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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3
一、主要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 附件………………………………………………………………………24
第五部分 附表………………………………………………………………………3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3
二、收入决算表…………………………………………………………………33
三、支出决算表…………………………………………………………………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3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3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3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3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下设13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妇幼股、医政股、中医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爱国卫生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人事科教股、机关党委;3个直属机构,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健康协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889.4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1654.3万元,下降2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财政投入资金用于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如图1)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7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3.58万元,占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04万元,占0.2%。(如图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88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49万元,占14.4%;项目支出5038.2万元,占8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如图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63.5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1634.01万元,下降21.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财政投入资金用于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如图4)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3.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34.01万元,下降21.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财政投入资金用于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如图5)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3.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13万元,占2.3%;卫生健康支出5658.4万元,占96.5%;住房保障支出50.05万元,占0.9%。(如图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63.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5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8.3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9.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7.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07.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0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70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5.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6.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7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72万元,完成预算88.7%,较上年度增加1.26万元,增长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万元,占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2万元,占24.6%。具体情况如下:(如图7)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5万元,下降4.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应急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等卫生健康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2万元,完成预算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75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是本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等各项创建工作增加,公务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市及市级以上)和其他市、县来客符合接待对象检查指导、创建工作验收、出席会议、执行任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支出。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29人次,共计支出3.6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中医药事业发展交流0.15万元、创建基层中医药示范县交流学习(3批次)0.52万元、四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指导中心现场技术指导0.44万元、县域次中心建设交流学习0.21万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接待工作(4批次)0.55万元、省卫健委调研健康四川示范县:创建工作0.17万元、《健康大讲堂》系列节目调研0.19万元、省卫健委调研0.29万元、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调研0.18万元、学习考察0.2万元、开展卫生健康统计数据现场质量控制工作0.11万元、督导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0.18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36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25.01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变动大,退休人员较多,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2年机关运行维修维护费纳入该项统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射洪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22万元。主要用于在册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购买意外险及责任险及2023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8万元,按合同约定2023年支出16.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8万元,按合同约定2023年支出16.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计划生育服务、2023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2023年村卫生政策性补助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10个项目属于部门项目,由部门决算公开;8个项目属于本单位项目,由本单位决算公开。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遂宁血站转来工作经费、组织部转来慰问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1
2023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65.5031 | 1365.216 | 99.98% | ||||
(万元)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1227.82 | 1227.82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37.6831 | 137.396 | 99.79%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奖励金,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社会效益,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促进社会和谐。 |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国家13201人、省奖1020人及时足额发放奖励金,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社会效益,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促进社会和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人数(国奖) | ≤12899人 | 13201人 |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人数(省奖) | ≤857人 | 1020人 | |||||
质量指标 | 扶助金及时完整发放 | 100% | 100% |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完成时间 | ≤11月 | ≤11月 | ||||
成本指标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助标准(国奖:960元/人,本级承担4%) | 38.4元/人年 | 1267.296万元 |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助标准(省奖:960元/人,本级承担55%) | 528元/人年 | 97.9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 | 高 | 高 | |||
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困难 | 高 | 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无。 | ||||||
附件2 | |||||||
2023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54.652 | 1454.652 | 100% | ||||
(万元)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1090.87 | 1090.87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363.782 | 363.782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及计生手术并发症家庭及时足额发放特别扶助金,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社会效益,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就医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促进社会和谐。 | 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了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及计生手术并发症家庭及时足额发放特别扶助金,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社会效益,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就医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促进社会和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人数 | ≤115人 | 107人 | |||
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 | ≤869人 | 877人 | |||||
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 | ≤400人 | 386人 | |||||
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级人数 | ≤5人 | 5人 | |||||
质量指标 | 扶助金及时完整发放率 | 100% | 100% |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发放完成时间 | ≤11月 | ≤4月 | ||||
成本指标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扶助金发放标准 | 10.4元/人*月 | 33.384万元 |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 249.1元/人*月 | 1052.4万元 |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 199.9元/人*月 | 365.928万元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级扶助金发放标准 | 70.6元/人*月 | 2.94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稳定水平 | 高 | 高 | |||
家庭发展能力 | 高 | 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无。 | ||||||
附件3 | |||||||
2023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94.57 | 70.23 | 74.26% | ||||
(万元)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9.07 | 9.07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85.5 | 61.16 | 71.53%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按照120元/户/年(本级财政承担95元/户/年)的标准进行补助发放,使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稳定家庭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按照120元/户/年(本级财政承担95元/户/年)的标准进行补助发放,使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稳定家庭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符合条件独生子女父母户数 | ≤9000户 | 5852.5户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奖励金到位及时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符合条件独生子女父母本级财政奖励金标准 | 95元/户 | 70.2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稳定水平 | 高 | 高 | |||
家庭发展能力 | 高 | 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符合条件独生子女家庭满意度 | ≥85% | ≥90% | |||
说明 | 无。 | ||||||
附件4 | |||||||
计生特殊家庭慰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计生特殊家庭慰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80 | 67.96 | 84.95% | ||||
(万元)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80 | 67.96 | 84.9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对80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一次性慰问金发放;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对667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节日慰问金的发放,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对35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一次性慰问金发放;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对841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节日慰问金的发放,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慰问户数 | ≤80户 | 35户 |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节日慰问人数 | ≤667人 | 841人 | |||||
质量指标 | 发放慰问金标准符合政策规定 | 优 | 优 | ||||
时效指标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慰问发放周期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慰问 | ≤5000元/户 | 17.5万 |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节日慰问 | ≤600元/人 | 50.46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 高 | 高 |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高 | 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无。 | ||||||
附件5 | |||||||
代缴特殊家庭意外伤害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代缴特殊家庭意外伤害险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9 | 12.63 | 99.53% | ||||
(万元)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12.69 | 12.63 | 99.53%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于2023年4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1269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按10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意外伤害险,充分落实扶助关怀政策,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合法权益,提高计生特殊家庭满意度。 | 于2023年3月28日,对符合条件的1263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按10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意外伤害险,充分落实扶助关怀政策,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合法权益,提高计生特殊家庭满意度。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意外伤害险人数 | ≤1269人 | 1263人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人员意外险购买覆盖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购买完成时间 | ≤4月 | 3月28日 | ||||
成本指标 | 意外伤害险购买标准 | 100元/人年 | 12.6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计生特殊家庭合法权益 | 高 | 高 | |||
增强计生特殊家庭风险意识和保障意识 | 高 | 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计生特殊家庭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无。 | ||||||
附件6 | |||||||
代缴城乡居民医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4.415 | 0 | 0 | ||||
(万元)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44.415 | 0 | 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在2023年底参照2023年350元/人的缴费标准,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269人购买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 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本年未能代缴计生特殊家庭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经协商将于2024年3月底前用2024年预算资金代缴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代缴计生特殊家庭城乡居民医保人数 | ≤1269人 | 未完成 | 本级资金财政追减收回,无法拨付。经协商将于2024年3月底前代缴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对象医保代缴率 | 100% | 未完成 | ||||
时效指标 | 医保代缴时间 | ≤12月 | 未完成 | ||||
成本指标 |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 350元/人 | 未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 高 | 未完成 | |||
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等方面的特殊困难 | 高 | 未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计生特殊家庭满意度 | ≥90% | 未完成 | |||
说明 | 无。 | ||||||
附件7 | |||||||
2023年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及并发症治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及并发症治疗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20.27 | 67.57%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30 | 20.27 | 67.57%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农村地区开展计划生育免费计生服务并对实施医疗机构给予补助,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治疗费及计生并发症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的补助,有效降低并发症就医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在农村地区开展计划生育免费计生服务并对实施医疗机构给予补助,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治疗费及计生并发症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的补助,有效降低并发症就医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人次数 | ≥250人次 | 73 | |||
并发症免费治疗补助人数 | ≤120人 | 84 | |||||
计生部分并发症困难补助人数 | ≤20人 | 75 | |||||
质量指标 | 农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补助落实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3年 | 2023年 | ||||
成本指标 |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人均补助标准 | ≤200元/人 | 0.92万元 | ||||
并发症免费治疗补助标准 | ≤1800元/人.年 | 14.83万 | |||||
计生部分并发症困难人均补助标准 | ≤2000元/人 | 4.52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降低并发症就医负担 | 高 | 高 | |||
维护社会稳定 | 高 | 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无。 | ||||||
附件8 | |||||||
2023年托育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托育服务 | ||||||
项目主管部门 | 射洪市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射洪市第九幼儿园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100 | 100% | ||||
(万元)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50 | 50 | 100% | |||
市级财政资金 | |||||||
县级财政资金 | 50 | 50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13年12月31日前,建立一个县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立1个婴幼儿照护驿站;基本完成托位数2200个;建立首届婴幼儿照护专家库,开展培训、督导。进一步实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提高社会满意度。 | 普惠托育“惠而又实”,项目对象为射洪市第九幼儿园,项目实施标准为建设每个托位1万元,新建100个托位,资金共计100万元。第九幼儿园建设完成省级普惠托育项目。开展培训督导12次。进一步实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提高社会满意度。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筹建县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个数 | 1个 | 1 | |||
试点建立社区婴幼儿驿站个数 | 1个 | 1 | |||||
以奖代补托位数 | ≤2200个 | 0 | 普惠托育为民生项目,根据民生实事项目资金匹配和财政要求资金全部用于九幼托育服务项目建设 | ||||
建立专家库,开展培训督导次数 | ≤20次 | 12 | |||||
质量指标 | 托育服务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培训人员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托育服务项目完成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筹建县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 | ≤20万元/个 | 100万元 | 普惠托育为民生项目,根据民生实事项目资金匹配和财政要求资金全部用于九幼托育服务项目建设 | |||
试点建立社区婴幼儿驿站 | ≤3万元/个 | 0 | |||||
托位以奖代补标准 | 100元/个 | 0 | |||||
婴幼儿照护培训督导(每次) | ≤2500元 | 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进一步实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 | 高 | 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人次 | ≥2200人次 | ≥2555人次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满意度 | ≥95% | ≥95% | |||
说明 | 无。 |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