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射洪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应急局职能简介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本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省在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直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地震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2)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落实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落实洪水干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二)市应急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决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狠抓安全防范不动摇,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成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继续紧盯重点时段、点位、环节,统筹推进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城乡消防等行业领域,继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以高水平安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准备。加强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常态备战和实战管理,从制度、职责、队伍、响应、处置等方面凸显大应急、大救援的社会民生效应。健全科学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编制培训和经验交流,开展救援实战演练,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预案。重点推进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运输、建筑等重点部门的预案编制和演练,全面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救援体系。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力度。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应急管理重点工作、重要节点等大力开展网上宣传,加大新媒体推送力度,做好应急管理系统开展主题教育等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二是围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应急救援开展科普宣传,通过电视、网络媒体、宣传板报、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积极普及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使广大群众掌握常见的自救互救方法,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和灾害发生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应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信息管理中心、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应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应急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926.2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47万元,主要是单位年初预算无上年结转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应急局2024年收入预算926.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6.27万元,占100%。
市应急局2024年支出预算92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27万元,占82.19%;项目支出165万元,占17.81%。
市应急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926.2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47万元,主要是单位年初预算无上年结转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6.2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0.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应急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926.2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47万元,主要是单位年初预算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0.14万元,占82.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3万元,占7.77%;卫生健康支出33.77万元,占3.65%;住房保障支出60.43万元,占6.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1.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8.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及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及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0.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行政事业住房公积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应急)(项)2024年预算数为390.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临聘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离退休管理费等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射洪市安办专班运行经费工贸行业、非煤矿山领域企业2024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经费、危化企业专家巡诊等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应急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救灾能力建设及宣传教育培训专项工作经费等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应急)(项)2024年预算数为204.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及城市安全及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运维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1.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1.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及2024年均未预算资金。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日常工作运行中合理的接待任务以及应急检查活动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加油、日常维护保养、车辆保险等方面支出,以及职工日常检查,下乡扶贫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36万元,其中:会议费4.7万元,培训费11.26万元,差旅费11.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8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简开支。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继续加强我市救援力量培育,有效提升我市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和风险应对能力。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应急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应急局及下属信息管理中心、执法大队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18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6.13万元,下降2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应急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应急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应急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926.2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671.09万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20.1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35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支出。