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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24年度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单位决算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9-03 15: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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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 8  2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单位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1

部分  名词解释 23

第四部分  附件 30

第五部分 附表 6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5

二、收入决算表 65

三、支出决算表 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5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5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5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引导农民增收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申报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饲料饲政饲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编报、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组织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由市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7182.33万元。与2023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5648.96万元,增长49.6%。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资金收支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18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82.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18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8.57万元,占11.7%;项目支出41663.76万元,占88.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7182.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5648.96万元,增长49.6%。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资金收支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82.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648.96万元,增长49.6%。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资金收支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82.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7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86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270.99万元,占0.6%农林水支出45228.52万元,占95.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3.54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373.18万元,占0.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5.28万元,占0.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7182.3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4.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2.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1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6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218.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92.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5617.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5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11786.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449.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4.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066.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支出决算为210.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0.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38.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3.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3.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5.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18.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8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43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36万元,完成预算80%,较上年度减少11.04万元,下降2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开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82万元,占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4万元,占34.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23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2万元完成预算7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5.78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开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12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其他车辆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病虫害控制、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农业农机监督,农业执法,农田建设下乡督查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4万元,完成预算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5.26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开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4万元,主要用于承接省、市级现场会、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和乡村振兴先进县市观摩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查等支出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10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专项工作推进会、农业行政执法交流学习、开展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样、督导省委巡视反馈集体经济问题整改相关工作、调研设施蔬菜及蔬菜生产指导、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现场审核、友邻区(县)赴射洪考核学习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上级部门领导家庭农场立法调研、四川省农业科学经济作物研究院开展大豆生产科技帮扶、上级部门督导稻飞虱等大春病虫害防控等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56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46.29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99万元。主要用于射洪市瞿河白羽肉鸡现代农业园区补助、公务车维修保养及购买保险服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险试点服务、地膜采购、小麦拌种剂及复合肥采购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2024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4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2024年长江禁捕及渔业专项、2024年射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2024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任务,确保无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对生猪产品安全满意度较高,成本控制良好2024年长江禁捕及渔业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3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基本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加强渔政执法、宣传引导和巡护队伍建设,有效遏制了违钓、违捕行为,保护了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类)(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 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故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 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指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 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和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 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 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 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 讼等方面的支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 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 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等方面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 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指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 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 升等方面的支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 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 方面的项目支

3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 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因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单位年初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汇总于射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故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随农业农村局部门一并公开。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明确屠宰环节中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病害生猪及产品,需进行无害化处理强调了地方政府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总责,要求建立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无害化处理费用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予以适当补贴。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射财发[2024]11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我部门2024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15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规范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病死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主管部门职能: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资金使用、指导项目实施确保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我市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市农业农村局按项目计划推进项目,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通过无害化处理,消除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项目支持方向:支持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对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处理过程规范、高效、环保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项目预算总额为15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拨付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对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进行统一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的费用。

截至20241231日,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至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用于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由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对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进行统一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相关规定支付处理费用。补贴标准:按80/头支付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处理费,按800/头支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补助费。

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数量≥1705头;

2)数量指标:聘请无害化处理公司≥1家;

3)质量指标:确保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处理覆盖率≥95%

4)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年度≤12

5)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定性优;

6)社会效益指标:屠宰环节动物疫情发生率=0%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生猪产品安全满意度≥90%

8)经济成本指标:每头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处理费用≤880/头。

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制定了自评工作方案,明确了自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勘察、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评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和不足,为今后类似项目的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重点关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包括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部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确保样本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四)评价方法。

1.案卷研究法:审核资金拨付记录及申请材料完整性;  

2.实地勘察法:抽查养殖场、屠宰场非正常死亡生猪处理情况,与浩川油脂转运处理台账是否一致等  

3.问卷调查法: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  

4.成本效益分析法:测算项目资金投入项目效益的完成情况。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程序:项目立项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决策程序规范。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合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符合我市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的实际需求。

资金投向:资金投向明确,主要用于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符合项目设立初衷。

2.项目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注重项目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3.项目实施。

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100%,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4.项目结果。

项目全面完成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任务,确保无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对生猪产品安全满意度较高,成本控制良好。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围绕符合性、成长性、经济性进行绩效分析。

项目覆盖全市范围,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在各区域均衡开展,未出现区域差异。项目资金精准用于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受益对象明确,未出现错位、漏位现象。补贴标准符合我市实际,能够满足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需求,同时兼顾了企业和财政的承受能力。项目全面完成了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任务规范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病死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利于我市生猪及畜禽养殖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经过专家勘察评估和调查走访,2024年度我市无任何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全市未发生屠宰环节动物疫情,有效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

四、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项目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屠宰环节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任务,确保无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对生猪产品安全满意度较高,成本控制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1.处理效率提升:虽然处理覆盖率较高,但在部分偏远地区,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收集转运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2.宣传引导不足:部分群众对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认知度不高,存在误解和抵触情绪,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六、改进建议

1.提升处理效率:针对偏远地区,优化收集转运路线,增加收集频次,提高病死生猪及病害产品的收集转运效率。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配合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无害化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处理过程规范、环保,杜绝病死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长江禁捕及渔业专项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长江大保护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射财发202411部门预算批复,下达我部门2024年长江禁捕及渔业专项项目资金9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渔政执法、宣传引导、招聘专职巡护员等。

主管部门职能: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长江禁捕及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协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实施目的:是通过加强渔政执法力度,提高群众对禁捕政策的知晓度和配合度,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行为,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项目计划推进项目,计划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分配原则和监管要求,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项目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宣传推广、巡护队伍建设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总额为90万元,资金分配原则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和任务目标进行合理配置。资金主要用于渔政执法车辆购置与运行维护、宣传费用、招聘专职巡护员工资等方面。

资金分配情况如下:渔政执法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3万元,宣传费用7万元,招聘专职巡护员工资8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项目整体绩效目标是确保长江禁捕工作顺利推进,违钓、违捕案件侦办率达到95%以上,违钓、违捕率下降30%,群众对渔政执法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数量指标:渔政执法车辆数量1辆;

2数量指标:渔政执法宣传次数7次;

3数量指标:招聘专职渔政巡护员人数24人;

4质量指标:专职渔政巡护员执法合规率=100%

5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月;

6社会效益指标:违钓、违捕案件侦办率95%

7社会效益指标:违钓、违捕率下降30%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渔政执法的满意度80%

9经济成本指标:渔政执法宣传平均成本10000元;

10经济成本指标:渔政执法车运行维护平均成本30000元;

11经济成本指标:招聘专职渔政巡护员每人每月平均工资2800/月;

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自评工作按照既定的绩效指标体系进行,涵盖数量、质量、时效、效益、满意度和成本等多方面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评估资金使用效益,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项目优化和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重点关注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和结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包括各乡镇渔政巡护范围,渔政执法现场、宣传活动现场、专职巡护员工作现场等,确保样本具有代表性。

(四)评价方法。

1.案卷研究法:审核资金拨付记录及申请材料完整性;  

2.实地勘察法:抽查渔政巡护到位情况  

3.问卷调查法: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  

4.成本效益分析法:测算项目资金投入项目效益的完成情况。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立项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决策程序规范项目规划合理,目标明确,与长江禁捕工作总体要求相契合资金投向精准,重点支持渔政执法、宣传和巡护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

2.项目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监管要求;资金分配合理,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建立了绩效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率为93.17%,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但仍有提升空间。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违规使用现象,但部分资金使用进度稍慢。

4.项目结果。

目标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完成,违钓、违捕案件侦办率达到95%,违钓、违捕率下降30%,群众满意度达到80%

完成时效:项目按时完成,未出现超期现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产业发展类长江禁捕及渔业专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关于长江禁捕及渔业资源保护的政策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项目目标明确,旨在通过加强渔政执法、宣传引导和巡护队伍建设,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行为,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渔政执法车辆购置与运行维护、宣传费用、招聘专职巡护员工资等方面,资金投向精准,符合产业发展需求和禁捕工作实际,未出现资金挪用或浪费现象。开展禁捕政策宣传,群众对长江禁捕政策的知晓度和配合度显著提高为禁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项目的实施有效减少了非法捕捞行为,保护了渔业资源,避免了因过度捕捞导致的渔业资源枯竭和生态环境破坏,为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的实施有效降低了我市范围长江流域违钓、违捕发生,违钓、违捕案件侦办率达到30%以上,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评价结论

2024年长江禁捕及渔业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总分为93.3分。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基本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加强渔政执法、宣传引导和巡护队伍建设,有效遏制了违钓、违捕行为,保护了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群众对禁捕政策的理解和配合度不够,增加了执法难度。

六、改进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媒体宣传等)加大对长江禁捕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禁捕工作的知晓度和配合度。对于重点区域和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2.完善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威慑力。同时,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要求,保护稻谷种植者的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024年启动了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项目。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射财发〔202411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我部门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项目资金462.3612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项目覆盖我市21个镇2个街道,补贴面积76424亩,补贴标准60.5/亩。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以及政策宣传、培训等。

主管部门职能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资金使用、指导项目实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市农业农村局按项目计划推进项目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项目实施目的通过实施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稳定稻谷种植面积,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主要工作任务对涉及我市21个镇2个街道的稻谷种植户进行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项目支持方向稻谷种植户直接补贴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总额为462.3612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资金分配原则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和任务目标进行合理配置。资金分配根据审核后的稻谷种植面积,60.5/补贴标准发放到种植户手中。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项目涉及我市21个镇2个街道。补贴面积76424亩,补贴标准60.5/亩,切实保护稻谷种植者的利益。

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面积76424亩;

2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合规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8月;

4社会效益指标:2024年稻谷种植面积保持稳定定性优;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满意度90%

6经济成本指标: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60.5/亩。

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的下达、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评估资金使用效益,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项目优化和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重点关注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和结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包括涉及21个镇2个街道部分稻谷种植户,确保样本具有代表性。

(四)评价方法。

1.案卷研究法:审核资金拨付记录及申请材料完整性;  

2.实地勘察法:抽查核实补贴发放对象和补贴面积情况  

3.问卷调查法: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  

4.成本效益分析法:测算项目资金投入项目效益的完成情况。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程序:项目立项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符合国家粮食安全政策要求,决策程序规范。

规划论证:项目规划合理,目标明确,与国家和地方粮食生产政策相契合。

资金投向:资金投向精准,重点支持稻谷种植补贴,符合产业发展需求。

2.项目管理。

制度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监管要求。

分配管理:资金分配合理,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分配过程公开透明。

绩效监管:建立了绩效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进度符合预期。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违规使用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显著。

4.项目结果。

目标完成:项目整体目标完成,补贴面积达到76424亩,补贴发放合规率达到100%,稻谷种植者满意度达到90%

完成时效:项目按时完成,补贴资金在8月全部发放到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类。

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项目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关于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要求,符合《关于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了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项目目标明确,旨在通过补贴政策稳定稻谷种植面积,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通过实施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有效稳定了稻谷种植面积,同时带动了相关农业产业的发展,如农资销售、农机服务等,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资金使用严格遵循既定管理办法,各项费用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的实施保护稻谷种植者的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稻谷种植面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评价结论

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项目自评总分100分。项目按计划完成了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任务,补贴面积76424亩,补贴标准60.5/亩,补贴发放合规率达到100%。项目实施有效保护了稻谷种植者的利益,保持了稻谷种植面积的稳定,稻谷种植者满意度达到90%。项目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为稳定粮食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镇(街道)宣传工作不够深入,部分稻谷种植户对补贴政策的了解不够全面,导致初期申报过程中出现一些疑问和误解。

2.稻谷种植面积涉及多个镇(街道),数据统计和核实工作量大,容易出现数据偏差。部分农户种植面积分散,核实难度较大。

六、改进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媒体宣传、现场讲解等)加大对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种植户对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2.优化数据统计与核实:建立更加科学的数据统计和核实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数据准确性。加强与镇(街道)的沟通协调,确保数据统计及时、准确。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射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射洪市土壤资源情况,为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射洪市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射财发〔202411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我部门2024年射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项目资金5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土壤普查检查指导,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报告编写等。

主管部门职能: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资金使用、指导项目实施确保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为我市农业高质量、高效率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按项目计划推进项目,计划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分配原则和监管要求,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项目实施目的通过土壤普查,全面摸清射洪市土壤类型、肥力、质量等基本情况,为农业结构调整、土壤改良、生态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主要工作任务完成土壤普查检查指导,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报告编写等。

项目支持方向土壤普查试点工作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总额为50万元,资金分配原则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和任务目标进行合理配置。资金主要用于土壤普查检查指导,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报告编写等方面。

资金分配情况如下:土壤普查检查指导10万元,表层土壤样品检测30万元,报告编写1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全面掌握射洪市土壤资源情况

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土壤普查检查指导次数100次;

2数量指标: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数量108个;

3数量指标:报告编写数量1个;

4质量指标:土壤调查检测准确率95%

5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12月;

6社会效益指标: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定性优;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8经济成本指标: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平均成本2778/个;

9经济成本指标:报告编写成本100000元;

10经济成本指标:土壤普查检查指导平均成本1000元。

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自评工作按照既定的绩效指标体系进行,涵盖数量、质量、时效、效益、满意度和成本等多方面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评估资金使用效益,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项目优化和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重点关注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和结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包括部分镇(街道)的土壤普查现场,确保样本具有代表性。

(四)评价方法

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收集相关材料,开展具体评价。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立项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决策程序规范项目规划合理,目标明确,与长江禁捕工作总体要求相契合资金投向精准,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利于全面掌握射洪市土壤资源情况,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2.项目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监管要求;资金分配合理,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建立了绩效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率为96.30%,资金使用进度符合预期,但仍有提升空间。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违规使用现象,但部分资金使用进度稍慢。

4.项目结果。

项目整体目标基本完成,土壤普查检查指导次数、表层土壤样品数量、报告编写数量等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土壤调查检测准确率达到95%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项目按时完成,未出现超期现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类。

符合性:项目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关于土壤普查的政策要求,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确保了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成长性:通过土壤普查,为农业结构调整、土壤改良、生态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动了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了土壤普查的长效机制,为未来农业发展提供了可持续的支持。

经济性:项目预算安排合理,资金使用严格遵循既定管理办法,各项费用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体现了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通过土壤普查,全面摸清射洪市土壤类型、肥力、质量等基本情况,为农业结构调整、土壤改良、生态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评价结论

2024年射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自评总分99.6分。项目按计划完成了土壤普查检查指导、表层土壤样品采集与分析测试、报告编写等任务,土壤调查检测准确率达到95%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项目实施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预算执行率为96.30%,资金使用规范,成本控制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部分区域,土壤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进度稍慢,影响了整体项目进度,主要原因是部分土壤样本复杂,分析难度较大。

六、改进建议

加强对土壤普查技术人员的培训,同时寻求技术支持和合作,提高其对复杂土壤样本的分析能力,确保数据采集和分析的准确性。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肉类食品的需求不断增加,生猪产业作为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鼓励生猪产业发展,提高生猪调出大县的生产积极性,国家设立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生猪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升生猪生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射财发〔202411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我部门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19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生猪出栏奖补;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补助;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补贴;支持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猪肉、猪肝等抽样监测。

主管部门职能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资金使用、指导项目实施保障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顺利实施,推动生猪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升生猪生产能力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市农业农村局按项目计划推进项目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项目实施目的推动生猪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升生猪生产能力

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生猪养殖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养殖条件;二是完善良种繁育体系,提高生猪良种覆盖率;三是强化生猪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保障生猪养殖安全;四是推进生猪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生猪养殖的绿色发展;五是加强生猪产业信息化建设,提升生猪产业的管理水平。

项目支持方向围绕生猪产业的生产环节和关键领域,重点支持生猪养殖场的基础设施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猪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生猪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以及生猪产业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 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安排为619万元。资金分配原则主要考虑生猪养殖规模、生猪调出量等因素,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

资金分配情况如下:无害化处理60万元,新建圈舍补助25万元,大型生猪监测户补助14.8万元,生猪监测小区出栏的生猪补助60.2万元,环保设施补助293万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补贴33.5万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挂牌预算2.5万元,抽样监测预算29万元,印制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的宣传资料预算1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推动生猪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升生猪生产能力

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质量指标:部门协调机制、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及上报、建立项目库等制度落实率=100%

2质量指标:规模化养殖户提高比率10%

3经济成本指标:对大型生猪监测户补助标准4000/户;

4数量指标:对大型生猪监测户补助数量37户;

5经济成本指标:对监测养猪户新建圈舍补助标准100/平方米;

6数量指标:对监测养猪户新建圈舍补助面积2500平方米;

7经济成本指标:对流通加工环节冷链物流中的生猪抽样监测平均成本2900元;

8质量指标:疫病防控能力较上年提升比率15%

9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4

10数量指标:对流通加工环节冷链物流中的生猪抽样监测数量100次;

11经济成本指标:对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补助平均金额5000元;

12数量指标:对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补助数量67家;

13经济成本指标:对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挂牌平均成本250/个;

14社会效益指标:猪肉价格年内上下浮动比率30%

15社会效益指标:生猪养殖环保上升比率5%

1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生猪养殖户满意度95%

17数量指标:对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挂牌数量100个;

18经济成本指标:生猪监测小区出栏的生猪奖补标准150/头;

19数量指标:生猪监测小区出栏的生猪奖补数量4014头;

20数量指标:印制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资料份数10000份;

21经济成本指标:印制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资料平均成本1元;

22经济成本指标:支持环保设施建设的生猪养殖场补助平均金额131万元;

23数量指标:支持环保设施建设的生猪养殖场补助数量3家;

24经济成本指标:支持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80/头;

25数量指标:支持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数量7500头。

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自评工作按照既定的绩效指标体系进行,涵盖数量、质量、时效、效益、满意度和成本等多方面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评估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为今后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重点关注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和结果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包括各乡镇养殖场、浩川油脂公司、屠宰场、生猪疫病防控机构,确保样本具有代表性。

(四)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通过对比项目投入成本和产出效益,评估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判断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2.案卷研究法:收集和查阅项目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等,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全过程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确保评价结果有据可依。 

3.实地勘察法:深入项目实施现场,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现场观察、询问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4.问卷调查法:设计调查问卷,向生猪养殖户、相关企业和基层工作人员发放问卷,了解项目实施对生猪产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等,为评价项目社会效益提供依据。

5.座谈调研法: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生猪养殖户、相关企业代表、基层工作人员、专家等参加,听取各方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项目改进和优化提供参考。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立项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决策程序规范项目在立项前进行了充分的规划论证,结合生猪产业发展现状和市场需求,制定了详细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规划论证充分资金投向精准,支持推动生猪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升生猪生产能力等

2.项目管理。

制度办法:严格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原则、申报程序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制度办法健全

分配管理:资金分配按照既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考虑了生猪养殖规模、生猪调出量、产业发展潜力等因素,分配结果科学合理

绩效监管:建立了项目绩效监管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绩效监管有力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由于部分养殖场圈舍新建、环保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周期较长,导致资金拨付进度受到影响,预算执行率为74.89%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违规使用现象,但部分资金使用进度稍慢。

5.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了对生猪出栏奖补和圈舍新建补助;对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补助;对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补贴;支持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对猪肉、猪肝等进行抽样监测100批次,有利于推动生猪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升生猪生产能力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产业发展类。

目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循国家生猪产业发展政策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生猪养殖、疫病防控等关键环节,符合政策要求,同时项目实施与本地区生猪产业发展规划高度一致,推动了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另外,对圈舍新建及环保设备的更新补助,也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奖励资金支持,降低养殖户的生产成本,推动生猪产业规模化发展。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未出现超支现象,成本控制良好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及环保设施建设补助有利于生猪疫病防控,实现生猪产业的绿色发展

、评价结论

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自评总分97.4分。项目按计划完成了对生猪监测小区出栏生猪的奖补、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补助、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补贴、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支持以及猪肉和猪肝抽样监测等工作。项目实施有效提升了生猪养殖的规模化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稳定了猪肉价格,生猪养殖户满意度达到95%。然而,预算执行率仅为74.89%,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率为74.89%,未达到预期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周期较长,导致资金拨付进度受到影响。

2.尽管印制了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资料,但在实际宣传过程中,部分养殖户对宣传内容的反馈不够积极,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改进建议

1.优化预算管理:对于周期较长的项目,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和进度规划,确保资金按时拨付。

2.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进度跟踪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按时推进。对于进度滞后的任务,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3.提升宣传效果: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媒体宣传、现场讲解等)加大对生猪养殖政策和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知晓度和配合度。增加宣传资料的发放频次和覆盖面,确保宣传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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