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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射洪市青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青岗镇 发布时间:2024-03-25 10: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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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青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岗镇政府职能简介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青岗镇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青岗镇将抢抓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融合试点机遇,以“稳强和美”“四在乡村”行动为抓手,勇挑重担、主动作为,为加快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农业现代化强市作出应有贡献。

(1)全力抓好种业产业发展。立足现代种业园区核心示范区的角色定位,新增制种面积1万亩,助力射洪创建国家级制种大县。加快推进“五中心十二基地”园区建设,力争早日创成省级种业示范园区,2025年创成“南方丘区旱作最大种业基地”。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挖掘“土特产”,力争培育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本土农产品品牌2个。

(2)积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总结集镇更新现有工作经验,建立集镇更新长效管护机制,做好集镇更新“后半篇”文章。以县级示范村文化村、培育村双桥村为重点,依托种业园区建设契机,打造一个精品聚居点,修建一条种业环线,树立城乡融合发展乡镇样板。

(3)努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继续推进“最美小院”建设,分村对小院进行系统划分,集中建设小院10个,并通过示范推广,促进全镇小院环境整体提升。持续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培育优秀家风文化,营造清廉风尚,打造清廉名片。

(4)抓实抓牢底板底线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守安全发展底线,开展好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重点涉稳人员管理,定期摸排、及时管控,确保信息畅通、问题化解稳控在基层。强化重点人员帮扶机制,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确保各方面各领域绝对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岗镇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青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青岗镇文化宣传服务中心、青岗镇农民工服务中心、青岗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岗镇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青岗镇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566.3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3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70.84万元,且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岗镇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566.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0.84万元,占4.5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52万元,占95.48%。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岗镇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56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77万元,占95.62%;项目支出68.6万元,占4.3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岗镇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566.3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3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70.84万元,且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5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31万元、农林水支出60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11万元、其他支出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岗镇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495.5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96万元,主要是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86万元,占46.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1万元,占5.66%;卫生健康支出38.32万,占2.56%;农林水支出608.53万元,占40.69%;住房保障支出63.11万元,占4.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5.9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奖补资金、补选市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27.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62.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差旅费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行。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镇财政办公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5.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59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和县乡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脱贫村重点帮扶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万元/村)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委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53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农村基层专员补助、村级公共服务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及农村运行维护费用等。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3.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岗镇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4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岗镇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2024年与2023年均不涉及此项费用。

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来镇指导、检查、调研工作人员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办公下村、巡河、安全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岗镇政府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26万元,其中:会议费3.1万元,培训费2.8万元,差旅费30.36万元。

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9.35%。

主要原因是2024年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的会议。

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48.93%。

主要原因是2024年厉行节约,精简支出。

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2.86%。

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编人员减少及2024年工作安排情况,预计今年差旅费有所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岗镇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岗镇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岗镇政府及下属青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青岗镇文化宣传服务中心、青岗镇农民工服务中心、青岗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4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42.1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53.1万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是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青岗镇政府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青岗镇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青岗镇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其他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委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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