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民生精品区”提供坚强卫生健康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得到持续发展。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市卫生健康事业仍存在人才短缺、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装备水平低下、运行机制不活等问题,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短板弱项,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资源配置。
三、出台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等。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卫生健康运行保障机制。
(二)健全卫生服务体系。发挥市级医院在市域内的龙头作用,对5大片区医共体提供技术帮带,推动区域医疗次中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建设,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筑牢村卫生室网底,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三)壮大卫生人才队伍。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通过多渠道引才用才,动态调整和盘活用好市域编制资源,加大人才招聘培养力度。通过完善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四)完善运行保障机制。在健全卫生体系投入保障制度、建设项目融资制度、医保支付制度、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制度等方面取得突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提升健康管理能力。提升医疗(中医药)服务、医防协同、妇幼保健、老龄服务等方面能力,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六)组织保障。要从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强化党建领导、加大投入保障等3个方面,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