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射洪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5年3月18日
在射洪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射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射洪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和前所未有的财政风险挑战,全市财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拿出超常举措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预算统筹,多措并举抓收入、优化支出提质效、集中财力保重点、千方百计防风险,严格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预算,“三保”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风险有效化解,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为659087万元,因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和调入资金减少等因素,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839973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为839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9293万元、上解支出314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9230万元。
2024年预算执行结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实现870107万元,完成预算839973万元的103.6%,同比增加2950万元、增长0.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实现774812万元,完成预算839973万元的92.2%,同比减少7443万元、下降1%。
1.收入执行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43696万元,完成预算353462万元的97.2%,同比增加13358万元、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114899万元,同比减少46646万元、下降28.9%,税收占比为33.4%、同比下降15.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228797万元,同比增加60004万元、增长35.5%。税收收入下滑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受锂电产业行情低迷及白酒行业步入调整期对税收收入形成较大影响;非税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加大资源统筹盘活力度,实现特许经营权出让收入和砂石收入大幅增加。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5306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595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575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351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1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4902万元、调入资金931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0万元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870107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74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7602万元,完成预算的89.7%,同比增加55587万元、增长8.5%;上解支出3691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923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偏慢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专款项目和债券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形成结转结余偏高;二是受国库库款余额持续偏低影响部分应付事项未形成支出。
3.平衡情况。总收入减总支出,结余95295万元(项目资金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为210033万元,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和应收回的到期债券本息收入不及预期等因素,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45472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调整为4547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637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350万元。
2024年预算执行结果,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实现461371万元,完成预算454727万元的101.5%,同比增加7800万元、增长1.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实现374858万元,完成预算454727万元的82.4%,同比减少31116万元、下降7.7%。
1.收入执行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48192万元,完成预算136076万元的108.9%,同比减少18891万元、下降11.3%,加上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173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597万元、调入资金6000万元(收回的到期债券本息)、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42250万元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61371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7485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2969万元,完成预算436377万元的74%,同比减少38195万元、下降10.6%;调出资金336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8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偏慢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形成结转结余偏高;二是受国库库款余额持续偏低影响部分应付事项未形成支出;三是根据2024年底财政厅债券收支列报相关要求,将隐性债务置换专项债券30300万元调整为线下还本支出,未计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
3.平衡情况。总收入减总支出,结余86513万元(上级基金专款和本级基金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年初预算为7772万元,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等因素,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030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调整为1030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53万元、调出资金594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预算执行结果,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实现10302万元,完成预算10302万元的100%,同比增加2525万元、增长32.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实现10153万元,完成预算10302万元的98.6%,同比增加2568万元、增长33.9%。
1.收入执行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10030万元(主要来源于市城投公司、市欣诚公司、市农投公司、市酒投公司、市交投公司的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及市国资集团公司缴存的股权分红和政府持有沱牌舍得30%国有股权分红款),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450万元、增长32.3%,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80万元(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上年结余收入192万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0302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实现10153万元,完成预算的98.6%。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123万元,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3710万元(主要是市国资集团公司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819万元、市城投公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设施维护支出1015万元、市欣诚公司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1400万元、市交投公司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476万元),市酒投公司资本金注入支出371万元,调出资金594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平衡情况。总收入减总支出,结余149万元(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遂宁市人社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归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通知》(遂人社函〔2022〕548号)规定,从2023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纳入遂宁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本级不再反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24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02374万元,截至12月底,债务余额为15586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317298万元,余额为31024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285076万元,余额为1248429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4年共争取各类政府债券资金271380万元,比2023年减少36839万元、下降12%。其中: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469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9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37000万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2448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供排水一体化建设等项目支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绵遂内铁路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206700万元和置换存量隐性债务30300万元。
(六)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相关说明
1.新增财力安排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较年初预算增加211020万元。其中:可安排财力增加3550万元(增加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1127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675万元;减少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66万元、减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6631万元),有明确用途的转移支付增加207470万元。新增可安排财力主要用于弥补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已安排的支出、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安排的支出和财政暂付款消化等方面。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24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共计50000万元,其中年初编制预算时动用25000万元、预算执行中增加动用25000万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4年预备费设置金额为12000万元,动用金额为120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应付未付款项、民生项目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支出等。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变化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0154万元,加上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财预〔2018〕65号)规定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64万元,减去2024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0万元后,2024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1218万元。
4.重点领域支出执行情况。一是教育支出117081万元;二是科学技术支出9608万元;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13万元;四是农林水支出151196万元;五是住房保障支出30260万元;六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480万元;七是卫生健康支出39894万元;八是节能环保支出1518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领域支出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相关数据。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4年,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严格落实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要求,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听取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统筹运用各种财政资源、政策工具,着力做好重点领域支出保障,为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安排资金2364万元,全面落实汽车、家居、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拉动消费超5亿元。二是安排资金17亿元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朗晟新材料、美丰高分子、盛新锂业等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新增国省专精特新、科技创新领军等企业7家。三是成功设立首期3.1亿元的遂宁市首支县域基金,为高质量推动锂电产业发展,助推县域经济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全年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07亿元、增发国债1.89亿元、专项债券23.7亿元,有力推动沱牌舍得增产扩能等6个省级重点项目、13个市级重点项目顺利建设。二是全面落实稳增长系列措施,推动留抵退税政策直达快享,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2.02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0.39亿元。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实施城市更新项目28个,绵遂内城际铁路加快开工建设,体育馆天桥建成通行。
(三)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统筹安排就业创业补助资金3500万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28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19人,支持打造“洪城阿姨”“川中锂工”特色劳务品牌。二是安排卫生和健康资金2.53亿元,统筹用于资助参保、医保配套、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支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三是统筹安排教育奖补资金2471万元,资助学前贫困家庭“三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职学生、普通高中贫困学生,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合力促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一是以更大力度落实零基预算。围绕“破基数、强统筹、保重点、提绩效”,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二是筑牢资金安全“防火墙”。前移审核重点,“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预算”。2024年完成投资评审项目295个,送审项目总金额72.96亿元,审定总金额66.94亿元,综合审减总金额6.02亿元,创历史新高。持续推进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开展6次专项督查检查,确保重大财税政策、财经法纪贯彻落实。三是多措并举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坚持有保有压,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强化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贯彻落实好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支撑,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2024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管理工作成效突出。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受经济下行、外部环境以及税收减收因素叠加影响,全市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当前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结构不优,财源培育仍需加力;保“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刚性强,库款保障愈加艰难;部分部门预算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成本绩效理念仍需强化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面对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我市税收减收严重等不利因素,我们要保持定力,坚定必胜信心,积极作为,抓住国家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宽松政策机遇期,推进全市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2025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遂宁市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二)2025年预算编制遵循原则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年收支因素,优化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夯实财力来源。坚持以收定支,根据财力的可能安排财政各项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列赤字,确保当年收支平衡。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领域资金保障,按照轻重缓急和支出保障序列要求安排预算支出,全力保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刚性支出,合理保障维持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的必需支出。
三是坚持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的原则。按照综合预算管理要求,将部门和单位各类收入按规定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编制预算时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坚持以“零”为基点,根据财力情况综合考虑预算年度的工作任务和实际支出需要,重新核定年度收支。
四是坚持绩效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把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申请部门预算资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行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落实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五是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坚持“严”字当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从严编制预算,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三公”经费,努力节约行政运行成本。
(三)2025年预算收支计划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减税降费退税效应等因素影响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357588万元,同比增长4%。努力提高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占比,促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税收收入占比按50%预计,则:税收收入为178935万元、非税收入为178653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5758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3536万元(返还性收入1595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758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5295万元、调入资金5225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25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8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总计为715469万元。
2025年全市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15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783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63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00万元。
总收入减总支出,当年收支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6016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86513万元、调入资金60000万元(缴存收回到期的债券本息收入)、债务转贷收入7310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源总计为379774万元。
2025年全市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7977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6964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乡村振兴、城市公共设施维护管理、污水处理和应付到期专项债券利息支出等方面);调出资金50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810万元。
总收入减总支出,当年收支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7500万元(主要是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1170万元和市国资集团公司、市城投公司、市欣诚公司、市农投公司、市酒投公司、市交投公司的产权转让收入633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4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来源总计为7649万元。
2025年全市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64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9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5250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149万元);调出资金225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总收入减总支出,当年收支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遂宁市人社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归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通知》(遂人社函〔2022〕548号)规定,从2023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纳入遂宁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本级不再反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四)地方政府债务
财政厅下达2025年提前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99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68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310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收到新到位的新增债券后,市政府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
(五)重点领域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结合当年财力实际,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突出重点领域财政保障,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一是教育支出拟安排107960万元;二是科学技术支出拟安排7999万元;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拟安排84517万元;四是农林水支出拟安排80063万元;五是住房保障支出拟安排17817万元;六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拟安排5111万元;七是卫生健康支出拟安排39755万元;八是节能环保支出拟安排15556万元。
在财政支出保障序列上,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本级财力安排“三保”资金171188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2282万元,保工资支出131359万元(不含绩效奖金),保运转支出7547万元,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和机构正常运转。
需要说明的是,2025年“三保”支出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2025年“三保”支出年初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预〔2024〕66号)确定的国省“三保”范围口径进行保障,且与其他重点支出统计存在交叉。重点领域支出拟安排的额度仅包含本级预计的财力性收入和提前到位的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2025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484万元,较上年减少34万元、下降1.47%。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按此规定,2025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已下达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资金,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等。
四、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一是强化政府预算、部门存量资金统筹,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从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对各项财政开支应减尽减、能减尽减,继续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三是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足额预算保障“三保”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大决策支出,保持支出平稳,增强资金分配科学性合理性。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将防控风险作为底线要求,聚焦化解地方债务和金融、“三保”风险,筑牢安全防线。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用好用足政策,助力项目建设,抢抓政策机遇,最大程度争取债券资金,依法依规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推动债券资金精准投放、精准落地、精准使用;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做好政府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二是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企业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市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帮助支持,及时掌握企业信贷风险信息,动态排查风险隐患,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贷款。三是兜牢“三保”底线。统筹好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把“三保”放在支出的绝对优先位置,全力保工资,确保不出现缺口;全力保运转,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来把握;全力保民生,不折不扣落实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真受益、得实惠。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全面深化预算一体化改革。严格执行“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围绕中心排”的预算安排原则,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推动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制定支出保障清单,完善预算审核机制。二是拓展全维度绩效管理体系。积极对专项债券资金、乡村振兴资金、国有资产经营性管理情况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等类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探索更深层面的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适时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绩效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强财政成本核算。三是全面深化国资国企管理。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资源、资本管理,探索建立统计报告、评估评比分类激活机制;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继续推进国企实体化转型,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四)全力保障重点。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同比增长5%,总量达到38.3亿元。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收入,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继续保持民生支出强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二是统筹同一领域不同性质的资金,加大资金整合拼盘力度,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大部署落实。设立25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探索设立1亿元产业扶持发展基金。三是用好债券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发挥财政稳投资作用,强化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优化完善助企纾困政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繁荣消费扩需求。
各位代表,2025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严格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知重负重,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谱写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融合的崭新篇章作出财政贡献。
名 词 解 释
1.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3.结转资金:是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度终了时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是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在下一年度终了时仍未用完的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一律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结余资金: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时,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扣除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数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对结余资金,一律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零基预算的基本特征是不受以往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影响,一切预算收支都建立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来编制预算。
7.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8.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符合国家规定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形成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或有债务指存量债务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以及国务院批准锁定存量后新发生的政府依法担保债务。
9.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以后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上年限额和当年新增限额两部分组成。
10.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一体化”:全国政府预算管理的一体化、各部门预算管理的一体化、预算全过程管理的一体化、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体化、全国预算数据管理的一体化。
11.财政暂付款:主要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借出、暂付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属于非预算安排支出。它一般由财政临时出借给预算单位应急等,按规定不得长期挂账,应及时清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