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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射洪市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仁和镇 发布时间:2025-04-23 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射洪市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仁和镇政府职能简介

1、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社区(村)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对人大工作机构、人武部、群团组织等的领导。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加强社区(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村)综合服务功能。

4、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承担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职责。

5、指导社区(村)自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村)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促进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6、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资源为辖区发展服务。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仁和镇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争取实施农田基础设施提档工程。按照亩均不低于 6000 元标准整体规划设计,坚持宜机化、智慧化、节约化三个重点,全力推进田土调型提质、生产便道贯通、塘库堰渠整治、节水管道铺设、弱电杆线规范等 5 大工程,打破镇域边界和村社地界,建设丘陵地区高标准农田连片示范带,绘就射洪东部集中、连片城乡融合田园新画卷。

2、争取实施产业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按照“规划提标、建设提速、贯通产业”原则,全力提质提速北部农业产业大环线建设,与全市旅游环线、盐射路、省道101线串联形成东部交通“新环线”,打通东部农业产业发展“大动脉”,为打造南方丘区旱作制种基地产业走廊奠定坚实基础。

3、争取实施农村饮水改善惠民工程。尽快发挥2723万立方群英水库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加快推进群英集中供水站及输配水管线建设,缩短城乡供水发展不平衡差距,根治群众饮用水问题。

4、争取实施沈水河道岸防水工程。开展沈水河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堤防加固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推进沈水河段粮油生产基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隐患大的区域等重点河道点位的整治,深入解决沈水河流域通水不畅、水土流失等问题,以达到畅通河流水系、提高河道行洪灌溉能力、提升沿岸人居水环境的良好效果。

5、争取实施“森林粮库”点绿成金工程。以现有林业资源为基础,依托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二期),带动深加工体系、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保障多元化食物供给和拓宽“靠林吃林”增收渠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和镇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仁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仁和镇文化宣传服务中心、仁和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和镇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仁和镇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1717.1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6.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基础绩效增加,且退休人员2024年年终生活补助在2025年发放。

(一)收入预算情况

仁和镇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717.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1.37万元,占8.8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5.79万元,占91.18%

(二)支出预算情况

仁和镇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71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88万元,占90.78%;项目支出158.28万元,占9.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仁和镇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1717.1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6.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党组织活动经费和福利费较上年有增加,且2024年部分资金结转到2025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5.7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1万元、农林水支出726.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和镇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1717.13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党组织活动经费和福利费较上年有增加,且2024年部分资金结转到2025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25万元,占46.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5万元,占4.81%;卫生健康支出36.53万元,占2.13%;城乡社区支出7.41万元,占0.43%;农林水支出726.66万元,占42.32%;住房保障支出60.63万元,占3.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2025年预算数为576.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7.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差旅费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9.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用于改善机关办公条件、集镇管理维护、行政执法、便民服务、关爱服务(含关工委3万元)、议事协商、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平安建设(含路长制经费5万元)、环境治理、民兵武装(含武装经费3万元)、民族宗教(含民族宗教工作经费0.5万元)、群团工作(含共青团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纪检监察(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3万元)、宣传文化、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建设经费保障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5年预算数为0.4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两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2.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3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留守老人巡访关爱服务补助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0.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公岗补贴、社保补贴等。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脱贫重点帮扶村(2万元/村)及软弱涣散党组织村(0.5万元/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委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570.9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村网格员报酬、村(社区)办公费、基层组织活动及农村运行维护费用等。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0.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7.41万元,主要用于:仁和镇小城镇提升改造项目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2.12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4.6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提前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资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仁和镇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8.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3.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仁和镇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2025年与2024年均不涉及此项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仁和镇政府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20万元,其中:会议费1.50万元,培训费1.70万元,差旅费25.0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培训安排。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13.64%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账表情况及2025年工作安排情况,预计今年差旅费有所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仁和镇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仁和镇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仁和镇政府及下属仁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仁和镇文化宣传服务中心、仁和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仁和镇便民服务中心4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5.2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6.0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2025福利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和镇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仁和镇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仁和镇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其他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6.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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