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射洪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eho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射洪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太和大道南段1号财经大厦四楼,邮编:629200,联系电话:0825-6682029,邮箱:shxsjj6205@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射洪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监督有力三个原则,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对政务情况主动公开,确保应该公开的审计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公开主动、及时准确。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有力
为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责分局、投资审计中心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实现信息公开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
(二)强化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依法
一年来,我局先后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相应配套措施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公开时限、保密审查等事项,对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公开的程序及问责流程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开展督查,局办公室严格把关,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在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稳妥上网发布,并同时报送县政府办信息科,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又杜绝泄密问题的发生,逐步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2016年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事件。
(三)强化过程监管,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针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改进,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进行综合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一年来,我局的重大决策、全年审计项目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综合信息、审计法规等,总是在第一时间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保证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占2.5 %;计划总结信息3条,占1.88%;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占0.63 %;工作动态信息119条,占74.37%;人事信息0条,占0%;财政信息31条,占19.37%;行政执法信息0条;其他信息2条,占1.25%。
(二)公开形式
通过媒体报刊、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公众认识审计、关心审计、支持审计。
(三)解读政策情况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重点工程项目等进行解读。通过各种媒体做好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舆情引导,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年解读政策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均为免费发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申诉的情况
2016年,未出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县政府有关要求及公众期望相比,仍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知度还不高,还需进一步宣传审计的职能职责以及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三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
2017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媒体报刊、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手机微信、微博、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公众认识审计、关心审计、支持审计,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同感和关注度。二是进一步延伸广度,充分挖掘信息公开的深度。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及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进一步丰富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公开服务。三是进一步建章立制,有效提高修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规范、细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认真接受公众、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升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