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射洪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5: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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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射洪市信访局职能简介

1、负责对群众来访的接待和政策的宣传解释;

2、负责对全市群众来信来访申述事项的交办、督办;

3、负责对重特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4、负责对全市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调研;

5、负责市级领导接访带班值班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6、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射洪市信访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常态化开展重复信访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信联办文件要求,常态化实施重复信访疑难积案化解工作,结合上级交办案件,全面排查梳理重复信访事项,积极开展问题化解、人员稳控等工作,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有效解决。

二是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攻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扎实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加强部门协调沟通会商,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力量,最大限度推动群众信访事项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

三是坚决做好信访服务保障。强化领导接访下访,压实领导包案责任,逗硬落实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动态排查机制,严格落实信访重点人员“4+1”包保稳控措施、信访事项化解“五个一”和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三预案一制度”工作措施,坚决确保重要敏感时间节点“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

四是加强改进信访业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完善信访事项依法受理办理路径,持续抓好信访“三率”、群众来访接访、网上信访办理、信访复查复核、信访督查督办等业务工作,推进“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协调化解,完善信访工作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信访业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五是提升违法信访处置力度。认真贯彻《进京走访信访事项督查办法(试行)》《进京越级访治理十条举措》,会同政法、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部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对缠访闹访、违法上访、以访谋利、违法乱纪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彰显法治权威,规范信访秩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只有一个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69万元;上年结转1.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6万元。2024年收支总预算556.3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信局在岗在位编制人员费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4年收入预算556.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9万元,占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69万元,占9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信访局2024年支出预算55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69万元,占73.99%;项目支出143万元,占26.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56.3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信局在岗在位编制人员费用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6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信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56.3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信局在岗在位编制人员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61万元,占83.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5万元,占7.36%;卫生健康支出19.27万元,占3.46%;住房保障支出33.56万元,占6.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办公厅(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13.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办公厅(款)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万元,主要用于驻京驻蓉专项经费、设备采购费、铁路公安信息研判费中省、市两会值班差旅费、办公室搬迁费、信访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1.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持平。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0.08%。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信访局、省、市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调研信访工作和其他地方的信访机构学习、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维稳、与各乡镇及单位工作沟通、扶贫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6万元,其中: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上涨100%。主要原因是去年无。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上升60%。主要原因是今年培训预计会增加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6.3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73万元,增长1.29%。要原因是2024年信局在岗在位编制人员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信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4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7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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