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求职信息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贫困劳动力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2
| 岗位信息发布
| 服务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所需资料:用人单位单位有效资质、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人员身份证件、招聘信息;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825-6623000
| 同上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 √
|
| √
| √
|
3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所需资料: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求职登记表;
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825-6623000
| 同上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 √
|
| √
| √
|
4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培训项目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对象范围“五类人员”: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内容: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培训课时:依培训项目内容而定;授课地点:中标培训机构教室;补贴标准:依据遂人社发[2019]11号遂人社、遂财政关于印发遂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标准进行补贴;报名材料: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报名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咨询电话:0825-6627275
|
|
| √
|
| √
|
| √
| √
|
5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职业介绍
| 服务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服务内容:进行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
提交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自己专业或特长有效证件和近期两寸免冠彩照1张;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825-6623000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6
| 职业指导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 √
|
| √
| √
|
7
| 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对象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求职愿望、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申请材料:劳动者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证件照3张;《射洪市就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表》、《射洪市个人求职登记表》。并按不同类别人员分别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825-6622877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8
| 就业登记
| 对象范围:本市辖区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本市辖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本市辖区内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本市辖区内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各地应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申请材料:劳动者个人进行就业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①《射洪市就业失业登记个人就业登记表》;②本人二寸证件照2张;③从事个体经营者、自主创业者提供《工商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用人单位进行就业登记备案提供的资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就业登记花名册》;《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登记表》;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二楼二号窗口
咨询电话:0825-6622877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9
| 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对象范围:本市城镇劳动者、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其他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
申领条件:已进行就业或失业登记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两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二楼二号窗口
咨询电话:0825-6622877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10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条件: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申请人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申请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含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申请材料: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创业计划书、毕业证(大学生)、身份证明及首次创业证明(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公示-发放补贴。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二楼三号窗口。咨询电话0825-6624377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11
| 创业服务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对象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创业项目和创业能力的创业人群以及小微企业。申请条件:辖区内经工商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应具备的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材料:1.个人贷款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当地脱贫办证明,本人及配偶的征信记录,营业执照,申请贷款的相关表格,需提供担保的,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工作人员担保的出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信用担保证明;以房产抵押反担保的,提供具有所有权属的房产证、土地证。2.小微企业贷款: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当地脱贫办证明;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办理流程:申请-资料审核-现场实地调查-审核通过-银行放款。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二楼三号窗口。咨询电话0825-6624377
|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12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对象范围:大龄人员、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人员
申请条件:1、按身份证年龄计算,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目前处于失业状态并已进行失业登记。2、持有《残疾人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目前处于失业状态并已进行失业登记。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目前处于失业状态并且已进行失业登记。
申请材料:射洪市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1张、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二楼二号窗口;
咨询电话:0825-6622877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13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自然人;申请条件: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材料:《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社保卡账户信息。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二楼6号窗口;咨询电话:0825-6624603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14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申请条件: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申请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二楼6号窗口;咨询电话:0825-6624603。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15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县以外就业的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按照3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并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
申请材料:申请表;县外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花名册;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认定资料;交通票据原件;贫困劳动力本人银行账号;其他佐证资料;
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825-6623000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16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对象范围: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1000元/人一次性奖补
申请条件: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
申请材料:申请表;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花名册;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简介、参加社会保险依据、贫困劳动力认定资料、其他佐证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825-6623000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17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对象范围: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网上报到
申请条件:户籍地或工作地为射洪市的应届毕业生
申请材料:报到证、毕业证等网上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四川政务服务网扫描二维码网上办理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地点(方式):网上办理,不需到现场办理。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自助查询
咨询电话:0825-6631361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18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企业法人;申请条件: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16-24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二楼6号窗口;咨询电话:0825-6624603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
19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自然人(高校毕业生);申请条件: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射洪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二楼6号窗;咨询电话:0825-6624603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