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新能源交通工作的支持!您在射洪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射洪市新能源交通工具的建议》(第3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能源交通工具推进情况。
(一)项目谋划情况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电动汽车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布局、有序建设及规范运营,保障和推动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积极谋划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6个,总投资17.48亿元,其中正在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11.89亿元,拟建设充电桩5139台;储备项目3个,总投资5.59亿元,计划建设充电桩1422台。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设施整合。针对现有充电设施分布不均、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我们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整合行业资源,优化充电设施布局,特别在老旧小区、商业中心、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增加布局数量。同时,督促并指导有关企业对存量充电站进行智能化改造,提高充电设施的智能化水平。
2.强化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充电设施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同时,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提高建设水平。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对个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的机电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电力承装(修、试)五级或以上资质。
4.提升运营管理。由具备条件的运营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现状不具备条件的运营主体,鼓励委托给有资质的运营企业统一经营,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
5.统一收费标准。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项目,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两部制电价,其他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按其所在场所电价类别执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夜间电网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鼓励具备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各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合理收取充电服务费。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充电APP内公示电费、充电服务费标准等内容。鼓励采用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为用户创造方便、快捷的支付环境。
二、关于共享交通推动情况
为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共享,市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着力推动建设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着力强化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将规范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明确信息采集边界和使用范围,促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全面接入,引导居住区“统建统服”充电基础设施有序接入,鼓励私人充电基础设施自愿接入。将强化与电动汽车、城市和公路出行服务网等数据互联互通,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平台等多种便利渠道,及时发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将要求所有对外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建成后,必须接入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督平台及“川逸充”APP。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策扶持,用好用活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企业的发展。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提高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
(二)推动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充电设施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工作。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的合作交流,推动充电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升级。
(三)提高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加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市民对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应用。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