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统计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统计局职能简介
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市统计规章,制订全市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承担全市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价格、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情况统计资料。
4.负责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以及劳动力跟踪调查等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园区、市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负责实施统计数据网络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9.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省、市统计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1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全市统计调查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市直各部门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的实施情况。
13.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1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1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和建筑业、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16.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17.组织开展以市为总体的城镇居民收入调查和以乡镇为总体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调查监测工作。
18.做好实施《射洪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评估工作,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编制制定、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19.组织各乡镇和市直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发布制度和管理制度。
(二)市统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
1.聚焦核心重点,持续推动“五经普”高质量开展
高标准持续开展普查宣传。在前期大范围宣传引导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形式、创新方式,形成小范围、有针对地宣传模式,着力消除重点普查对象顾虑,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面登记”的良好普查局面。
高效率完成普查入户登记。充分利用“分片包干”工作方式,深入各镇、街道、社区等,进一步加强“两员”培训指导,及时解决入户登记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创新完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全市普查业务整体水平,确保入户调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高要求抓好数据审核。在基本完成入户登记的基础上,以县镇两级上下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各专业协同配合的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数据审查纠错,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高质量开展普查后续评估。严格按照上级普查工作要求,保持普查工作的力度和延续性,准确摸清经济“家底”,全面反映产业发展状况,深入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深度分析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科学撰写高质量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聚焦服务决策,抓好统计“数库”“智库”建设
扎实开展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工业、农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批零住餐业等领域月度、季度、年度联网直报工作。做好人口抽样调查、人口固定样本跟访调查、“四下”企业抽样调查、乡村振兴统计监测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等调查项目,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精准高效提升统计服务。充分利用统计部门优势,深挖统计数据资源,提高数据服务效能,多角度深层次地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定期编发高质量的《统计专报》《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分析资料,为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社会公众提供精准有效的统计服务。从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锂电产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关键词”入手,明确调研主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现场,调查掌握全面而真实的经济发展情况,分析突出问题,找准问题成因和应对措施,及时形成有价值、可利用的调研成果。此外,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射洪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社会公众关心关切的热点数据,并采取树状图、微动画、微视频等方式简单明了且生动地解读数据,进一步客观展现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回应群众关心期盼,积极引导社会预期。
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2024年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落实经济运行常态化分析监测预警,建立“周监测报告+月度季度监测分析预警”机制,盯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指标进行监测预警,及早发现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提升统计监测的有效性、前瞻性。持续加强GDP核算指标的横纵对比分析,及时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和差距。
抓实“四上”企业、投资项目纳统入库。建立纳统培育制度,坚持搜寻一批、储备一批、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入库一批“五个一批”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方位广范围搜寻一批企业、项目纳入统计培育库。加强对培育企业、项目的动态监测和现场督导,实时更新培育信息,及时解决企业、项目纳统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做到成熟一家申报一家,达标一家入库一家。
3.聚焦统计发展,抓好统计现代化建设
着力改善基层统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督促各镇、街道依法设置统计岗位,配齐配强相对稳定的统计人员,确保基层统计力量与统计任务相适应。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分专业制定培训计划,夯实丰富培训内容,改革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统计大讲堂”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激励广大干部多岗位历练、全专业学习,变“略知一二”为“专精一隅”,促“专精一隅”为“一精多专”。强化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定标定量,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客观、公平、科学地评价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大力实施亿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抽样调查试点。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细化制定调查试点方案,科学选择具有代表的试点抽样项目,梳理完善试点项目“入库-报数-凭证-归档”全流程资料,夯实抽样调查工作基础。此外,扎实做好试点成果总结。全面展示试点全流程情况,认真梳理试点过程中存在难点堵点问题,科学研究问题处理建议,递交一份内容详实、可供参考的试点总结报告。
全力推动四项统计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统计部门要求,实施“农业经济作物村级起报”“茶叶水果及食用坚果生产情况季报”制度改革,压紧压实基层统计人员责任,提升镇村统计规范化水平,实现“产品即收——数据即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推进“农林牧渔总产值核算”制度改革,实时掌握农林牧渔产品产量和市场价格行情,全面反映地区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成果。实施“房地产财务情况季报”制度改革,加强企业报表人员业务培训,适时开展数据试报试填,及时反馈解决相关疑难问题。
4.聚焦数据质量,抓好统计监督管理
加大数据质量审查。牢树“管行业就要管行业统计”的大统计意识,优化统计工作考核方案,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力度。以投资建设统计领域为示范先行,建立完善“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数据会审”、“报数部门数据互审”和“项目进度现场核查”机制,进一步加大项目入库、投资数据报送核查力度。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专项清理,严格入退库单位审批,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
加快推进依法统计。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为重点,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为支撑,聚焦统计关键领域数据,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严查虚报、瞒报、漏报等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强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的有效衔接、无缝贯通,增进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提升监督质效。加强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建立企业统计信用制度和统计人员信用档案,培育统计诚信环境。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把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法治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常态化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入会进课”(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党校党课),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普法宣讲、印发法律法规宣传单、开设微信公众号普法专栏等形式,扩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和覆盖度,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
5.聚焦政治建设,抓好“党建+统计”深度融合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拓展巩固主题教育成果,逗硬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理论学习和研讨实践相结合,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同时,持续开展党员干部社区“双报到”,组织党员定期到联系社区、帮扶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交通文明引导、经济普查指导等志愿服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坚守意识形态阵地,深入分析研判形势,严查实控意识形态风险点,确保统计工作保持正确方向。同时,全面加强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管好用好统计内外网,加快物理隔离建设,做好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及应急响应。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紧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不定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加强风险防范,筑牢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统计生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射洪市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市统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693.59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7.95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项目及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收入预算情况
市统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693.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2万元,占8.9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59万元,占91.06%。
市统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69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59万元,占35.41%;项目支出448万元,占64.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693.59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7.95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项目及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5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8万元、其他支出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统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693.59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7.95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项目及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73万元,占84.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2万元,占3.52%;卫生健康支出12.96万元,占1.87%;住房保障支出20.48万元,占2.95%;其他支出47万元,占6.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65.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4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监测统计、旅游业调查与监测、文化产业统计、批零、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统计事业费、统计人员培训、名录库维护、档案整理、名师工作室运行、建党经费、单位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专网运行及安全升级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单位缴费部分。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0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0.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单位缴费部分。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预算数为20.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保障缴费支出单位缴费部分。
12.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款) 其他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4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两员补助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5.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及2024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市以上各级领导部门对统计工作各项工作检查、工作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工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7.2万元,差旅费2.3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月一训培训经费增加。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32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53.33万元,下降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射洪市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笔记本电脑、A3多功能复印机、A4桌面一体打印机、A4馈纸式扫描仪、空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631.5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12.27万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79.3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4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医疗补助缴费经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 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