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房地产管理工作,做好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标准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编制或汇总全市房地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对全市房地产实施管理,履行全市的房政管理、房地产实施管理和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等职能;
4.从事房屋产权籍管理,房产转让、抵押、租赁管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商品房面积管理,白蚁防治,物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房产中介服务管理;
5.参与指导房产开发经营和社会低收入者住宅建设工作;
6.履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能。
(二)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高效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年度建设项目和市级重点项目,强化项目跟踪督导,确保各项目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加强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强化项目捕捉能力,提高项目包装成熟度,确保资金争取任务顺利完成。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管理,常态化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轮候家庭房源选房活动。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我市已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政策性配套文件尽早出台。
二是着力强化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加强动态管理,积极与社保、车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对接,做好在保家庭资格复审和清退工作。继续加大公共租赁住房欠租清收力度,依法通过多种手段有效解决收租和清退难的问题。全面开展保障性住房安全排查工作,通过召开保障性住房小区安全工作会、不定期巡查小区等方式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主动对接不动产登记中心及联席办,采取电话催缴、上门派发催缴通知单、约谈开发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等措施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缴力度。强化项目监督,确保商品房项目及时纳入监管,对监管项目的销售数据定期进行核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加大房产市场交易、网签备案、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和熟悉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系射洪市房产交易中心,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337.40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67.9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33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7.4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33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40万元,占32.85%;项目支出898.00万元,占67.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337.40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67.9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7.4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8.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3.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337.40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17.50万元,主要是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8万元,占3.22%;卫生健康支出22.07万元,占1.65%;城乡社区支出388.96万元,占29.08%;住房保障支出883.39万元,占66.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2.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含生育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含生育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缴费以及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7.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参公人员基本工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93工改保留补贴、预留晋档晋级工资、基础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和工会经费以及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退休人员管理费和聘用人员经费补助。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住保、房产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维修资金监管、房产交易业务管理、棚改等工作日常运转,对机关及房产交易中心档案进行管理。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93工改保留补贴、预留晋档晋级工资、基础绩效奖、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和工会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白蚁防治。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24年预算数为677.0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日常维修维护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5.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明细累加之和与总数之间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9.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招待因公来访本单位开展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出席会议、执行任务、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方面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1.75%。主要原因是白蚁防治工程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在白蚁防治经费中单独列支。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多用途货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年审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业务和白蚁防治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0万元,其中: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20万元,差旅费0.30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6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培训开支。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差旅开支,据实进行本年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8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53.64万元,下降51.33%。
(二)政府采购情况
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射洪市住房保障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898.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0.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858.0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