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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射洪市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射洪市酒粮基地建设项目用途调整有关信息的公开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15: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四川省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财债〔2019〕9号)文件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债〔2024〕28号)要求,现将射洪市酒粮基地建设项目债务资金用途调整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 调整前项目情况

(一) 项目名称

项目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乡村振兴项目

项目二:射洪市前锋渠供水灌溉配套工程项目

(二)债券名称及调整金额

1.债券名称

项目一:2022年四川省乡村振兴专项债券(五期)-2022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八期)

项目二:2022年四川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十六期)-2022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七十二期)

2.调整金额

项目一:800.00万元

项目二:87.00万元

(三)总调整金额:887.00万元

(四)调整原因

项目一:审计发现闲置资金,9月末无法使用完毕,调整用于急需资金的项目。

项目二:项目现目前已竣工,调整结余资金用于急需资金的项目。

二、调整后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射洪市酒粮基地建设项目

2. 参与主体

申报单位:射洪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业主单位:射洪市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建设内容

在全市各乡镇建成20万亩酒粮基地(包括: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大地景观,道路,农产品加工中心,仓储中心,农业机械设备购买,农业产业服务,农资购买 ,土地流转等)。

1、酒粮生产区建设:主要包括土地整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生产装备购置等;

2、休闲农业观光园建设:主要包括建设区域内的农业项目、建设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容村貌提升改造等;

3、酒酿文化体验区建设:主要包括建设区域内道路建设、给排水系统建设、农房及农居整治、景观工程及其他公共设施配套工程等;

4、酒酿加工区建设:主要包括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用房的建设、征占地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工程等。

(二)分年度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500,000.00万元,按照建设计划进度,第1年投入250,000.00万元;第2年投入125,000.00万元;第3年投入75,000.00万元;第4年投入50,000.00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为300,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60.00%,资本金来源于财政预算资金150,000.00万元和业主自筹150,000.00万元;本项目计划发行专项债券200,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0.00%,专项债券期限为15年期。

(四)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

1. 预期收益

(1)项目收入

本项目收入来源主要为门票收入、厂房出租收入、路灯广告收入、单立柱广告位收入、电子屏广告位收入、停车收入、充电桩管理服务费收入、停车位出租收入。项目债券存续期累计总收入为654,879.09万元

(2)项目成本

本项目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流转费用、维护及维修费用、工资及福利、日常管理费、折旧及摊销、财务费用和税金及附加。本项目债券存续期累计运营支出为437,180.07万元。

(3)融资平衡方案

若项目在满足上述资金筹集计划、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期收益的假设前提下,专项债和市场化融资全部到期时,在偿还当年到期本息后,仍有124,816.59万元的累计现金结余,不存在资金缺口。

本项目计算期内可用于还本付息的收入合计419,616.59万元,需偿还的专项债券本金和利息为294,800.00万元。本项目的偿债备付率为1.42,利息覆盖倍数为4.98。

(五)潜在风险评估

项目可能存在施工、运营、投资测算不准确等影响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结果的风险等因素,通过实施单位、业主单位采取合理可控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有效规避、减轻相关风险的发生。经评估,项目风险总体可控。

(六)主管部门责任

1. 项目主管部门: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职责包括:指导业主单位细化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运营中的具体问题,督促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建设运营项目,确保项目高质量早日建设,确保项目正常运营,确保项目收益覆盖债券本息,监督业主单位按时履行债券本息清偿责任,切实维护债券信誉。

2. 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射洪市财政局

主要职责包括: (1)配合落实项目配套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2)监督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对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情况。

3. 项目业主单位:射洪市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职责包括:(1)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相关工作;(2)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3)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及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七)第三方评估信息(包括财务评估报告书、法律意见书)

1. 财务评估报告

四川容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专项评估,并出具《财务评估报告》(容泰会咨字﹝2024﹞第06-13号),评估意见:本次评价的射洪市酒粮基地建设项目预期收益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2. 法律意见书

四川思路律师事务所就射洪市酒粮基地建设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思路法意见字第6-3号),法律意见如下: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依法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单位,具备作为项目实施机构的主体资格。射洪市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效存续,具备作为项目业主的主体资格。

(2)项目现已完成了项目建设所需审批手续。

(3)项目具有公益性且有收益,符合财预〔2017〕89号文关于“积极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领域要求。

(4)根据《实施方案》以及《财务评价报告》,本项目融资与收益能够达到平衡,符合财预〔2017〕89号关于“应当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现金流收入,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的条件要求。

(5)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

本项目调整事项已经省级政府批准。

附件: 1.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债〔2024〕28号)

     2.射洪市酒粮基地建设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书

     3.射洪市酒粮基地建设项目法律意见书

     4.射洪市酒粮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情况

     5.射洪市酒粮基地建设项目披露信息核对表

     6.射洪市酒粮基地建设项目信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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