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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射洪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4-17 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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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应急局职能简介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本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预防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央、省委在属地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直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预防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预防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2)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落实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落实洪水干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二)市应急局2025年重点工作

市应急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围绕“保安全、守底线、促平安、护发展”目标要求,锚定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自然灾害损失不断减轻“两个目标”,以安全提质、防灾提效、救援提能、科技提速、基础提标、队伍提级为重点,推动应急效能整体提升,切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开创应急管理事业新局面。

(一)注重预防为主,全力“防风险”。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主抓手,纵深推进“五预”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初期处置现场指挥官制度有效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推动重点企业接入遂宁市安全生产五预机制管理系统实现100%。突出防范“群死群伤”、施工动火、有限空间、外包作业、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等8项行动。坚持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属地管理“四责联动”,企业自查、专家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四查贯通”,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长效措施,综合运用“两书一函”、明察暗访等形式,严格监督问责。持续开展“强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突出执法计划的导向作用和依法治安的震慑作用,强化监管执法现场感和穿透力。

(二)注重实战牵引,奋力“强应急”。立足全灾种、大应急,积极推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应急指挥中心新(改、扩)建,以问题导向推动健全值班值守、信息报送、指挥调度、综合保障、舆情应对等制度。抢抓上级支持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重大契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完成市应急指挥部建设。加强镇(街道)应急力量建设。加快天仙、仁和专职消防站建设。支持永安、三川等社会救援队伍建设。争取上级支持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推动射洪市综合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项目扩容升级。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监督执法,推动“能力”转化为“战力”。

(三)注重守正创新,强力“抓改革”。紧盯“优化、协同、高效”目标,优化“安委办+专委会”运行机制,当好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的“智囊团”,定期提请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促20个专委会和行业部门定期会商研判、落实措施责任。持续向基层末梢聚焦发力,推进镇(街道)应急管理“五个能力”建设,探索总结复制一批基层创新做法经验。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特殊装备应用,推动“空水地救援”深度融合,提高各类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整体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在线监测预警智能化建设提质扩面,加快各类监测预警平台系统整合融合,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

(四)注重群防群治,着力“夯基础”。依托市委党校和社会资源,分级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集中轮训。推动普通生产经营单位每年、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持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公众应急能力。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库优势,破解监管专业性不强难题。

(五)注重自我革命,聚力“严党建”。把思想政治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分级分类组织干部专业培训,加大干部培养选拔、轮岗交流和选树典型力度,激发干部队伍“一池活水”。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刚性执行“四不放过”要求。大力践行“严准狠实”作风,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厚植应急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应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信息管理中心、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应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应急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78.1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1.89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标、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应急局2025年收入预算978.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1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应急局2025年支出预算97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16万元,占81.09%;项目支出185万元,占18.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78.1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1.89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标、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1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应急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78.1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1.89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标、年度考核奖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0.28万元,占83.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万元,占6.97%;卫生健康支出32.33万元,占3.31%;住房保障支出57.34万元,占5.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8.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及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及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7.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应急)(项)2025年预算数为396.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临聘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离退休管理费等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等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应急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救灾能力建设及宣传教育培训专项工作经费等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应急)(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及城市安全及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运维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3.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1.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0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日常工作运行中合理的接待任务以及应急检查活动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加油、日常维护保养、车辆保险等方面支出,以及职工日常检查,下乡扶贫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9万元,其中: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30.2万元,差旅费6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8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培训增加。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47.3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差旅费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未细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应急局及下属执法大队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1.4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1.29万元,增长12.52%。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应急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应急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应急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8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3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办法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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