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综执函〔2022〕106号
张李委员:
你好!
你在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区楼顶乱象的建议》(第18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市查违治违工作的关心。查违治违工作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行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市楼顶彩钢棚搭建较多,分析彩钢棚搭建的原因主要是我市多数房屋顶楼、部分统拆统建还房小区及一些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因年久失修,楼顶渗漏严重,不少屋顶出现大面积漏雨渗水的情况,房屋所有人常年维修补漏,但效果不佳。由于彩钢棚是新型轻便材料,搭建迅速且防漏防热性能较好,出于屋顶防漏的硬性需求,房屋所有人便恳请政府准予搭建彩钢棚解决屋顶漏雨问题,但我市及周边县区对在楼顶搭建彩钢棚均无规范标准,也未进行审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基于经济利益和隔热防漏需求,利用白天关门抢建、深夜现场组装、“人来我停,人走我做”等方式躲避巡查和检查,完成搭建;部分单位企业和统拆统建房小区由于防漏刚需也在楼顶进行彩钢棚搭建。所以我市部分房屋业主、机关单位都存在在楼顶搭建彩钢棚的情况,彩钢棚搭建比较普遍。
关于彩钢棚的排查梳理,分类登记,由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第五条和《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城镇社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地域责任制和日常巡查制度,分片区落实巡查责任),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等相关工作,并按照《射洪市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射府办函〔2021〕5号)文件精神进行隐患排查整治。我局也将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根据职能职责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未经规划批准的修建、搭建(含加层)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环境整治、亮化工程等项目建设重点突破、小范围集中拆违,实施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减化违建存量。
治旧的同时,我局对于新增违法搭建彩钢棚也进行了严格制止。今年以来,我局共拆除违法建设58处,拆除面积1357平方米,实现违法建设治理“控新”与“治旧”相配合的良好局面。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座谈会、法制宣传栏、上街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建立规划、执法、属地单位深入联系,高度协同配合的“局地共管”模式,在源头防控上下功夫,探索“属地监管、规划认定、执法震慑”的常态工作机制,发挥属地监管的长处,弥补居民自建违章搭建隐蔽性高、执法部门检查覆盖能力有限的短板,通过规划部门的认定,提供实施拆除基础依据,依法拆除,做到以点及面,形成震慑。三是坚持群众参与,倡导社会监督,动员市民自觉担负起建设城市、管护城市的义务,积极劝阻和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尊敬的张李委员,做好违法建设执法工作是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但我局将通过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执法,切实解决违法建设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保障我市良好的规划秩序。感谢你对我局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添措施,创新举措,强化管理,为提升我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作出不懈努力。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曾萍; 联系电话:1528251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