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简介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市卫生健康局领导下,依据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履行我市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及医疗机构、中医、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母婴保健执业活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违法行为的协查协办;受理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检查和考核;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打击非法行医。本年度将对各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就准确识别非法行医进行重点培训,对各辖区内游医、无证行医等非法行医活动进行精准打击,进一步肃清医疗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权益。
2.开展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梳理年度省市“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清单,根据清单开展监督、检测等双随机任务。同时,积极开展县级双随机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牵头开展相关专业的抽检任务。
3.全力协助开展创卫工作。根据创卫任务清单,对公共场所进一步规范,对“四小”行业加强监管。
4.创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方式,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建立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档案,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进行差异化监督执法,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结合,提高监督执法效能。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职业卫生领域营商环境,促进监督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5.开展综合监管,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一是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二是加强对医疗机构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执业行为,切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8万元。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267.4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8万元,与2023年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入预算26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支出预算26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7万元,占88.78%;项目支出30万元,占11.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267.4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8万元,与2023年基本持平。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267.4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8万元,与2023年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占8.56%;卫生健康支出225.1万元,占84.16%;住房保障支出19.48万元,占7.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72.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以及单位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共卫生服务岗人员基本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9.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7.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级各类单位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充电、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人员卫生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4.3万元。
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线上培训技术发展,较线下培训费用降低。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监管政策变化,所需差旅费降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4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6.44万元,减少51.42%。主要原因是较2023年减少被装购置费,“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整体下降。
(二)政府采购情况
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射洪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267.4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03.04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64.4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10.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