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射洪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按照相关规划,编制房屋征收计划。
3.拟定征收与补偿方案,组织论证和听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4.负责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
5.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
6.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7.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信访处理和纠纷调解工作。
8.负责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9.按程序委托并监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实施房屋征收。
10.完成市政府和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射洪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启动德胜片区房屋征收工作。
二是配合市棚改办,加快推动棚改项目回购、处置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三是继续督导做好金华“沐水小镇”征收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征收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射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射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94.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工资性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征收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9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征收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万元,占94.85%;项目支出10万元,占5.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94.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工资性支出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征收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94.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工资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占10.29%;卫生健康支出8.5万元,占4.37%;住房保障支出16.87万元,占8.69%;城乡社区支出148.93万元,占76.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8.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棚改工作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6.8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金。
公用经费1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离退休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2.5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外出参加培训费增加。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外出办事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征收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征收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征收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1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退役安置、社会福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城乡社区住宅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