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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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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遂宁市、射洪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射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数字化城管建设、运行工作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对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①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②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③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④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⑤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⑥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⑦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履行好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职责。

5、履行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将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20个城市管理职能部门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体系。

二是深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新增试点点位4个。

三是保持违法建设零扩张,逐步消化存量。全年力争拆除违法建设4000平方米以上。

四是推进餐饮企业油烟设备、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实现大中型餐饮企业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率达100%,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油水分离器安装率100%,力争遂宁市第一。

五是加大公共空间广告治理。拆除大型T型广告牌5块,清理破旧灯杆广告100块,拆除大型墙体喷绘广告62幅,拆除人行道和绿化带内违规标识标牌65块。

六是新增规划设置非机动车停放位190段,5700米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射洪市城市行政执法大队、射洪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射洪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和射洪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97.59万元、上年结转85.4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91.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6万元。2024年收支总预算10683.0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06.5万元,主要是城乡垃圾清运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10683.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5.42万元,占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97.59万元,占99.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1068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59万元,占26.04%;项目支出7901.42万元,占73.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0683.0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06.5万元,主要是城乡垃圾清运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用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97.5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91.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0683.0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06.5万元,主要是城乡垃圾清运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4万元,占2.26%;卫生健康支出121.09万元,占1.13%;住房保障支出200.06万元,占1.87%;节能环保支出3391.42万元,占31.75%;城乡社区支出6729.1万元,占62.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240.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环卫所人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17.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62.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4年预算数为33.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补助保险费用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7.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工伤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2024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租用专业公司设备,对日产渗滤液进行规范净化处理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 2024年预算数为2391.42万元,主要用于:射洪市城乡垃圾清运服务费、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费、垃圾分类服务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全市城区及21个乡镇产生的餐厨收集、转运、处理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920.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公用经费、乡镇补贴等。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2024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燃油运行维护费、散养动物和户外广告拆除等专项工作经费、购置办公设备更新及执法证据检测。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961.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基础绩效、公用经费、违法建设查处会议、培训、差旅、人工、租赁费等。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2024年预算数为4772.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预算数为200.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环卫所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81.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4.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3.88万元、津贴补贴105.54万元、奖金410.63万元、 绩效工资34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0.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8万元、住房公积金200.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1万元、生活补助0.96万元。        

公用经费24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37.82万元、福利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9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8.5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的公务用车,油耗及维修维护费用无变化。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皮卡车9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交通管理、违法建设查处、油烟、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城管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其中: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12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75%。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会议费。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多采用线上网络培训方式,严格控制线下培训参训人员数量和培训次数,降低了费用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严格差旅费审批,控制出差人数。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城市行政执法大队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9.4万元,下降21.1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4万元、笔记本电脑0.5万元、空调2.55万元、打印机0.9万元等。

(三)国有资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7901.4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451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3306万元,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上年结转85.42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政府在节能环保方面除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以外的其他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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