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人社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拟订并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人社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就业服务“提质”,在推动援企稳岗中加压加力。紧盯绩效考核目标,高质高效完成省、市各项目标考核任务,确保排名前列;坚决落实省、市各项补贴政策,精准帮扶重点群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聘会、政校企合作、职业培训;搭建就业创业平台,零工市场以及劳务品牌的建设,服务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充分发挥“射洪人社”“射洪就业创业”等平台传播作用,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供需双方即时匹配、智能匹配,千方百计促就业、稳就业、保就业。
二是聚焦人才服务“提质”,在推动区域发展中续添动力。紧紧围绕人才“吸引、培育、使用、激励、服务”五个重点环节,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活力,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梳理事业单位编制和各类编外人员情况,建立在岗在编干部和编外人员信息库,实现人才信息大数据管理,努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服务体系,为射洪高质量发展赋能。
三是聚焦社保服务“提标”,在守护群众利益上同向发力。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做好征地农民等重点参保人群和新兴就业群体的参保工作;推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完善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重要政策落地落实;完善社保基金风险防范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基金监管长效治理,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
四是聚焦监管“提效”,在和谐劳动关系上形成合力。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进一步理顺执法检查的机制体制,夯实根治欠薪基础;加大与根治欠薪成员单位的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切实保障好劳动者合法待遇和权益,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庭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增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效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射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射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射洪市人事考试中心、射洪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人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363.6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0.13万元,主要是2023年7月参公事业单位改革,我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社保中心和就业中心划转了22名事业人员到人社局内设事业单位,2024年新增了该22名事业人员的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人社局2024年收入预算1363.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9万元,占0.6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4.72万元,占99.3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人社局2024年支出预算136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69万元,占85.26%;项目支出200.93万元,占14.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363.6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0.13万元,主要是2023年7月参公事业单位改革,我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社保中心和就业中心划转了22名事业人员到人社局内设事业单位,2024年新增了该22名事业人员的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4.7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354.7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1.23万元,主要是2023年7月参公事业单位改革,我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社保中心和就业中心划转了22名事业人员到人社局内设事业单位,2024年新增了该22名事业人员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48万元,占88.32%;卫生健康支出56.89万元,占4.2%;住房保障支出101.35万元,占7.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73.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工会经费、标准定额公用经费、退休人员管理费、失业保险缴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系统运行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金保网运行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仲裁办案工作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1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工会经费、标准定额公用经费、失业保险缴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2.0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事业单位人事招考、工伤认定调查工作经费、全市人事档案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全市事业人员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经费、 “三支一扶”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含生育保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3.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含生育保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工伤保险缴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2.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需要,没有安排该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工作调研、人社事业检查等必要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辆公车用途未发生改变,按预算编制口径定额申报。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人社业务,如人事考试、劳监办案、工伤调查、仲裁案件调查、基金现场监督、出县区会议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5万元,差旅费21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会议支出。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劳监办案、工伤调查、仲裁办案开展业务培训需求较上年大幅度增长。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5.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出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人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6.5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29.30万元,下降50.5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人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8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人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人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1354.7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36.16万元;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318.5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