善试点。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做好第二届公益慈善创投项目研发。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扎实推进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开展慈善组织检查和执法。健全慈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物资捐赠、专项基金设立等管理制度,防范慈善领域风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射洪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一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老龄健康事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社会救助中心、惠民帮扶中心、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殡仪馆和东山公墓。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射洪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0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253.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2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7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3.34万元、其他支出650.92万元。射洪市民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6356.3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37.29万元,主要是2024年中央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射洪市民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16356.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53.22万元,占7.6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03.10万元,占92.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射洪市民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1635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64万元,占7.05%;项目支出15203.68万元,占92.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射洪市民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6356.3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减少3737.29万元,主要是2024年中央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所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03.1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50.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2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7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3.34万元、其他支出650.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射洪市民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5705.40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67.69万元,主要是2024年中央、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万元,占4.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24.31万元,占90.02%、卫生健康支出217.75万元,占1.33%、住房保障支出63.34万元,占0.39%、其他支出650.92万元,占7.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民政)2025年预算数为332.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社工和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采集乡村地名故事宣传等。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工作运行经费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16.75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低收入认证与评估服务、城乡低保专项工作经费、婚姻登记工作经费等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5.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社会保险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5.6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等。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2.36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等。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129.30 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1589.88 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补助资金等。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5年预算数为295万元,主要用于: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等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5年预算数为3630.98 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东山公墓补助经费、惠民殡葬和殡葬改革专项经费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754.32 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贴、留守老人关爱等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1820.94 万元,主要用于: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2025年预算数为38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2025年预算数为600.40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临时性困难家庭救急难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67.20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725.15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2.20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人员救济、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等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0.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7.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6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经费支出。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3.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700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员管理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3.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03.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民政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倡导节俭、厉行节约。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倡导节俭、厉行节约。
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4.47万元计划用于单位公务往来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疫情常态化后,公务出行恢复常态化。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社会治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民政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6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8.6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其他运转类项目预算会议费支出规则发生变化所致。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其他运转类项目预算会议费支出规则发生变化所致。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用经费(运转)预算会议费支出所致。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民政局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650.92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民政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射洪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3.01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5.87万元,增加18.21%,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单独预算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射洪市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83.1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网格员管理服务和城乡特困供养失能人员护理服务项目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射洪市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射洪市民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3个,涉及预算16244.0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1456.14万元;运转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4381.0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0个,涉及预算10406.88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特困人员供养经费:指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原为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
7.孤儿救助:父母双亡,生活困难的儿童。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9.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是指城乡低保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助。
1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指持一级和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120元/月、人,二级90元/月、人。
11.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是指持三级和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证的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90元/月、人。
12.高龄补贴:是指80岁以上老年人按月享受高龄补贴,标准分别是80-89岁25元/人、90-99岁120元/人、100岁以上350元/人。
13.城乡低保:是指纳入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14.精减退职:是指六十年代被精减下放回家的老职工。
15.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1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是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基本生活、基本医疗、返乡回家等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