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古树名木、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与合理利用。
9.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1.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2.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13.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的统一监督管理。
15.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
16.配合国家、省、遂宁市对射洪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加速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持续优化交通、产业、城镇空间结构,深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力争《射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早日通过省政府审批,并在此基础上启动详细规划编制。积极推进片区规划,力争尽早通过规委会审议后按省市工作要求做好审批备案。
2.用好用活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梳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编制年度土地报征计划,全年预估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500亩,处置闲置土地约1300亩,全年计划供应土地2000余亩,保障我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根据用地范围,提前统筹安排林地定额,林地定额不足的,及时调整征地范围。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3.持续推进“两长制”工作。发挥好林长巡林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巡林频次和质量,通过林长巡林促进全市林业态势健康发展。积极构建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多元化制度模式推进田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全面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严格督查考核,将田长制、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4.积极推进林业重点工作。加强对“2+1”现代林业园区建设、森林督察等林业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调度,确保时间节点内完成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监管,确保6月前顺利进场开工。提前谋划“金华山古树名木公园”建设,制定规划方案,制定“一树一策”救护方案。
5.持续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以基础事实为依据,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支持,全年计划争取2891万用于我市地灾防治。积极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快推进立项、财评等前期准备工作,待资金下达后,立即开展1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工作。2024年全年计划投入750万用于50户地灾避让搬迁工作。
6.认真落实耕地核查整改任务。统筹2022年度变更数据库与“二调”“三调”耕地数据,结合地类变化情况和农业生产规律,逐步将山上耕地调整到山下,山下果树苗木调整到山上。合理统筹土地资源,按规定有序开垦耕地,做大异地补划存量资源。针对“非农化”建设项目,在不影响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加快拆除复耕、恢复耕地属性。针对超用地范围无法完善手续的违法土地,及时拆除复耕。对农户和流转主体“非粮化”土地,采取降低合理株数、原地复耕等方式,恢复耕地属性。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行休息日周六上午政务中心大厅“延时服务”,持续做好“党建+不动产登记”工作,探索更多便民利民措施,加强部门联动、督促指导,接力推动36个问题楼盘全部清零,切实破解群众办证难题。
8.持续做好防风险守红线工作。一是继续突破存量土地处置下限。提前分析年度计划指标需求,反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目标,做好供地时序安排。二是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牢牢守住监管底线,适当曝光不当反面典型,让违法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2022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下发剩余2类3个问题加快销号进度,确保销号资料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一次性通过审核。
9.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各阶段重点工作,做好迎检准备,推动系统治理常态化,做好2024年主题教育后半篇工作筹划准备。强化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品质党建示范区创建升级提升工作,加大系统内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中警示现场教育学习,依法依纪查处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全面提升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9714.0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1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额度较大。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收入预算9714.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667.87万元,占48.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26.15万元,占48.6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0万元,占3.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支出预算971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6.61万元,占27.14%;项目支出7077.41万元,占72.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9714.0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1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额度较大。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26.1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8.92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498.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98.95万元、农林水支出517.1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5.2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1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5.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726.1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2.63万元,主要是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减少100万元、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增加110万元、 住房公积金减少11.1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0.83万元、行政运行增加118.94万元、森林资源培育增加55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减少128.6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0.1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0.24万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减少260万元、事业运行增加16.41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165万元、森林资源管理减少330万元、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增加2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3.29万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增加468万元、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增加26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0.8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减少5.2万元、动植物保护减少80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2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3万元,占5.4%;卫生健康支出118.8万元,占2.51%;城乡社区支出580万元,占12.27%;农林水支出61.37万元,占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05.45万元,占74.18%;住房保障支出205.22万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5.4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7.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3.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0.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行政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等缴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580万元,主要用于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市县城市体检报告、编制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支付往年合同尾款。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名木古树保护、“3.12”义务植树活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6.3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自然)(项)2024年预算数为839.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包括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础性绩效奖、公务交通补贴、失业保险、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镇不动产登记站人员购买服务、乡村规划师、机关运行经费及乡镇机关事业人员工作补贴等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项)2024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开展专家评审、建设工地巡查工作的办公、交通、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维修加固及设计方案编制、不动产专网、登记保险,支付法律顾问、规划督察专员工作、信访处置等相关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建品牌建设、自然资源专业人员培训,2024年度“亩均论英雄”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服务,新一轮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支付城镇标定地价和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尾款等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8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督察、林草湿图斑监测、林长制工作,购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购买土地、林业违法查处、群众举报线索核查等执法活动,涉及土地、林地面积及林地破坏性鉴定测绘和鉴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技术服务,野生动物、木材、林地、耕地的司法鉴定,自然保护地、湿地及动植物保护,完成平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尾款,野生动物收容救助,自然保护地监管,野生动植物普查,野生动植物宣传,林权数据整合汇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计划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国有林、水库的测绘和确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入库,农房、林地、承包地不动产测绘和权籍调查等工作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528万元,主要用于档案室规范化建设,扩建档案室库房面积,改造档案整理操作间及对外办事窗口,增加库房密集柜数量,扩建会议室和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机关服务信息化建设,办公网络建设,机关环境整治,办公场地维修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自然资源系统固定资产清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完成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编制,对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对11个乡镇进行外业核实、完成成果资料编制、公示、移交等,配合乡镇人民政府代拟请示文件和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等专项工作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1.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绩效、在职基础性绩效、工会经费、失业保险、乡镇工作补贴、从事接触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办公业务费等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5万元,主要用于21个镇和2个办事处自然资源规划所办公费、宣传费、设备采购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应急摩托燃油及维护,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地质灾害巡排查、地质灾害驻守督导及技术服务、汛期气象信息服务等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05.2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96.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5.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5.79%。主要原因是参考近三年我局公务接待费实际支付金额,结合我局2024年工作安排及市场物价综合考虑进行的预算。
2024年公务接待费用于上级部门来射洪检查、指导、验收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相关工作以及市外其他部门来射洪交流学习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4.46%。主要原因是参考近三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费实际支付金额、结合2024年我局工作安排及维修人员工资、配件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的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商务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森林资源管理、国土绿化、地质灾害治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灭火、林业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地、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土地整理、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乡村集镇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土地开发利用、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自然资源违法查处及国家储备林建设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6.48万元,其中:会议费26.31万元,培训费13.5万元,差旅费116.67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39.18%。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局2024年工作安排并参考前三年会议费实际支出进行的测算。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35%。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局2024年工作安排并参考前三年培训费实际支出进行的测算。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31.78%。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局2024年工作安排并参考前三年差旅费实际支出进行的测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1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6万元,项目支出3778.49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5.2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2..79万元,增加8.78%。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249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03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46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7.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12.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森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
13.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反映除国家公园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能力提升、生态补偿、生他保护和修复、科研、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湿地保护: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8.产业化管理: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9.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0.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自然资源知识普及,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3.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2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反映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应急管理事务、消防事务、森林消防事务、煤矿安全、地震事务、自然灾害防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