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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射洪市复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复兴镇 发布时间:2025-04-23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射洪市复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复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射洪市复兴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人民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射洪市复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力稳定促发展,夯实经济压舱石。一是做大做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紧扣产业发展定位,助力“洪酱”产业发展,引入四川红成椒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30亩辣椒育苗基地,逐步完善辣椒烘干房、辣椒初加工生产线建设;持续做好撂荒地整治,为2025年发展种植1000亩辣椒生产做好耕地保障,做好“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金字招牌续聘。二是打通白羽肉鸡项目全产业价值链。加快360万羽白羽肉鸡养殖基地建设,全力配合12栋18000平方米圈舍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二是聚力推进城乡融合,激发强劲动力。抓住“子昂文旅康养发展片区”发展机遇,聚焦白鹤林、玉屏山、鹤鸣山等优质自然资源,深度打造更具号召力的旅游名片,为来年各项文旅活动做好基础保障。充分利用雷堂皮蛋、博古香油等特色农副产品资源,积极推动农村电商融合发展,扩大本土特色农产品影响力。

三是聚力优化民生保障,增强综合承载力。一是完善集镇更新收尾。持续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集镇更新全面收尾完工,打造“三牛复兴,魅力山城”美丽乡镇新样板。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全镇中心工作,加强对脱贫对象、监测对象信息精准化管理规范,采取产业发展、稳岗就业等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三是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聚焦群众生活需求,全力协助武引进行病险农渠规划整治和香山供水项目,全力以赴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射洪市复兴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复兴镇便民服务中心、复兴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复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射洪市复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1694.44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8.09万元,主要是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射洪市复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694.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9.16万元,占7.6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5.28万元,占92.3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复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69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59万元,占92.4%;项目支出128.85万元,占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射洪市复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1694.44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8.09万元,主要是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5.2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33万元、农林水支出68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复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1694.44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8.09万元,主要是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5.37万元,占47.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1万元,占5.97%;卫生健康支出37.33万元,占2.2%;农林水支出688.04万元,占40.61%;住房保障支出61.79万元,占3.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94.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编制人员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包含工资及津补贴、其他社会保险费等职工福利待遇,确保政府机关正常运转。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25年预算数为226.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包含工资及津补贴、其他社会保险费等职工福利待遇,确保政府机关正常运转。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干部下村差旅,基础设施维护,安全信访维稳,城乡环境治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0.67万元,主要用于:党外人士生活补助。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预算数为73.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岗购买意外保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7.0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岗社保补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3.5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岗工资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5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11万元,主要用于:县乡遗属生活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委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568.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任村干部、职业村支书、村民小组长等生活补助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村级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2.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方面的农业农村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方面的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1.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持((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反应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复兴镇人民政府人员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5.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4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复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2025年均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23.08%。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养、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各部门下村开展民生、安全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复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2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13.2万元。

(一)会议费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复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复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复兴镇人民政府及下属事业单位3个(复兴镇便民服务中心、复兴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复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1.1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2.4万元,增长10.24%。主要是增加了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复兴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办公桌椅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复兴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2个,涉及预算1565.2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1123.82万元;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441.4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2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1.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4.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内河运输(项):反映内河航运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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