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
第四部分 附件 27
附件1: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27
附件2: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63
附件3: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未支出情况说明 150
附件4: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51
第五部分 附表 19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97
二、收入决算表 197
三、支出决算表 1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9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9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9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9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9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9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9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9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9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9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引导农民增收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申报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饲料饲政饲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编报、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组织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射洪市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中心
2.射洪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932.3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99万元,下降13.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93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32.3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93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5.07万元,占19.9%;项目支出25587.28万元,占8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932.3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99万元,下降13.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3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99万元,下降13.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32.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3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07万元,占2.4%;卫生健康支出269.97万元,占0.9%;节能环保支出11.99万元,占0.04%;农林水支出29739.09万元,占9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95.7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432.49万元,占1.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932.3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60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 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5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支出决算为10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9.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44.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60.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4.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 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92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94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10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支出决算为37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15.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 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10784.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支出决算为952.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714.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 支出决算为3745.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2067.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 支出决算为29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88.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9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32.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4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4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59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4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3.5万元,增长7.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6万元,占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87万元,占38.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4.26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车辆车龄较长,后期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病虫害控制、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农业农机监督、农业执法、农田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76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8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9批次,22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8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厅调研接待费、泸州考察团接待费、中轻联《射洪市白酒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30)编制实地调研接待餐饮费、青海亚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考察接待费、社会化服务接待费、成都调研组接待费、抗旱保收及天府粮仓座谈会费用、酒粮产业发展中产业规划评审接待费、绿色食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检查验收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7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80.2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部门新增下级预算单位的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射洪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5.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9万元。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制种基地信息化建设、生产设施设备、生物有机肥及相关办公用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大春生产、粮食安全等相关经费、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焚烧等2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种粮大户补贴、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3分,绩效自评综述:射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整体支出自评效果良好,整体自评得分良好。较好地执行了当年预算,年中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预算控制,预算执行到位,整体支出预算达到了均衡预算支出的目标;种粮大户补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我部门种粮大户补贴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种粮大户补贴61938.79亩。通过种粮大户补贴的发放,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种粮大户种植积极性,加快推进了我市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使我市粮食种植面积稳步提升,提高了我市粮食生产保障能力。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我部门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通过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1656亩,实现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能力提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类)(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故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指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岀。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岀。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岀。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指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岀。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岀。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岀。
3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岀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4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1: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关于印发《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射委办〔2019〕42号)文件设立,属行政机构,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乡村治理股、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兽医兽药饲料股、计划财务股、养殖业股、种植业股、农业机械化股、农田建设股、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信息股、科技教育股。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射洪市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中心
2.射洪市酒粮产业发展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引导农民增收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申报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饲料饲政饲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编报、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组织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由市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
2.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
(2)与市文广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广旅游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3)与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人员概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底现有在职行政人员31人,参公人员34人,事业人员23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年度预算收入合计625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5.33万元,占100%,当年预算数较上年增加了1741.01万元,增加了38.6%,主要原因是当年单位新增二级预算单位酒粮中心以及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3年年度决算收入合计3193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32.34万元,占100%,当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了4899万元,下降了13.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年度预算支出合计625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2.78万元,占90.8%,项目支出572.56万元,占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3年年度决算支出合计3193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5.07万元,占19.9%,项目支出25587.28万元,占8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无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全面完成年初下达各项指标,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专项项目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组织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平台5次;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1875头,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1136头,确保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对我市发现的至少89种外来入侵物种进行调查;对规模养殖场(户)在养殖中、后期及上市屠宰前开展廋肉精检测4000次,确保肉质品安全;召开大春生产现场会1次,稳定扩大种植面积,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建立禁渔长效机制,降低捕捞量;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200公斤;对30家已建、在建大型沼气池、集中供气站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制度上墙的服务体系建设,对2.5万沼气用户进行安全使用宣传,杜绝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2.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通知明确的范围、标准等编制部门预算,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按定员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完全真实,按规定开展项目评审。编制结转资金完全与上年部门决算数据衔接,同时,上报预算履行集体决策程序。预算执行:我部门不存在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情况,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有关规定,按财政部门监管要求规范预算执行,按规定履行预算调剂程序。结转结余管理:结转资金符合政策规定,并按规定处置结余资金。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预算年终无结余。
3.财务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围绕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岗位设置、资金使用规范进行绩效分析。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处理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等,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同时不定期开展岗位轮换,既熟悉了各岗位的业务,又避免了一个人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带来的弊端。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4.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已纳入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及时更新,管理到位。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我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全面掌握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数量和使用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对部分使用时间较长已不能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避免虚增固定资产,按时上报资产清查报表,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5.采购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县采购管理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县政府采购目录依程序进行采购,实施的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并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完善采购手续,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72.5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1%,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负责对项目的目标进行设置,各项指标设置完整细化,合理合规进行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市农业农村局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结合单位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金额,科学合理规范使用经费,无预算动态调整情况,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进展良好,无违规记录,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均以预算批复数为基准。
3.目标实现
全面完成年初下达各项指标,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专项项目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组织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平台5次;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1875头,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1136头,确保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对我市发现的至少89种外来入侵物种进行调查;对规模养殖场(户)在养殖中、后期及上市屠宰前开展廋肉精检测4000次,确保肉质品安全;召开大春生产现场会1次,稳定扩大种植面积,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建立禁渔长效机制,降低捕捞量;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200公斤;对30家已建、在建大型沼气池、集中供气站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制度上墙的服务体系建设,对2.5万沼气用户进行安全使用宣传,杜绝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一是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做到了责任落实,核算符合规定,账实相符,单位资产无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现象,无未经审批擅自处置资产,出现资产流失问题。
二是政府采购方面: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全面、完整。采购模式规范,采购方式选择合法。不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进行采购。不存在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现象。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根据自查的情况,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至相应股室,要求其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的依据,优化资源配置。
3.将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开,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整体支出自评效果良好,整体自评得分良好,较好地执行了当年预算,年中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预算控制,预算执行到位,整体支出预算达到了均衡预算支出的目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方面,通过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显示,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较大,所得分值较少,主要原因在于编制预算时没有完整考虑预算年度政策变化、人员变化等因素,以及年初预算调整数据较大等原因,导致差异较大。
2.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方面,主要原因是当年在预算执行中部分项目资金到位时间与农事季节交汇,项目实施有所推迟,导致项目资金支付未全面完成。
3.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无与实际相结合并具有指导意义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绩效评价开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法学习,提升业务人员素质。
2.综合考虑当年预算因素,认真梳理分析,保证预算完整性。
3.强调预算执行,坚持及时纳入预算,预算动态调整准确,加强事中监控,提高资金支付率。
4.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部门名称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实际执行(万元) |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任务1 | 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 | 5004.56 | 5004.56 | 0 | 5746.35 | 5746.35 | 0 | ||
任务2 | 单位在职职工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678.22 | 678.22 | 0 | 598.72 | 598.72 | 0 | ||
任务3 | 项目经费 | 572.56 | 572.56 | 0 | 25587.28 | 25587.28 | 0 | ||
合计 | 6255.33 | 6255.33 | 0 | 31932.34 | 31932.34 | 0 | |||
金额合计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保障单位基本运行; 目标2:由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对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进统一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相关规定支付处理费用。补贴标准:按80元/头支付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处理费,按800元/头支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补助费。; 目标3:通过招标1家公司对我市发现的至少89种外来入侵物种进行调查,为后续对外来物种的防治、灭杀提供数据支撑。; 目标4: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费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对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等 目标5:补助30个病死畜禽暂存库,每个补助1.5万元,共计45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6万元;购买防疫物资4万元。确保我市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目标6:按市要求,统一组织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平台5次;确保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对镇、村两级网格员进行培训,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 目标1: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保障单位基本运行; 目标2:由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对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进统一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相关规定支付处理费用。补贴标准:按80元/头支付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处理费,按800元/头支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补助费。; 目标3:通过招标1家公司对我市发现的至少89种外来入侵物种进行调查,为后续对外来物种的防治、灭杀提供数据支撑。; 目标4: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费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对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等 目标5:补助30个病死畜禽暂存库,每个补助1.5万元,共计45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6万元;购买防疫物资4万元。确保我市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目标6:按市要求,统一组织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平台5次;确保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对镇、村两级网格员进行培训,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次 | 1次 | |||||
报告编写数量 | =1家 | 1家 | |||||||
部门财供在职人员数量 | ≥299人 | 260人 | |||||||
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 =1次 | 1次 | |||||||
对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数量 | ≥89种 | 89种 | |||||||
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数量 | ≥108个 | 108个 | |||||||
购买检测卡、试剂数量 | ≥50盒 | 50盒 | |||||||
检疫标识大标数量 | ≥37件 | 37件 | |||||||
检疫标识小标数量 | ≥50件 | 50件 | |||||||
聘请无害化处理公司 | ≥1家 | 1家 | |||||||
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数量 | ≥2273头 | 2273头 | |||||||
质量指标 | 部门预算执行实际完成进度与预算进度偏离度 | ≤10% | 9% | ||||||
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实际发生数偏离年初预算 | ≤20% | 0% | |||||||
年初预期与实际完成项目数控制偏离度 | ≤10% | 10% | |||||||
年中监控取消额度及年末结余注销额度不超过年初预算 | ≤10% | 0% | |||||||
全年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控制数所占比例 | ≤10% | 10% |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与单位总固定资产所占比率 | ≥85% | 85% | |||||||
政府采购实际执行与年初采购预算比率 | ≥85% | 8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确保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 定性优良中低差 | 优 |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定性优良中低差 | 优 | ||||||
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 定性优良中低差 | 优 | |||||||
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 | ≥15种 | 15种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人员经费 | ≤50045551元 | 5746.35万元 | |||||
日常公用经费 | ≤6782176元 | 598.72万元 | |||||||
项目经费 | ≤5725600元 | 25587.28万元 | |||||||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农业抢险、排涝(2023年)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4.78 | 95.6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5 | 4.78 | 95.6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农业抢险、排涝。减少灾害对农业设备照成的损失。 | 对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农业抢险、排涝,把灾害对农业设备照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排涝抢险次数 | ≥3次 | =3次 | |||
对全县各镇(街道)农机设备进行抢险 | =23个 | =23个 | |||||
质量指标 | 确保农机设备安全,农机设备损失率 | ≤5% | =0 | ||||
城区洪涝灾害抢险率 | ≥99%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抢险排涝总额 | ≤5万元 | =4.78万元 | 财政指标追减0.2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定性优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对抢险、排涝满意度 | ≥90% | =99%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9.35 | 93.5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 | 9.35 | 93.5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后,每年要求对禁渔效果进行监测调查评估。 | 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后,每年要求对禁渔效果进行监测调查评估。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调查区域数量 | ≥3个 | =3个 | |||
质量指标 | 监测调查区域覆盖率 | ≥98%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每个调查区域费用 | ≤3.4万元 | =3.12万元 | 财政指标追减0.65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禁渔长效机制,降低捕捞量 | 定性优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5 | 15 | 10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5 | 15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市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由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出现大量抛弃病死畜禽的现象。 | 已完成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市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由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集中无害化处理,未出现大量抛弃病死畜禽的现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处理病死畜禽数量 | ≥1875头 | =1875头 | |||
质量指标 | 确保病死畜禽处理覆盖率 | ≥95% | =99%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每头病死畜禽处理费用 | ≤80元 | =8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 定性良 | 定性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销毁清缴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10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 | 2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销毁清缴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200公斤,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 销毁清缴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200公斤,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数量 | ≥200公斤 | =200公斤 | |||
数量指标 | 聘请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第三方公司 | =1家 | =1家 | ||||
质量指标 | 销毁合格率 | ≥98%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销毁每公斤污染物平均成本 | ≤100元 | =1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 | 定性良 | 定性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杜绝国家禁、限用农药污染 | 定性优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96%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200 | 10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00 | 200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由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对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进统一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相关规定支付处理费用。补贴标准:按80元/头支付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处理费,按800元/头支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补助费。 | 由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对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进统一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相关规定支付处理费用。补贴标准:按80元/头支付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处理费,按800元/头支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补助费。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请无害化处理公司 | =1家 | =1家 | |||
数量指标 | 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数量 | ≥2273头 | =2273头 | ||||
质量指标 | 确保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处理覆盖率 | ≥95% | =98%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每头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处理费用 | ≤880元/头 | =880元/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 定性优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生猪产品安全满意度 | ≥90% | =96%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5 | 15 | 6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5 | 15 | 6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费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对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 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费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对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请三方服务机构数量 | =2家 | =2家 | ||||||
数量指标 | 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 =1次 | =1次 | |||||||
数量指标 |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次 | =1次 | |||||||
质量指标 | 报告评审合格率 | ≥98% | =100% | |||||||
时效指标 | 报告编制完成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成本 | ≤8万元 | =5万元 | |||||||
成本指标 |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成本 | ≤20万元 | =10万元 | 财政追减指标1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 定性优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报告编制第三方满意度 | ≥90% | =96%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79.56 | 79.37 | 99.76%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79.56 | 79.37 | 99.76%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四川省关于全省县城内片区划分的指导意见》和射洪市划片方案 ,对城乡融合发展区、子昂文旅康养发展区、梓江画廊绿色农业发展区、沈水河现代种 业优培区、沱牌舍得酒业协同发展区 5 大片区及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整合项目,聘请3家三方公司进行规划编制工作。预算金额79.56万元。 | 根据《四川省关于全省县城内片区划分的指导意见》和射洪市划片方案 ,对城乡融合发展区、子昂文旅康养发展区、梓江画廊绿色农业发展区、沈水河现代种 业优培区、沱牌舍得酒业协同发展区 5 大片区及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整合项目,聘请3家三方公司进行规划编制工作。预算金额79.56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请三方公司数量 | ≥3家 | ≥3家 | ||||||
数量指标 | 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报告编制数量 | ≥6份 | ≥6份 | |||||||
数量指标 | 乡镇级片区数量 | =5个 | =5个 | |||||||
质量指标 | 报告评审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三方公司编制报告平均成本 | ≤26.52万元 | ≤26.5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 定性优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项目(2023年)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21.03 | 42.06%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50 | 21.03 | 42.06%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招标1家公司对我市发现的至少89种外来入侵物种进行调查,为后续对外来物种的防治、灭杀提供数据支撑。 | 通过招标1家公司对我市发现的至少89种外来入侵物种进行调查,为后续对外来物种的防治、灭杀提供数据支撑。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招标第三方服务公司数量 | ≥1家 | =1家 | |||
数量指标 | 对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数量 | ≥89种 | 89种 | ||||
质量指标 | 对我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上的物种调查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招标第三方服务公司成本 | ≤50万元 | =21.03万元 | 当年财政指标追减28.97万元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定性良 | 定性优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减少其对农作物的损害 | 定性良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第三方公司调查结果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机安全培训、检查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 | 1 | 10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 | 1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标识标牌制作10个,预算1万元。 | 标识标牌制作10个。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标识标牌制作数量 | ≥10个 | =10个 | |||
质量指标 | 标识标牌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标识标牌制平均成本 | ≤1000元/个 | =1000元/个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制作标识标牌,提高农户安全意识 | 定性良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93%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村集体财务监督指导培训工作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 | 3 | 10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3 | 3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对人员进行培训及日常检查指导,预算金额3万元。村级集体财务审核记账中心正常运行,镇村业务人员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农村集体财务核算更加规范,三资监督更加有效。 | 对人员进行培训及日常检查指导,预算金额3万元。村级集体财务审核记账中心正常运行,镇村业务人员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农村集体财务核算更加规范,三资监督更加有效。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次数 | ≥1次 | =1次 | |||
数量指标 | 指导村集体组织记账数量 | ≥282个 | =282个 | ||||
质量指标 | 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记账率 | ≥90%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目标任务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总成本 | ≤2万元 | =2万元 | ||||
成本指标 |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检查指导总成本费用 | ≤1万元 | =1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指导规范记账,降低财务腐败 | 定性优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6%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6.41 | 64.1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 | 6.41 | 64.1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对镇、村两级网格员进行培训,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 确保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对镇、村两级网格员进行培训,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检测卡、试剂数量 | ≥50盒 | =50盒 | |||
数量指标 | 对镇、村两级网格员培训次数 | ≥1次 | =1次 | ||||
数量指标 |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 | =23个 | =23个 | ||||
质量指标 | 网格员培训覆盖率 | ≥95% | =98%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对镇、村两级网格员进行培训费用 | ≤4.85万元 | =2.85万元 | ||||
成本指标 | 检测卡、试剂购买单价 | ≤340元 | =340元 | ||||
成本指标 | 每个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成本 | ≤1500元/个 | =810元/个 | 财政指标追减3.59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杜绝农产品事故发生 | 定性优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10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50 | 50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查清土壤类型、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为保障粮食安全,发展产业提供基础性、科学性依据。 | 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查清土壤类型、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为保障粮食安全,发展产业提供基础性、科学性依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数量 | ≥108个 | =108个 | ||||||||||||||||||
数量指标 | 报告编写数量 | =1个 | =1个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 | =2023年 | |||||||||||||||||||
质量指标 | 报告编写合格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土壤调查检测准确率 | ≥95% | 9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 定性优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6%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报告编写成本 | ≤200000元/个 | 200000元/个 | ||||||||||||||||||
经济成本指标 | 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平均成本 | ≤2800元/个 | 2800元/个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秸秆焚烧(2023年)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10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5 | 5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出动人员对秸秆焚烧进行巡查,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加大综合利用力度。 | 出动人员对秸秆焚烧进行巡查,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加大综合利用力度。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各镇(街道)安装宣传广告牌数量 | ≥14个 | =14个 | ||||||||||||||||||
数量指标 | 制作秸秆禁烧宣传横幅数量 | ≥20条 | =20条 | |||||||||||||||||||
数量指标 | 印制宣传海报数量 | ≥2000张 | =2500张 | |||||||||||||||||||
数量指标 | 人员巡查时间 | ≥50天 | =50天 | |||||||||||||||||||
质量指标 | 秸秆焚烧案件处理率 | ≥98% | =99%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每条秸秆禁烧宣传横幅平均制作费用 | ≤100元 | =100元 | |||||||||||||||||||
成本指标 | 各镇(街道)安装宣传广告牌成本 | ≤1000元/个 | =1000元/个 | |||||||||||||||||||
成本指标 | 秸秆焚烧巡查经费 | ≤600元/天 | =600元/天 | |||||||||||||||||||
成本指标 | 宣传海报印制费用 | ≤2元/张 | =2元元/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巡查、宣传,提高秸秆综合利用 | 定性良 | 定性良 |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少秸秆焚烧对空气的污染 | 定性优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费(2023年)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5 | 55 | 10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55 | 55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补助30个病死畜禽暂存库,每个补助1.5万元,共计45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6万元;购买防疫物资4万元。确保我市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 补助30个病死畜禽暂存库,每个补助1.5万元,共计45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6万元;购买防疫物资4万元。确保我市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人次 | ≥600人次 | 600人次 | ||||||||||||||||||
数量指标 | 补助病死畜禽暂存库数量 | ≥30个 | 30个 | |||||||||||||||||||
数量指标 | 购买防疫物资批次 | ≥1批次 | 1批次 | |||||||||||||||||||
质量指标 | 补助发放合规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培训上座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培训标准 | ≤100元/人·次 | 100元/人·次 | ||||||||||||||||||
经济成本指标 | 病死畜禽暂存库补助标准 | ≤1.5万元/个 | 1.5万元/个 | |||||||||||||||||||
经济成本指标 | 购买防疫物资总成本 | ≤4万元 | 4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严防外疫输入,杜绝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 定性良 | 良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大春生产、粮食安全等相关经费(2023年)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9.04 | 90.40% | |||
其中:中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0 | 9.04 | 90.4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召开大春生产现场会,提高粮食安全意识,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开展粮食安全指导,考核工作,提高全市粮食总产量。 | 通过已召开的大春生产现场会,提高了粮食安全意识,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开展粮食安全指导,考核工作,提高全市粮食总产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大春生产现场会现场点布置 | ≥3个 | =3个 | |||
大春生产现场会室内会议场次 | ≥1场 | =3场 | |||||
大春生产现场会参与人员 | ≥60个 | =70个 | |||||
大春生产现场会 | =1次 | =1次 | |||||
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粮食安全生产指导,考核 | =23个 | =23个 | |||||
质量指标 | 大春生产现场会参与率 | ≥95% | =98% | ||||
各镇(街道)粮食安全考核达标率 | ≥90% | =9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大春生产现场会租车费 | ≤0.6万元 | =0.6万元 | ||||
大春生产现场会室内会议会议室租赁及布置 | ≤0.5万元/场 | =0.5万元/场 | |||||
生产现场会现场点布置费用 | ≤2.3万元/个 | =2.3万元/个 | |||||
粮食安全生产指导,考核费用 | ≤2万元 | =1.04万元 | 财政追减0.96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稳定扩大种植面积,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率 | ≥5% | =7%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新型经营主体满意度 | ≥90% | =94%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23年)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4.98 | 99.58%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5 | 4.98 | 99.58%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年出栏生猪50头,肉牛10头,肉羊2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在养殖中、后期及上市屠宰前开展廋肉精检测工作,共计4000份。 | 对年出栏生猪50头,肉牛10头,肉羊2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在养殖中、后期及上市屠宰前开展廋肉精检测工作,共计4000份。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测份数 | ≥4000份 | ≥4000份 | |||
检测廋肉精种类 | ≥12种 | ≥12种 | |||||
质量指标 | 廋肉精抽样检测覆盖率 | ≥98% | ≥98%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单份检测成本 | ≤12.5元 | ≤12.5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杜绝违规添加廋肉精的肉质品流入市场使用,确保肉质品安全 | 定性优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大小检疫标识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20 | 10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0 | 20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 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疫标识大标数量 | ≥37件 | =37件 | |||
数量指标 | 检疫标识小标数量 | ≥50件 | =50件 | ||||
质量指标 | 标识发放合规率 | ≥98%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检疫标识大标平均成本 | ≤1825元 | =1825元 | ||||
成本指标 | 检疫标识小标平均成本 | ≤2650元 | =265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 定性优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统一组织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平台5次以上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19.93 | 99.65%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0 | 19.93 | 99.6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按市要求,统一组织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平台5次。 | 按市要求,统一组织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平台5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展企业数量 | ≤25家 | =25家 | |||
数量指标 | 参展次数 | ≥5次 | =5次 | ||||
质量指标 | 组织参展成功率 | ≥95% | =98%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每次参展成本 | ≤4万元 | =4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 | ≥15种 | 15种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参展企业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10级提灌站守护,泵房、设备守护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0 | 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5 | 0 | 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聘请人员对10级提灌站及相关设备进行守护支付相关劳务费及日常设备维修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在用水季协助设备使用,保障农田灌溉抽水正常运转。 | 聘请人员对10级提灌站及相关设备进行守护支付相关劳务费及日常设备维修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在用水季协助设备使用,保障农田灌溉抽水正常运转。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0级提灌站数量 | ≥10个 | 0个 | |||
数量指标 | 农田灌溉用水 | ≥1100亩 | 0亩 | ||||
质量指标 | 确保用水季设备正常运转率 | ≥95% | 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年度 | =2023年 | 2023年 | ||||
质量指标 | 守护设备安全率 | ≥95% | 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农田灌溉用水率 | ≥98% | 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户满意度 | ≥90% | 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单个提灌站守护费用 | ≤5000元/个 | 0元/个 | 财政指标追减 | ||
说明 | 无 | ||||||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 | 0 | 0.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2 | 0 | 0.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受理土地纠纷仲裁案件。预算金额2万元。 | 受理土地纠纷仲裁案件。预算金额2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受理仲裁后执行时间 | ≤60天 | 60天 | |||
数量指标 | 受理土地纠纷仲裁案件数量 | ≥2件 | 0件 | ||||
质量指标 | 仲裁时间达标率 | ≥95% | 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防止土地纠纷事态恶化,维护社会稳定 | 定性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纠纷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满意度 | ≥70% | 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纠纷仲裁案件平均成本 | ≤1万元 | 0万元 | 财政指标追减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 全年执行数是指 5. 6. 7.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附件2: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农业抢险、排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农业抢险、排涝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农业抢险、排涝项目资金5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农业抢险、排涝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农业抢险、排涝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对排涝抢险次数≥3次,对全县各镇(街道)农机设备进行抢险=23个。
2.(1)数量指标:对排涝抢险次数≥3次。
(2)数量指标:对全县各镇(街道)农机设备进行抢险=23个。
(3)质量指标:确保农机设备安全,农机设备损失率≤5%。
(4)质量指标:城区洪涝灾害抢险率≥99%。
(5)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
(6)成本指标:抢险排涝总额≤5万元。
(7)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成功率≥98%。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对抢险、排涝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农业抢险、排涝项目资金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农业抢险、排涝项目资金5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农业抢险、排涝相关工作,减少灾害对农业设备造成的损失,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对排涝抢险次数≥3次,实际对排涝抢险次数3次,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对全县各镇(街道)农机设备进行抢险=23个,实际对全县各镇(街道)农机设备进行抢险=23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城区洪涝灾害抢险率≥99%,实际城区洪涝灾害抢险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质量指标:确保农机设备安全,农机设备损失率≤5%,实际确保农机设备安全,农机设备损失率为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实际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6)成本指标:抢险排涝总额≤5万元,实际抢险排涝总额=4.78万元,完成绩效指标。
(7)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定性优,实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定性优,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对抢险、排涝满意度≥90%,实际人民群众对抢险、排涝满意度99%,完成绩效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组织设备、人员进行农业抢险、排涝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对全县各镇(街道)农机设备的抢险工作;减少灾害对农业设备照成的损失,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项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提高了生态文明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项目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项目资金10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开展调查区域数量≥3个。
2.(1)数量指标:开展调查区域数量≥3个。
(2)质量指标:监测调查区域覆盖率≥98%。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年度=2023年。
(4)成本指标:每个调查区域费用≤3.4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建立禁渔长效机制,降低捕捞量定性优。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项目资金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1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项目资金1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建立禁渔长效机制,降低捕捞量,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开展调查区域数量≥3个,实际开展调查区域数量3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质量指标:监测调查区域覆盖率≥98%,实际监测调查区域覆盖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年度=2023年,实际完成时间=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4)成本指标:每个调查区域费用≤3.4万元,实际3.12万元,完成绩效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建立禁渔长效机制,降低捕捞量定性优,实际建立禁渔长效机制,降低捕捞量定性优,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实际受益对象满意度95%,完成绩效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对3个区域的调查工作,建立禁渔长效机制,降低捕捞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完成了对3个区域的调查工作,建立禁渔长效机制,降低捕捞量。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项目资金15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项目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项目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处理病死畜禽数量≥1875头。
2.(1)数量指标:处理病死畜禽数量≥1875头。
(2)质量指标:确保病死畜禽处理覆盖率≥95%。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
(4)成本指标:每头病死畜禽处理费用≤80元。
(5)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定性良。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项目资金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1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项目资金15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处理病死畜禽数量≥1875头,实际处理病死畜禽数量1875头,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质量指标:确保病死畜禽处理覆盖率≥95%,实际确保病死畜禽处理覆盖率99%,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实际完成时间=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4)成本指标:每头病死畜禽处理费用≤80元,实际每头病死畜禽处理费用80元,完成绩效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定性良,实际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定性良,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实际受益对象满意度95%,完成绩效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我部门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的工作,确保了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提高了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的工作,确保了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提高了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销毁清缴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销毁清缴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销毁清缴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项目资金2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销毁清缴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销毁清缴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项目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数量≥200公斤,聘请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第三方公司=1家。
2.(1)数量指标: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数量≥200公斤。
(2)数量指标:聘请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第三方公司=1家。
(3)质量指标:销毁合格率≥98%。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
(5)成本指标:销毁每公斤污染物平均成本≤100元。
(6)社会效益指标: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良。
(7)生态效益指标:杜绝国家禁、限用农药污染定性优。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销毁清缴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目资金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销毁清缴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项目资金2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销毁清缴的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数量≥200公斤。实际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数量200公斤,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聘请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第三方公司=1家。实际聘请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第三方公司1家,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销毁合格率≥98%。实际销毁合格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实际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5)成本指标:销毁每公斤污染物平均成本≤100元。实际销毁每公斤污染物平均成本100元,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社会效益指标: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良。实际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优,指标已完成。
(7)生态效益指标:杜绝国家禁、限用农药污染定性优。实际杜绝国家禁、限用农药污染定性优,指标已完成。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实际受益对象满意度≥96%,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销毁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污染物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对200公斤的禁限药品销毁工作,杜绝国家禁、限用农药污染,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对200公斤的禁限药品销毁工作,杜绝国家禁、限用农药污染,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200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聘请无害化处理公司=1家,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数量≥2273头。
2.(1)数量指标:聘请无害化处理公司=1家。
(2)数量指标: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数量≥2273头。
(3)质量指标:确保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处理覆盖率≥95%。
(4)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年度=2023年。
(5)成本指标:每头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处理费用≤880元/头。
(6)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定性优。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生猪产品安全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2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20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20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聘请无害化处理公司=1家。实际聘请无害化处理公司1家,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数量≥2273头。实际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数量2273头,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确保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处理覆盖率≥95%。实际确保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处理覆盖率98%,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年度=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5)成本指标:每头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处理费用≤880元/头。实际每头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处理费用880元/头,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定性优。实际确保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定性优,指标已完成。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生猪产品安全满意度≥90%。实际群众对生猪产品安全满意度96%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对2273头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对2273头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统一组织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平台5次以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项目资金20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参展企业数量≤25家,参展次数≥5次。
2.(1)数量指标:参展企业数量≤25家。
(2)数量指标:参展次数≥5次。
(3)质量指标:组织参展成功率≥95%。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
(5)成本指标:每次参展成本≤4万元。
(6)社会效益指标: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15种。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参展企业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项目资金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2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项目资金2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参展企业数量≤25家。实际参展企业数量25家,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参展次数≥5次。实际参展次数5次,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组织参展成功率≥95%。实际组织参展成功率98%,指标已完成。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实际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5)成本指标:每次参展成本≤4万元。实际每次参展成本4万元,指标已完成。
(6)社会效益指标: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15种。实际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16种,指标已完成。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参展企业满意度≥90%。实际服务参展企业满意度95%,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射洪优质农产品参加农交会、成都农博会、省农博会、中国绿博会等展示展销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农产品参加农博会的展示展销工作,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农产品参加农博会的展示展销工作,积极对外推广射洪农产品。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项目资金79.56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等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聘请三方公司数量≥3家,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报告编制数量≥6份,乡镇级片区数量=5个。
2.(1)数量指标:聘请三方公司数量≥3家。
(2)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报告编制数量≥6份 .
(3)乡镇级片区数量=5个。
(4)质量指标:报告评审合格率=100%。
(5)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
(6)成本指标:三方公司编制报告平均成本≤26.52万元。
(7)社会效益指标:提升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定性优。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项目资金79.5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79.56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项目资金79.56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聘请三方公司数量≥3家。实际聘请三方公司数量3家,指标完成度100%。
(2)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报告编制数量≥6份。实际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报告编制数量6份,指标完成度100%。
(3)乡镇级片区数量=5个。实际乡镇级片区数量5个,指标完成度100%。
(4)质量指标:报告评审合格率=100%,实际报告评审合格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实际完成时间=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6)成本指标:三方公司编制报告平均成本≤26.52元/家,实际三方公司编制报告平均费用26.46万元,完成绩效指标。
(7)社会效益指标:提升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定性优,实际提升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定性优,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实际农户满意度95%,完成绩效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规划及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各项报告的编报工作,提升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各项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完成了各项报告的编报工作,提升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项目(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项目,为后续对外来物种的防治、灭杀提供数据支撑。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项目资金50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招标第三方服务公司数量≥1家,对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数量≥89种。
2.(1)数量指标:招标第三方服务公司数量≥1家。
(2)对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数量≥89种。
(3)质量指标:对我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上的物种调查率=100%。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
(5)成本指标:招标第三方服务公司成本≤50万元。
(6)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减少其对农作物的损害定性良。
(7)生态效益指标: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定性良。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第三方公司调查结果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项目资金5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5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项目资金5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为后续对外来物种的防治、灭杀提供数据支撑,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招标第三方服务公司数量≥1家,实际招标第三方服务公司1家,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对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数量≥89种,实际对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数量89种,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对我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上的物种调查率=100%,实际对我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上的物种调查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实际完成时间=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5)成本指标:招标第三方服务公司成本≤50万元,实际招标第三方服务公司成本50元,完成绩效指标。
(6)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减少其对农作物的损害定性良,实际通过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减少其对农作物的损害定性优,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7)生态效益指标: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定性良,实际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定性优,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第三方公司调查结果满意度≥90%,实际受益对象满意度95%,完成绩效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对89种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工作,为后续对外来物种的防治、灭杀提供数据支撑,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对89种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工作,为后续对外来物种的防治、灭杀提供数据支撑,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农机安全培训、检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农机安全培训、检查等工作,提高农户安全意识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机安全培训、检查项目资金1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农机安全培训、检查等工作,提高农户安全意识。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农机安全培训、检查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标识标牌制作数量≥10个。
2.(1)数量指标:标识标牌制作数量≥10个。
(2)质量指标:标识标牌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
(4)成本指标:标识标牌制平均成本≤1000元/个。
(5)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制作标识标牌,提高农户安全意识定性良。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机安全培训、检查项目资金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1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机安全培训、检查项目资金1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农机安全培训、检查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标识标牌制作数量≥10个,实际标识标牌制作数量10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质量指标:标识标牌验收合格率=100%,实际标识标牌验收合格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实际完成时间=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4)成本指标:标识标牌制平均成本≤1000元/个,实际单个提灌站守护费用=1000元/个,完成绩效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制作标识标牌,提高农户安全意识定性良,实际通过制作标识标牌,提高农户安全意识定性优,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实际农户满意度93%,完成绩效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农机安全培训、检查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广告牌的制作安装。提高了农户安全意识等各项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广告牌的制作安装。提高了农户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农村集体财务监督指导培训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监督指导培训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村集体财务监督指导培训项目资金3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农村集体财务监督指导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次数 ≥1次,指导村集体组织记账数量≥282个。
2.(1)数量指标: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次数≥1次。
(2)数量指标:指导村集体组织记账数量≥282个。
(3)质量指标: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记账率≥90%。
(4)时效指标:完成目标任务年度=2023年。
(5)成本指标: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总成本≤2万元。
(6)成本指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检查指导总成本费用≤1万元。
(7)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指导规范记账,降低财务腐败定性优。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农村集体财务监督指导培训经费项目资金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3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农村集体财务监督指导培训经费项目资金3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次数≥1次。实际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次数1次,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指导村集体组织记账数量≥282个。实际指导村集体组织记账数量282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记账率≥90%。实际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记账率95%,指标已完成。
(4)时效指标:完成目标任务年度=2023年。实际完成目标任务年度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5)成本指标: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总成本≤2万元。实际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总成本2万元,指标已完成。
(6)成本指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检查指导总成本费用≤1万元。实际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检查指导总成本费用1万元,指标已完成。
(7)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指导规范记账,降低财务腐败定性优。实际通过指导规范记账,降低财务腐败定性优,指标已完成。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实际群众满意度96%,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农村集体财务监督指导培训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对282个村集体组织记账工作进行指导,通过指导规范记账,降低财务腐败。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对镇、村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对282个村集体组织记账工作进行指导,通过指导规范记账,降低财务腐败。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10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镇、村两级网格员进行培训、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的维护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购买检测卡、试剂数量≥50盒,对镇、村两级网格员培训次数≥1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23个。
2.(1)数量指标:购买检测卡、试剂数量≥50盒。
(2)数量指标:对镇、村两级网格员培训次数≥1次。
(3)数量指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23个。
(4)质量指标:网格员培训覆盖率≥95%。
(5)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3年。
(6)成本指标:对镇、村两级网格员进行培训费用≤4.85万元。
(7)成本指标:检测卡、试剂购买单价≤340元。
(8)成本指标:每个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成本≤1500元/个。
(9)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杜绝农产品事故发生定性优。
(1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项目资金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1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项目资金1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镇、村两级网格员进行培训、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的维护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购买检测卡、试剂数量≥50盒。实际购买检测卡、试剂数量50盒,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对镇、村两级网格员培训次数≥1次。实际对镇、村两级网格员培训次数1次,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数量指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23个。实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23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质量指标:网格员培训覆盖率≥95%。实际网格员培训覆盖率98%,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3年。实际完成时间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6)成本指标:对镇、村两级网格员进行培训费用≤4.85万元。实际对镇、村两级网格员进行培训费用2.85万元,指标已完成。
(7)成本指标:检测卡、试剂购买单价≤340元。实际检测卡、试剂购买单价340元,指标已完成。
(8)成本指标:每个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成本≤1500元/个。实际每个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成本810元/个,指标已完成。
(9)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杜绝农产品事故发生定性优。实际确保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杜绝农产品事故发生定性优,指标已完成。
(1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实际群众满意度95%,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大小标识的采购工作,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了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对镇、村两级网格员进行培训、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的维护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资金支付率较低。
(三)相关建议
加强当年资金使用安排,及时执行资金支付。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50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数量≥108个,报告编写数量≥1个。
2.(1)数量指标: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数量≥108个。
(2)报告编写数量≥1个。
(3)质量指标:报告编写合格率=100%。
(4)质量指标:土壤调查检测准确率≥95%
(5)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
(6)成本指标:报告编写成本≤200000元/个。
(7)成本指标: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平均成本≤2800元/个。
(8)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无任何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定性良。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项目资金5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5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项目资金5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数量≥108个,实际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数量108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报告编写数量≥1个,实际报告编写数量=1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报告编写合格率=100%,实际报告编写合格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实际完成时间=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5)成本指标:报告编写成本≤20万元,实际报告编写成本20万元元,完成绩效指标。
(6)成本指标: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平均成本≤2800元/个,实际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平均成本=2800元/个,完成绩效指标。
(7)社会效益指标: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定性优,实际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定性优,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实际受益对象满意度96%,完成绩效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我部门对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报告编写及表层土壤样品测试,为保障粮食安全,发展产业提供基础性、科学性依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报告编写及表层土壤样品测试,为保障粮食安全,发展产业提供基础性、科学性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5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聘请三方服务机构数量=2家,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1次,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次。
2.(1)数量指标:聘请三方服务机构数量=2家。
(2)数量指标: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1次。
(3)数量指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次。
(4)质量指标:报告评审合格率≥98%。
(5)时效指标:报告编制完成年度=2023年。
(6)成本指标: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成本≤8万元。
(7)成本指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成本≤20万元。
(8)社会效益指标: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定性优。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报告编制第三方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资金2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2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5万元(财政追减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聘请三方服务机构数量=2家。实际完成聘请三方服务机构2家,指标已完成。
(2)数量指标: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1次。实际完成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一次,完成指标。
(3)数量指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次。实际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次,完成指标。
(4)质量指标:报告评审合格率≥98%。实际报告评审合格率98%,达成指标。
(5)时效指标:报告编制完成年度=2023年,实际完成报告编制2023年,达成指标。
(6)成本指标: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成本≤8万元。实际建议书成本5万元,完成指标。
(7)成本指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成本≤20万元。实际报告书编制成本20万元,达成指标。
(8)社会效益指标: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定性优。实际高标准农田建设定性优,达成指标。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报告编制第三方满意度≥90%,实际报告编制第三方满意度90%,完成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费用的使用安排,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对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对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都江堰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大春生产、粮食安全(2023年)等相关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通过召开大春生产现场会,提高粮食安全意识,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开展粮食安全指导及考核工作,提高全市粮食总产量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通过召开大春生产现场会,提高粮食安全意识,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开展粮食安全指导及考核工作,提高全市粮食总产量项目资金10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通过召开大春生产现场会,提高粮食安全意识,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开展粮食安全指导及考核工作,提高全市粮食总产量项目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通过召开大春生产现场会,提高粮食安全意识,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开展粮食安全指导及考核工作,提高全市粮食总产量项目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大春生产现场会现场点布置≥3个,大春生产现场会室内会议场次≥1场,大春生产现场会参与人员≥60个,大春生产现场会1次,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粮食安全生产指导,考核=23个。
2.(1)数量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现场点布置≥3个。
(2)数量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室内会议场次≥1场。
(3)数量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参与人员≥60个。
(4)数量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1次。
(5)数量指标: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粮食安全生产指导,考核=23个。
(6)质量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参与率≥95%。
(7)质量指标:各镇(街道)粮食安全考核达标率≥90%。
(8)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
(9)成本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租车费≤0.6万元。
(10)成本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室内会议会议室租赁及布置≤0.5万元/场
(11)成本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现场点布置费用≤2.3万元/个
(12)成本指标: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粮食安全生产指导,考核费用≤2万元
(13)社会效益指标:稳定扩大种植面积,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率≥5%
(1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新型经营主体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通过召开大春生产现场会,提高粮食安全意识,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开展粮食安全指导及考核工作,提高全市粮食总产量项目资金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2]20号-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1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通过召开大春生产现场会,提高粮食安全意识,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开展粮食安全指导及考核工作,提高全市粮食总产量项目资金1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通过召开大春生产现场会,提高粮食安全意识,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开展粮食安全指导及考核工作,提高全市粮食总产量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现场点布置≥3个,实际大春生产现场会现场点布置3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室内会议场次≥1场,实际大春生产现场会室内会议场次3场,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数量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参与人员≥60个,实际大春生产现场会参与人员70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数量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1次,实际大春生产现场会1次,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数量指标: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粮食安全生产指导,考核=23个,实际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粮食安全生产指导,考核23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质量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参与率≥95%,实际大春生产现场会参与率98%,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7)质量指标:各镇(街道)粮食安全考核达标率≥90%,实际各镇(街道)粮食安全考核达标率95%,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8)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实际完成时间=1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9)成本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租车费≤0.6万元,实际大春生产现场会租车费0.6万元,完成绩效指标。
(10)成本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室内会议会议室租赁及布置≤0.5万元/场,实际大春生产现场会室内会议会议室租赁及布置0.5万元/场,完成绩效指标。
(11)成本指标:大春生产现场会现场点布置费用≤2.3万元/个,实际大春生产现场会现场点布置费用2.3万元/个,完成绩效指标。
(12)成本指标: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粮食安全生产指导,考核费用≤2万元,实际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粮食安全生产指导,考核费用1.04万元,完成绩效指标。
(13)社会效益指标:稳定扩大种植面积,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率≥5%,实际稳定扩大种植面积,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率7%,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村新型经营主体满意度≥90%,实际新型经营主体满意度94%,完成绩效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通过召开大春生产现场会,提高粮食安全意识,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开展粮食安全指导及考核工作,提高全市粮食总产量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对粮食安全意识的提升,扩大了种植面积,提高了全市粮食总产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对粮食安全意识的提升,扩大了种植面积,提高了全市粮食总产量。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杜绝违规添加瘦肉精的肉质品流入市场使用,确保肉质品安全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项目资金5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杜绝违规添加瘦肉精的肉质品流入市场使用,确保肉质品安全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杜绝违规添加瘦肉精的肉质品流入市场使用,确保肉质品安全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检测份数≥4000份,检测瘦肉精种类≥12种。
2.(1)数量指标:检测份数≥4000份。
(2)数量指标:检测瘦肉精种类≥12种。
(3)质量指标:瘦肉精抽样检测覆盖率≥98%。
(4)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年度=2023年。
(5)成本指标:单份检测成本≤12.5元/份。
(6)社会效益指标:杜绝违规添加瘦肉精的肉质品流入市场使用,确保肉质品安全定性优。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项目资金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项目资金5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杜绝违规添加廋肉精的肉质品流入市场使用,确保肉质品安全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检测份数≥4000份,实际检测份数4000份,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检测瘦肉精种类≥12种,实际检测瘦肉精种类12种,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瘦肉精抽样检测覆盖率≥98%,实际瘦肉精抽样检测覆盖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实际完成时间=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5)成本指标:单份检测成本≤12.5元/份,实际单份检测成本=12.45元/个,完成绩效指标。
(6)社会效益指标:杜绝违规添加瘦肉精的肉质品流入市场使用,确保肉质品安全定性优,实际安全定性优,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实际群众满意度95%,完成绩效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对瘦肉精的检测。杜绝违规添加瘦肉精的肉质品流入市场使用,确保肉质品安全等各项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杜绝违规添加瘦肉精的肉质品流入市场使用,确保肉质品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大小检疫标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大小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大小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20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购买检疫大小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大小检疫标识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检疫标识大标数量≥37件,检疫标识小标数量≥50件。
2.(1)数量指标:检疫标识大标数量≥37件。
(2)数量指标:检疫标识小标数量≥50件
(3)质量指标:标识发放合规率≥98%。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
(5)成本指标:检疫标识大标平均成本≤1825元。
(6)成本指标:检疫标识大标平均成本≤2650元。
(7)社会效益指标: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定性优。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目资金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2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项目资金2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大小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检疫标识大标数量≥37件,实际购买检疫标识大标数量37件,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检疫标识小标数量≥50件,实际购买检疫标识大标数量50件,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标识发放合规率≥98%。实际标识发放合规率100%。指标已完成。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实际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5)成本指标:检疫标识大标平均成本≤1825元。实际检疫标识大标平均成本1825元,指标已完成。
(6)成本指标:检疫标识大标平均成本≤2650元。实际检疫标识大标平均成本2650元,指标已完成。
(7)社会效益指标: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定性优。实际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定性优,指标已完成。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实际受益对象满意度95%,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超强、正大食品畜禽产品依法加施检疫标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大小标识的采购工作,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了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大小标识的采购工作,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了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满意度。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55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补助30个病死畜禽暂存库,每个补助1.5万元,共计45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6万元;购买防疫物资4万元。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2.(1)数量指标: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600人次。
(2)数量指标:补助病死畜禽暂存库数量≥30个。
(3)数量指标:购买防疫物资批次≥1批次。
(4)质量指标:补助发放合规率=100%。
(5)质量指标:培训上座率=100%。
(6)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
(7)社会效益指标:严防外疫输入,杜绝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定性良。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9)经济成本指标:培训标准≤100元/人·次。
(10)经济成本指标:病死畜禽暂存库补助标准≤1.5万元/个。
(11)经济成本指标:购买防疫物资总成≤4万元。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5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5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5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6万元;补助30个病死畜禽暂存库,每个补助1.5万元,共计45万元;购买防疫物资4万元。严防外疫输入,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人次≥600人次。实际培训人次600人次,目标达成率100%.
(2)数量指标:补助病死畜禽暂存库数量≥30个,实际补助病死畜禽暂存库数量30个,目标达成率100%。
(3)数量指标:购买防疫物资批次≥1批次。实际购买防疫物资1批次,目标达成率100%。
(4)质量指标:补助发放合规率=100%,实际补助发放合规率100%,目标达成率100% 。
(5)质量指标:培训上座率=100%,实际培训上座率100%,目标达成率100%。
(6)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实际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目标达成。
(7)社会效益指标:严防外疫输入,杜绝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定性良,实际定性良,目标达成。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实际受益对象满意度90%,目标达成。
(9)经济成本指标:培训标准≤100元/人·次,实际培训标准100元/人·次,目标达成。
(10)经济成本指标:病死畜禽暂存库补助标准≤1.5万元/个,实际病死畜禽暂存库补助标准1.5万元/个,目标达成。
(11)经济成本指标:购买防疫物资总成≤4万元。实际购买防疫物资总成4万元,目标达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600人次的培训工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6万元;补助30个病死畜禽暂存库,每个补助1.5万元,共计45万元;购买防疫物资4万元。严防外疫输入,确保了我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各项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完成了对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提高了生态文明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秸秆焚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出动人员对秸秆焚烧进行巡查,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加大综合利用力度等相关工作。
2.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秸秆焚烧项目资金5万元。
3.根据射农发[2021]62号《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出动人员对秸秆焚烧进行巡查,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加大综合利用力度等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本级项目资金,仅用于出动人员对秸秆焚烧进行巡查,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加大综合利用力度项目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各镇(街道)安装宣传广告牌数量≥14个,制作秸秆禁烧宣传横幅数量≥20条,印制宣传海报数量≥2000张,人员巡查时间≥50天。
2.(1)数量指标:各镇(街道)安装宣传广告牌数量≥14个。
(2)数量指标:制作秸秆禁烧宣传横幅数量≥20条。
(3)数量指标:印制宣传海报数量≥2000张。
(4)数量指标:人员巡查时间≥50天。
(5)质量指标:秸秆焚烧案件处理率≥98%。
(6)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
(7)成本指标:每条秸秆禁烧宣传横幅平均制作费用≤100元。
(8)成本指标:各镇(街道)安装宣传广告牌成本≤1000元/个。
(9)成本指标:秸秆焚烧巡查经费≤600元/天。
(10)成本指标:宣传海报印制费用≤2元/张。
(11)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巡查、宣传,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定性良。
(12)社会效益指标:减少秸秆焚烧对空气的污染定性优。
(1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秸秆焚烧目资金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本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出动人员对秸秆焚烧进行巡查项目资金5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根据射财发[2023]5号-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秸秆焚烧工作,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加大综合利用力度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使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款专用,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各镇(街道)安装宣传广告牌数量≥14个。实际各镇(街道)安装宣传广告牌数量14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制作秸秆禁烧宣传横幅数量≥20条。实际制作秸秆禁烧宣传横幅数量20条,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数量指标:印制宣传海报数量≥2000张。实际印制宣传海报数量2000张,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数量指标:人员巡查时间≥50天。实际人员巡查时间50天,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质量指标:秸秆焚烧案件处理率≥98%。实际秸秆焚烧案件处理率99%,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实际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绩效指标。
(7)成本指标:每条秸秆禁烧宣传横幅平均制作费用≤100元。实际秆禁烧宣传横幅平均制作费用100元,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8)成本指标:各镇(街道)安装宣传广告牌成本≤1000元/个。实际各镇(街道)安装宣传广告牌成本1000元/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9)成本指标:秸秆焚烧巡查经费≤600元/天。实际秸秆焚烧巡查经费600元/天,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0)成本指标:宣传海报印制费用≤2元/张。实际宣传海报印制费用2元/张。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1)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巡查、宣传,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定性良。实际通过巡查、宣传,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定性良,指标已完成。
(12)社会效益指标:减少秸秆焚烧对空气的污染定性优。实际减少秸秆焚烧对空气的污染定性优,指标已完成。
(1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实际受益对象满意度95%,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3年,我部门对秸秆焚烧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对秸秆焚烧的巡查、宣传,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对空气的污染。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完成了对对秸秆焚烧的巡查、宣传,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对空气的污染。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未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10级提灌站守护,泵房、设备守护费的情况说明
2023年10级提灌站守护,泵房、设备守护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批复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聘请人员对聘请人员对10级提灌站及相关设备进行守护支付相关劳务费及日常设备维修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在用水季协助设备使用,保障农田灌溉抽水正常运转等工作,该项目中途压缩资金5万,实际用款为0万元。
特此说明。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的情况说明
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批复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受理土地纠纷仲裁案件等,该项目中途压缩资金2万,实际用款为0万元。
特此说明。
附件4: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川财农【2021】133号-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1〕133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种粮大户补贴相关工作。
2.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1〕133号)文件规定,下达我市种粮大户补贴资金388.81万元。
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1〕133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做种粮大户补贴相关工作。
专项项目资金,仅用于种粮大户补贴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通过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补贴面积61938.79亩,每亩补贴金额62.77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种粮大户补贴面积≥61938.79亩。
(2)数量指标:种粮大户户数≥374户。
(3)质量指标:种粮大户补贴条件合格率=100%。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2年。
(5)成本指标:种粮大户补贴标准≤62.77元/亩。
(6)社会效益指标:粮食规模经营面积比上年提高≥5%。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种粮大户满意度≥8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1〕133号)文件规定,上级财政下达我部门种粮大户补贴项目资金388.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1〕133号)文件规定,上级财政下达我部门种粮大户补贴项目资金388.81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种粮大户补贴项目资金388.81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1〕133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完成种粮大户补贴项目资金388.81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射洪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种粮大户补贴面积≥61938.79亩;实际种粮大户补贴面积61827亩,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99%。
(2)数量指标:种粮大户户数≥374户;实际种粮大户户数374户,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种粮大户补贴条件合格率=100%;实际种粮大户补贴条件合格率100%,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2年;实际项目实施年度2022年,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成本指标:种粮大户补贴标准≤62.77元/亩;实际种粮大户补贴62.77元/亩,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社会效益指标:粮食规模经营面积比上年提高≥5%;实际粮食规模经营面积比上年提高28.4%,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种粮大户满意度≥80%;项目实施后,区域内种粮大户满意度达86%,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我部门种粮大户补贴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种粮大户补贴61938.79亩。通过种粮大户补贴的发放,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种粮大户种植积极性,加快推进了我市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使我市粮食种植面积稳步提升,提高了我市粮食生产保障能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使我市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面积得到有效提升。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本单位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川财农【2021】133号-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川财农【2021】133号-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项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预算执行率 | 得分 | ||||
项目资金总额: | 388.81 | 388.81 | 10 | 100% | 10 | ||||
财政资金: | 388.81 | 388.81 | |||||||
社会投入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通过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补贴面积61938.79亩,每亩补贴金额62.77元。有力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和现代农机装备,提升粮食生产质量和效益。 | 通过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完成补贴面积61938.79亩,每亩补贴金额62.77元。提升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和现代农机装备,提升了粮食生产质量和效益,促进了我市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种粮大户补贴面积 | ≥61938.79亩 | 61827 | 15 | 14 | |||
种粮大户户数 | ≥374户 | 374户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种粮大户补贴条件合格率 | =100% | 1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2年 | 2022年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种粮大户补贴标准 | ≤62.77元/亩 | 62.77元/亩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粮食规模经营面积比上年提高 | ≥5% | 28.4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种粮大户满意度 | ≥80% | ≥86% | 10 | 10 | |||
遂财农[2022]59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9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2.按照遂财农[2022]59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文件规定,下达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667.885万元。
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1〕133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专项项目资金,仅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奖补;(二)2022年晚秋生产及2023年小春生产;(三)生猪种业企业(一级扩繁场)一次性补贴;(四)定点帮扶村资金支持;(五)撂荒地整治;(六)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1批次。
(2)数量指标:完成祖代能繁母猪数量≥1362头。
(3)数量指标:射洪市农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数量≥1个。
(4)数量指标:定点帮扶村数量≥5个。
(5)数量指标:射洪市家庭农场联盟高质量发展数量≥1个。
(6)数量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数量≥5个。
(7)数量指标:完成父母代能繁母猪数量≥3275头。
(8)数量指标:打造万亩油菜生产示范片面积≥10000亩。
(9)数量指标:打造万亩小麦生产示范片面积≥10000亩。
(10)数量指标:撂荒地整治面积≥2900亩。
(11)质量指标: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发放合规率=100%。
(1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1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2年。
(14)经济成本指标:射洪市家庭农场联盟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10万元/个。
(15)经济成本指标:射洪市农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10万元/个,实际农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10万元/个。
(16)经济成本指标:完成祖代能繁母猪补助标准≤700元/头。
(17)经济成本指标:打造万亩小麦生产示范片补助成本≤30元/亩。
(18)经济成本指标:打造万亩油菜生产示范片补助标准≤36元/亩。
(19)经济成本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2万元/个。
(20)经济成本指标: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补助总成本≤240万元。
(21)经济成本指标:完成父母代能繁母猪补助标准≤350元/头。
(22)经济成本指标:撂荒地整治镇补助≤300元/亩。
(23)经济成本指标:定点帮扶村平均补助成本≤7万元/个。
(24)社会效益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水平提升。
(25)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9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9号)文件规定,上级财政下达我部门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667.88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9号)文件规定,上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667.88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667.885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9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完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667.885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射洪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1批次,实际补贴1批次,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完成祖代能繁母猪数量≥1362头,实际补贴1362头,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数量指标:射洪市农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数量≥1个,实际打造数量1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数量指标:定点帮扶村数量≥5个,实际帮扶数量5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数量指标:射洪市家庭农场联盟高质量发展数量≥1个,实际家庭农场联盟1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数量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数量≥5个,实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7)数量指标:完成父母代能繁母猪数量≥3275头,实际完成父母代能繁母猪数量3275头,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8)数量指标:打造万亩油菜生产示范片面积≥10000亩,实际打造万亩油菜生产示范片面积10000亩,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9)数量指标:打造万亩小麦生产示范片面积≥10000亩,实际打造万亩小麦生产示范片面积10000亩,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0)数量指标:撂荒地整治面积≥2900亩,实际撂荒地整治面积2900亩,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1)质量指标: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发放合规率=100%,实际贷款贴息发放完全合规,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实际项目验收完全合格,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2年,该项已于2022年完成实施,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4)经济成本指标:射洪市家庭农场联盟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10万元/个,实际家庭农场联盟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10万元/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5)经济成本指标:射洪市农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10万元/个,实际农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10万元/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6)经济成本指标:完成祖代能繁母猪补助标准≤700元/头,实际祖代能繁母猪补助标准700元/头,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7)经济成本指标:打造万亩小麦生产示范片补助成本≤30元/亩,实际小麦生产示范片补助成本30元/亩,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8)经济成本指标:打造万亩油菜生产示范片补助标准≤36元/亩,实际油菜生产示范片补助标准36元/亩,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19)经济成本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2万元/个,实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2万元/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0)经济成本指标: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补助总成本≤240万元,实际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补助总成本240万元,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1)经济成本指标:完成父母代能繁母猪补助标准≤350元/头,实际完成父母代能繁母猪补助标准350元/头,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2)经济成本指标:撂荒地整治镇补助≤300元/亩,实际撂荒地整治镇补助300元/亩,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3)经济成本指标:定点帮扶村平均补助成本≤7万元/个,实际定点帮扶村平均补助成本7万元/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4)社会效益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水平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25)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90%,项目实施后,受益群众满意度满意度94%,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我部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奖补;2、2022年晚秋生产及2023年小春生产;3、生猪种业企业(一级扩繁场)一次性补贴;4、定点帮扶村资金支持;5、撂荒地整治;6、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水平得到提升,指导家庭农场规范发展50家以上,指导农民合作社规 范发展50家以上。打造成片成带成规模的油菜、小麦示范片各1万亩以上。完成祖代能繁母猪1362头、父母代能繁母猪3275头补贴;对5个定点帮扶村进行资金支持;全面完成辖区内撂荒地治理工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使我市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面积得到有效提升。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本单位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遂财农[2022]59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9号)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667.885 | 667.885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00% | ||||||
地方资金 | 667.885 | 667.885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奖补;(二)2022年晚秋生产及2023年小春生产;(三)生猪种业企业(一级扩繁场)一次性补贴;(四)定点帮扶村资金支持;(五)撂荒地整治;(六)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水平得到提升,指导家庭农场规范发展50家以上,指导农民合作社规 范发展50家以上。打造成片成带成规模的油菜、小麦示范片各1万亩以上。完成祖代能繁母猪1362头、父母代能繁母猪3275头补贴;对5个定点帮扶村进行资金支持;全面完成辖区内撂荒地治理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 | ≥1批次 | 1批次 | |||
完成祖代能繁母猪数量 | ≥1362头 | 1362头 | |||||
射洪市农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数量 | ≥1个 | 1个 | |||||
定点帮扶村数量 | ≥5个 | 5个 | |||||
射洪市家庭农场联盟高质量发展数量 | ≥1个 | 1个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数量 | ≥5个 | 5个 | |||||
完成父母代能繁母猪数量 | ≥3275头 | 3275头 | |||||
打造万亩油菜生产示范片面积 | ≥10000亩 | 10000亩 | |||||
打造万亩小麦生产示范片面积 | ≥10000亩 | 10000亩 | |||||
撂荒地整治面积 | ≥2900亩 | 2900亩 | |||||
质量指标 | 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发放合规率 | =100% | 100%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2年 | 2022年 | ||||
成本指标 | 射洪市家庭农场联盟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 | ≤10万元/个 | 10万元/个 | ||||
射洪市农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 | ≤10万元/个 | 10万元/个 | |||||
完成祖代能繁母猪补助标准 | ≤700元/头 | 700元/头 | |||||
打造万亩小麦生产示范片补助成本 | ≤30元/亩 | 30元/亩 | |||||
打造万亩油菜生产示范片补助标准 | ≤36元/亩 | 36元/亩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补助标准 | ≤2万元/个 | 2万元/个 | |||||
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补助总成本 | ≤240万元 | 240万元 | |||||
完成父母代能繁母猪补助标准 | ≤350元/头 | 350元/头 | |||||
撂荒地整治镇补助补助 | ≤300元/亩 | 300元/亩 | |||||
定点帮扶村平均补助成本 | ≤7万元/个 | 7万元/个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水平提升 | 定性优良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4% | |||
遂财农[2022]58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8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市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能繁母猪补贴相关工作。
2.按照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8号)文件规定,下达我市市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能繁母猪补贴资29.864万元。
3.按照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8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做市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能繁母猪补贴相关工作。
专项项目资金,仅用于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能繁母猪补贴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补贴能繁母猪7466头,每头补助40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能繁母猪存栏补贴数量≥7466头。
(2)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合规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
(4)经济成本指标: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能繁母猪存栏补贴标准≤40元/头。
(5)社会效益指标:对我市生猪调控基地能繁母猪进行补贴,确保我市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6)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9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8号)文件规定,上级财政下达我部门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能繁母猪补贴项目资金29.86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8号)文件规定,上级财政下达我部门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能繁母猪补贴项目资金29.864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能繁母猪补贴项目资金29.864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8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完成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能繁母猪补贴项目资金29.864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射洪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能繁母猪存栏补贴数量≥7466头,实际补贴7466头,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合规率=100%,实际补贴完全合规,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3年,该项已于2022年完成实施,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经济成本指标: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能繁母猪存栏补贴标准≤40元/头,实际部能繁母猪存栏补贴40元/头,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社会效益指标:对我市生猪调控基地能繁母猪进行补贴,确保我市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6)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90%,项目实施后,受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92%,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我部门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能繁母猪补贴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完成了对7466头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能繁母猪存栏数的补贴。通过此项目的实施,进一步稳定我市生猪调控基地能繁母猪保有量,确保我市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使我市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面积得到有效提升。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本单位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川财农[2022]58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8号)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9.864 | 29.864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00% | ||||||
地方资金 | 29.864 | 29.864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2022年度4月份,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锁定我市市级以上11个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能繁母猪存栏数为7466头,按照4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贴,共计补助29.864万元。通过此项目的实施,进一步稳定我市生猪调控基地能繁母猪保有量,确保我市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 实际补贴能繁母猪7466头,全面完成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能繁母猪存栏补贴数量 | ≥7466头 | 7466头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合规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3年 | 2022年 | ||||
成本指标 | 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能繁母猪存栏补贴标准 | ≤40元/头 | 40元/头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我市生猪调控基地能繁母猪进行补贴,确保我市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 定性优良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意 | ≥90% | 92% | |||
遂财农[2022]46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46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提灌站维修改造及应急抗旱相关工作。
2.按照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46号)文件规定,下达我市提灌站维修改造及应急抗旱资金20万元。
3.按照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46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提灌站维修改造及应急抗旱相关工作。
4.该资金属于专项项目资金,仅用于提灌站维修改造及应急抗旱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拟维修提灌站18座,确保抗旱保灌7290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维修提灌站数量≥18个。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2年。
(4)经济成本指标:维修提灌站平均成本≤11112元/个。
(5)社会效益:提高农田抗旱保灌能力≥7290亩。
(6)服务对象满意度:提灌站灌溉区农民满意度≥9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46号)文件规定,上级财政下达我部门提灌站维修改造及应急抗旱资金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46号)文件规定,上级财政下达我部门提灌站维修改造及应急抗旱资金2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提灌站维修改造及应急抗旱资金2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46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完成提灌站维修改造及应急抗旱资金20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射洪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维修提灌站数量≥18个,实际维修提灌站数量18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实际全部项目已验收合格,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2年,该项已于2022年完成实施,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经济成本指标:维修提灌站平均成本≤11112元/个,实际维修提灌站平均成本11112元,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社会效益:提高农田抗旱保灌能力≥7290亩,实际提高农田抗旱保灌能力7290亩,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服务对象满意度:提灌站灌溉区农民满意度≥90%,项目实施后,群众满意度达93%,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我部门提灌站维修改造及应急抗旱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维修提灌站18座,确保抗旱保灌7290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及时解决旱片死角地区、粮油主产区提灌站的维修及应急抗旱问题,提高提灌站提水抗旱、保灌增收能力,减少旱灾损失,促进农业增产、粮食保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使我市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面积得到有效提升。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本单位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遂财农[2022]46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46号)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20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00% | ||||||
地方资金 | 20 | 20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拟维修提灌站18座,确保抗旱保灌7290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及时解决旱片死角地区、粮油主产区提灌站的维修及应急抗旱问题,提高提灌站提水抗旱、保灌增收能力,减少旱灾损失,促进农业增产、粮食保供。 | 维修提灌站18座,确保了抗旱保灌7290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及时解决旱片死角地区、粮油主产区提灌站的维修及应急抗旱问题,提高提灌站提水抗旱、保灌增收能力,减少旱灾损失,促进农业增产、粮食保供。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维修提灌站数量 | ≥18个 | 18个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2年 | 2022年 | ||||
成本指标 | 维修提灌站平均成本 | ≤11112元/个 | 11112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农田抗旱保灌能力 | ≥7290亩 | 7290亩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3% | |||
遂财农[2022]37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3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做好奖补2021年创建部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相关工作。
2.按照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37号)文件规定,下达我市奖补2021年创建部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资金45万元。
3.按照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3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主要用于奖补2021年创建部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相关工作。
专项项目资金,仅用于奖补2021年创建部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建设部级标准化示范场1个,补助标准10万元/
个;
(2)建设省级标准化示范场7个,补助标准5万元/个。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创建部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数量≥1个。
(2)数量指标:创建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数量≥7个。
(3)质量指标:标准化示范场验收合格率=100%。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2年。
(5)经济成本指标:部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补助标准≤10万元/个。
(6)经济成本指标: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补助标准≤5万元/个。
(7)经济效益:拉动企业对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投资资金≥55.23万元。
(8)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37号)文件规定,上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奖补2021年创建部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项目资金4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37号)文件规定,上级财政下达我部门奖补2021年创建部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项目资金45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自评评价时点,我部门奖补2021年创建部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项目资金45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3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完成奖补2021年创建部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项目资金45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射洪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中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日常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支付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创建部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数量≥1个,实际指导创建部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数量1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2)数量指标:创建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数量≥7个,实际创建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数量7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3)质量指标:标准化示范场验收合格率=100%,实际全部标准化示范场均已验收合格,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4)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年度=2022年,该项已于2022年完成实施,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5)经济成本指标:部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补助标准≤10万元/个,实际部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补助10万元/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6)经济成本指标: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补助标准,实际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补助5万元/个,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7)经济效益:拉动企业对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投资资金≥55.23万元,指标已完成,指标完成度100%。
(8)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项目实施后,群众满意度达95%,指标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我部门奖补2021年创建部级、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项目实施后,建设部级标准化示范场1个,建设省级标准化示范场7个。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拉动企业对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投资资金。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使我市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面积得到有效提升。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本单位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遂财农[2022]37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37号)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45 | 45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00% | ||||||
地方资金 | 45 | 45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一)建设部级标准化示范场1个,补助标准10万元/个;(二)建设省级标准化示范场7个,补助标准5万元/个。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拉动企业对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投资资金。 | (一)建设部级标准化示范场1个,补助标准10万元/个;(二)建设省级标准化示范场7个,补助标准5万元/个。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拉动企业对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投资资金55.23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建部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数量 | ≥1个 | 1个 | |||
创建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数量 | ≥7个 | 7个 | |||||
质量指标 | 标准化示范场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年度 | =2022年 | 2022年 | ||||
成本指标 | 部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补助标准 | ≤10万元/个 | 10万元/个 | ||||
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补助标准 | ≤5万元/个 | 5万元/个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拉动企业对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投资资金 | ≥55.23万元 | 55.23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遂宁市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战略,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做好渔业发展相关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100号)要求,下达我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资金492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通过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1656亩,实现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能力提升。
4.主管部门职能: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100号)精神,与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结合我市渔业绿色发展实际,选定项目地点和三方施工单位,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督我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按质按期完成。另外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站,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检查督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1〕5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6〕207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上级资金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并且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2.项目实施目的:促进我市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能力提升,提高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水平。
3.项目支持方向: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实现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预算492万元,主要用于7个乡镇的11个村或社区14个点位新建高密度养殖厂房,池塘标准化整治,加工厂房改造,尾水治理等。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遵循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重点考虑项目的可持续性。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实施主体 | 中央财政补助(万元) |
1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新建高密度养殖厂房2400平方米(基础建设、室内养殖池体、增氧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尾水处理系统) | 瞿河镇葫芦井社区 | 四川省闽洪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85 |
2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25亩(池塘整形、修坡筑埂、地膜铺设、配备智能渔情设备2套) | 瞿河镇牛心村 | 射洪县伊蒙种植专业合作社 | 10 |
3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198亩(池塘整形清淤,修坡筑埂、底排污、地膜铺设、配备智能渔情设备12台套、新建三池两坝1处) | 香山镇苏家堰村 | 四川川堰农业有限公司 | 71 |
4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152亩(塘整形清淤,修坡筑埂、底排污、地膜铺设、配备智能渔情设备10台套、生产便道500米) | 香山镇苏家堰村 | 四川桃花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9 |
5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35亩(池塘整治、底排污及尾水处理管网建设) | 香山镇苏家堰村 | 射洪市杰明养殖家庭农场 | 9 |
6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21亩(池塘整治、底排污及尾水处理管网建设) | 香山镇苏家堰村 | 射洪豪晴家庭农场 | 6 |
7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加工厂房改造800平方米(功能分区、水电配套设施及智能渔情设施设备建设);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415亩(池塘标准化整治、杂草清除、三叶草种植新建育苗棚100平方米) | 天仙镇飞跃村 | 射洪市梓渔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77 |
8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95亩(池塘整形、底排污、池边硬化、排水渠加固、新建尾水处理1处) | 天仙镇天福村 | 射洪市翊盛养殖专业合作社 | 41 |
9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103亩(池塘整形、清淤、修坡筑埂) | 天仙镇双庙村 | 射洪市煜泽养殖家庭农场 | 15 |
10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52亩(池塘整形、地膜铺设、底排污建设、生产便道200米、配备渔情设备8套、管理房整治) | 天仙镇文昌村 | 射洪市天仙镇陈凯水产养殖场 | 34 |
11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洋溪镇新溪坝村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103亩(池塘杂草清除、底膜铺设、池塘道路硬化、智能监测设备1套) | 洋溪镇新溪坝村 | 四川多尔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49 |
12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33亩(新建三池两坝1处,标准化苗池100平方米) | 洋溪镇岱钦桥村 | 四川顶昊农业有限公司 | 15 |
13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尾水治理120亩(新建三池两坝1处) | 太乙镇白龙村 | 射洪柒鲈鱼类养殖家庭农场 | 6 |
14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 完成鱼塘标准化整治300亩(标准化制度建设、饲料药品库规范化整治及休闲渔业建设) | 沱牌镇凤竹村 | 射洪市柳涪绿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15 |
合计 | 492 | ||||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面积不低于1656亩。
2.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面积1656亩;
(2)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月;
(3)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4)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优;
(5)经济效益指标:水产品亩均增产500公斤;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服务对象满意度80%;
(7)经济成本指标: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补助标准2971.02元/亩。
3.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各乡镇养殖厂房建设,池塘标准化整治,加工厂房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的开展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以及项目成果综合考虑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客观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针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活动效果等方面预设问题,重点评价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及项目的实施成果。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涉及7个乡镇的11个村或社区全部14个点位包含标准化制度建设、饲料药品库规范化整治及休闲渔业建设等方面相关工作。
(四)评价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法,通过对各建设站点村或社区养殖户和村民进行问卷调查的方法对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以得出评价结果。
(五)评价组织
由农业农村局水产站负责调查问卷的设置,交由各乡镇工作人员对养殖户进行问卷信息填写收集工作,最后由水产站负责调查问卷结果的整理汇总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进行了深入的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准确把握了渔业养殖方面的实际需求。项目目标的设定上,明确了以渔业绿色循环发展为核心,确保了此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风险控制,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项目管理
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第三方职责和任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注重项目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3.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进行,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4.项目结果
该项目完成了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1656亩,在促进我市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能力提升的同时改善了当地的人居环境,实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产业发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主要对渔业养殖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可实现项目区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同时纳入本次项目实施的14个水产养殖基地养殖技术成熟、经营效益突出,能有效地带动当地群众参与水产养殖,实现就业增收,提高了农户的效益和养殖积极性,直接有利于我市特色水产业的发展。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可持续性分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在渔业养殖方面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都具有可持续性。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本单位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面积不低于1656亩,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能力提升,激发我市渔业养殖户的养殖积极性,有力推动我市特色水产业的发展。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川财农〔2023〕100号-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 | |||||||
预算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类型 | 新增项目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 川财农〔2023〕100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1〕56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R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
使用范围 | 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度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92 | ||||||
其中:财政拨款 | 492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1656亩。通过此项目的实施,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能力提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面积 | ≥ | 1656 | 亩 | 15 | 1656亩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5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5 | 12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 定性 | 优 | 10 | 优 | ||
经济效益指标 | 水产品亩均增产 | ≥ | 500 | 公斤 | 10 | 500公斤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80 | % | 10 | 8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完成池塘标准化整治和尾水治理补助标准 | ≤ | 2971.02 | 元/亩 | 15 | 2971.02元/亩 | |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做好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07号),下达我市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50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重点扶持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
4.主管部门职能: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07号)精神,制定了我市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和监督我市各农业相关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按质按期完成。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5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3.项目支持方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预算450万元,对确定的15个行政村进行扶持,每个村30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遵循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重点考虑项目目的的可持续性。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序号 | 扶持村 | 金额(万元) |
1 | 仁和镇张王村 | 30 |
2 | 仁和镇卧龙村 | 30 |
3 | 涪西镇四方村 | 30 |
4 | 明星镇大明村 | 30 |
5 | 潼射镇马黄寺村 | 30 |
6 | 太和街道白莲山村 | 30 |
7 | 瞿河镇鲜家沟村 | 30 |
8 | 广兴镇万新村 | 30 |
9 | 广兴镇龙宝坝村 | 30 |
10 | 广兴镇团结兴村 | 30 |
11 | 曹碑镇义和中心村 | 30 |
12 | 大榆镇钟家店村 | 30 |
13 | 东岳镇观龙村 | 30 |
14 | 复兴镇喻家沟村 | 30 |
15 | 武安镇白马庙村 | 30 |
16 | 合计 | 450 |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项目预算450万元,对确定的15个行政村进行扶持,每个村30万元。
2.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数量指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数≥15个
(2)质量指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台账=基本建立
(3)质量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4)时效指标: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执行 率=100%
(5)经济效益指标: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定性有所增加
(6)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定性有所改善
(7)社会效益指标:项目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 斗力定性有所增强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90%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区农民满意度≥90%
(10)经济成本指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补助标准≤300000元/个
3.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项目方案编制情况,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监督监管工作,等项目开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以及项目成果综合考虑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客观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发现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针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活动效果等方面预设问题,重点评价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及项目的实施成果。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对项目涉及的全部乡镇所建设的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
(四)评价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通过对村民进行问卷调查的方法对本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以得出评价结果。
(五)评价组织。由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负责调查问卷的设置,交由各乡镇工作任务对农户进行问卷信息填写收集工作,最后由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负责调查问卷结果的整理汇总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进行了深入的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准确把握农市场实际需求。项目目标的设定上,明确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核心,确保了此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风险控制,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项目管理。
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注重项目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3.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4.项目结果。
该项目对确定的15个行政村进行扶持,每个村30万元,共计450万元。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产业发展:
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主要对确定的15个行政村进行补助,重点扶持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盘活闲置资产,集中整治撂荒地,创新管理服务,整合资金发展“飞地经济”等方式,不断消灭“空壳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可持续性分析:
对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盘活闲置资产,集中整治撂荒地,有力调动了农民生产生活积极性,增加农户收益,对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本单位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完成了15个行政村进行补助,重点扶持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盘活闲置资产,集中整治撂荒地,创新管理服务,整合资金发展“飞地经济”等方式,不断消灭“空壳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动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仁和镇张王村 | 93 | |
2 | 仁和镇卧龙村 | 100 | |
3 | 涪西镇四方村 | 100 | |
4 | 明星镇大明村 | 100 | |
5 | 潼射镇马黄寺村 | 95 | |
6 | 太和街道白莲山村 | 97 | |
7 | 瞿河镇鲜家沟村 | 98 | |
8 | 广兴镇万新村 | 100 | |
9 10
| 广兴镇龙宝坝村 | 99 | |
10 | 广兴镇团结兴村 | 100 | |
11 | 曹碑镇义和中心村 | 100 | |
12 | 大榆镇钟家店村 | 100 | |
13 | 东岳镇观龙村 | 100 | |
14 | 复兴镇喻家沟村 | 94 | |
15 16
| 武安镇白马庙村 | 100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省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川财农[2023]107号-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 | |||||||
预算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类型 | 新增项目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 川财农[2023]107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50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R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
使用范围 |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50万元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2027年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数 | ≥ | 15 | 个 | 9 | 15 | |
质量指标 |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台账 | = | 基本建立 | 9 | 基本建立 |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9 | 100% | |||
时效指标 | 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执行 率 | = | 100 | % | 9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 | 定性 | 有所增加 | 9 | 有所增加 | ||
生态效益指标 | 农村人居环境 | 定性 | 有所改善 | 9 | 有所改善 |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 斗力 | 定性 | 有所增强 | 9 | 有所增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 | 90 | % | 9 | 90% | |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 ≥ | 90 | % | 9 | 9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补助标准 | ≤ | 300000 | 元/个 | 9 | 300000元 | |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助力乡村振兴。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43号)精神,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662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对种植小麦、水稻、玉米的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和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发放种粮一次性补贴。
4.主管部门职能: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43号)精神,制定了射洪市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负责粮食生产、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和政策宣传工作,审核作物补贴面积,汇总收集补贴对象、面积等信息,指导和监督我市各农业相关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按质按期完成。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财政、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在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提升我市种粮面积。
3.项目支持方向: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预算662万元,对全市最终实际种植面积478251.14亩进行补助,确定全市统一补助标准为每亩13.84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遵循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重点考虑项目目的的可持续性。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射洪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使用分配表 | ||||||||
序号 | 镇(街道) | 户数 | 小麦(亩) | 水稻(亩) | 玉米(亩) | 补贴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1 | 沱牌镇 | 6237 | 1856.85 | 2422.65 | 20099.91 | 24379.41 | 13.84 | 337462.23 |
2 | 瞿河镇 | 6629 | 4487.95 | 3504.97 | 21075.14 | 29068.06 | 13.84 | 402362.99 |
3 | 洋溪镇 | 4770 | 4979.25 | 5262.06 | 21223.41 | 31464.72 | 13.84 | 435537.79 |
4 | 曹碑镇 | 1879 | 6815.8 | 4329.58 | 11848.54 | 22993.92 | 13.84 | 318284.13 |
5 | 金华镇 | 5089 | 1380.45 | 1897.79 | 20842.97 | 24121.21 | 13.84 | 333888.20 |
6 | 东岳镇 | 4328 | 3640.21 | 2833.15 | 19875.64 | 26349 | 13.84 | 364725.49 |
7 | 广兴镇 | 4181 | 896.55 | 1366.38 | 13514.03 | 15776.96 | 13.84 | 218386.25 |
8 | 官升镇 | 1655 | 2500.1 | 2183.7 | 8685.58 | 13369.38 | 13.84 | 185060.29 |
9 | 金家镇 | 5673 | 1141.43 | 5899.88 | 22290.34 | 29331.65 | 13.84 | 406011.63 |
10 | 复兴镇 | 3687 | 3953.77 | 3418.28 | 18592.67 | 25964.72 | 13.84 | 359406.25 |
11 | 太乙镇 | 4261 | 5359.53 | 7273.70 | 20126.48 | 32759.71 | 13.84 | 453463.17 |
12 | 武安镇 | 4536 | 698.24 | 2970.01 | 14338.56 | 18006.81 | 13.84 | 249252.06 |
13 | 香山镇 | 2211 | 1810.74 | 1094.17 | 10473.72 | 13378.63 | 13.84 | 185188.33 |
14 | 青岗镇 | 2737 | 2983.9 | 5208.35 | 17266.57 | 25458.82 | 13.84 | 352403.53 |
15 | 涪西镇 | 2722 | 4885.45 | 5032.2 | 10498.07 | 20415.72 | 13.84 | 282596.43 |
16 | 文升镇 | 1978 | 305.30 | 890.89 | 8600.80 | 9796.99 | 13.84 | 135610.91 |
17 | 仁和镇 | 2931 | 2392.65 | 2274.48 | 10676.79 | 15343.92 | 13.84 | 212392.07 |
18 | 明星镇 | 3169 | 2318.39 | 4750.74 | 13817.37 | 20886.5 | 13.84 | 289113.02 |
19 | 天仙镇 | 3978 | 6231.93 | 3581.39 | 21604.2 | 31417.52 | 13.84 | 434884.45 |
20 | 大榆镇 | 9853 | 4183.86 | 3481.14 | 21554.40 | 29219.4 | 13.84 | 404457.85 |
21 | 潼射镇 | 2181 | 1856.12 | 2311.87 | 12330.18 | 16498.17 | 13.84 | 228369.32 |
22 | 太和街道 | 631 | 17 | 14.20 | 1243.38 | 1274.58 | 13.84 | 17642.86 |
23 | 平安街道 | 632 | 22.7 | 6.50 | 946.14 | 975.34 | 13.84 | 13500.75 |
合计 | 85948 | 64718.17 | 72008.08 | 341524.89 | 478251.14 | 13.84 | 6620000 | |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对全市最终实际种植面积478251.14亩,确定全市统一补助标准为每亩13.84元,共计一次性种粮补贴662万元。
2.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数量指标: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补贴种植面积≥478251.14亩;
(2)质量指标: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发放合规率=100%;
(3)时效指标: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发放时间=6月;
(4)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提升我市种粮面积≥10000亩;
(5)经济效益指标:实际种粮农民农资成本下降比例≥6%;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补贴对象满意度≥85%;
(7)经济成本指标: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13.85元/亩;
3.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种植户及其种植面积的入户登记并核实汇总、上报、公开公示,资金拨付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监督监管工作等项目的开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以及项目成果综合考虑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客观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发现种粮补贴项目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针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活动效果等方面预设问题,重点评价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及项目的实施成果。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对项目涉及的全部乡镇所建设的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
(四)评价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通过对乡镇村民进行问卷调查的方法对本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以得出评价结果。
(五)评价组织。由农业农村局农技站负责调查问卷的设置,交由各乡镇工作任务对农户进行问卷信息填写收集工作,最后由农技站负责调查问卷结果的整理汇总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进行了深入的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准确把握农资成本动态和种植户的实际需求。项目目标的设定上,明确了提高种植户种植积极性,提高我市种植面积的目的,确保了此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风险控制,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项目管理。
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第三方职责和任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注重项目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3.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进行,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4.项目结果。
该项目对全市最终实际种植面积478251.14亩,确定全市统一补助标准为每亩13.84元,共计662万元。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产业发展:
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项目,主要对种植小麦、水稻、玉米的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和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进行一次性补贴,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提升我市种粮面积,直接有利于我市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对实际种粮者和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进行一次性补贴,有力调动了种粮农民积极性,对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本单位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完成了对实际种粮者和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进行一次性补贴,共计662万元,调动了种粮农民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我市种粮面积,推动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沱牌镇 | 100 95
| |
2 | 瞿河镇 | 99 | |
3 | 洋溪镇 | 100 | |
4 | 曹碑镇 | 92 | |
5 | 金华镇 | 99 | |
6 | 东岳镇 | 100 | |
7 | 广兴镇 | 100 | |
8 | 官升镇 | 100 | |
9 10
| 金家镇 | 100 | |
10 | 复兴镇 | 96 | |
11 | 太乙镇 | 97 | |
12 | 武安镇 | 100 | |
13 | 香山镇 | 100 | |
14 | 青岗镇 | 100 | |
15 16
| 涪西镇 | 100 | |
16 | 文升镇 | 97 | |
17 | 仁和镇 | 96 | |
18 | 明星镇 | 93 | |
19 | 天仙镇 | 91 | |
20 | 大榆镇 | 99 | |
21 | 潼射镇 | 100 | |
22 | 太和街道 | 100 | |
23 | 平安街道 | 100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省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川财农[2023]43号-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 |||||||
预算单位 |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 川财农[2023]43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R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
使用范围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 |||||||
申报(补助)条件 |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和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2023年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662 | ||||||
其中:财政拨款 | 662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确定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为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作物。根据全市最终实际种植面积478251.14亩,确定全市统一补助标准为每亩13.85元,通过项目的实施,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促进我市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补贴种植面积 | ≥ | 478251.14 | 亩 | 15 | 478251.14亩 | |
质量指标 | 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发放合规率 | = | 100 | % | 15 | 100% | ||
时效指标 | 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发放时间 | = | 6 | 月 | 10 | 6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提升我市种粮面积 | ≥ | 10000 | 亩 | 10 | 10000亩 |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际种粮农民农资成本下降比例 | ≥ | 6 | % | 10 | 6%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贴对象满意度 | ≥ | 85 | % | 10 | 8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 | ≤ | 13.85 | 元/亩 | 20 | 13.85元/亩 | |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具备有条件的村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资产,发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助力乡村振兴。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文件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51号)精神,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050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共计10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23年确定15个行政村作为扶持村,每个村补助70万元。重点扶持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
4.主管部门职能:射洪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文件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51号)精神,制定了射洪市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督我市各农业相关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按质按期完成。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财政、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在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确定15个行政村作为扶持村,每个村补助70万元,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3.项目支持方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确定15个行政村作为扶持村,具体为:仁和镇张王村、卧龙村、涪西镇四方村、明星镇大明村、潼射镇马黄寺村、洋溪镇新溪坝村、白流寺村、太和街道白莲山村、瞿河镇鲜家沟村、广兴镇万新村、曹碑镇义和中心村、大榆镇钟家店村、东岳镇观龙村、复兴镇喻家沟村、武安镇白马庙村。每个村补助70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遵循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重点考虑项目目的的可持续性。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2023年确定15个行政村作为扶持村,具体为:仁和镇张王村、卧龙村、涪西镇四方村、明星镇大明村、潼射镇马黄寺村、洋溪镇新溪坝村、白流寺村、太和街道白莲山村、瞿河镇鲜家沟村、广兴镇万新村、曹碑镇义和中心村、大榆镇钟家店村、东岳镇观龙村、复兴镇喻家沟村、武安镇白马庙村。每个村补助70万元。资金共计105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确定15个行政村(仁和镇张王村、卧龙村、涪西镇四方村、明星镇大明村、潼射镇马黄寺村、太和街道白莲山村、瞿河镇鲜家沟村、广兴镇万新村、龙宝坝村、团结兴村、曹碑镇义和中心村、大榆镇钟家店村、东岳镇观龙村、复兴镇喻家沟村、武安镇白马庙村)作为扶持村,重点扶持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每个村补助70万元。通过此项目的实施,盘活闲置资产,集中整治撂荒地,创新管理服务,整合资金发展“飞地经济”等方式,不断消灭“空壳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数量指标:购买红薯淀粉生产设备数量≥1套
(2)数量指标:购买水泵数量≥10台
(3)数量指标:新建2500㎡自动化育秧中心数量=1个
(4)数量指标:购置日烘干机器数量=1台
(5)数量指标:新建烘干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
(6)数量指标:购置收割机数量=1台
(7)数量指标:土地流转面积≥30亩
(8)数量指标:购置履带式旋耕机数量=1台
(9)数量指标:新建室外储粮仓数量=1个
(10)数量指标:修建厂房面积≥800平方米
(11)数量指标:购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数量≥1套
(12)数量指标:扶持村数量≥15个
(13)数量指标:改建白羽肉鸡养殖大棚面积≥1140平方米
(14)数量指标:修建供水站数量=1座
(15)数量指标:新建白羽肉鸡养殖大棚面积≥815平方米
(16)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
(17)质量指标:补助发放合规率=100%
(18)质量指标: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19)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20)经济效益指标:全市实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0217万元
(21)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定性优
(2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23)经济成本指标:购买红薯淀粉生产设备成本≤30万元
(24)经济成本指标:购买水泵评价成本≤1000元/台
(25)经济成本指标:新建2500㎡自动化育秧中心成本≤250万元/个
(26)经济成本指标:购置日烘干机器成本≤120万元
(27)经济成本指标:新建烘干厂房平均成本≤260元/平方米
(28)经济成本指标:购置收割机成本≤25万元
(23)经济成本指标:土地流转平均成本≤1000元/每亩
(29)经济成本指标:购置履带式旋耕机成本≤10万元
(30)经济成本指标:新建室外储粮仓成本≤50万元/个
(31)经济成本指标:修建厂房平均成本≤437.5元/平方米
(32)经济成本指标:购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成本≤45万元
(33)经济成本指标:改建白羽肉鸡养殖大棚平均成本≤614.1元/平方米
(34)经济成本指标:新建白羽肉鸡养殖大棚平均成本≤4294.48元/平方米
(35)经济成本指标:修建供水站成本≤9万元
3.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15个补助行政村的登记并核实汇总、上报、公开公示,补贴资金拨付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监督监管工作等项目的开展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综合考虑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客观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针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活动效果等方面预设问题,重点评价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及项目的实施成果。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对项目涉及的全部乡镇所建设的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
(四)评价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通过对乡镇村民进行问卷调查的方法对本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以得出评价结果。
(五)评价组织。由农业农村局农技站负责调查问卷的设置,交由各行政村进行问卷信息填写收集工作,最后由农技站负责调查问卷结果的整理汇总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进行了深入的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确定15个行政村作为扶持村,每个村补助80万元。重点扶持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等。确保了此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风险控制,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项目管理。
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第三方职责和任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注重项目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3.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进行,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4.项目结果。
该项目重点扶持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等,对全市15个行政村作为扶持村,每个村补助70万元,总计投入资金1050万元。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产业发展:
本项目对15个行政村作为扶持村,每个村补助70万元。重点扶持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等,提高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动了其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了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新作用。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可持续性分析:15个行政村作为扶持村,重点扶持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等,进行每村70万元的资金补助,有力提升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全面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对15个行政村作为扶持村,重点扶持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等,提高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动了其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了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新作用。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补助行政村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仁和镇张王村 | 100 95
| |
2 | 仁和镇卧龙村 | 99 | |
3 | 涪西镇四方村 | 100 | |
4 | 明星镇大明村 | 98 | |
5 | 潼射镇马黄寺村 | 99 | |
6 | 洋溪镇新溪坝村 | 100 | |
7 | 洋溪镇白流寺村 | 100 | |
8 | 太和街道白莲山村 | 100 | |
9 10
| 瞿河镇鲜家沟村 | 100 | |
10 | 广兴镇万新村 | 97 | |
11 | 曹碑镇义和中心村 | 99 | |
12 | 大榆镇钟家店村 | 100 | |
13 | 东岳镇观龙村 | 100 | |
14 | 复兴镇喻家沟村 | 100 | |
15 16
| 武安镇白马庙村 | 100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省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川财农[2023]51号-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预算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类型 | 新增项目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 川财农[2023]51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22〕61号)、《关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财农〔2023〕26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
使用范围 |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2023年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确定15个行政村(仁和镇张王村、卧龙村、涪西镇四方村、明星镇大明村、潼射镇马黄寺村、洋溪镇新溪坝村、白流寺村、太和街道白莲山村、瞿河镇鲜家沟村、广兴镇万新村、曹碑镇义和中心村、大榆镇钟家店村、东岳镇观龙村、复兴镇喻家沟村、武安镇白马庙村)作为扶持村,重点扶持村集体发展我市种业、白羽肉鸡主导产业和2023年射洪大事(第一批)中酒粮基地、手工粉条等配套产业,每个村补助70万元。通过此项目的实施,盘活闲置资产,集中整治撂荒地,创新管理服务,整合资金发展“飞地经济”等方式,不断消灭“空壳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红薯淀粉生产设备数量 | ≥ | 1 | 套 | 3 | 1套 | |
购买水泵数量 | ≥ | 30 | 万元 | 1 | 30万元 | |||
新建2500㎡自动化育秧中心数量 | = | 10 | 台 | 3 | 10台 | |||
购置日烘干机器数量 | ≥ | 1 | 个 | 3 | 1个 | |||
新建烘干厂房面积 | ≥ | 1 | 台 | 3 | 1台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20 | 万元 | 1 | 120万元 | |||
购置收割机数量 | = | 100 | % | 3 | 100% | |||
土地流转面积 | ≥ | 100 | % | 2 | 100% | |||
购置履带式旋耕机数量 | = | 2000 | 平方米 | 3 | 2000平方米 | |||
新建室外储粮仓数量 | = | 260 | 元/平方米 | 1 | 260元/平方米 | |||
修建厂房面积 | ≥ | 100 | % | 3 | 100% | |||
购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数量 | ≥ | 1 | 台 | 3 | 1台 | |||
扶持村数量 | ≥ | 25 | 万元 | 1 | 25万元 | |||
改建白羽肉鸡养殖大棚面积 | ≥ | 30 | 亩 | 3 | 30亩 | |||
修建供水站数量 | = | 1000 | 元/亩 | 1 | 1000元/亩 | |||
质量指标 | 补助发放合规率 | = | 250 | 万元/个 | 1 | 250万元/个 | ||
设备验收合格率 | = | 12 | 月 | 1 | 12月 |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000 | 元/台 | 1 | 1000元/台 | |||
时效指标 | 全市实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 | ≥ | 优 | 10 | 优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 定性 | 90 | % | 2 | 90% |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10217 | 万元 | 10 | 10217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新建白羽肉鸡养殖大棚面积 | ≥ | 1 | 台 | 3 | 1台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购买红薯淀粉生产设备成本 | ≤ | 10 | 万元 | 1 | 10万元 | |
购买水泵评价成本 | ≤ | 1 | 个 | 3 | 1个 | |||
新建2500㎡自动化育秧中心成本 | ≤ | 50 | 万元/个 | 1 | 50万元/个 | |||
购置日烘干机器成本 | ≤ | 800 | 平方米 | 3 | 800平方米 | |||
新建烘干厂房平均成本 | ≤ | 437.5 | 元/平方米 | 1 | 437.5元/平方米 | |||
购置收割机成本 | ≤ | 1 | 套 | 3 | 1套 | |||
土地流转平均成本 | ≤ | 45 | 万元 | 1 | 45万元 | |||
购置履带式旋耕机成本 | ≤ | 15 | 个 | 3 | 15个 | |||
新建室外储粮仓成本 | ≤ | 1140 | 平方米 | 3 | 1140平方米 | |||
修建厂房平均成本 | ≤ | 614.1 | 元/平方米 | 1 | 614.1元/平方米 | |||
购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成本 | ≤ | 1 | 座 | 3 | 1座 | |||
改建白羽肉鸡养殖大棚平均成本 | ≤ | 9 | 万元 | 1 | 9万元 | |||
修建供水站成本 | ≤ | 815 | 平方米 | 3 | 815平方米 | |||
新建白羽肉鸡养殖大棚平均成本 | ≤ | 4294.48 | 元/平方米 | 1 | 4294.48元/平方米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