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丰富我市房屋征收搬迁安置方式,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化解片区安置不足等问题,切实改善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结合片区实际情况制定该《房票安置办法》。
二、依据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印发〈房票安置操作指引〉的通知》(川建房发〔2024〕172号),参照《遂宁市主城区房票安置实施办法》(遂建行规〔2025〕1号)。
三、办法起草内容
《房票安置办法》总计七章二十条。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房票安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 房票面值。明确了房票面值由货币安置补偿金额、房票补助金额两个部分组成。
第三章 房源超市建立及管理。明确了房源库的建立和准入机制原则以及管理原则。
第四章 房票使用及管理。明确了房票实名制、有效期、结算等使用规范及房票运行中的管理原则。
第五章 职责分工。明确了各部门间职能职责。
第六章 法律责任。载明了房票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及追责问责条款。
第七章 附则。明确了施行有效期。
四、重点内容说明
(一)房票安置是指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由征收人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结算依据,由被征收人凭房票自愿购买纳入房票安置房源库的商品房的一种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二)房票安置适用于被征收人在射洪市行政辖区内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人在纳入安置房源库的合法商品房楼盘中购买住宅房、营业房、车位、车库及房屋相关衍生产品等。
(三)房票面值由货币安置补偿金额、房票安置奖补金额两个部分组成:货币安置补偿金额,即原货币安置协议载明的补偿金额;房票安置奖补金额,被征收搬迁人购买商品房时可按使用的货币补偿资金量享受8%—15%房票奖补。
(四)房源超市由市住建部门牵头,通过公开方式征集建立房源超市,设定高效合规准入机制,按程序审核确定纳入并公示,实施“一房一价”动态更新。
(五)房票实行实名制,票样须载明记名人、票面面值、有效期等事项,与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合并实行闭环管理,要求不得抵押、质押、担保、非法套现。房票有效期为18个月,18个月内未使用不延长有效期、不兑现资金、不计利息,超过18个月房票自动作废,按照货币安置补偿标准进行结算。
(六)因《房票安置办法》的实施涉及重大惠民事宜,受众群体面宽量大,为更好更快实施惠及民生,建议本办法施行期提前自2025年12月3日,有效期2年。
(七)特别说明,《房票安置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段表述意思为“房票可转让一次”,就该条文表述内容是否涉及相关法律风险请谨慎审查。
射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